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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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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钱,你也拿着,路上,路上买点吃的!”
    “将军贵姓?”石二丫仰首问道。
    “免贵姓李!我是新来的!”旭子语无伦次地回答。他不想被对方当作恩人记一辈子,恍惚中,他总觉得是诸神假自己之手而为,就像当初自己留下了甘罗。至于冥冥中的诸神还想假他的手做些什么,旭子不想弄得太清楚。自己是官,对方是贼,双方都记住这一点,已经足够。
    “小女子石岚,谢李将军活命之恩!”石二丫捧着荷包,屈身跪了下去。她的双眼亮亮的,火辣辣的目光扫过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的少年每一寸肌肤。高耸的鼻梁,浓密的双眉,初生不久刚刚开始密集起来的胡须,坚硬的唇角,结实的臂膀。与自己平素见过的每个男人都不同,虽然青涩,却令人觉得十分安全可靠。
    “姑娘快快请起!”李旭见对方向自己跪拜,连忙伸手搀扶。二人肌肤相接的一刹那,有股异样的感觉涌上了他的心头。温润、细腻,这种感觉已经许久未曾品尝,旭子已经慢慢忘记了其中滋味。
    鬼使神差,他看着对方的眼睛,低声又叮嘱了一句:“别再想着报仇,战场之上,要么被杀,要么将敌人杀死。过后,谁也不是谁的仇家。况且,秦叔宝武艺很高,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我从来没恨过秦将军!”对面的女人永远比旭子想象得冷静。从他说出第一句话时已经预备好了所有说辞,当好心的叮嘱结束,她立刻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至于这个说辞是否为真,谁也无法判断。
    “那好!”旭子点点头,如释重负。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想了想,发觉这次没有什么遗漏,再度跳上了马背。
    “将军就这样走了么?”石岚抬起头,目光中,依稀有一丝期待。
    “我,我在城中还有点事儿!”李旭觉得自己的心脏又不争气地狂跳了一下,赶紧快速拨转马头。“城门口可以雇到车,姑娘慢走!”丢下一句颇为得体的告别话后,他终于风一样逃远。
    “原来是个不通世事的莽撞小子!”石岚捧着荷包,目送着黑风的背影消失于城门内。这样的少年人可不多见,她默默核计着,眼神慢慢变得凄凉。
    她没恨过秦叔宝,一点也没恨过。但她却在一夜间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哥哥,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一颗泪从她的眼角落下,滑过肮脏的脸,露出灰尘下白皙的肌肤。然后与嘴角边流出的血混在一道,慢慢滚过下颏,落在冰冷的土地上。
    石岚用力抹了把脸,仰首走向了城门。
    酒徒注:推荐新人作品,今汉朝风云录,书号,26188。虽然稚嫩了些,但小苗长成大树,总需要有人浇点水。
第三章 争雄 (一 下)

       
第三章 争锋 (二 上)

         直到漫无目的地逛遍了整个长街,旭子也未能忘记那个单弱而无助的身影。那身影就像顺着溪流飘下来的一朵瓣,漂着漂着就漂到了他的眼前。充满了神秘,也充满了哀怜。让人忍不住就想伸手将其从流水中掬出来,掬过之后,似有余满手。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军营里呆得时间太长了,所以对任何稍有姿的人都没有定力。骑在马上,他地放眼四下张望,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匆匆而行的子很多,其中不乏满身阳光味道的红粉佳人,但那些人却只是在眼前匆匆经过,没一个可以牵引他的视线。
    “那是李将军么?好像是李将军吧!”旭子听见街道边的阁楼中有人窃窃私语。他猛然回过头去,看见几个少如鸟雀一样惊散。红巾翠袖,给冬日的城市平添几分勃勃生机。但那些子就像身边拂过的风一样,没有任何东西留在他的心底。
    不像陶阔脱丝,旭子在心底将石岚跟自己见过最的孩比较。陶阔脱丝的笑容晴朗得如雨后的天空,而石岚的笑容却如雨中的野,柔弱中掩饰着旷野。也不像婉儿,婉儿整个人都如一朵怒放的牡丹,得炙烈、浓郁。即便不为任何人,她也会快乐地盛开下去,一直开到整个生命的结束。
    这时无论怎么比,都没有意义了。他已经放走了她,二人今生几乎没可能再度相遇。旭子轻轻叹了口气,把马头拨向自己的院门。宅子刚到手,把它完全变成一个家的样子还需下很多功夫。与其没来由的东想西想,不如做一些实际的杂务。
    管家已经回来了,带着一群穿着崭新粗葛衣裳的小厮们正在院子里忙活。看到家主进门,众人停下手中的活计,一并迎了上来,跪倒谢恩。李旭挥手叫他们站起来,然后问管家是否带他们吃过了饭。话音刚落,众小厮们又齐整整地跪了下去。
    “回老爷的话,我们已经吃得不能再饱了。”
    “谢老爷恩典,小人们从来没吃得这样饱过!”
    一干小厮七嘴八舌地抢着回答。他们长得都很端正,特别是吃饱饭并换上干净衣服后,生命的活力迅速在他们脸上体现了出来。旭子知道自己的管家没有苛待他们,这让他低沉的心情稍微好受了些。和气地笑了笑,他对其中一名看上去最机灵的小厮问道:“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回老爷,小人今年十三,原来叫王狗剩,请老爷赐予新名字!”贵在左首的小厮用头碰了一下地面,恭恭敬敬地说道。
    “赐?”李旭惊诧地把头转向管他家。这几个小厮的行为和说话方式肯定是被管家训练过的,否则他们的动作绝不会如此整齐。旭子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做别人的老爷,就像在牙行看见到赵无咎被聘用为管家后,立刻将姓名改为李无咎一样不适应。
    “老爷买了他们,给了他们吃、穿和住的地方,于他们有再造之恩。所以随便赐个名字就可,一则您使唤着方便。二则咱们这个家也会显得有规矩!”管家李无咎见旭子征求自己的建议,赶紧出谋划策。
    “再造之恩?”李旭有些愕然。他没想到买了别人当奴才还是这样大的一种恩惠。自从离开家后,他的生活几乎就是练兵、打仗、打仗、练兵,再不就是急行军。因此,对生活中琐事的理解,他几乎还停留在易县那个淳朴少年层面上。虽然现在他已经是二等伯,但对伯爷家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生活,他的确一无所知。
    “当然是再造之恩。如果不是您老大发善心买了他们,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父母、家人,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管家点点头,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
    东家是个厚道人,这点李无咎自己能体会到。他倒不觉得李旭的举止有什么奇怪,很多人家这个年龄的大少爷都不太爱管家中杂务,像东家这种少年成名,跟着皇上干大事的人,要是懂得这些杂七杂八的俗务才怪!
    为此,怀着报恩之心,李无咎决定把所有能揽下来的杂事全揽下来。一则这样可以让东家后顾无忧,更踏实地去建功立业。二则,这个家没其他人,如果把管家的位置坐稳了,随着东家的地位逐渐高升,有道是‘宰相家的门房四品’,自己这个管家,将来地位可不比衙门里的那些县尉、户槽差。
    想名字的任务不比打仗简单,在管家的协助下,旭子搅尽了脑汁才找到了八个既符合对方身份,听起来口彩又比较吉利的名字。口齿最伶俐的那个少年被他赐名为来福,其他几个,一并排在了来字辈,来寿、来宝、来喜。按管家的说法,如果将来忠勇伯的府的人再多了,就换一个字来排。这样,从名字上就能分辩出奴仆们入府的先后次序,可以最大限度上保持忠勇伯府秩序井然。
    “八个人已经足够了,这么小一座府邸,要那么多仆人干什么?”李旭听管家说得有趣,笑着回答。
    “那可不一定啊?将来老老爷,老夫人,夫人一并搬过来。还有小少爷,。将来少爷大了,再娶了少夫人,反正随着您越做越大,咱们李府肯定也会人丁越来越兴旺”管家搬着手指头,兴奋地计算。
    “如果真的如此,咱们还得抓紧时间去买个新宅院!”李旭笑着回了一句,转身走向正房。把父母接过来,大伙一起筹划一个兴旺发达的李府,每天能看见母亲慈爱的微笑,偶尔还能跟父亲坐在灯前一起喝上几盏。如果再有一个子,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婴儿,他忽然发现自己当年的梦并不遥远,几乎已经伸手可及。
    无论如何,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幸运的。他们不用在着令人看不清前途的时局中忍受冻饿之苦,也用不到为明年的生计担忧。这样想着,一股发自心底的笑意让他暂时摆脱了眼前的烦恼。旭子耸耸肩,伸手推开正堂雕着的门。
    “老爷!”来福的声音突然从身背后响起,拉住了旭子已经迈入房间一半的双腿。他微笑着回过头去,看见对方神秘的眼神。
    “老爷,有一位姑娘,说是您买回来的婢,在门房求见!”来福双手垂在腿边上,半躬着身子汇报。
    “奴婢?”旭子觉得自己的心猛然又跳了一下。这辈子,他只有过两个婢。一个留在草原上,另一个刚刚被他放走。不是阿芸,他知道。用最快速度走到门厅,他看见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依旧是那样柔弱,但柔弱中已经带出了一点点妩媚。洗去脸上灰尘,上身套了件淡粉短襦,里边穿着淡绿长裙的石岚就像一朵旷野中的小,孤零零地站在他的面前。
    几个刚买回来的小厮的眼睛已经发直,手不停地忙碌着,脚却来回围着门房打转。他们虽然小,但已经到了能够分辩出丑的年龄。来客长得并不是风华绝代,但身上却带着一种动人的柔弱,令人见了后不由自主地便心生怜惜。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李旭有些尴尬地追问。话一出口,他就发现了自己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果把这句话的意思延伸开,很容易令人理解成他好像一点儿也不惊诧对方会来找自己,只是惊诧对方能这么快找准家门。
    “我沿街打听李将军府,大伙都说不知道。”石岚低下头,轻轻用手拧短襦的绸边。劣质的绸边很快就起了皱,透出另一侧晶莹的手指。“后来碰到了一个衙门的人,才知道恩公原来住在这!”
    “老爷,我这就命人烧茶,给您送到客厅去!”少在瞬间流露出来的羞涩,让管家心头涌起了无数联想。他不敢得罪这个未知身份的客人,所以绕着弯子提醒李旭待客的礼貌。
    有钱人家的少爷在外边沾惹草,经常发生类似的故事。看样子东家还没打算始乱终弃,看样子这名子长得也不赖,东家比较有眼光。
    “不用了,算了,你还是送到客厅里来吧。烧得浓一些,顺便再找人去买些点心。”李旭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些什么,他觉得心里很乱。一种直觉告诉他,应该把眼前这个子拒之门外。对方来之前曾经精心打扮过,这身颇为得体的衣服和头上几件白铜首饰估计光了自己给她的所有铜钱。这么精心打扮的她绝不会是顺路来说一声感谢,也许她怀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可另一种感觉却命令他将眼前的子留下,没有理由,只是觉得这个子单弱,单弱的背后还隐藏着一股神秘。
    那股神秘的感觉如酒,吸引着李旭去冒险。他发现自己的手心有汗,心情居然比第一次上战场还紧张。与和陶阔脱丝相处是不同,没有那种安宁与祥和。与和婉儿相处的情况也不同,没有那么多隔阂与误解。
    除了对方的长相和身份,他对跟着自己走入客厅的子一无所知。但他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愿意探求太多秘密,只想随便和对方坐一坐,闲聊几句,看看对方的笑容一样在脸上绽放。
    “我没地方去,也不想知恩不报。所以,还是回来给你当婢!”在屋门关上的刹那,石岚轻轻地跪了下来,同时将卖身契举过了头顶。



第三章 争雄 (二 下)

        “老天取走你一些东西,肯定也会有所补偿。”早晨起后,旭子开始相信这句话的正确。四个月前,他稀里糊涂地丢了一手带起来的雄武营,丢了一伙可以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最近十天,他又突然拥有了几个可以交往的朋友,拥有了一座家具齐全的大宅子,拥有了一个很得力的管家。同时,这座宅子还多出了个长相不错,颇为善解人意的人。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在做梦。由于对安宁、富足的生活过于渴望而深陷梦境。但身前巨大明亮的铜镜子和镜子里边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为了进一步做出证明,他用力拔了一根胡子。结果,镜子里的人疼得呲牙咧嘴。
    “如果是好梦,就让他长久些吧!”旭子无端地叹了口气,把遗憾留在镜中人的脸上。自从当年从辽东逃离生天后,他已经很久没做过好梦了。每次从血与火的梦境中醒来,额头上都的,冷汗几乎是成串地向下滚。
    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他已经过得有些倦了。心中充满了换一种活法,或休息一段时间的渴望。特别是参与平叛以来,虽然每每立下战功。但在激烈的战斗过后,旭子总觉得自己杀了很多无辜者。那些人像极了他自己和他的父辈,而他却靠着对方的脑袋染红了自己的仕途。
    “其实,做一个富家翁就挺好!”旭子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个鬼脸,暗想。他发现自己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人,虽然偶尔也喜欢冒一点点险。
    做富翁的日子是很惬意的,至少寒冬腊月起后不需要自己去打洗脸水。听到卧室里的动静,机灵的来福立刻端着一盆冷热适中的水来伺候主人净面。擦牙用的青盐、漱口用的浓茶和茯苓膏,还有很多旭子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辰起用品,也被另一名唤做来寿的小厮端了进来。
    待李旭收拾完行头走入正房,管家便躬着身子前来请教老爷对新的一天有什么指示。这个经历过富贵日子的中年人的确很能干,几乎是在一下午时间置办齐了府中所有日常用品。此举让旭子的钱袋子又轻了些。但比起他现在的俸禄,生活的费实属于九牛一毛。
    “还缺些什么,你看着买吧。”旭子将钥匙随便向管家手里一塞,命令。“买完了记帐就行了,箱子里铜钱若是不够了,我还有些其他积蓄!”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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