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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记-夏夜鬼故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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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要仰天哈哈大笑了。
鱼骨头。嘿嘿,渔人码头就是一间海鲜酒楼,要找一根鱼骨头还不容易?根据所有电影电视小说中的描写,以及来源出处的现实生活,我滋溜一下就溜到餐厅厨房的后巷里,果然那里有好几只柏油桶那么大的垃圾箱。打开一只箱盖,尖了两根指头,拈了一段标准的鱼骨头出来,找到一个水龙头冲了冲,就那么拎着,到了停车场上。
所谓标准的鱼骨头,就是动画片里会画的,或是小女孩发卡钥匙扣书包上会带的那种,像一把两边都有齿的木梳,早年还能偶尔一见的篦子。Tom n Jrry里Tom要去见女朋友就会翻垃圾箱,找出一把鱼骨梳来梳梳他的猫头发。同学们啊,知识就是力量啊,动画片里一样有知识啊,我从垃圾箱里找到了力量啊。
停车场上罗意和小马哥还在打,旁观的鬼已经走了一多半了。那是,打架多看有什么看头?看的时候开始很兴奋,到后来不过是那么回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们从来都只要结果,过程是最无聊和烦人的。
我把拎了鱼骨头的那只手藏在背后,站在小马太太身边说:“你要不要找个地方躲一下雨?你看你这身衣服都打湿了,这么长的裙摆拖在雨水里,既不舒服又不好看。你出来怎么也不穿件雨衣的?你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别老穿一件衣服,男人们看了都不觉得新鲜了。”好像我有很多男人似的。我看小马太太有点心动,又说:“像小马哥这样的好色之徒,一定喜欢颜色鲜款式靓裙摆只到大腿的那种,喏,就是张大导演在雅典八分钟上的那种小旗袍,那个好看。我要不是没波没箩的,也去定做一件来穿。迷死男人不偿命。”我真的觉得那小旗袍不错,乡土味十足的大花被面子,紧到不能再紧的腰身剪裁,短到不能再短的旗袍下摆。穿的人笑容甜美如初中女生,舞步欢快如跳锅庄,白花花的大腿眩人眼珠,把纯朴和妖艳结合得完美无比。就像邻居家的二妞子一下子成了青楼花魁,中间的蜕变过程让人自动地赋于了无穷的想象力。男人打扮出来的女人,才是他们想象中的女神,女人要是想引起男人的注意,按他们的思路走一定没错。
所以女人不要受师太的荼毒,不要想着做什么亦舒女郎。什么白衬衫卡其裤平底鞋,不锈钢蚝式手表。潇洒是潇洒了,如何衬得男人高大英伟,卓尔不凡呢?小马太太来来去去一套婚纱,不像个女鬼都像个女鬼了。前天夜里那个穿大红旗袍的迎宾小姐,旗袍开衩开到大腿根,侧面看身材像波浪,这才是男人眼中的宝贝呀,要不怎么小马哥当着所有鬼的面调戏她呢?
小马太太很听得进我的胡诌,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拖泥带水的灰不溜湫的白色婚纱,若有所悟,说:“原来是这样?那我换衣服去了。你看我找件什么衣服来穿比较好?”
我说:“你照张曼玉在《花样年华》里的样子打扮就不出有错了。”亏得那部戏的服装设计是张叔平,而不是叶大师,不然还不知是要粘两根鸡毛,还是要插N个红双喜。好好的文艺片就成了恐怖片加喜剧片了。
小马太太喜滋滋地转身就走,又回过头来说:“那边有家叫‘上海滩’的手工旗袍店,我去找件来试。”
我再加一句:“别忘了带把伞,你可别真的穿件雨衣在外头,不然多好的身材都秀不出来。”
小马太太被我哄走,我心里乐得开了一朵绚烂的五色花。虽然我的做法有点卑劣,但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怕小马哥会怪她把他的死因抖露出来,我还怕小马太太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自怨自艾,又不知要闹什么么蛾子。我还怕他们两个明白是我在搞鬼,一起迁怒到我身上,我就要倒大霉了。
等小马太太走得看不见了,我才拈着杀手锏绝杀技致命武器走到场中,想了想,对罗意说:“大哥,阿玛尼牌靠背椅。”
罗意酣斗正急,听了我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一时摸不着头脑,伸臂挡了小马哥的一招连环鸳鸯腿,护住头脸,回头来问:“什么?”
我笑眯眯地再说一遍:“阿玛尼牌靠背椅。”当初我和他在雾疆鬼域,开着超生公司,算着市场份额,做事做累了的时候,就互相靠着打个盹。他曾说他是阿玛尼牌的靠背椅,问我要不要将就靠靠,我将将就就地靠了很多时候,对这个牌子的靠背椅很满意。如今情势危急,我要传递一个可以致小马哥死命的暗器,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公然捧上,只好借黑话传音入密。只是事先没经过沟通,什么风紧扯呼的话都派不上用场,只好拣一个我俩都能明白的典故来借题发挥。我相信罗意的领会能力是一流的,不然他不能做到天皇巨星的位置。
果然罗意眼中闪过一丝恍然的神色,先跃起来踢出一连串的无影脚,逼开小马哥,退后几步与我背靠背站立。我把那根标准鱼骨头塞在他手上,低声说:“刺他喉咙。”说完就退开了。男人打架,女人不要搀合,要让他面子风光。罗意打架,夏夜也不搀合,免得夏夜这小娥眉手持蛾眉鱼骨刺出手制服了小马哥,一不小心就做了这里的老大,到时候又走不成了。
罗意拿着这件奇门兵器很是觉得奇怪,但他对我的能力从来都是信服的,我既然递给他一根鱼骨头,又说了小马哥的罩门,那就一定有道理。他拿着一根腥气来兮的鱼骨,就像手持倚天长剑屠龙宝刀一样的信心万丈,连蹦带跳地抢到小马哥的面前,先是左掌在前画个圈子,引开小马哥的注意,然后右手倏地击出,掌中握着的一把鱼骨刺横插进小马哥的咽喉部位,如切豆腐般的嵌了进去。
这是一招“亢龙有悔”啊。
罗意啊罗意,你不亏是天皇级别的明星,做出的一招一式都那么的赏心悦目,制敌的一招,居然用的是阳刚之极掌法,阳极生阴的“亢龙有悔”。
完美的胜出。
小马哥本来面带不屑地看着这个花架子假把式的对手,因此对我们的违规行为也不加阻止,管我们是私相授受也好,还是口传心记也好,只当是没有看见。我知道他从来都是看不起罗意的,觉得他不过是个替他挣钱的机器,我想他同样也不会把我的心计智谋放在眼里,在他的眼里,女人都是寻欢作乐的工具。今天一时发疯了要我做他老婆,不过贪一时新鲜好玩,未必是看重我真有什么大本领。
就像陈玄风死于六岁小儿郭靖的利剑之下,小马哥败给了花花大少罗意的鱼骨刺。他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哽咽不成成句,只发出“咯“咯”“咯”的断续单音,眼中是不可置信的惊讶和骇突。他蹬蹬倒退几步,一个踉跄,摔倒在雨地里,狼狈不堪。雪白的衬衫领子上,是一根横卡在他廉泉穴上的整条鱼骨。有头有尾,一枚排刺都不少。
那是。我是多么挑剔一人啊,这样的关键物品,怎么能容忍它少刺断尾,像一把用坏了的缺齿木梳?
完美无缺的一条鱼骨头,华丽丽地插在英伟男子的颈间,男子眼中的绝望和愤怒穿透了雨帘,雨帘闪着黑暗邪恶的寒光,从天降到地,男子翻卧其中,深知大势已去。
多么具有视觉冲击力的一幅画面啊,可惜没人画下来,拍照留存。
小马哥倒在雨地里,痛苦得像再一次徘徊在生死边缘,他一把拔出鱼骨头扔在一边,喉间仍然咯咯地说不出话来,瞪着罗意,悲愤交集。
罗意也不知道他装模作样的一招“亢龙有悔”真的有效,也不明白鱼骨刺为什么能致敌于死地,只是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小马哥,俯身问道:“马哥,你怎么了?”
我虽然知道会是这么个结局,可结局到来得这么快这么干脆,还是把我吓了一跳。我先想到的是:幸好我把小马太太支走了,不然还不知道她会怎么哭闹呢。
留下来几个鬼看见这一场景,也不多说什么废话,只是过来拍拍罗意的肩膀,说:“今后就看你的了。”然后鬼们就排队过来拍罗意的肩,像是在进行一个仪式,从此以后,罗意就成了这里的老大了。
成功人士拍过罗意的肩膀后冲我一笑,我也回他一笑,我俩心照不宣地不提一个字。
有鬼在切切低语,说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快就交接班完成的。又说幸好我们留下来了,才亲眼目睹了历史性时刻的定格瞬间。那些没耐心的,早早溜了的潜了的,都错过了这样的大事件,真是可惜。
陆续有鬼现身出来拜见新的领导人,罗意泰然自若地朝他们点头,一派帝王风范。我看了小怀大弥,自忐忑不安中平静下来。实话说我还没自刚才的突变中回过味来,而罗意已经非常自在地做回他老大的架式。可见人人都有自己的长项,做什么吆喝什么,做什么像什么。罗意的巨星范儿不是凭空得来的,那是久经锤炼,练习过千百次才会这么宛如与生俱来一般。我是什么人?哪里能跟他比?
等鬼们都来了又走了,小马哥还在雨地里百思不得其解,半天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怎么转眼间江山就易主了,他已经不再是老大了。做惯老大的人不做老大,那份失落,看来是非常的让他难受。他慢慢爬起来,指着罗意,一步一步上前,嘴里“嗬嗬嗬”的,眼中像是要冒出火来。可刚一接触到罗意,才要发劲,就一个趔趄又摔了下去。罗意伸手扶起,说:“马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没办法的。”
小马哥只觉得输得不甘,他以为会至少打上三天三夜的恶战,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败在了一根小小的鱼刺上,好像一个超级大气球被一根针一刺就爆炸开来一样,结果令人无限唏嘘。这巨大的失落让他一时没了方向,他茫然失措,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乖乖地躲在罗意背后不出声,这种时候,还是让人有尊严一点好,不要再上去落井下石了。只是有一句话堵在我胸口不得不问,那就是我要怎么才能回去?这难道是只有老大才能知道的秘密吗?像倚天剑屠龙刀里藏的秘笈兵书,必须是前任掌门传给现任掌门?他要是不肯说,我该怎么办?
哎呀不好,他的喉咙被鱼骨头刺坏了,说不出话来了!
苍天啦,大地啊。子啊,请带我走吧。
我把我的还魂之路给封上了,还是我自己亲手填的土。
亢龙有悔啊,我悔之晚矣。我再一次自作聪明地断了我的退路。早在朱买臣之妻那件事上我就已经吃过亏了,我怎么就不能吃一堑长一智呢?小聪明害死人。最要命的是,自以为拥有小聪明的人多半喜欢沾沾自喜,靠一次次的小聪明蒙混过关,时间长了,就只会耍耍小聪明了。打牌只看有没有王牌在手,下棋却是要思考好七步后路。我会无数牌戏,却不会计算棋着。如今我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正是自做孽,不可活。
罗意扶着小马哥,脸上带着笑。他终于占了小马哥的上风,对打败了的对手施以仁慈和宽厚是很有风度和同情心的表现,罗意在这一点真的很有风度。小马哥却是愤愤的,一挥臂摔开他,用手托着下巴,蹒跚地走在雨里。
雨势变小了,雨势眨眼就从夏天的哗哗大雨,变成了秋天的绵绵细雨,转眼就到了春天,满天飞的是毛毛雨,像飞絮一样扑在脸上,温柔体贴。再然后成了山上的雾,林里的霰,雨丝就是苏州姑娘手里的丝线,一根被劈成了三十二根,六十四根,肉眼几乎看不见。江上一阵风吹来,吹散了满天的绒絮和雨意,头顶上的黑云被吹走,一弯新月窥人。
原来小马哥的法力减退后,随之而来的是凭借法力才出现的五年后的雨也消失了。雨消云散,尘霾一洗,,空气纯净如水晶,城市清洁如新。星星从来没有这么亮过,像湛蓝天幕凭空降低了两千公尺,把一天的碎钻铺在了眼前。这样的奇景,我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听去过九寨黄龙的人回来说,那里的星星,多得怕人,多得恐怖,因为熟悉至极的事物一下子变了,让人无所适从。
我是听谁说的?一定隗小子吧?依我的身体,怎么可能去到三四千米高的山上。这样的奇景,我以为我一辈子都没法亲身体验,没想到在城市里也看到了。
是什么原因让满天的璀灿触手可及?我一时忘了小马哥和罗意,只管仰头看着天,太近太亮,我一时呼吸不过来,像是犯了病,就闭了闭眼睛。一闭上眼睛,我就打了个哆嗦,脑中一个念头一闪,忙睁眼一看,那闪闪发亮的一天星斗,可不就是传说中的银河吗。
天鹰座横过银河,喜鹊搭桥,今晚牵牛会织女。我忙叫:“大哥大哥,今天是七月初七啊。”
罗意一凛,抬头看天。小马哥听出我的话音带着尖利的哭腔,知道这个日子必有玄机,站住了脚步,回头看着我们两人。我和罗意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天,默不作声,看光华流转,从天到地。老人们说,农历七月七日这天,你到葡萄藤架下去,可以听见牛郎和织女在说悄悄话。
我和罗意自然不是在听人家夫妻间的悄悄话,而是在消化这个顿悟。我慢慢走过去,抓住罗意的胳膊,把脸靠在他的胸前。罗意伸臂揽住我,我们像一对恋人一样地依偎在一起。我们当然不是恋人,只不过是在同伴那里汲取一点同情的安慰。
小马哥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好奇心促使这么个硬汉子也忍不住露出询问的神色。
我还有求于他,不敢不理,低声说:“今天是我大哥一周年的死祭。你比我大哥走得早,才不知道的吧。”想想去年,七月初七以后的半个月,全是罗意的新闻,我怎么会不记得罗意的死祭呢。七月初七,多么浪漫的日子,身为大众情人的罗意却在这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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