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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爱,那么恨by 格蕾思琳 (虐恋情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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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爱,那麽恨》1~85 BY:格蕾思琳



1~10

早晨的清风吹动了纱帘,轻轻嫋嫋地,抚弄著我的脸。
阳光就照在我身上,很温暖,很舒服。
几只百灵鸟在窗台上跳跃,欢快地唱著歌。
昨晚睡得很好,没有噩梦,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咚咚咚”,有人敲门。
我皱眉,不想任何人破坏我少有的好心情。
“少爷,老爷已经在楼下等你了。”
是丽亚的声音,那个难缠的老女仆。
父亲?对了,今天是我的生日!
“知道了,进来吧。”
我应和著,急忙起床,让她们替我梳洗。
和往常一样,她们面无表情,帮我梳头,洗漱,换衣服。
不一会儿,我衣著光鲜地站在镜子前:血红的长发,血红的眼睛,血红的嘴唇,映衬在我雪白的肌肤上,配上一身雪白的长袍……
我知道她们是怎麽想的:怪物。
不错,一个男孩,长得这副模样,是一种罪恶。
我不敢多停留,匆匆地走出卧室,穿过长长的甬道,两边是一排排的房间,沈默而冰冷。我不明白,偌大的房子,长年只住我一个人,要这麽多房间干什麽?
沿著华贵的柚木扶手,我下楼。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宁愿选择忘记。对於父亲来说,这是个可怕的日子,据说我的母亲,就是我出生这一天去世的,因为难产。
我夺走了他心爱的女人,他有理由恨我,我却不怪他。对於父亲,我向来是既崇拜,又……害怕。
他是桑斯特帝国的首相,手握重权。因为国王年幼,他其实是这个国家真正的统治者,国家在他的管理下,井井有条。他极少回家,陪伴国王和亲王的日子,比我要长得多。他是人民景仰的首相,有魄力,有作为,在我心里,像神一样遥不可及。
每一年生日,他都会来看我,陪我一起过,送我一件生日礼物。每一年的礼物,我都那麽喜欢,让我觉得虽然他离我很远,但他还是爱我的。只是,第二年,那件生日礼物就会被毁,在我眼前被毁。父亲说,我长大了,不需要以前的东西。前年的生日礼物,是一只会唱歌知更鸟,在我面前,被撕个粉碎。从那时候起,我怕他……
终於走完了长长的楼梯,父亲坐在客厅的长椅上,手里捏著黑色的烟斗,眼圈不断地喷出,弥漫了整个大厅。
“父亲。”我叫了他一声。
看到我,他笑了,很亲切。
“过来,法兰蒂尔,让我看看你。”
我走过去,跪在他身边,把头伏在他腿上,让他抚摸我红色的长发,感受他鲜有的父爱。
“最近过得好吗?小东西。”
我点点头,幸福涌上了我的心。
他拍拍我的背,示意我起来。
“送你一个礼物。”
我的心收缩了一下,有点紧张。
他牵著我的手,走出客厅,穿过後庭院,来到西塔楼。父亲平时不让我到这里来,今天却破例了。
进了塔楼,我们不是向上,而是往下走。
这里阴暗而潮湿,虽然两旁亮起了火把,也赶不走阴郁诡异的气氛。
到底是什麽礼物,那麽神秘?
我心里想著,却不敢问。
大概下了三层楼梯,来到一间地下密室。
父亲按下了一块砖头,密室的门打开了。
父亲带我走了进去,里面竟然很宽敞,但是更阴郁、更恐怖。
密室的四个角落,各摆著一个大火盆,把里面烤得炽热、火红。
两边立著两排大架子,上面放著什麽东西,阴森森的,黑黝黝的。我定睛一看,吸了口寒气。是一条条黑色的鞭子,形状大小不一。长的,短的,粗的,细的,还有带一层小钩子的,相信一鞭子下去,肯定会皮开肉绽。
我抬头望了望四周,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刑具:闪著寒光的铁牙,各种样式的钉子、钩子、铁锯……
还有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不知道是用在什麽部位的……
一股寒意直窜我的脊背,我打了个冷颤。
父亲带著我,继续往里面走,一直走到一个邢台。
四周都是铁链,一边锁在墙上,另一边锁在一名少年的四肢上,少年趴在邢台上,看不见他的脸,只看见他一头金色的头发,在熊熊的火光下,很闪亮,很耀眼。
父亲把我拉到他跟前,指了指那名少年,对我说:“你十岁的生日礼物。”
我错愕地望著他,又看了看那名少年。
“人?您送我一个人?”
“不,他不是人。从今天起,他是你的奴隶。他的一切,都属於你。”
父亲还是笑,那麽亲切,那麽温柔。
他转向身後,那里有一个燃烧著的火盆,一块烙铁被烧得通红,不时发出兹兹声。他拿起手柄,烙铁在烈炎中被挑起来,上面还带著未熄灭的火焰。
他把手柄递到我面前,要我拿著。
我退缩了,父亲猛地抓住我的手腕,硬是把手柄塞到我手里。
我就这样呆呆地站著,以我十岁的臂力,吃力地举著这沈重的铁块。
“把它烙在这里,他就是你的了。”
父亲指他的後背,心脏所在的部位。他还是微笑,好像指著的不是个人,是个畜生。
我吓得发抖,连连摇头。
父亲的笑容凝固了,眼睛迸出了火热的怒气,透过那薄薄的眼镜镜片,盯在我脸上。
“快──!”
他的手扼住我的喉咙,掐得我喘不过气来,他的力气之大,像要取了我性命,我一惊,手柄拿不稳了,往下一滑,烙铁正好烙在了那名少年身上。
“啊──!!!”
我这辈子也忘不了那声惨叫,夹杂著痛苦、怨恨、悲愤、凄凉……
那个烙铁,不偏不倚,就烙在了他的後背,心脏所在的地方。
父亲松开了手,我咳嗽了两声,拼命地呼吸著空气,眼泪从眼眶里喷了出来,瘫坐在地上。
父亲笑了,摩挲著我的头发,说:“生日快乐。”
然後他头也不回,径直走出了密室。
这就是我的生日?这就是我的生日礼物?一个人?一个奴隶?
我在密室里,迷迷糊湖的,也不知哭了多久,才有点清醒。
那块烙铁还留在那人的背上,他没有了动静,相信是晕过去了。
我吃力地站起来,腿还有点软,帮他挪开那块烙铁,厌恶地扔在了地上。
被烙上的地方,皮肤都焦了,形成了一个深深的烙印,是格兰特家族的家徽,一只环形的展翅的鹰。
我抬头,看见墙上挂著几串钥匙,我跑过去,踮起脚尖,把它们都勾了下来。
然後跑到锁链前,一根根地试,费劲地给他开锁,搞得我满头大汗。
终於把锁打开了,我又走到他身边,把他翻了过来。
这人大概也就比我大两、三岁,却比我高大很多。五官那麽凌厉,像是专门用刀子刻出来的一样,眼睛闭著,挺拔的鼻梁,丰润的双唇,是一张标准的男孩的脸,只是脸上还残留著痛苦的神色。皮肤也不像我这般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这样的男孩,只能用两个字形容:俊朗。
我慢慢地把他扶起来,把他的双臂扛在我肩上,然後费尽全身力气,背起他吃劲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逃离这该死的密室。
我可以跑出去,向其他人求助的,可我却选择这样的方式惩罚我自己。不论是不是出於我所愿,我都伤害了他,那个伤疤,只怕是一辈子都磨灭不了了。
我背著有生以来最重的重量,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我的体力已经透支,前脚刚踏出西塔楼,“啪”地一声,就倒在了地上。他粗壮的身体就压在我背上,差点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隐隐约约听到有脚步声向我们走近,把他从我身上挪开,又把我抱起来。
我们算是得救了,我看了他一眼,安心地闭上眼睛,昏昏沈沈地睡著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想知道那个人怎麽样了,於是问了我身边的侍女。
侍女冷冷地回答,他就在我隔壁的房间,还在睡。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就躺在床上。身上绑著绷带,看来伤口已经被处理过了。我摸摸他的额头,在发烧,应该是伤口发炎引起的。
我坐在床沿,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心里充满了内疚,父亲怎麽能让我做这种事呢!他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畜生啊!
整个晚上,我都在帮他换冰袋,用毛巾擦拭他冒出的汗水,又用棉花蘸水,滋润他干裂的嘴唇。
再次摸他的额头时,烧已经退了。
我笑了,心里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他脸上的表情,没有先前那麽痛苦了,呼吸也变得平稳规律。
那真的是一张好看的脸,至少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张,充满了阳刚气息。
为什麽他会愿意到我家来当仆人呢?
这个困惑一直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直到我迷迷糊糊地,趴在床沿上睡著了。
就在我睡得正香的时候,有人“唰”地一声拉开了窗帘,让早晨的阳光照在我脸上,逼得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又赶紧闭上。
不知什麽时候,我躺回了自己床上。
“早安,主人,该起床了。”
一把陌生的声音,是少年的声音。
阳光太刺眼了,我用手捂住眼睛,等它们慢慢适应後,才缓缓睁开。
一位金发少年就站在窗边,背对著阳光。高大魁梧的身材,在我的床上留下了长长的身影。阳光照在他的头发上,闪亮得如同金子一般。这次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浅浅的蓝,带著一点绿,很漂亮。只可惜,眼睛好像结冰一样地冷漠,没有一丝表情,让我有点失望。
他就是我十岁的生日礼物。
“您好,从今天起,我负责您的一切饮食起居,陪伴您读书练琴,骑马射箭,如果你有其他什麽吩咐,也可以找我。”
他礼貌而飞快地说完一串文字,声音不带任何温度。
我心里叹了口气,这屋子里又多了一个冷冰冰的人。不过也难怪,如果他在我身上烙一个印,我也会恨他的。
“你叫什麽名字?”
“肯达。艾力特。”
“几岁了?”
“十二。”
果然,比我大两岁。
我起床了,见他还站在那里,没有走的意思。
“我要更衣了。”我示意他走。
“我来帮你。”
“什麽?”
“以後你的日常起居,都由我来负责。外面那些侍女是不会理你的。”
他说的话,我信。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把我当怪物看待,有机会离我远点,她们当然不会放过。
他张开一件白色的衬衣,准备让我穿上。
我无奈,脱下睡袍,套上那件衣服。
是我敏感吗?我怎麽觉得刚刚脱衣服时,他愣了一下?
也许是不曾见过皮肤这麽白的男孩吧。在他面前,我显得单薄瘦弱。我有点尴尬,平时都是侍女们帮我换衣服,今天让男的帮我换,反而觉得不自在。
更尴尬的还有沈默,我不说话,他就不开口。
“你……背上的伤,好些了吗?”终於找到了一个话题。
“应该没事了,谢谢。”他一边回答,一边帮我扣纽扣。
“对不起……”很小声,但是我相信他听到了。
“你不用在意,这只是一桩交易。”
“交易?”
他看了我一眼,继续说:“我家里很穷,本来像我这种人,是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的。在我七岁那年,首相大人找上我家,告诉我他将资助我上最好的学校,条件是当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得到这里来,当你的仆人。我很想读书,就答应了。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你不用在意。”
叫我不用在意,可是你的声音却充满愤怒。是控诉世道的不公吗?你需要出卖自由来换取受教育的机会,我却是一个活到十岁,还不会自己穿衣服的纨!子弟。
帮我穿完衣服,又帮我梳头。
不过这一次,真的是活受罪。就他那手劲,恐怕梳完头,我的头发也就掉光了。
“轻一点!”我皱眉,大叫,“去把侍女叫进来,看看人家是怎麽梳的。”
我的头发很长,自出生以来,就没怎麽修剪过。鲜红的颜色比玫瑰还要豔丽,打著大大的卷儿。可能是很少有人长著红头发吧,侍女们都不喜欢触摸。父亲却很喜欢,一再叮嘱我不能剪。
他站在那里,有点尴尬,但是很认真地看侍女帮我梳头时的每一个动作。
我们下楼,用过了早餐,就进了书房,我的私人教师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上课了。 



我所在的格兰特一族,是桑斯特帝国有名的望族,世代侍奉皇室。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更是登上了权力的顶峰。为了使家族的势力长期巩固,每一位家族成员都要接受良好的教育,准备为国家效劳。
我的启蒙教育是从五岁那年开始的,文学、数学、政治、法律、金融、美术、天文、地理,甚至兵法,无一不学。我的脑子特别好使,看东西过目不忘,思考问题也是一点就通,学东西很容易上手。因此,对老师的要求也非常高。我喜欢向老师问一些刁钻的问题,如果他答不上来,证明没有资格教我,第二天就会被替换掉。如果他确实有本领,我会像海绵吸干水分一样,快速地吸取他所有的知识。当我发现他不能再满足我时,我便向父亲申请,换一个更厉害的老师。
五年来,教我的老师,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著。我不清楚自己已经到了哪个级别了,只要有人还能教我,我就一直学下去。
我的老师,也不一定是学校里面的老学究,像今天教我兵法的洛克勒斯老师,是一位退役的老将军,在先皇时代带兵打过战,立下赫赫战功。
我和肯达鞠躬行礼後,各自入座。
老师看到今天有了新学生,也不惊讶,只是让肯达介绍一下自己,就开始讲课。
他从墙上拉下了一副地图,指著上面的一点,说:“三十年前,我带兵在阿弥斯河畔,和威以森帝国的军队打了一仗。当时我只有五千兵马,对方有三万人。我身後没有退路,也没有援兵,但是打了胜战。你们说,我是怎麽赢了这场战的?”
我们仔细地看了地图,靠东是阿弥斯河,过了河就是桑斯特帝国的腹地,所以此河不能失;南北被崇山峻岭包围,往西则是一片树林。
看过地图後,我开始提问。
“请问,打这场战时,是在什麽月份?”
“七月,骄阳似火,挥汗如雨。”
“对方驻扎的营地在哪里?”
“敌军的营地在西边的树林里,我们在两座山的中间,背後是大河。”
“七月的西方干旱少雨,这一带只有阿弥斯一条大河。我方握有水源,对方守的是一片针叶林,想要得到足够的水,就得拼命攻城,获得水源。但是我们在山地,他们在平地,想要攻克不是容易的事。只要我们坚守城门不失,他们就会军心涣散,不战而败。”
“你说得有道理,只是不凑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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