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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舟 作者:九当家(17k小说网2014-05-31完结)-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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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爽了!
就在风飞云心头激动的时候,老天又一次开眼了,果然有妹子,远处传来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少女的声音:“姐,你这一箭射得真准,我明明看见了麻仓鹰掉了下来,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我们去溪涧那边找一找,好像是掉在了那个方向!”另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
今天三章更新完毕,待会几乎还账!还账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我需要妹子……咳咳……不对,票子,作为动力!
☆、第一百零三章 姐妹花(还第八章)
“喂!混乞儿,刚才可看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看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
“那你到底看没有看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看到!”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看到呢?”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看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看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看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你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看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看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连声道。
她知道风飞云只是在应付她,于是又摇了摇头,道:“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你会活得这般的凄惨,而又来到这深山之中,而且又奄奄一息……”
风飞云很想知道她到底知道什么?
“你这是想要投河自尽,了却残生,但是却没有成功。”
风飞云道:“……”
她似乎已经将风飞云给看透了,又道:“你知道吗?就算生活再怎么的艰苦,也应该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天色已经不早了,再不走,就回不了镇上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两个女子,将铁栏木弓背在了背上,将麻仓鹰给装在这一辆平板木车之上,就是向着密林之中行去,木车在幽静的小道之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音。
“喂!救人救到底呗!”风飞云从地上站了起来,手撑在一颗大树上,向着那两个女子叫道。
木板车停了下来!
那姐姐的女子豁然转过身来,露出一口白色晶莹的编贝,喜道:“你不死了?”
“不死了,听了姑娘一席话,我大彻大悟了。”风飞云道。
“菩萨说,救人一命,就是在为下辈子积德!”
风飞云连连的点了点头,道:“对啊,对啊!菩萨说的太对了!我现在只想吃一口饭,只想好好的活下去,我相信女菩萨你是不会见死不救的。”
季小奴皱了皱眉头,显然对风飞云成见很深,不想这个小贼欺骗姐姐,于是道:“姐姐,这小子贼眉鼠眼,来历不明,说不定乃是一个黄枫岭的贼寇,故意扮成这般模样,想要趁机混进青枫镇。黄枫大盗现在相当的猖獗,专对漂亮的女子下手,听镇长爷爷说,三玄门的一位女弟子就被大盗给糟蹋了,连仙门的女弟子也不能幸免,我们还是小心些为妙。”
“可是他也不像一个大盗?”那女子心头也有些害怕,毕竟黄枫大盗实在太可怕,就连驻扎在烽火连城的神武军,几次都没有将他们剿灭,反而损兵折将。
这些黄枫大盗实在是来无影去无踪,很多镇子都被他们祸害,男的买做奴隶,女的抓去被蹂躏,老的被屠杀,小的被剖尸!
风飞云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们的对话,心头思量着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应该还在南太府,毕竟她们的口音变化并不大,但是为何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三玄门?看来只是一个小门小派。
那个什么黄枫大盗又是什么玩意,被她们说的就像盖世魔王一般,但是风飞云还是没有听说过,他现在心头只担心萧诺兰那一尊女魔和从苍生寺放出来的那一千多名古尸僧人,这才是真正的群魔乱舞。
恐怕如今南太府修仙界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这场灾难只是还没有蔓延到这种小地方来罢了!
……
还欠十二章!
☆、第一百零四章 南蛮边陲杀人地
山中的空气格外的清爽,带着一股野山菊的香味。
密林间古木参天,荆棘和植被将山间小道给淹没,偶尔能够看到一两只山雀被木板车的声音给惊动,从草丛中乍然飞起,落到了一颗大枫树枝之上。
这山名叫王屋山脉,里面多猛兽大禽,就是被季家姐妹射下的那一只麻仓鹰也仅仅只能算中等大小的飞禽,听那季家妹子说她曾经看到过一只长着两只脑袋的大鸟,身子足有十多米长,翅膀就像大风车的扇子一般。
深山密林多异兽,这王屋山脉也算是一座古山,生活在山下的人们也仅仅只是在山脉的边缘打猎采药,根本不敢进入山脉的深处,曾经有艺高胆大的弄潮儿想要到深山之中打猎,但是却一去不复返。
这王屋山脉到底有多大,就连季家姐妹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她们每次进山打猎,少说也要在山中盘桓七、八天,而且也还仅仅只是在山脉的外围。
“嗡嗡!”木板车在狭窄而陡峭的山路上缓缓强行,一边是笔直的山壁,一变是深不见底的绝崖,一不小心就可能坠落崖底,摔得粉身碎骨。
风飞云坐在满是药草的木板车上,旁边就是那一只已经死硬的麻仓鹰,这鹰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几乎将整个木板车都给占据,风飞云也只能坐在角落里,伸手将裤管旁边的一把半干枯的药草给捻了起来,拿在鼻尖闻了闻。
这草也就人的手指那么长,叶片很宽就如水稻的叶子,只是草叶的颜色却是蓝色,三片草叶之间还开着一朵蓝色的小花。
“这是什么草?”风飞云好奇的问道。
季家姐姐走在最前面,柔弱的肩膀之上绑着一根手指头那么粗的麻绳,另一头就绑在木板车上,她颇为艰辛的拉动着木板车,额头上滴落下一滴滴香汗。
这木板车上不仅装着数百斤重的麻仓鹰,更是还有风飞云这个“病号”,加起来的重量,就算是两个大汉来拉动都很吃力,更何况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若非她身上带着一丝灵气,恐怕根本是拉不到这木板车的。
风飞云看在眼里,却是疼在心中,若不是浑身一丝力气都使不上来,他是打死都不愿意让一个女孩子来拉他,这份恩情只能默默的记在心中。
当今这天下,哪还找得到这么善良而又不辞辛苦的女孩子?怕是没了!
“这是蓝泷草,混乞儿,你别乱碰,这草可贵了,一株就能卖出二十个铜币的高价,我和姐姐在黄土崖壁上采了三天才采到十三株,就算弄坏了一片草叶,你都赔不起。”季小奴看着在前面辛辛苦苦拉着木板车的姐姐,心头对风飞云的怨气更大,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却连走路都不能,简直就是一个废物。
她一直怀疑这混乞儿就是在装病,懒得连路也不想走,就是想要折磨姐姐,拉着他回到镇上。
季小奴走在木板车的后面,时不时就是咧着白闪闪的牙齿,瞪着风飞云,很想将他给揪起来,人到山沟里喂豺狼。
“这么贵啊!我若是能够去采几株,那就发财了。”风飞云感叹了一句,然后将手中的蓝泷草放了回去。
这木板车上不仅有蓝泷草,还有别的药草,全部加起来足有数百株,都是奇形怪状的,有的长得像树根,有的长得像蛤蟆,有的叶片是白色,有的叶片是黑色,反正千奇百怪,他也分不出都是些什么药材。
“这蓝泷草乃是疗伤用的,可以在很快的时间内将人伤口的血液给止住,一般这样的药草都是买到军队里,那些军医师出的价格都是很公道的。”
“这是蜥蜴草,可以解毒,山里多瘴气,蜥蜴草对瘴气的毒性有很大的克制作用。”
“这是玲珑根,一般都长在悬崖石缝之间,听说乃是一种药丹的配药,也是价格最贵的一味药了,就这么一小段,怕是得卖出一百个铜币的价格。”
……
走过来悬崖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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