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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舟 作者:九当家(17k小说网2014-05-31完结)-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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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个铜币的价格。”
  ……
  走过来悬崖峭壁,木板车停在了一处翠绿的树林之中,这里树叶茂密遮挡住了天上的烈日,显得颇为的清爽。那季家姐姐也是有些累了,坐在木板车的一角,给风飞云讲着每一种药物的用处。
  她依旧还是那么的温柔,手指微微的撩了撩额头上的发丝,手指之上已经沾满了汗珠,她的脸蛋也有些微红,带着一丝疲惫之色。
  风飞云却是根本没有听她在讲什么,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只感觉是越看越耐看,手指缩进了袖子里,捏着衣袖,情不自禁的去擦拭她额头上的汗珠,但是手才伸了一半,却又收了回去,这似乎有些不妥,毕竟这动作有些太亲昵了。
  这可是一位良家的女孩子,若是真的举止太过,反而让她生出厌恶的感觉。
  “咳咳!季姑娘,以我看这一车的药草和这一只麻仓鹰,加起来少说也要卖出数千个铜币的价格,足以让你们两姐妹用上大半年。既然有这么多的钱,为何不给自己置办一件体面的衣衫,哪怕买一双绣花绢鞋也是好的啊?”风飞云道。
  季家姐姐微微的一愣,旋即苦涩的笑道:“我们都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子,哪能穿上那些漂亮的衣服,就算是一件首饰也是舍不得买的,至于绣花绢鞋,那也不是我们这些野姑娘可以穿的,只有那青枫镇首富刘家的千金小姐可以穿得。”
  虽然她这般的说着,但是风飞云还是看见她眼中带着一丝憧憬的光芒,显然是言不由心,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你们赚的这些钱,又该如何花销呢?”风飞云越发的好奇。
  季家姐姐道:“打猎和采药卖出的钱财,三层要交给三玄门的总管,三层得上交青枫镇的大老爷,还有三层得交到烽火连城的军队里,而最后剩下的一层才是我们自己的收入。”
  她说得头头是道,显然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交到三玄门是为了得到仙门里的仙师的庇护,这个该交;交到青枫镇的大老爷那里,乃是神晋王朝的法规,这也该交;交到烽火连城的军队里,军队可以保卫一方安宁,这也该交。
  但是在风飞云看来,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剥削啊!辛辛苦苦的劳动果实,却要将九层的财富都交出去,难怪这两姐妹虽然收获颇丰,但是却依旧贫苦,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穿不上。
  风飞云有些发怔,道:“这三玄门可是修仙门派,怎么能够向着老百姓伸手要钱?”
  季家姐姐微微的一愣,道:“难道不该吗?我们向仙门交钱,又能修炼到仙门无上的典籍,这已经很满足了。”
  风飞云道:“……”
  这些小门小派还真是会做生意,随便丢出几本最垃圾的修仙残本,就能换来这些黎民百姓的尊从,还主动的送上自己三层的收入,这……真是好手段啊。
  这季家姐姐身体之中的那一丝灵气,应该也是修炼了某种垃圾仙法,难怪她对这个三玄门这般的感激,却不知就算修炼了这种残本,也绝对无法突破灵引的境界。
  这不是在误人子弟嘛!
  “对了,神武军的粮饷,不都是朝廷颁发,怎么你们还要交钱给他们?”风飞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神虎郡本来就位于南太府的南方边陲,连接婆罗国,大食国,罗曼国三个小国,因为处于边塞之地,常年战乱,匪寇繁多,魔人横行,奸人当道,这里方圆千里几乎都以成了三不管地带,就连王朝的军队都不会驻扎在这里。”
  “烽火连城其实并不是神晋王朝的官方的大城,而是一座佣兵古城,凡是来到这片区域的不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就是背负仇恨的逃命者,亦或者乃是被大仙门追杀得无处可逃的凶人。想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之下活下去,就必须有人来守卫这里的一切,维持这里最简单的次序,而他们就是烽火连城的神武军。”
  季家姐姐说的神武军,自然不是神晋王朝真正的神武军,只不过是无数的雇佣军组建成了罢了。
  只是这些山民因为感激他们对这个边荒的守护,才将他们叫做神武军。
  “神虎郡!烽火连城!”风飞云眉头一跳,神虎郡不是南太府最南边的一个郡衙,这里可是神晋王朝的边塞了,很多在神晋王朝混不下去走投无路的人,都会逃到这里来,因为神晋王朝的正规神武军,是不会轻易的兵临边界的,这会给周围的那些小国造成恐慌,甚至还有可能会造成王朝之间的误会,发生大规模战意。
  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理位置,真正的神武军也不会追杀到这里来,这里便变成了整个南太府最不太平的地方,小型的仙门,大群的贼盗,狠辣的杀手,杀人不眨眼的魔人,都在这里聚集。
  现在身处在小镇山区还看不出这里的混乱,但是一旦到了烽火连城,那么若是没有一点高超本事,想要活命简直比登天还难。
  民风彪悍,邪魔隐居,贼人当道,维持次序的便是那些大型的雇佣军,这些小老百姓不感谢他们感谢谁?
  “没想到居然已经到了数万里之外的神虎郡,更是来到了传说中的南蛮边陲杀人地,也好,也好,这样就可以远远的避开萧诺兰那女魔头,至少在几个月之内,这场死亡灾难,还波及不到烽火连城这片混乱之地来。”
  烽火连城这些所谓的魔人和凶徒,风飞云是一点都不害怕,再牛逼能够牛得过萧诺兰那女魔头?
  在萧诺兰的手中都能逃生,就算烽火连城再混乱十倍,风飞云也是丝毫都不惧,反而心头还有一点期待!
  风飞云最喜欢的就是黑吃黑,反正现在整个南太府的各方势力都想杀他,来到这样一个边陲乱世,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第一百零五章 我是一名寻宝师

  王屋山脉的山路陡峭而又崎岖,仅仅只是靠着一个女孩子,拉着一辆数百斤重的木板车,缓缓的前行。
  风飞云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看,又是叹息了一口!
  “喂,混乞儿,你盯着我姐姐看什么,你可别打什么歪主意,不然我挖了你的眼珠子。”季小奴说着还向风飞云露了露手指,狠狠的瞪着他。
  “我哪能有什么歪主意,我只是很像知道你姐姐到底叫什么名字?”风飞云道。
  “你自己问她呗!”季小奴道。
  “我不好意思,我这人天生脸皮薄!”风飞云认真的说道。
  “真的假的?”季小奴有些不信。
  风飞云道:“我是从来都不说谎的,你本应该相信我才是!”
  切,相信你才怪,季小奴虽然心头这般的想着,但还是说道:“我叫小奴,我姐姐叫心奴。”
  “季小奴,季心奴,你们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为何会有一个奴字,这多不吉利?”风飞云道。
  “要你管,你再多嘴,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季小奴显然有事瞒着风飞云,并不想让他知晓,神情之中带着一丝复杂的光芒,虽然掩饰的很好,但还是被风飞云发觉了。
  看来她们也是有故事的人啊!
  “停!”风飞云突然大叫了一声。
  在前面艰难的拉车的季心奴忙不迭的稳住了脚步,风飞云却没有坐稳,直接从木板车上面滚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咚!”
  “哎呦!能不能慢一点?”风飞云揉了揉自己的屁股,从地上坐了起来。
  季小奴看着风飞云的倒霉样就是直笑,心头格外的幸灾乐祸,道:“自己突然大呼小叫,这哪能怪得了我姐姐?”
  “小奴,你少说两句,快将他扶起来,他本来就有病在身,可别在地上受了凉。”季心奴连忙走了过来,一只手轻轻的抱住风飞云的胳膊,将他扶起,然后缓缓的坐在了木板车上。
  她的动作十分的小心,生怕将风飞云给弄疼了,风飞云在木板车上坐稳了,她这才缓缓的松开了手。
  季小奴越发的看不过去了,一双小拳头捏的紧紧,总觉得这混乞儿在趁机博取姐姐的同情,想要占姐姐的便宜,她冷哼一声:“你大呼小叫的干嘛!要死啊?”
  “嘘!别吵,别吵,你们闻一闻?”风飞云闭着眼睛细细的嗅着,嘴角微微的上扬,带着一丝笑意。
  季家姐妹心头带着疑惑,也是学者风飞云的模样,使劲的嗅了嗅,但是却什么都没有闻到,根本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哈哈!就是那个方向?”风飞云的手指向着山间小道的旁边指去,大笑了起来,连声催促季小奴快过去寻找,就好像那里有什么宝贝似的。
  风飞云所指的方向,满是手臂粗细的荆棘,漆黑的一片,那些大刺也不知长了多少年,简直比铁还要坚硬,这里面能有什么宝贝,就算有宝贝,这混乞儿能够知道?
  季小奴虽然心头很是怀疑,但还是走到了那一片荆棘之旁,又是用鼻子闻了闻,依旧什么味道都没有。
  “快把那荆棘给砍掉,里面有一株血灵苗,我能感受到它的药香味,没想到这王屋山竟然能够挖到血灵苗,倒是有些让人惊讶。”风飞云一边催促,一边自言自语。
  季家姐妹对于草药可以说也是相当的有研究,至少知道数十种草药的名字和模样,但是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血灵苗,应该只是普通的药草吧,买不了什么钱。
  不过看风飞云那一个劲的催促,她们也不好扫了他的兴,于是取来了铁刀,将那一片荆棘都给砍开。
  但是将荆棘砍完之后,却没有看到任何药草的影子,显然是被这混乞儿给耍了!
  季小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已经忍无可忍,挽起衣袖,便是怒冲冲的走了过来,“戏耍我们很有意思是不,你现在就给我从车上滚下来,咋们分道扬镳!”
  “小奴!”
  “姐姐,这混乞儿摆明了就是个无赖,先是想要偷麻仓鹰,然后又是装病,现在又骗我们荆棘之中有药草,还留他干嘛?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从来都不欠他。”季小奴说着说着就是哭了出来,她不是气得哭泣,而是在心疼她姐姐。
  季心奴轻轻的咬着嘴唇,盯了盯风飞云那落魄而虚弱的样子,一双明亮的星眸也变得晶莹,似乎就要落泪。
  风飞云盯着她,道:“血灵苗都是生长在石头里面的,那石头就埋在地底不深的地方,你若是还信得过我,你可以抛抛看!”
  “信你才怪,哪有草长在石头里面的……”季小奴已经提着风飞云的小腿,要将他从木板车上面给揪下来。
  “咦,真的有一块红色的石头。”季心奴终于还是相信了风飞云的话,从那泥土之下挖出来了一块拳头那么大的红色石头,上面还沾着红色的液体,就好像是从石头里面流出来的血液。
  季小奴哼了一声,将风飞云的脚暂时放下,然后围了过去,盯着季心奴手中的红色石头,好奇的道:“这石头怎么在滴血?”
  “那是血灵苗已经成熟,流淌出来的药力!”风飞云道。
  “就你多嘴,不就是一块石头,石头里面怎么可能长草?”季小奴露出两排白色的贝齿,做出咬人的样子,呵斥了风飞云一句。
  风飞云也不跟她争,也没有必要和她争!
  季心奴心头也在打鼓,毕竟她还是第一次遇到会滴血的石头,若是放在平常,就算她将这石头从地底挖了出来,就会吓得逃开,哪还会想到石头里面会长草?
  “这里面真的有一株药草吗?”季心奴的声音要柔和得多,就如春水般柔软,让人心生宁静。
  风飞云微笑,道:“自然是这般,只是有些人怕是不会相信我的话,你们拿到青枫镇找专门的收药人士鉴定一番,相信他们能够给出一个很好的价格。”
  “很好的价格是多少?能有一千个铜币不?”
  一千个铜币对于她们来说,已经是相当丰厚的价格了,至少一般的药材都买不到这个价格,不过她们也看出这血色石头的不平常,所以才觉得应该价格不菲。
  风飞云揉了揉额头,也不知该怎么回答她们,他曾经在银钩坊也买过血灵苗来修炼,当时花了一千个金币才买到一株,一千个金币可是相当于一千万个铜币。
  但是收购价应该要便宜不少,只要遇到识货的人,至少五百万个铜币,应该还是能够买到的。
  风飞云若是报出五百万个铜币的价来,她们肯定又要认为在骗她们了,于是风飞云便笑着点了点头,道:“你们将它拿去卖了,置办一身漂亮的衣裳,还是可以的。”
  两姐妹虽然不知道这石头里的药草到底能买多少钱,不过想来也肯定不便宜,于是将石头慎重的收了起来,拉着木板车继续想回家的路上走。
  “喂,你怎么知道那里埋着一块石头?”走了一段路,季小奴终于还是忍不住心头的好奇,问了出来。
  “其实……我是一名寻宝师!”风飞云道。
  “什么?”季小奴惊呼一声,将风飞云仔细的打量,寻宝师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乃是整个天下最富有、最神秘的一群人,就连三玄门的门主都要对寻宝师恭恭敬敬的,这混乞儿竟是一位寻宝师?
  风飞云干咳了两声:“其实,我差一点就成为了一位寻宝师,但是后来家道中落,恩师辞世,父母双亡,妻离子散,天灾**,流落他乡,其实到现在为止寻宝之术也就学了个两、三手,而且还十算九不准,哎!要不然我又怎么会落魄成现在这个样子?”
  风飞云长吁短叹,一副追忆往事的模样!
  “切,吓我一跳,原来只是一个十算九不准的半灌水,我看跟镇口的王瞎子也好不了哪去。”季小奴道。
  “我可不是半灌水,我可是有真才实学的。”
  “可是你现在却是一个混乞儿!”
  “我不是混乞儿,我是一个寻宝师……至少我差一点就成为了一个真正寻宝师,只差一点!”
  “你若是再说大话,信不信我现在就将他扔在这里喂野狼?”
  “好吧!其实我就是一个混乞儿!”
  ……
  当暮色降临之时,一行三人总算是走出了王屋山脉,进入了一座古老的小镇,一股喧嚣的人声缓缓的传入了耳中。
  青枫镇总算是到了!

  ☆、第一百零六章 杀气逼人

  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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