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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我老婆好不好-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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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扔掉空空的饮料瓶,再拿出同样是客户送的泡椒凤爪、锅巴,泡了一杯奶茶,磕着瓜子休闲地点着QQ、刷着页面。
  突然,一条留言让她一呆:恭喜完结。
  四个字,很简单。让她发呆的,是留言的人——梅。
  梅?
  是那个梅么?或者,是撞马甲还是COS?
  同样持此疑问的还有路过的读者。要知道:梅是从来不在别人文下留言的。
  一时间,各种路过酱油的、不路过却被拉来打酱油的读者们蜂拥而至,
  围着“梅”问:
  是本人么?
  有JQ哦。
  这是COS吧这是COS吧?
  哇哦,梅啊!
  陌上梅开迟,噗!
  ……
  其中,叫嚣得最厉害的是雷萌萌。那丫真身上阵,顶着“霸气侧漏”四个字在下面一面起哄,一面长长地表达了自己的羡慕嫉妒恨,一副唯恐满城无风雨的样子。
  吴小迟喝着奶茶摇头,那丫头,要是知道陌上花开迟就是自己大学四年的室友,会是什么表情呢?
  继续刷新。
  下面的读者开始惊呼:惊现侧漏大,哇塞,3P啊!
  “噗!咳咳……”隔着电脑依然一口奶茶呛在喉咙里。
  再刷!
  “梅”终于回了:就是码字的那个梅,陌上,上Q,找你。
  此言一出,众人更沸腾了。
  “这是红果果的勾搭咩?勾搭咩勾搭咩?”那个留言下,立刻被这类声音水漫。
  吴小迟也莫名其妙:找我干吗?我们有交集吗?
  “滴滴滴”,Q已经响了起来,一朵梅花头像载沉载浮。点开,两个字:在么?
  小迟这才想起自己和梅在同一个编辑群,她找自己其实很容易。于是回:在,有事?
  嗯,想让你领回你的女人。
  ——此话一出,吴小迟一口奶茶再度呛在喉咙里:什、什么?
  你的女人,白纯。
  ——这话再一出,吴小迟已经快瘫了: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她?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已经回国了,并且喜欢了一个不可能喜欢她的人,如果你还喜欢她,就把她领回去吧。她在XX公司上班。
  ——吴小迟已经不知道该带什么情绪好了:于是,你的意思是?
  把你的女人领回去。你这么喜欢她,她又那么喜欢你,就在一起吧。
  ——吴小迟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跳:你说什么?她喜欢我?
  废话。
  ——
  她空间里不是说得很清楚么。
  ——半天后,看吴小迟没反应,梅终于接着说。吴小迟却懵:什么空间?
  QQ空间。别告诉我你没看过。你专栏背景音乐不是从那里面下的么。
  ——吴小迟彻底懵了。只觉得心跳得很厉害。
  凭着写小说的直觉,吴小迟意识到一件事:自己肯定是遗漏了
  什么!
  颤抖着手,打开白纯的QQ空间。
  还是名副其实的“空”间,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篇日志,日志名字叫“谜题”。
  心一跳。谜题,谜题……这两个字这么暧昧,当时为什么没有深究。
  连呼吸都快停止了,点开那篇日志,里面依然只有一首曲子,就是她出国前给自己弹奏的那一首。
  其它,什么都没有。
  小曲叮咚,如溪水轻泻。九曲十八弯的曲调,如少女说不出口的心思和千回百转的柔情……
  一个页面,一首曲子。其它,什么都没有。
  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
  手带着鼠标不自觉在页面划着,突然一怔:这个页面很……长。
  也就是说,在这个音乐播放器的下面,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空白……
  心提到嗓子眼。
  按着鼠标,点在空白页面上,往下一拖——
  吴小迟闭上了眼睛。
  长长的空白里,写满了字。用的是白色字体,跟日志背景融为一体,平时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在鼠标选中时,才会变蓝。
  “小迟,我想,当你看到这句话时,一定对着我的日志辗转反侧了很久。如果是这样,我想我才有勇气说出下面这句话:
  这句话就三个字……
  呵呵,这三个字以前跟聂军说过,在他对我说过很多次之后。似乎,并不难出口呢。可不知为什么,在你这里,就是难以启齿……或许,因为这是一种不为世俗所认同的感情吧。
  是的,这三个字,对于你,我说不出口。可是,我却能深切感觉到——在你为我去揍聂军的时候,在我选择拉着你的手离开生日晚会的时候。
  是的,我爱你。震惊么?当我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我也很震惊。可是,真的就已经是这样了……
  很多很多话,不知怎么说。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能接受一个女生的喜欢。所以想了好久,还是用这个方法告诉你吧:如果你对我无此心,我会将这段感情深藏心底,永不破坏我们的关系;如果,你对我也有此意,我愿与你,天涯相随,不离不弃。
  我的理想从来就不在国外,我的幸福也不在事业。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子,为爱而生。当年,留,为聂军留;如今,走,为你走。因为你知道吗,在你身边看着你笑看着你对我好,却不能告诉你我喜欢你,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事。我不够坚强,我当了逃兵,宁可履行对爸
  爸妈妈的承诺,去国外。也许,四年之后,我会忘了你;也许,四年之后,我们真的会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你知道吗?
  呵呵,我是那么珍惜你,以至于比爱情更珍惜,所以,如果不敢肯定你对我同样有这样的心思,我绝对不会跟你说这些话的。因为,我宁可做你永远的朋友,也不要你把我看成变态啊。
  我想,如果有一天,你能发现这里,说明你对着我的日志停留、研究、折腾了很久了吧……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就说明你也很喜欢很喜欢我呢?呵呵。
  写着写着,居然哭了,呵呵,好傻呢。
  可是,这种感觉,真的不好呢。为什么我喜欢上的居然是女人,而且是比上次对聂军更强烈的喜欢。喜欢得如此小心翼翼,甚至,如此,卑微不敢言。
  真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你知道吗?呵呵,或许,我想说的,只有三个字 :我爱你。
  你爱我吗?
  如果爱,一定要告诉我。
  ——2008年3月25日。”
  我爱你,我爱!
  吴小迟闭上眼睛,两行泪滑落。
  我怎么会不爱你?在你爱上我之前,我就已经爱你很久很久……
  网页往下拉。
  几行空行后,又有一段:
  “小迟,一年过去,你依然没有注意到这里么?或者,你已发现,却选择了沉默。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来这里,只是想告诉你,我又有了喜欢的人。她也是个女孩,跟我一样,为了忘记另一个女孩,来到英国。或许,我们可以相互作伴吧。尽管,她至今仍然没接受我。但是,起码我知道:她喜欢的是女人。呵呵,有同类的感觉,真好。
  ——2009年9月19日。”
  心口一窒。
  电脑前的吴小迟几乎要虚脱。
  谜题,谜题,这就是谜题么?
  如今,我找到谜底了。可是是不是,我又迟了?
  “呵呵,有同类的感觉,真好。”想象白纯说这句话的样子,心疼得无以复加。傻瓜,我一直都是你的同类啊!
  网页再往下拉。
  最后,还有短短的一段:“我想我已找到谜底,可是,太迟了。读着席慕容的《谜题》,想着我们的种种,泪流满面。这里,就这样吧,让它见证着我曾经的青春。只是,希望你永远不要看到。因为,不想你心痛。2010年6月20日。”
  日志拉到底,吴小迟已是泪流满面
  。
  她知道席慕容的那首诗:
  当我猜到谜底,才发现,筵席已散,一切都已过去。
  筵席已散,众人已走远,而你在众人之中,暮色深浓,无法再辨认,不会再相逢。
  不过只是刹那之前,这园中还风和日丽,充满了欢声笑语,可是我不能进去。
  他们给了我一个谜面,要我好好地猜测,猜对了,才能与你相见,才能给我一段盼望中的爱恋。
  当我猜到谜底,才发现,一切都已过去,岁月早已换了谜题。
  也不知流了多少泪、抽了多少根香烟,吴小迟掐灭手中的烟蒂,深深吸了口气,点开“梅”的Q:我想听听你们的故事。


☆、第十五章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说上一章看不懂。
  其实算是揭秘的前奏吧。我想,这一章之后,应该就懂了:)
  【第十五章】
  “你不知道我们的故事?”梅在QQ里问。
  “嗯。你说。”小迟回。
  2009年,是韩冰冰去英国留学的第一年。或许,她那时不算留学,而是转学。因为想忘记一个人、一段感情,所以远赴异乡。
  那一年,是她生命里最低落的一年。甚至,不是没有想到过死的。
  只是每次有那种想法时,总会想起那个女孩临死前的叮嘱:“好好活着,好好照顾自己。”
  2009,是白纯去英国留学的第二年。一年过去,她对吴小迟的思念早已由最开始的忐忑不安,逐渐转变为绝望——那篇日志,如果对方真的有心,是不难发现的吧?是她对自己本就没那么上心,还是她已经知道却不想回应?
  不管是哪种可能,对白纯来说,都足以让她由失望到绝望。
  她,只是个倚爱而生的女子。
  那一年,是她生命里最混乱难耐的一年。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做什么。
  没有人知道,那个在家长和老师眼里美丽聪明的女孩,在异国的土地上,活得如行尸走肉。
  就是这样,韩冰冰与白纯相遇了。在一个中国留学生酒吧。
  那天是白纯生日,吴小迟的短信淡淡的,好吧,至少在白纯看来是淡淡的。于是,她想起那一年自己的生日,想起两人先后砸破她男朋友的脑袋,然后手拉手逃奔街头的那个夜晚……第一次,突然想试试借酒浇愁。
  咬了咬唇,无视酒吧里惊天的唿哨,走到吧台:“一杯……白酒。”
  唿哨声更大,甚至有人喊出声:“美女喝白酒借酒浇愁啊?”
  若在平时,白纯对这种场面绝对是会紧张的。但此刻,突然对所有都无所谓了,所以只淡淡撩了撩头发,不再看他们。哪知这随意的一个简单动作,更让她风情无限,唿哨声几乎将屋顶掀掉。
  吧台的帅哥冲白纯笑:“不要被他们吓到。他们也都是我们中国的留学生,憨实着呢,不会真干什么坏事,就起起干哄而已。”
  白纯扯了扯嘴角,算是笑笑。
  吧台帅哥熟于察言观色,此刻自然能看出白纯兴致不高不想多谈,于是识相地缩回身子调酒。
  酒调好,众人的唿哨也渐渐平息下来,
  喝着酒,突然又听到一阵呼哨。
  她皱着眉扭头。只见一个一身冰紫长裙的女子走进来,裙摆曳地,长发如绸。她不禁也看得呆了一呆。除了镜中的自己,还很少看见这么好看的
  人呢。
  那个女孩扫视了一圈酒吧,眼光定在白纯身上。看了看白纯手中的酒杯,眉间不易觉察地一蹙,走了过来。
  “一杯干红。”她一边对吧台后的小帅哥吩咐,一边坐到白纯身边。
  近看,白纯发现这个女孩有着难得的精致脸庞,透明如水晶的皮肤,以及恰恰合适的五官,让她整个人显得像打过镁光灯的电影人物。
  “你很美。”那女孩微微撩了撩头发,毫不掩饰地说。
  白纯还是第一次被女孩这样当面称赞,而且是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孩,有些脸红,借着酒劲,也回:“你也很美。”
  那女孩似乎对这样的称赞习以为常,没有再说这个话题,而是看着她手中的酒杯:“很美的女孩不该喝这些东西。”
  白纯一愣。
  “暴殄天物是会遭报应的。”韩冰冰定定看着白纯。她知道白纯懂她的意思:有着如此的天生丽质,本该活得更高雅从容,却来醉酒泡吧,的确算暴殄天物。
  白纯一滞,随即苦笑:“纵然是天物,孤芳自赏又有什么意思……”
  有些微醉,又要去喝酒。那女孩抓住她的胳膊:“有什么大不了的,说来听听。”
  “你不会懂!”白纯推开她的手,又要喝。
  女孩的手再度攀上白纯的胳膊,声音依然冷冷,眼里却有了些温度:“不就是些男欢女爱,我又怎么不懂。”
  “呵。”白纯笑了,借着酒劲,“你懂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是众星拱月的,你怎么懂得得不到爱人的滋味?”
  女孩不说话。
  白纯继续喃喃:“你懂吗?你懂吗?你这么漂亮,追你的男孩子一把一把的,你怎么会懂?”
  “你也很漂亮。”女孩没有介意白纯的胡言醉语,有些好笑地反驳。
  “我不一样!不一样的……”白纯看着手中的酒杯,如梦呓般咕哝,“我喜欢的女孩子……你不会懂的,你们都不会懂的……”
  胳膊上的手一震。
  白纯抬头,迎上韩冰冰一双说不出意味的眼睛:“你怎么知道我不懂?”
  那是白纯与韩冰冰的第一次见面。之后,她们开始熟悉,开始渐渐知道彼此的故事。
  白纯曾经问韩冰冰,听说有个地方叫同志酒吧,伦敦有吗?
  韩冰冰想了想,说,有吧,不知道,没去过。
  白纯问她为什么不去?韩冰冰想了想,说,我并不想专门找个人来恋爱,只是我那时爱的刚好是个女孩子而已。
  白纯点头。是啊,她们是同一类人,推崇爱情,却
  不会专门去找人恋爱,因为她们清楚:恋爱,并不等于爱情。她们需要的,不是一个同性恋人。而是那年那月那个年纪,刚好爱上了一个女孩而已。
  有时候白纯也会问韩冰冰,你说我们还有没有可能再喜欢男生?
  韩冰冰说不知道。
  白纯再度点头。自己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喜欢的是男是女,只是刚好遇见了、爱了。
  就这样,两个人渐渐聊得投契,也渐渐彼此相依。两个女孩,在异乡的土地上,为着各自想忘记的人,彼此作伴。
  唯一不同的,是白纯产生了爱情。而韩冰冰没有。
  白纯曾经哭着说,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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