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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大一 作者:木年(晋江2012-06-10完结)-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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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也很久都没他消息了,他可能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么,他为什么要离开这里,还有,他为什么不会回来了……”
虽然我很乐意陪一个美女闲话,可是,这毕竟涉及到一些很隐私的事情,而且说来话长,我也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便只能搪塞她:“我刚刚说的只是可能,你别太担心了,他没事的。”
她好像还是很不放心的样子,甚至对我的搪塞流露出隐晦的怒色,这让我觉得他们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于是问她:“你跟零关系很好么?”
“嗯。”她十分肯定地点点头,说,“零是我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朋友,而且他跟我来自同一个地方,所以他平日里对我特别关照。”
“嗯,你是说他老家也是在云南的某个小山村?”我对此感到格外惊讶。
“他没跟你们讲过么?”没等我回话,她好像想到了什么,接着说,“这也没什么奇怪的,零是一个冷僻的人,就算是朋友,也会觉得他就像一个谜。”
“他既然连这个都跟你说了,我想你们之间的关系一定很特别吧,换句话说,你们是情侣”
“呵呵,铭,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
“傻姑娘,别蒙我了,这完全是中学生的说辞,我也是从那个年代跌跌撞撞一路走来的。”
“铭,你真误会了。他说他永远都会把我当妹妹来呵护的。”
我看着她,分明看到她眼睛里的忧郁,那样张扬。
“沐雪,你是不是喜欢零啊?”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问她这个,也许是为了朋友,也许是为了自己。
她一下子怔住了,沉默不语。
通常情况下,我可以认为这表示默认。我真希望她大声地对我说“铭,不是这样的”,我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结果呢,她的解释虽说都是些中学生惯用的陈词滥调,但还是让我感到出乎意料的,她说:“跟零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很温暖,很亲切,他真的很像一个大哥哥,尽管我没有真正经历过一场严格意义上的爱情,但我确定,那绝不是爱情,它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我越听越觉得零是一个神秘的家伙,而且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也开始摇摇欲坠,我真的很担心他对凌玥的爱不够忠贞,这样的结局我看不起!
“沐雪,你跟零是怎么认识的?”
我想搞清楚零这家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作为朋友,我应该百分之百地信任他,可是,我必须用理性压制住感情,我觉得信仰这玩意儿根本就不靠谱。
沐雪真是个傻姑娘,对我一点戒心都没有,有问必答,她说:“零来这里上班的第一天,看到我正被一个喝高的顾客调戏,他出手打了那家伙,我们就是这样相识的。”
“呵呵,你没觉得你省略了很多内容么?”我无奈地冲她笑笑。
“嗯,我只是中学文化水平,哪像你们这些大学生啊,我不善于讲故事的。”
“嗯,好吧,随你戏谑吧。那然后呢?”
“你知道的,零是一个冷僻的人,他没有什么朋友,每次下班之后,他总是一个人站在洗手间里吸烟,那样子看起来让人忍不住心疼,所以,我会常常主动去跟他聊天,我会跟他讲各种心事,开心的和不开心的都讲,他都听得进去,而且很耐心很认真地听,有时候他也会带我去看电影逛街,不过,我们都是打工仔,可不像你们这些大学生一样个个都是大款,我们只是偶尔去放松一下……”
她滔滔不绝地说了好久好久,我站在那儿脚都站麻了,她的能量还真是强大。提起这些,她好像很开心的样子,脸上一直洋溢着甜蜜的微笑。
我说:“我得走了。”
她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在那儿呆了很久了,忙说:“抱歉,抱歉……”
我跟她挥挥手,就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但我确定的是她的出现注定会使我的生活翻江倒海、神经错乱。
我一个人沿着原路返回,那是一条很偏僻的路,两边没有路灯,风犀利地吹着,说真的,我很害怕,心砰砰直跳。我爱看恐怖片,我以为那样就表示我很勇敢了,没想到我还是会害怕走夜路。我拿出手机,戴上耳机,把音乐声调到最大音量,这个方法还挺奏效,我渐渐在王菲的天籁之音中迷失,忘记时间忘记空间甚至忘记了自己……不知道单曲循环了多少次,我渐渐回过神来,这时,我已到了城区的边缘,我站在那个路口,那是一个奇怪的三岔路口,一条通向城区,一条迂回通向山区,那儿的风特别大,尘土飞扬,我摘下耳机,沿着自己的路,迈着坚定的步子,昂首挺胸,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去车站迎接“陌生”的朋友
“铭,你明天有事么?”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无所事事的人,你这么问,该不会是在嘲笑我吧?”
“呵呵,小弟哪敢啊,您可是未来的文坛新星啊。”
“说吧,有什么事要劳我大驾的?”
“明天跟我一块儿去火车站接两个人吧。”
“去接谁?我认识么?”
“嗯,你们认识的,而且是很好的朋友。”
我苦思冥想,我们共同的朋友不都在这所学校么,他们都好好地在这儿待着呢,他说的人会是谁呢?
“你所认识的我的好朋友都在这儿呢,我们还要去接谁啊?”
凌风诡异地一笑,道:“铭,你就别多问了,明天见到他们你就知道了。”
看情况他是不会告诉我要去接谁了,我便不再多问,不过我依旧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冥想,我唯一可以猜的只有零跟凌玥,可是,凌风不是一向反对他们在一起的么……
我起得很早,按照计划我在六点之前赶到了公交车站,他已经在那儿等着了,我远远地就看到他了,阳光铺满了他的脸颊,他笑容满面,如沐春风,我蹑手蹑脚地悄悄走到他身后,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着实吓了一跳,还失态叫出声来,引得所有人围观,幸亏他是个男的,要不然我一定会被误当成是色狼的!几分钟后,公车便来了,由于时间尚早,乘客不是太多,我们才有位子坐下,要知道,平时坐公车我一般都是站着的,也不是因为上车时没有空座位,而是我经常学雷锋做好事,见到老弱病残就主动起身让座。一路上,我们俩都戴着耳机听音乐,一句话都没说,我一直在想在火车站会见到谁,我真想不出见到什么人能够让他这般欣喜若狂,可能是因为昨晚被这个问题困着没睡好吧,我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我是被他叫醒的,那时候我们已经到终点站了。下了公车,我们便直奔地铁站,到站口时,凌风突然止住了脚步,我只好退回来,问他“怎么了”,他说:“看这情形坐地铁一定很挤的,我们打的吧。”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说来也巧,我们话音刚落,一辆出租车就停在了我们面前,司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体型微胖,个头略矮,看上去长得一点都不善良,他笑眯眯地问我们:“要坐车么?这时候正值上班高峰期,地铁会很挤的,而且地铁近来很不安全啊。”
凌风什么也没说,便走过去示意他开车门,我随后跟了上去。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哥们儿不仅专业技术好,而且别的方面也有一手啊,从交通到政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侃侃而谈,整个一博学多闻的大家,凌风不时地转过头冲我会意地笑笑,表示赞许,我也不时地用手擦擦额头示意汗颜。
我们很快便到了,凌风付了车费,我们便下了车。
无论什么时候来到车站,眼前都是一片浩瀚的人山人海,有人离开,有人归来,有人欢笑,有人默哀,站在那儿几秒钟,便可以阅尽人生百态。凌风催我快点走,说是再有五分钟火车就到站了,看到他那副迫不及待的样子,我也急了,我真想快点见到那两个神秘人。
我们侧着身子艰难地穿过拥挤的人群,终于到了出站口,我们站在他们商定好的一个大广告牌处,等他们出来。凌风不停地看时间,我都快有点受不了了,从没见过他这么不淡定。到最后十秒钟的时候,他居然来了个倒计时,还念出了声,我悄悄地站得离他远了点,我真怕被人误会成白痴。我以为当他数到零的时候,服务台会传来女广播员甜美的声音:“各位旅客,火车晚点xx分钟,请见谅!”我以为这样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没想到,她一直沉默。不过,我很欣慰,不用等那么久了。
“铭,他们来了,他们来了!快看,快看!”凌风兴奋地叫起来,还使劲晃动我的肩膀。
我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眺望过去,前面茫茫一片,十米之外的人都只能看到轮廓,不过我留意到有两个人好像在向我们招手,他们看起来有几分熟识,应该就是他们了。他们越走越近,我也渐渐看清了他们的脸,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两个人居然是零和凌玥!准确的说,也可能是因为我不愿意相信,因为这不符合我的人生观。直到他们走到我们面前,停住脚步,我才敢肯定,他们就是我久别的故友。不过,奇怪的是,零穿着一套商务西服,那一头显眼的红毛也不见了,发型比以前庄重多了,不过他看起来还是那么酷!凌玥穿着一件蓝色的连衣裙,留一头披肩发,怎么看都不像以前那个酷酷的女强人了。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凌风对零的态度怎么会转变这么大呢,想当初他可是极力反对零跟凌玥在一起的啊。
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我也不好多问,宁可把这些困惑都深埋在心里,我一直相信,那些在心里深深埋藏着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腐烂的,然后化为乌有。我曾把这个有趣的想法讲给潇听,她的回答让我倍感惶恐,她说:“那是需要时间的,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一辈子……”
看到我们,他们俩也很开心,都眉开眼笑的,我觉得那样的笑容很陌生,让人看着心痛。
看着他们就快成一家人了,我觉得自己好多余,没什么话可以插的,便主动去帮他们拎行李,他们没带什么东西,只有一只很小的皮箱,看来他们没打算在这里多留。我觉得这样也好,毕竟在这座城市里他们曾做过一场噩梦。
回去的路上,我们没说什么话,直到下车时,零才说:“我跟凌玥已经在附近定好了宾馆,我们昨晚做了一夜的火车,挺困的,我们先回去休息了,之后再去见大家。”
等他们到了宾馆,安顿好了,我跟凌风才离开,临走时,凌风说:“你们先好好补一觉吧,今晚有的折腾了,晚上安排好了我来接你们。”
回到学校,凌风一一通知了LZ和陈夕他们,说是晚上为零和凌玥接风洗尘,他们听到这个也跟我一样地惊讶,陈夕私下里问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吐吐舌头表示一无所知,她不太相信,说我在故意卖关子,我没有跟她解释什么,换作是我,应该会跟她一样想吧。由于是周末,我跟小三和小四打算一直呆在宿舍里,他们俩一如既往地玩游戏,我也一如既往地搞创作,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写东西,LZ也一如既往地在泡在教室或图书馆里当学霸。我常常会觉得小三和小四他俩好傻,整天不务正业,玩游戏能有什么前途啊,不过仔细想来,自己何尝不是跟他们一样沉溺在虚拟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呢?只不过自己一直高举着“梦想”的旗号,而他们□!这让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傻瓜。
中午的时候,我们都懒得下楼,又想到晚上要吃大餐,便继续鏖战。LZ回来的时候,发现我们仨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由得感到世态炎凉,爬到床上便睡了。我们很自觉地关了外音。
LZ醒来的时候,见我们还在继续,没说什么,悄悄地背起书包拎着水杯走了,在他关上门之前,我转身看过他,可是那时,他整个人都已经在门外了,我只能看到他背包的一角,我看着那门轻轻关上,觉得自己的世界好像在一点一点地变小,到最后,只剩下二十平米。我瞅了一眼小三和小四,他们看起来一点都不疲惫,键盘“啪啪”地响,像是谍战剧里的电报声,我回过头,重新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那些错乱的文字看得我眼花缭乱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爱上了文字,我觉得它们就像一个一个的小精灵,尽管不会哭不会笑,但是听得懂我的心情。可是,这一刻,我竟觉得它们特讨人厌,就像肚子里的蛔虫,窃走了我所有的精华。我怕终有一天,我会被它们害成一堆白骨……
“哈哈,我又升级了!”
“哈哈,我也升级了!”
我面对屏幕,笑而不语。屏幕边框映出了我的样子,光线很差劲,只能依稀看到轮廓和白色的眼球,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我伸手去碰他,他也伸过手来,我们指尖相对,我感触到的只是电脑散出的热度,我知道,对面的他一定什么都感觉不到,这让我觉得自己比他幸福得多。
我点击了保存,迫不及待地打开从小三那儿拷过来的游戏,开始跟他们一样不停地敲键盘,那感觉真爽,我越敲越起劲,小三跟小四闻声凑了过来,说:“你这是玩游戏呢还是拼命呢?”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有些疯狂了,默默地对键盘说了声“对不起”。他们俩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那笑声是那样的清脆悦耳……
☆、他们竟是门当户对!
直到太阳隐去最后一抹光辉,LZ才风尘仆仆地回来,他脚步悄悄,像是在飘,我们仨依旧争分夺秒地忙着自己的事情,他坐了一会儿,说:“我刚刚收到凌风的短信,他已经在去接零和凌玥的路上了,他们的宾馆就在附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在学校门口了,我们也快点出发吧,让他们等可不好啊。
小三淡定地说:“我打完这一回合就走,不然会前功尽弃的。”
我看到LZ很无奈地笑了笑,不过事已至此,谁也改变不了,只能再等会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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