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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乱修真 作者:满腹师叔(起点vip2013.7.01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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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书名:祸乱修真
作者:满腹师叔
☆、第一卷总结
竟然写到了10多字万,成绩呢?惨淡。惨淡到我不想说,惨淡到我几度想要放弃。
但也有人支持,看到虽然不长收藏但是每天都能收到推荐票,我知道自己的故事还是有人看的。
看到书评区有除了广告的留言,看到魂魄逍遥说师叔加油,我真的很开心。
其实我是很文青很纠结的人,但是又在商业化的网站尝试创作,于是纠结乘以我本人的二,那就是你们看到冯双反复犹豫又诸多无聊的心理活动——那其实都是我在思考。
我是前进,还是后退。
这本书怎么说呢是很匆忙下笔的东西,写到一半才开始喜欢冯双,写到一半发现某人身边连一个可以交流的女生都没有,写到一半发现我想写的东西与时下很不对路——你们都已经很累了,我还试图在铺一个大坑引发狗屁的思考。
好吧,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可以好好交流的闺蜜,话说我觉得这样的角色还需要设定一个,就像正妻也要通房丫头一样……
好像说过了……理论上不会发生你们想象的那种事的!
网文,应该是轻松随意的东西,看那个主角大杀四方就好了,*就*了就好了,茶余饭后的消遣,而不是几百万字的故作深沉。
以上,是我的反省。
这本书至今没有一个向主角表白的小男生,至今没有痛快的打脸,至今没有感人的桥段。这是我笔力不足,毕竟在这下开头的时候还没有表白什么是小说,也不会讲故事。也是骨子里有种不切实际的清高,总想写别人没写过的东西。
于是,就有了纠结的冯双。
所以我在想,我究竟是想要一个什么结果,或者说,我想写一个什么样子的冯双。
于是,就有了于死地也要与敌同归的冯双。
犹记得最初我想写一个坏女人,她要杀伐果断,她要视天下男人为天地玩物,她要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可是我还是写一个平凡迷糊的吃货,不自觉的就代入了自己,连性格都在没精彩的叙述中看不出了。
剧情,人物,表达能力,都是要修炼的东西。
就像道法术一样,我觉得这本书的道,也就是立意其实还是不错的,但是他的情节人物就是法,太弱。术,讲故事的技巧,弱爆了。
所以你们没有*上人物,那是我的错。
所以你们还没有*上我,那就是你的我了,哇咔咔咔。
呃,乱七八糟的写了好多无聊的东西,其实只有一句话,与君共勉,即使冯双只是淹没在万千主角中的一个平凡女人,我也慢慢让她成长,对自己狠起来,也对别人狠起来。
最后一步步,祸乱修真。
☆、番外;我今生必须坚强的理由
题记:我喜欢的那个冯双活在我的心中,想让你们也认识她,可是我笔笨文字烂,撞墙之余,只有多花笔墨补完她。此文剧情与正文无关,不喜直接右上即可。
0
我又做梦了,梦见回到了小时候,醒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我好想找个人说话,可是我不能。
所以我只能哭,可以用饥饿寒冷做借口哭一场,可以用被吵醒做借口哭一场,肆无忌惮,再没有人说我不坚强。
因为我不是冯双,我是梅雨,我今年一岁,我只可以看着妈妈走进我,心疼的抱起我。
摸摸她已经有岁月痕迹的脸,闭上眼,泪水又流了下来。
上一世的亲人,你们还好吗?
1
小时候住的偏,要去书店得先从家门口出发,走两百米到车站,花1块钱坐公交车到市里。那时候我经常缠着我奶奶去书店,奶奶很疼我,收拾好屋子做好备好的一天的吃食,就会带我去。从家里去书店要将近一个小时,但在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一小时有多漫长,窗外的世界永远新奇,比长大之后多一万七千种色彩。
那时市里的新华书店也不大,只有两层,底下放着很多畅销书,楼上放着实用类的书,只有一小块儿摆放着少儿读物。我记得买的第一本书是三毛流浪记,当时我还买错了,多花了十块钱,心疼了我一个星期。
再后来大了一些就是买漫画书,那时候苦苦迷着的东西,现在都连名字都想不起了。只记得好像有四十二本。当时我天天省吃俭用,有了钱第一时间就是拉着奶奶陪我去书店,很快我就集齐了一套书,一个月之后我发现少了两本书,为此我还跟我奶奶发了一顿无名火,她一个劲地哄我,我只知道生气,气得看着晚饭,眼泪掉在热腾腾的白米饭上。
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发现那两本书在我的枕头下面。
印象里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又可怕又无知又任性。
上了初中,我爸换工作,我们一家也顺理成章地搬到了市区,奶奶也跟着我们搬到了市里。到了市里之后,去书店就不用乘那么久的公交车了,但又舍不得打的,尽管那时的车起步价只是7块钱。走路去新华书店需要一个小时不到,我就自己走去书店。
书店已经翻新过了,有了三层,书也比以前多得多了。底楼的旁边还开着一家很小的冰激凌店,每次买完书觉得累了就窝在冰激凌店坐着,直到店员催着我要买东西我才走。书店的二楼新开了音像作品的专柜,那时候我买了很多卡带,周杰伦的八度空间,王菲的将*,五月天的为*而生,那时候我妈还以为我是在听英语单词,其实哪有,复读机里装的都是这些音乐。
初一的时候还经常拉着奶奶陪我去书店,衣服也是她们买回来给我我就穿。再大了一些,初三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己买衣服了,那个时候特别叛逆,觉得爸妈选的衣服都不好看,偏要自己选。
奶奶有时也会问我,要不要去书店,我都是甩甩手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到了高中,我又搬了一次家,这次的家搬到了市中心的位置。市里不再只有那一家新华书店了,但我还是偏*一直去的那家。现在的书店有了4层楼,每层楼的面积也更大了,只是我不去买那些“课外书〃了,每次去书店都是买老师指定的辅导书。
再后来,我就不去书店了。
2
重新开始去书店,是在大学两年后回定。那时候是最浮躁的时候,和他正在热恋期,一个人在家做什么事情都觉得无聊。实在无聊的自己跟朋友逛书店买了几本书,谁曾想就这么看起来一发不可收拾。然而尽管家里的书越来越多,奶奶陪我去书店的次数却一直停留在零次。
奶奶和我妈隔几个周末就会去逛街,我妈总是半开玩笑地说陪她逛街,帮她挑衣服,可是我总是说没时间。其实我也不在忙什么,不过是上网聊天。甚至都说不上聊天,在qq上和他发达消息,等他那个企鹅下面没有红杠杠,才回我一句
直到有一天我妈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跟我说:“你又要上学去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一起逛街了。”
我才发现其实我很自私。小时候想去书店了就缠着奶奶,也不管她的身体到底好不好,那时候的夏天很热,等公交车的地方只有一个站牌,根本没有地方躲太阳。奶奶帮我挡太阳,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曾经高大的背影已经只能够到我的肩膀了。
四年级的时候,妈还在乡下工作,很少有机会去市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四驱兄弟,我妈刚回家,我指着电视里的娃娃对我妈说我要这个模型。我妈笑着说最近很忙没有时间,以后有空了就带我去买,我当时朝我妈发了一顿火,说了很多话然后摔门进了自己房间。两个星期之后,一直没时间去市里的妈妈,给我带回来了这个娃娃,可我当时我居然嫌弃说这不是我要的那一款。
如果有的选,我一定穿越回去抽自己一巴掌。
我重新看起书来这习惯,倒是让我爸很开心,他常说看书是开阔眼界的好办法,你没有办法经历一百种生活,但是你能看一百本书。
后来,买书越来越方便,工作却越来越忙,很多千辛万苦淘来的书都没有拆开过包装,崭新的腰封和在书店时一样鲜艳。我家里的书已经堆满了书柜,我妈每次整理都很费劲。奶奶每次看我出门也不问我去哪里了,自从高中以后她再也没问过要不要陪我去书店,她的身体已经不像我小时候那么的好了,现在看起来比以前苍老多了,可是她还是一如往常地照顾我,担心我,就像我从没长大一样。
有一次回家后我执意要给家里做顿饭,那时候已经和他住在了一起,做饭也算是得心应手,可我奶奶总是不放心,她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把菜都偷偷切好了,我当时到厨房间看到她的背影真的只想哭。再去外地上学的时候,我奶奶老是说不用担心家里,让我安心,然后转过头去偷偷地抹眼泪,我总是笑着说,没事的,又不是不回来。
老人是最寂寞的,我听说我们永远不应该和老人小孩生气,因为一个人生才刚刚开始,什么都不懂,一个人生接近尾声,应该尽量快乐。
3
大四那年,妈妈突然动了手术,全家人都不让我知道,我正忙得投简历准备各大公司的面试,所以一直没有跟家里联系。直到有天我爸说我妈想我了,我才问起怎么了,这才知道我妈现在躺在床上刚动完手术,虽然事后得知是很一般的小手术,但是当时我一个哆嗦手机差点没掉地上。
我这才知道,我悄然的长大了,爸妈却都已经老了。
和他分手的时候其实一直瞒着爸妈,可他们是那么了解我的人,只言片语中就看出了我的不对劲,一再追问下,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倒豆子一样把一切都告诉爸妈,在视频里面哭得一踏糊涂。
那时候才觉得,即使世界倒了,也有人替我撑着,即使所有人都背叛于我,也有人点一盏灯,等我回家,任我安眠。
当晚就下了决心,完成手下这个客户的项目,就辞职回老家工作,至少可以陪妈妈奶奶逛街,帮她们提东西,挡阳光。
就像那时在路上乱跳,没心没肺的我一样。
可是一切都那么突然,我加班时被那个色魔追得掉下了天台,一下子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我的家人却继续在那个世界为我伤心。
我忽然很替自己不甘,坠落的最后一秒,还在恨着他,却没有想到父母。
真不值,死都念着那个臭男人。
4
突然被抱起,哄在手心里,我扬起胖胖的小手,触到的是这一世梅家妇人并不光滑的皮肤。
她并不知道,怀里的人已经不是她的孩子。
可是我知道,我心甘情愿做她的孩子,我要做好梅雨,一辈子平平安安的侍奉他们到老。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辈子,我不会再让那些情情**误了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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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该文章原题是《你今天必须坚强的理由》,作者卢思浩。人家写得比我温馨多了,最少我看了很感动。只是化用里面的一些小场景,写这么一篇不伦不类的番外。
☆、序章。燃城
(咳咳,今天一上网发现手抖点错了更新时间,?濉嗽舨蛔呖眨?〔徊徊唬??嗽亩凉咝裕??鲆郧靶吹男⌒蛘隆?p》 若与正文有什么冲突,一切以正文为准!)
机翼卷起的风吹乱了精心修剪的皮草,六架直升机协同大量的地面部队,堵住了纽约郊外这座工厂所有的出口。
一架喷着fbi的直升机上,本次行动指挥路易少校盯着屏幕上绿色小点,从空中、陆上、地下包围了这座工厂。
他有着古老贵族们梦寐以求的苍白皮肤,眼睛如海洋一样湛蓝,黑色紧身战斗衣包裹着健硕的身材。如果再长出一对虎牙,他一定成为少女疯狂的吸血鬼王子。
这优雅的军官拿起无线电,喷薄而出浓厚的硝烟味道:“长官,c区封锁完毕,请求行动。”
“行动,务必活捉冯双!”无线电中传来斩钉截铁的命令。
“行动!”整个机组的人都动了起来。路易也戴上战术手套,执着降索单手滑下直升机,对着虚空做了个挑衅的手势,下令道:“电磁干扰!”
滋滋滋,滋滋。
面前的监视屏幕闪烁了几下,就再也观察不到工厂四周的情况了。冯双身后的技术主管发疯似的在键盘上敲打着,额头上的冷汗一滴滴的落下。
冯双等了五秒,屏幕上依旧只有雪花。她拔出金色佩枪,嘭得一声击爆了屏幕。
技术主管颤抖着看着还冒着青烟的枪。这也是冯双的招牌之一,号称“掌炮”的m500。发射12。7毫米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由于子弹太大,一般的转轮手枪弹膛能装六发弹,而这儿,只能装下五发!
锋利的高根鞋一脚踏烂了技术主管的键盘,喝问道:“会开枪吗?”
“头儿……”面前是纽约最美的小腿,此刻赤裸的摆在他面前,主管的冷汗流得更欢畅了。
“会开枪吗?”冯双漂亮的凤眼,危险的眯了起来。
“会!”
“男人,还是面对面玩枪去吧!”冯双把佩枪丢到了技术主管面前,“敌人到家门口了,干吧!”
看着技术主管拣起那把空枪都有五斤的手枪,冯双满意地点点头,抽出一把匕首,如一只灵猫般离开了这间隐蔽的暗屋。
枪声响起,在工厂的每个角落,包括最隐蔽的地底暗道。
她眼前闪过路易挑衅的笑容,然后知道他的信心来源,不由心中一痛。没有想到那个叛徒,竟然连自己最后据点的秘密都交待了出去。
既然敢来我家,那就不要回去了!
她悄无声息地笑了,赤脚在走道里面穿行。身后有五组fbi的精锐特工,永远的倒下了。
工厂慢慢的安静了下来,她心也渐渐冷了,知道恐怕警方已经彻底控制了情况。
叭,灯光突然亮起,她下意识的眯了眼睛。
皮靴回荡在空荡的走廊里面,近二十洲警和fbi混成的部队包围了冯双,枪口指着她。
“冯双,你的时代结束了。”路易那张脸出现在明亮的聚光灯下。
看到他,冯双把那兀自滴血的匕首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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