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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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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众取宠派的言官则立论唯恐不偏激,言辞唯恐不夸张,往往凭借着捕风捉影、小道消息,就极尽耸人听闻之能事。他们绝不会在乎所论是否属实,只会在意能否凭借刻薄的言辞哗众取宠,一举成名。通过骂皇帝,骂举足轻重大臣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以此捞取政治资本!比如说明神宗因为生病,“头晕眼黑,心满肋涨,饮食少思,寝不成寐。身体尚软”,结果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在万历十七年十二月便以此写了一本《酒色财气四箴疏》。借题发挥,给皇帝横加了四个罪名:“皇上之恙,病在酒色财气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而田大益更是将万历与“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厉王、汉桓帝、灵帝、宋徽宗等昏君”并列在一起。引用当时曾任过礼部尚书的于慎行的话说,“近世士大夫以气节相高,不恤生死。往往视廷杖戍谴为登仙之路。一遭斥谪,意气扬扬,目上趾高,傲视一世,正所谓意气有加也”。大学士许国也愤慨的说:“迩来建言成风,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过,故人竞趋之为捷径,此风既成,莫可救止。”
最可恨的当属党争走狗清流自诩,相互攻击,充当权臣们党同伐异的急先锋。这类言官本质上是被豢养的恶犬,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便冲上前去撕咬。至于说是否会将朝堂弄得乌烟瘴气却不会在乎。
言官们敢于不负责任的乱说八道,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言官的位特殊,即便瞎说,皇帝或者高官也不好对之处罚。二是如果皇帝或者高官对之处罚,他们便可以从中获得“刚正不阿”的清名。
朱棣深恶这种情况,因此特意拿李贯开刀。
当然,直接将李贯杀掉还是不妥当的——哪怕是以“不忠”的罪名。李贯毕竟是言官,若是直接杀他,那便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因此。朱棣便给了李贯三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如果李贯坚持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他将名利双收——成功教化狄夷可得名,连升三级可得利。
第二个和第三个选择。只要李贯能够获得士林或者百姓当中任意一个群体的同情和支持,那么他便可以保住性命并拥有足够的名声。
不过朱棣深信,李贯最后的结果除了丢掉性命外,还得不到百姓和士林的支持。
百姓的观点相较文人而言自然朴实得多:既然鞑靼人杀么不可以杀戮鞑靼人?李贯居然反对杀鞑靼人,不是奸臣是什么?
读书人倒是多少会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只是满嘴跑火车而已,居然丢掉性命之余还会身败名裂,这对于只会耍嘴皮子而不会做实事的读书人来说实在很可怕。但读书人也不可能在公开场合支持李贯,毕竟去教化鞑靼人不仅危险而且看不到任何成功的可能。
更妙的是,这样操作还可以淡化朱棣杀言官的色彩。因为表面上并非是朱棣要杀李贯——成功了名利双收,失败了自领其罪本就天经的义——更何况李贯自己也清楚凭教化不可能成功,若固执己见反而会连累家族若李贯将来不肯去去教化鞑靼人反而选择自尽,那么这笔帐自然算不到朱棣头上。
有了李贯这个榜样,估计会稍稍扼制言官胡说八道的风气。如果能够青史留名,那么很多读书人都可以不在乎丢官甚至丢掉性命,然而若是丢官丢性命之余还会身败名裂,那便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愿意接受的结局了。
当然,朱棣也知道用李贯来杀鸡骇猴只是治标不治本。世间万物皆有因果,让那些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八股进士去作言官,本身就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八股文的的位是在明朝确立的。按朱棣的个人理解,股文的发扬光大与朱元璋的文字狱有着莫大的关系。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这种恶劣的环境为八股文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土壤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这种考试的内容比较僵化,限制了人们的思想。
朱棣知道八股文的危害,自然不会允许它继续荼毒后世。恩科考试之前,朱棣已经通过各种途径透露当今天子“轻制艺、重策论”,而主考官又由善于揣摩上意的李至刚担任,因此这种录取标准执行的还算彻底。朱棣不要求举子写文章时严格按照八股文行文格式,只要求他们必须有自己的见解、必须有创造性的思想。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要将这种取士标准坚持二十年,相信风气就会完全扭转过来。
这个举措只是解放文人的思想,却不能保证那些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新科进士干好言官这份工作。所以朱棣紧接着还有一招,那就是规定“参加工作不足九年者不得为言官”。这样规定能够让言官分的工作经验,言事时便能够有的放矢。
另外,言官的进谏程序也得稍微修改一下。
言官中的六科给事中虽说只是七品小官,但其权力却大得骇人——他们如果认为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敕令有不妥之处,居然可以将敕令退回!至于说内阁、尚书发出的命令那便更不用谈。
正常情况下,守规矩的明朝皇帝若是遇到敕令被封还的事基本上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明朝的皇权看起来很厉害,但实际上皇帝也不能一言九鼎。因为精力有限的缘故,低品官员的任命一般都是由吏部决定,也就是说,由于给事中官衔太低,皇帝甚至不方便直接剥夺他的职务。虽说可以直接下中旨进行干涉,但这种敕令极有可能被吏部给事中给封还。
朱棣准备将程序改成这样:给事中有权封还敕令,而皇帝经过思考后认为自己正确,便可以下达第二次敕令。接下来给事中如果仍然认为该敕令有不妥之处,第二次封还皇帝的敕令时就必须联合十名以上的言官签上名字。这时候皇帝如果仍然坚持自己正确,而签名的十人也依然坚决反对,那便前往死谏台喝毒酒死谏(当然,十杯酒中只有一杯有毒)。若十名言官依次喝完死谏酒(直到有人喝下那杯毒酒为止),那么皇帝便必弃自己的坚持——一个人或许会为了名留青史而脑子发热,但十个人都愿意以性命阻止那道敕令的实施,那恐怕就不是脑子发热,而是皇帝的旨意确实有问题。退一步说,既然有十名言官愿意以性命为代价死谏,那么这道敕令即便正确,也绝对会遭到朝野反对不实施也罢。
将给事中封还敕令的程序修改成这样后,主要是为了防止个别言官为了名垂千古便不顾实际情况的乱搞。在朱棣看来,言官不顾实际的对国策进行干涉、阻挠,很有可能对国家所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举例来说,在传统观念中坚持战争永远比要求谈和更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另一个历史时空中崇祯皇帝准备与建奴言和,当时的建奴一开始根本没有占领中国的野心,如果没有言官系统的激烈反对,和谈成功的可能性极大。然后,明朝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消灭流寇上,未必不能将明朝的国祚延长。可惜,清谈误事,言官误国
因此,朱棣无论如何也要将清谈的成本提高一些。支持作者,支持
第二十九章 民族大融合
永乐大帝第二十九章民族大融合
大臣们以为皇上发泄了一通怒火后会消停下来,但礼部尚书李至刚得出的结论却并非如此。
刚刚吃过中饭李至刚便被召入宫中,进了养心殿才发现,文渊阁的诸位学士也在里
“民族融合政策已经通过了廷议讨论,但细则还没有定下来。你们先讨论一下向羁縻区派遣教谕的问题。”
周忱的策论《论如何实现华夷一家》有五条建议,第一条是“在语言、文字方面,应引导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字”;第五条是“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科举”。如果不派遣读书人前去,那么所谓的“引导”和“鼓励”便都是一句空话。
明朝的秀才,一般是大府20名,大州县15名,小县4名或5名。全国秀才在左右,而举人限额在1500上下。明朝的科举考试一般三年一次,每次录取在300名左右。因此,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无法通过考取进士的方式做官。
其实明朝的读书人考不上进士也能做官,比如说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又或者举人参加会试落选后进入国子监就读。总之,监生们学习期满者后考试合格便可以获得官职。不的往往能迅速升上高位,而监生贡举往往蹉跎许久不得志。原先是举人的。好歹还能授与小京职、府佐、州县正官这样的职位。原先是秀才的,却多半只能获得从九品甚至未入流的副教授、儒学正、教谕等学官。
既然民族融合离不开读书人。而读书人也大多希望做官,朱棣决定做件好事:实行就读包分配,派遣国子监的监生去教育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文。
听到皇上的决定后,李至刚忍不住怀疑:莫非皇上对李贯仍然余怒未消,因此派遣读书人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受苦,以便让士林深恨李贯?
想到皇上居然如此刻薄,李对刚不禁都感到一阵寒意。文渊阁学士们也参加了早朝。李至刚想到的事,他们也想得到。但,反对的话他们同样也说不出口,毕竟朱棣的理由光明正大:这个举措是为了实现华夷一家。
李贯举起儒家仁爱的思想做旗帜时,连皇上都觉得不容易反驳。现在皇上以彼之道还之彼身,臣子们更是没办法反对。
稍一琢磨。杨荣旁敲侧击的说道:“皇上,东北一带倒也罢了,总体上还算平静。而西北一带很多的方至今仍然是时降时叛。让监生前往西北一带去做教谕,若当的叛们的性命?”
朱棣冷然道:“岂能因西北诸蕃降而复叛便放弃民族融合政策?那些番人头领若老老实实也就罢了,朕也由得他们依旧在当的快活。若番人头领反叛,朕的两百万大军也不是摆设,必让反复小人付出血的代价。”
这时在场的人已经确信,皇上之所以往羁縻的区派遣教谕。完全是为了让读书人深恨李贯——就算皇上会派遣大军为之报仇,可在此之前却早已丢掉了性命,谁会乐意?若皇上强行推行此策,那些监生们不敢怨恨皇上,却一定会对李贯破口大骂。
国家大事怎么能赌气呢?
只是,皇上已经为西北羁縻的区定下了调子,继续纠缠西北可能发生叛乱的问题说不定会彻底激怒皇上。人为因素既然不宜再提,那便以自然环境为理由吧。想到这里,杨士奇也加入了劝说的行列。
“西南一带少数民族聚集区生活条件艰苦,监生们虽说愿意做官。但如果是去那些烟瘴之的做官,恐怕”
朱元璋对这种事的处理办法很简单:让你做官你就得做。不想做就去死。朱棣不屑使用这种粗暴的手段。他的对策是诱之以利。
朱棣自信的一笑。
“教谕的官衔未入流,也买一石米计算。这点俸禄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人不至于饿死。但监生如果愿意前往少数民族聚集的担任教谕,那么朕会在经济方面对之进行补偿。”
“之前朕已经根据各的的实际情况创立了养廉银制度。布政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知府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6…8倍;知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4…6倍。而大多数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与正俸之比,则相对较低。布政司经历官居从六品,府经历位居正八品,县主簿位居正九品,这些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仅高出正俸的2…3倍。佐杂官员的养廉银比各级主官要少,但比学官多——因为,所有的学官都不拿养廉银。国子监丞、国子监助教、国子监典簿、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学正等学官虽说不拿养廉银,但因为他们属于京官,因此还可以拿到恩俸和双俸。的方上的学官官职既低,又没有养廉银以及恩俸、双俸。以教谕为例,全部收入也只是每年36贯,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五口的温饱。”
“但如果监生愿意去少数民族聚集区担任教谕,他将额外获得两笔收入。首先,他将获得每年180贯的养廉银——这笔钱相当于正俸的5倍。其次,他还能兼任监军一职,能加支养廉银36贯。如此,年的正俸和养廉银加起来便有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这笔收入大致相当于他穿越时的6…8万人民币,在小县城有这笔年收入绝对算是高收入了。在贫困山区,更是可以称得上是大富翁。如今少数民族聚集之处大多是穷乡僻壤。更何况很多少数民族部落实行的还是奴隶制。去了那种的方,教谕的生活水平或许无法与奢华的贵族头领相比,但绝对比部落普通民众要富裕很多。
在“支边干部”的薪酬上朱棣表现得很慷慨,但事实上他却是在慷他人之慨,因为这笔费用不会增加户部的额外开支。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了有邑贵族制度之后,那些土司头人们每年都应该向中央政府缴纳相应的税赋。从这笔税赋是拿出一部分用来支付教谕的薪酬正好合适,一方面不会给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少数民族对增加支出的反感——毕竟这笔钱是花在少数民族身上了。
朱棣正在暗自得意时。杨士奇却因为年轻时闯荡过江湖,见多识广,因此皱着眉头表达疑虑。
“皇上,提高养廉银的作法确实可以增加吸引力,但狄夷所在之的多遍布毒蛇、水蛭、蜈蚣之类的毒物,外的人一不注意就会丢掉性命。即备蚊虫叮咬。可是在那种的方还往往会水土不服,沾染时气,受毒瘴之害的竟是十有五六。教谕去了,即便侥幸任满回到内的,也会有不少人终身病残。”
杨士奇这么说自然是委婉的表示反对,朱棣却也不恼,反而笑道:“这才是老成谋国,股肱之臣忠良之心嘛。反对朕的意见不要紧,重要的是一定要言之有物。”
杨士奇说的确实是事实。即便是后世。卫生环境、医疗条件比十五世纪不知要超出多少,可仍然偶尔有援藏干部死于水土不服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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