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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打正着(寄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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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那你嘴角挂的是什么,十斤猪肉吗?」还说不笑,分明是睁眼说瞎话、
律师最擅长的是粉饰太平,十句话有九句是陷阱,剩下的一句是引人误判的实话。
「真有猪肉早被烤来吃了,瞧你火气大得十里之外都闻得到烟硝味。」有气三天也该消了,没瞧过男人心眼小得装不下芝麻。
「如果你被那样不公平对待,相信你也会火大,我真长得一副恶人相吗?」越想越气,东方著衣拿起杯子往墙上一砸。
喝!火爆的脾气真该有个人来治治。「见仁见智,至少我没被你吓过。」
「温致新,我是该感谢你的安慰还是一拳揍扁你?」还有心思消遣他。
「前者吧!你是该感激我将你由狼群中解救出来。」没人会欣赏暴力美学,尤其是拳头可能落在自己身上时。
「我付你薪水不是让你当化石,你好意思邀功?」东方著衣为之一嗤。
「总要给我表现的机会,不然人家会以为我是光领薪水不做事的混蛋。」瞧!他的情操多伟大,自践人格好讨「老板」欢心。
冷眼一瞟的东方著衣轻哼数声,脸色不见好转。「我要你找的人呢?」
光说不练,有名有姓有学校却连著三天找不到人,他和废物有什么两样?
「呃!这个嘛,我真的尽心了,或许你该把事情交给徵信社。」他是律师又不是狗仔队,哪能一出马就成功。
说来也奇怪,不过是找一名高中女生却处处碰壁,好像每一个人都在维护她,生怕她遭遇意外,话才问一半马上招来白眼,防贼似的走开。
温致新很难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亲和力会收买不到人心,破天荒地打了一场败战,有损他王牌大律师的招牌。
搞不好这名女高中生有雄厚的背景,是某某老大的私生女或地方政要的宝贝千金,不然怎会查不到蛛丝马迹,白白浪费三天的守株待免。
直接上网去查学生住址不是更快,只要她不谎报现址让人扑个空。
「然後所有人都知道我被诬赖,成了绑匪还开车撞人?」谁能保证良莠不齐的徵信社不会泄密。
是事实嘛!温政新不好启齿。「咳咳!反正人没事就好,你又何必坚持一定要找到人?」
人家根本不想再见到害自己受伤的人。
「因为我想亲手掐死她。」说话恨得牙痒痒的东方著衣手筋浮动,一脸恨极。
其实他真正想做的事,是看看那位女高中生有无大碍,需不需要帮助,该负的道义责任他绝不会推拖,要是她的手复元情形不如想像中的理想,他会负责找齐国内外各大名医全力抢救。
身为服装设计师,他十分了解手对人的重要性,像他若没有手的辅佐,就无法画出令人惊艳的设计图,道理是一样的。
可是他的善意却无端受阻,好像他真是十恶不赦的大匪徒,必须加以隔离,否则会危及社区安危似地个个回避著他。
他敢说这一切不理性的连锁反应是出自那个该死女生的授意,古里古怪的她根本不像高中生,连表现痛的反应都与人不同。
若再让他碰上一回,他发誓要剖开她的脑子好好研究研究,看是不是异於常人,装了生钉锈铁。
「呃,不好吧!你没撞死她却意图谋杀她,这在法庭上站不住脚。」温致新又想笑了。
一个大男人居然和个小女生计较,传出去实在不好听,而且他还是加害者的身份,一旦真让他付诸行动,肯定会不得好死,司法末审先被群众打死。
「你到底是谁的朋友?我请你来办事,不是指责我的想法。」要不然他会是第一个死人。
轻笑出声的温致新飞快的抿起两片嘴唇。「我的立场先是律师後才是你的朋友,伤天书理的案子我可不接,我有法律从业人员的尊严。」
「嗤!我怎么看见有一群黄狗在你脚边撒尿,讽刺你连狗都不如。」果然是律师本色,颠非倒是毫不生涩。
「至少我没被人压在地上当贼打,坐在警局的冷板凳上乾瞪眼。」待遇总比他好多了。
「你……」黑眸一瞪,东方著衣真的有杀人的冲动。「想办法找到她。」
「再杀她一次吗?」助纣为虐有违天理,他将会忙得没有时间拨空去牢里探望。
「温痞子,你再给我幸灾乐祸试试,信不信我让你爬著出去。」东方著衣握紧拳头一挥。
「信,你是维苏威大火山,谁敢住你这洞口跳,不过请好好保重你的黄金手,别任意损坏,它价值数十亿。」在未来、
他挨几拳没关系,就怕创造出令女人风靡时潮的手再也画不出一件衣服,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还不去找人,光会用一张嘴皮子做事。」他就不信找不到人。
「行,我会去卖老命套交情当你的帮凶,你杀人的时候我一定走得远远地。」大好前途不必尽毁於此。
「话真多。」有时间废话不如去找人。
「不要不耐烦,听说你想把台北那场眼装展移到台中世贸?」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劳师动众?温致新心中有著狐疑。
风声传得真快。「不然你以为我来这座文化城干什么,专程撞人吗?」
一想到就有气,她居然敢避不见面不让他赔,连医药费都自付,简直太不给他面子。
不找她出来吼一吼他气难消。
温致新好笑的避开话题,不想再惹喷火龙喷火。「台北的场地不都谈妥了,你干么说撤就撤。」
「你该去问问凌雪霜那只八爪女想干什么,我看来像牛郎吗?」哼!跟他谈条件。
在她经营的百货广场前开展是她的荣幸,别人求都求不得,还藉机敲诈,要他陪她上床当她的男朋友,否则场次费跳升三级。
东方服饰在欧美一带可是抢手货,她不识货也就罢了,竟然敢厚颜无耻的提出无理要求,她是存心不想在百货业混下去了,他绝对会成全她。
移师中部是第一步骤,他相信中南部服饰市场有极大的销售空间,不一定要局限地小人稠的大台北,只要品牌口碑值得信任,处处是商机。
而第二步他打算在台中设立分公司,所有他设计的衣服一律绣上他的名字缩写在此销售,别无分号。
想要穿上和世界同步流行的服饰得来台中分店购买,否则就赶不上新一波的流行热潮,进而失去引领风骚的机会。
这顺便是教训教训自以为是的贱女人,没有蔷薇百货的大力支持,他照样能发表新装,将鲜艳的丰采献给热情的台中市。
「美女当前你何必客气,凌总可是台北社交圈有名的大美女,她看上你是你的福气。」那惹火的身段可真撩人,可谓是财色皆全。
「免了,你怎晓得她全身上下哪个地方不是做的,十年前她可不是这长相。」他太了解她了,因为他们是学姊学弟。
十年前她就曾溜进他宿舍企图勾引他,结果他那日回家去不在宿舍内,一位非裔同学带友人过来借宿一晚,她不知有错的与人春风一度。
事後还敢赖在他头上,佯称怀了他的孩子要他负责,幸好同学带友人出面做证,她才颜面无光的自动转学。
没料到她的淫性十年不改,一见面就十分热络地提议到饭店用餐,并且暗示他已在饭店楼上订了房,晚餐後有娱兴节目。
他当场走人让她下不了台,所以她又无耻的提出条件交换,以为他会为了出名而屈服,她真是看错他。
在国际服装界他已经够有名了,不需要再攀龙附凤地突显自己,反倒是巴结他的服饰公司多不可数,希望和他签下亚洲代理权。
「啧!你们是老相好呀!连她身上哪一寸是做的都知晓。」温致新调侃的挤挤眼,暗指他艳福不浅。
东方著衣当下送他一本厚黑学,砰。「我宁可跟猪上床也不碰她一下。」
「原来你对猪有偏好,难怪你从来不对身边瘦得见骨的美女模特儿下手。」温致新一脸终於发现他特殊癖好的表情,将书放回原位。
书是用来吸收,增广见闻,而非拿来掷人。
「因为我不像你来者不拒,不怕捏破大木瓜的矽胶。」他恶意的嘲笑。
一想到他所形容的画面,温致新冷不防地打个哆嗦。「别说来吓我,你这边的个展准备得怎么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场地和工作人员都差不多了,就只缺一样。
「东风?」他不明白。」模特儿,凌雪霜那女人利用合约书不让我把模特儿带下来。」目前为止,他少说得需要二十名专业模特儿。
「那你有得忙了,凌总旗下的模特儿经纪公司囊括大半的人,其他少数的经纪人怕被封杀,大概也不敢开罪於她,所以你要有开天窗的心理准备。」
苦笑著,温致新实在难以想像他的镇静打哪来,凌雪霜和演艺圈颇有交情,几年前吃下几间小模特儿经纪公司,招揽了不少大牌经纪人,目前拥有台湾最大的模特儿经纪公司。
凡是珠宝、服饰之类大宗展览会都由其包办,若没有她的点头,恐怕没人敢出借旗下的模特儿供他使用。
因此这场仗挺硬的,比总统大选还难搞,少了模特儿能走秀吗?他非常疑惑。
「难不倒我的,大不了我延後一个月从法国调来模特儿帮忙,相信展出的品质不致差到哪去。」只会更好。
「可是相对地花费会超支许多,不符合经济成本。」光是机票和住宿就是一笔开销。
「对了,既然有延後的打算,不如分摊些风险,找些本地的新人加以训练以防万一,各一半一半可以降低支出。」新人都非常便宜,而且敢秀。
这几年台湾女孩的营养都太好了,高挑长腿的妹妹满街都是,不难找,难在训练的过程怕吃不消,毕竟时间上很紧,没法子慢慢教。
「有不适合得立即淘汰,保留程度不错地好集中训练,也许以後能成立专属的管理部门,直接让她们上阵不用外聘。」
「你的建议值得加入评估,我们分头去找适当的人选,还有……」他话没说完,温致新已看到他喉咙底了。
「不要忘了找你想掐死她的那个高中女生。」他都快会背了。
当他的律师真辛苦,做他的朋友更累,根本是童子军日行一善,不发酬劳的那一种。
人呀!交朋友时要审慎,千万别像他误交损友。
台中的美女们,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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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的美女往哪儿找,来魔女咖啡屋准没错,上官家的三姊妹正是美女座标,很少有人能忽略她们的美,她们各有各的拥护者。
有人欣赏大姊的飘逸自然,有人迷恋二姊的艳丽多姿,还有一夥人崇拜三妹的聪明冷静。
她们的美不带人工做作,不需要上一丝丝粉丽质天生,举手投足间散发一股叫人抗拒不了的迷人气质,只要不经意地瞄上一眼就完全失陷,不能自己。
为了防止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客人占位子好看美女,她们限定一人一天最多只能待上两个小时,不接受预约订位,谁先来谁先入座没有特权。
而且时间一到不用她们开口赶人,自有正义人士把人架出去好接替,省了一番得罪客人的工夫。
不过咖啡屋客人的男女比例是一比一,男人来看美女兼喝令人惊讶的风味咖啡,女客的到来自然是管好自己的男人或钓个伴。
所以生意兴隆的魔女咖啡屋不怕外界投以色情眼光,因为客人的见证就是最好的保证,没人敢质疑,否则她们家的狗会咬你。
「我飞翔,我跳跃,我是高贵的鸟儿,你们快快来向我朝拜,我最最美丽的羽毛和长长的尖喙,我爱唱歌,我爱飞来飞去,我爱……」
啪地!
一道七彩斑烂的影子笔直由半空中掉落。
「吵死人了,你再唱五音不全的歌荼毒我的耳朵,小心下一餐的餐桌上会出现烤南非巨鹦。」
一只羽色绚丽的大鸟从抹布下探出个红头,眼神飘怱地四下探望,发现四周没危险才摇摇摆摆啄开抹布走出来,飞至天花板的灯架上。
「你是笨蛋,你是笨蛋,我是绯红金刚鹦鹉,产地是巴西和玻利维亚,我不是南非巨鹦!嘎哈,你搞错了,你搞错了,笨蛋,笨蛋。」
鸟头一上一下直点著,嘲笑著吧台後的女主人,有点欺主的意味。
「等我杀了你就不笨了,有胆你给我下来,我一定会扭断你的鸟脖子。」一位美得娇艳的女子踩在椅子上准备捉鸟。
附近的客人一见她登高都紧张不已,连忙放下咖啡来到椅子边护著,以免她摔死自己。
「捉不到,捉不到,上官桃花,上官桃花是笨蛋,是大笨蛋。」吟唱似的鸟语声逗得所有客人都莞然。
「你……你这只可恶的笨蛋,我要不宰了你就跟你姓。」她非宰了它不可。
人怎能被恶禽欺负,它死定了。
金刚鹦鹉抬抬爪子,咕哝咕哝吞著口水。「我最漂亮,我比上官桃花漂亮,我是最漂亮的鸟,桃花只会结桃子,没有漂亮的羽毛,我最漂亮……」
「你、太、聒、噪、了——」上官桃花发狠的掷去苹果,恨起自己为何要养它。
可是平空出现的苹果一砸到鹦鹉的头就变成柳丁,它痛得哇哇叫地满场飞,没人发现她几时多了颗苹果……呃!是多了颗柳丁。
「救郎喔!救郎喔!恰查某起肖了,赶来救水水的鸟儿哦!我快绝种了……」
一下子换成台语的救命,全场的人都笑了,上官桃花则整张脸绿了。
「上官文静,把那只该死的笨鸟处理掉,别让我再听见它的声音。」她真的会被它逼疯。
一旁穿高中制眼的上官文静正在点货,她头也不回的喊了一声。
「聒噪!下来。」
只一声「喔!」嚣张跋扈的金刚鹦鹉马上小鸟依人似飞到她肩膀上,撒娇地直蹭著。
「下去,看好灭祖别让它偷喝酒。」再喝下去会没白兰地。
「嘎哈!嘎哈!小笨鼠你在哪里?」它听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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