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错嫁相公极宠妃-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啊啊啊!
人群尖叫着四处躲避,这时候早已没了世家平民之分,众人推搡着往周围散去,期间不乏被踩踏的。
赫连宵看着片刻后空无一人的周遭,嘴角嘲讽地勾起,这就是愚蠢的人,他们捧高踩低,惧怕杀戮,若刚刚他不出手,那些人便会乐得看戏,甚至会幸灾乐祸地想象着他的下场。
不知为何,之前躁动的心情奇迹般的恢复,那叫即墨莲的女子见着自己这模样,大概也会尖叫着逃跑吧?自己若是心动,到时该伤的更重,不如,一切恢复到最初吧。
赫连宵又是自嘲一笑,转身离开,心情与来时却是天差地别。
然,没走几步,不远处一道清雅,带着淡漠的嗓音传来:“都出来了,不用看看再回去?”
------题外话------
谢谢亲爱的891635126钻钻哦,么么个!
☆、第四十一章相携逛街
本来已近平缓的心再次失去了频率,赫连宵身形一顿,却是没有转身,他突然觉得嗓子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一般,半晌发不了声,或许只是片刻,又或许是良久后,赫连宵恍若发自喉咙深处,略带嘶哑的嗓音响起:“本王,刚刚杀了人。”
即墨莲突然觉得这样的赫连宵是怯懦的,小心翼翼的,完全颠覆了以往的嚣张狠辣,就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怕家人见着这样的他会生气,继而想躲藏起来,这样就不用看着亲近的人失望的眼神。
即墨莲心没来由的一疼,扫了眼地上的尸体,她缓缓笑开:“我看见了。”
“本王杀过很多人,心情好时会杀,心情差时会杀的更多,对于那些被杀的人,本王从来不会手软,甚至是残忍无比,喂他们毒药,让给他们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废去他们的武功,让笑傲江湖的武功高手从此沦为人人可以践踏的尘埃,有时还会对他们施以酷刑,让他们生死不能。”赫连宵像是打定主意要将自己做过的所有恶事都宣之于口。
若说刚刚的赫连宵让即墨莲有些心疼,那此刻的他却让即墨莲觉得有些可爱,他以为这么说就能吓退自己?
即墨莲认真地点点头,说道:“老天爷让他们下来走这一遭,唯一的用处大概就是被你历练的,他们功德圆满了,自然就该回去了。”
赫连宵当然不知道即墨莲早已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看尽世间无数悲欢离合,直视前方空无一人的街道,赫连宵磁性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干涩。
“本王以后还会杀人。”
“你杀人与否不关我的事。”即墨莲心底暗暗翻了个白眼,杀伐果决的赫连宵原来也可以这么婆妈,她说道:“要不要去逛逛?晚了的话人家都得收摊了。”
赫连宵凝聚了半天的悲伤被即墨莲这么一句不找边际的话彻底打碎,他转身,瞬间移动至即墨莲面前,深黑中带着暗红的深眸紧紧盯着即墨莲,试图从她的眼中找出伪装过的惊慌跟害怕。
然,无论他如何寻找,即墨莲的琉璃色美眸中依旧一片平静,没有丝毫起伏。
心在那一瞬突然放松,赫连宵紧抿的薄唇微微翘起,狭长的凤眸也上挑着,清冷中带着妖媚的笑脸刹那间如彼岸花绽放,妖冶,迷人,也满是毒液,即墨莲敛眉,心底暗道:妖孽!
甩了甩宽大的袖袍,赫连宵与即墨莲擦身而过,扑面而来的是赫连宵特有的冷霜香气,赫连宵声音恢复了以往的嚣张:“走吧。”
看着淡定从容往前走的赫连宵,即墨莲款步跟上,被冷落的两只雪狼也抖了抖身上的毛发,小跑着跟上。
“朝南。”赫连宵出声。
“带着它们去玩。”赫连宵从没像现在这么觉得两只雪狼是如此的碍眼。
朝南抱拳:“是。”
嗷!小二低喊,虽然它是狼,可入了它眼的除了主子,就是主子身边的女子,旁人,哼,别想使唤它们。
赫连宵低头,无视小二眼底的祈求,淡淡说道:“若是不跟朝南去的话,那便回王府吧。”
即便两只雪狼也知道自家主子是说一不二的,为了以后的福利,此时最好还是别惹主子生气。
一步三回头,小二真的希望主子能改变主意。
“别装可怜。”赫连宵冷硬的心可没有一点起伏。
哀叹一声,两只雪狼整齐地立在朝南身后。
朝南领着雪狼朝赫连宵相反的方向离去,剩余三人,赫连宵,即墨莲,当然还有一直跟着即墨莲的连弘,到底是个聪明的,连弘见此,忙说道:“王爷,小姐,小的也想去转转。”
那谦卑的架势,带上讨好般的语气,让一向无视所有人的赫连宵侧目,这小子眼神还算清明,想到即墨莲进王府时没带任何人,赫连宵点头道:“去吧,记住,以后就在她身边伺候着吧。”
这一点倒是跟即墨莲不谋而合,如此也省了她开口,即墨莲眼中闪过一抹莫名神色。
连弘连忙低头:“小的遵命。”
连弘走后,这空旷的街道只剩下两人,看着随风摆动的各种姿态的灯笼,以及飘飘荡荡,转了一个圈后落地的废纸屑,赫连宵皱眉,没人怎么逛?
就知道这人时第一次这么接近人类,即墨莲甚至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的,她站在赫连宵旁边,说了句:“走吧,我知道哪里人多。”
即墨莲到底瘦小些,本来两人站齐了走路,可几步之后,赫连宵已然将她甩在了后面,这让即墨莲十分的郁闷,她不喜欢走在别人的后面。
与她同感的当然是当事人之一的赫连宵,他也纳闷,自己是平常的走路姿态,也习惯了属下离他两步远的距离,但没走几步,这种奇怪不适的感觉愈见强烈,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眼角余光扫过即墨莲,心下恍然,赫连宵说道:“跟上。”
“你就不能走慢点?”即墨莲没好气地说道。
逛街?何为逛街?那就是要闲庭信步的走,四处看看,像赫连宵这般跟平日无异的速度,那根赶路又有何区别。
赫连宵索性停下脚步,等着即墨莲赶上来,这才冷声说道:“你很大胆。”
从自己的狠辣霸道之名传播开来,赫连宵就知道此后再无人敢在自己面前放肆,这种站在人类顶端的优势让赫连宵不喜不悲,他不曾想过有生之年会有一人无视自己的威压,在他面前谈笑自若,甚至是抱怨。
这感觉,赫连宵却并不讨厌。
“我这不是大胆,而是陈述事实,等会儿人还多,难道你就打算用这种生人勿进的压力在人群中穿梭?”
“哼。”冷哼一声充分地表明了自己的不屑。
虽然跟赫连宵相处才不过一日,加之之前听到的种种传闻,即墨莲却也大体了解了这人的性格,这赫连宵的确残暴狠辣,冷酷无情,可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表达方式,一个从小被扔掉的孩子,不知要历经多少酸苦跟磨难才能得到如今的地位,大概是看多了人们恶劣的嘴脸,而残酷阴狠的杀戮是最直接让别人臣服的手段之一,赫连宵想要将人类踩在脚底,将那些轻视过他的,毒打过他的通通打入地狱,让所有人都不能再看轻他。
但这样的人也极少跟人接触,他甚至连人最基本的七情六欲都不懂,更不屑于表达。
如此赫连宵,就像是被沾染了一大块墨渍的白纸,让人厌恶惧怕,却又一边羡慕嫉妒。
逐渐和谐的步伐加入不远处熙熙攘攘的人群。
黄铜大街整一条街在女儿节这一日都是人满为患,刚刚赫连宵杀人的地段不过是街边,直到此刻,两人才真正到达街心。
看着人头攒动的街道,赫连宵难得目瞪口呆,他从没见过这么多的人,拥挤的街道,肢体相接触,光凭想的,赫连宵就觉得自己肯定会绷不住。
正打算浑身释放点煞气,让人群散开些,一旁若有所觉的即墨莲立即抓住他的胳膊,摇摇头:“别,这些可都是百姓,这这么一施力,非得倒下一大片不可。”
赫连宵厌恶地蹙眉:“人太多。”
“要的就是人多,这么逛才有乐趣。”即墨莲煞有其事地解释道。
其实她没有说的是其实她自己也没这么逛过。
即墨莲寻着个缝隙,拉着赫连宵钻了进去。
当女子温热软滑的手握上他的手时,赫连宵身体一僵,觉得浑身都不对劲,脑中一片空白,旁边吵杂的声音也消失了,身体更是听不到脑筋的指示,赫连宵唯一的感觉便是胸腔内的那颗心似乎要跳了出来。
------题外话------
昨天断在了关键时刻,那么多妞出来冒泡了,今天呢,出来吧,多呼吸点新鲜空气身体好哦!
好多妞着急了,今天早点发了。
☆、第四十二章一幕
前面的即墨莲终于在人群中站住了脚,这才恍然觉得身后有些异样,当她的视线放在跟上来的赫连宵身上时,顿时再也憋不住,笑出了声。
“呵呵,煞王殿下,我今儿个才知道原来殿下见了人多会同手同脚的走路,这着实让我这个小女子大开眼界啊,呵呵”
那笑声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晶莹清脆,少女清丽的五官被随处点缀的灯笼洒下一层薄红,琉璃色瞳眸因为笑意而婉转着七彩色泽,这一幅场景,让人忍不住侧目。
当然,被笑者却没那么好的心情,赫连宵脸色瞬间拉了下来,他甩开即墨莲的手,冷着眼不善地扫向周遭,顿时,那些无论是被笑声吸引,或是因为内容而失笑的众人尴尬地转过身,装作若无其事地欣赏各个小摊子上的饰品,小玩意之类的。
即墨莲敛目,竭力遏制住笑意,等再抬首时,面上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清冷,她有些抱歉地说道:“对不起,刚刚我不该笑。”
赫连宵若有所思地说道:“你是不该笑。”
即墨莲脸色一僵,她知道不该用一般人的思维来想象赫连宵,可这么不给面子的话还是让她有些暗恼,她说道:“走吧。”
赫连宵站着不动。
即墨莲疑惑:“怎么了?”
“为什么不牵了?”赫连宵盯着即墨莲的手问。
即墨莲不知该气还是该笑,这丫的赫连宵还挺傲娇啊,即墨莲叹了口气:“刚刚似乎是你甩开了我的手,况且,此时已经没那么拥挤,不用再牵了。”
被赫连宵这么一瞪,周围的人群已经有意无意地离站在街道中心的他们远了些,如此看来,这赫连宵,不管是不是煞王,都让人退避三尺。
正如即墨莲说的,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圆形空白场地,貌似这圆形空白还随着两人的移动跟着移动,那场景绝对比女儿节街面上那么多的表演都精彩。
袖袍下的手微微鼓动,即墨莲心下暗叫糟,大概这些人的表现让赫连宵又觉得心中不舒服了,她趋步上前,一把握住赫连宵的手,即墨莲笑道:“好了,还是牵吧,现在可满意?”
“你们都过来,跟往常一般走。”赫连宵似乎仍然不满意,他扫视周围一圈,命令道。
自赫连宵身上释放出来的强大压迫力让众人自觉遵从他的话,刚刚避开的人群又如潮水般涌来,赫连宵这才满意地点头,反手牵着即墨莲,说道:“走吧。”
两人不知的是刚刚一幕落入两双不明意味的眼中。
或许是即墨莲的表现让赫连宵很满意,他不再一直紧绷着脸,身上一直以来凝聚的威压顺势而散,如此赫连宵,跟平常的有钱人家公子没两样,不过是容色过于精致了些。
在人头攒动的街道两旁林立着各具特色的小摊子,有的摊主在这难得一日的喧闹中吆喝着,还有的则坐在一旁默默无声,不管是吆喝的,还是独坐一隅的,各个摊子前面均是人满为患。
即墨莲虽没有一般少女那般的好奇跟兴奋,不过,难得见到这么热闹的场景,心底确是有些激动。
两人随着人群走动,琳琅满目的物品让即墨莲看的目不暇接,突然,一个安静的角落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错,是安静,相较于别的摊子上人声鼎沸,这个摆在角落里的一块破布上却是难得的一片安静。
当她的目光从破毡布移到摊主的身上时,心下顿时了然,只见摊主一个几近耄耋之年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上还沾着几根杂草,老人面上有着深深的沟壑,不是年老的褶皱,而是明显的剑痕,从眉眼处一直延伸到左下巴。
对于这个邋遢又可怖的老人,即墨莲不过一扫而过,脸上没有丝毫的厌恶,她视线重新放到老人面前的毡布摊上,只见那摊上放着寥寥无几的几样黑不溜秋的东西,当视线扫到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东西上时,即墨莲瞳孔一缩,一旁时刻观察的她的赫连宵同一时间发现了即墨莲的异样,他顺着即墨莲的视线看去,那不过是个小小的暗黑色圆环,没有丝毫特色。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就要往老人的摊子走去,这时,几道人影冲了上前,其中一个领头模样的不由分说地一脚踢开挡在他面前的黑毡布,骂道:“死老头,你这些破东西谁能看上?早就跟你说过别在这里摆摊了,你已经欠了我们不少的保护费,不交竟然还敢来?”
老人抬起浑浊的双目望了望那人,而后重新敛目,没有做声。
这种无视让横行这条街的混混气急,他招呼着手下的人:“给我打!”
那人身后跟着的五六人上前,齐齐将摊子上的东西踢翻,而后直接对着窝在角落里的老人拳脚相加。
拳脚如雨点打在那老人身上,老人依旧一声不吭,仿佛打的不是他,拳脚击打在皮肉上的闷哼声让周遭的人纷纷躲避。
这几人是黄铜大街上有名的混混,平常百姓不敢惹,官家氏族的不屑惹,这边造就了这一群人的横行无忌。
即墨莲面无表情地掠过混乱的一角,而后低下头,盯着滚落在她脚边的那个黑灰圆环。
------题外话------
谢谢花儿沁9916的花花,紫竹林zzl的评价票票,咳咳,随便烂妞妞的钻钻,还有一位妞(木有显示名字)的月票哦,么么大家!
另,有妞妞问领养滴问题,若有亲爱的想要领养的话可以留言哦。男主被六月雨童鞋先下手了。
☆、第四十三章终是见面
即墨莲捡起那黑灰色圆环,放在手心才发觉其很轻巧,有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