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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历史小说] 官居一品 作者:三戒大师 (起点vip2012-6-30完结)-第10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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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百年后的人们会知道,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越大。尤其是商人们善于和官府以及地方势力打交道,越是富有往往就越有势力,这使得他们不像农民那样可以随意盘剥驱使。
  
  尤其是嘉靖以后,沈默提出的‘以商养士,以士护商’的号召,在这十几年间,已经深入人心,各省的商人们普遍效仿晋商,把赚来的大把银钱,投入到本地的文教事业中,开办学校、资助士子、赞助文会,馈赠文士已经成为常态,经过十几年不懈的努力,使朝廷地方有大片为他们说话的官员、文人……一旦官府催征过猛,诛求无度,赖账不付,马上就有数不清的文人口诛笔伐,危言耸听,骂官府‘捶骨竭髓,以致人人破家,逃死相继’,也会有官员以充满同情的口吻上书,说什么‘数万金之家,无不荡产罄货,因而投河经渎,言之酸鼻刺心,孰非酷吏之流毒哉?’好像一夜之间,商人就要全都破产了一般。
  
  而且老百姓也不站在官府一边,这个年代商人的主流形象,还是疏财好义的儒商模样,他们用极小部分的钱修桥铺路,赈济灾民,就让老百姓念念不忘他们的好……这在后来的轩然大波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因为百姓还远未到觉醒的时刻,对于直接剥削他们的地主乡绅尚且奉为神明,诚心拥护。更不要说剥削手段更隐蔽的商人了……
  
  在这种环境中,官府想不付钱就驱使商人,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官员们一直想方设法的增加银钱收入。正统元年,东南七省的田赋改折白银纳税,正是代表了官府的这种欲望与政策的变化。不久,田赋外的所有税收,都逐渐以银代物。直到一条鞭法问世,彻底的取消了实物税,只向百姓征收银钱。官府的仓库里,不再堆满了五花八门的实物,取而代之的是白花花的银两。官员们终于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品种更加齐全,数量更加丰富的商品了。
  
  然而官府直接派人去市场,采买名色繁多的货物,显然是极不便利,也不合适的……对于口不言利的士大夫们来说,要跟小民百姓讨价还价,实在是有有失份,也没那个耐心。于是另一种被广为采用的形式出现了,那就是招商买办,即是在官府采买与市场供应之间寻找中间人,官府只与中间人联系,一应所需物资,都由中间人采购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这种中间人便被称为‘买办’,一般都是资财富厚的大商人,采买的范围更是林林总总、包罗万象,从粮食到被服、从笔墨到木炭,只要是官府所需,尽数可以拿来招商。
  
  中标的买办商人,可以得到一张由户部签发的保证票,在将指定物资运至指定地点后凭票兑现。然而官府的信誉早已破产多时,商人们担心完成差事后会一无所获,因此在官府的招徕下踯躅不前。他们提出,希望官府能将钱先行存入汇联号或日升隆,如果答应的话,他们可以同样存入一笔保证金。到时候完成差事,凭票提钱。若是逾期,甘愿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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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权上收之后,地方官府固然从繁重的收解任务中解脱出来,然而从中揩油的机会也失去了,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引起地方官的强烈抵触,简直是一定的。就算有考成法这座大山压着,官员们也是要造反的。
  
  这就是沈默明知道有火耗的存在,却不做任何规定的原因。对于这种无横征之名,却有暗中渔利之实的办法,自然比‘淋尖踢斛’之类又费力又被戳脊粱,还得和奸商联手倒卖的法子,要文雅简便的多了,自然大合官员们的胃口。
  
  有了火耗喂着,府县一级的官吏自然心满意足。但对于封疆大吏们来说,他们从来用不着自己去踢斛卖粮食,自然有小得们孝敬真金白银,所以火不火耗,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在乎的,是随着财政权上收,手中权力的缩水。尤其对于那些富裕的省份,原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用看户部的脸色。户部反过来还得求着他们,请诸位大爷行行好,多给两个大钱周转周转。
  
  现在一旦财权上缴,就成了他们求爷爷告奶奶,户部的孙子变成大爷了,你想各省督抚能愿意么?
  
  沈默为他们准备了另一份大礼,那就是行政权的下放。简单说来有三点,一、将总督巡抚改为地方官,第二,重设地方行政架构,第三,将一部分任免权下放。这对各省督抚来说,实在是太合胃口了……沈阁老不愧是大家的贴心人,太知道俺们的需要了。
  
  虽然在常人看来,一省的最高首长,就是总督巡抚,而且他们也确实在履行着一省首长的职责。然而打开一份《大明职官录》,你会发现地方官员的架构中,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才是最高长官,根本没有巡抚、也没有总督的影子。
  
  这是因为太祖皇帝为了防止臣子专权,在中央废除了宰相,析中书省之政归於六部。在地方上,亦废各行中书省,把行省的权力一分为三,置承宣布政使司掌一省之政事,置按察使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置都指挥使司,负责一省军事。三者互不相属。互相制约,以免地方权重之弊。但就像中央离不开宰相统领,后来出现内阁一样,地方上三司互相掣肘,遇事难决,才有了巡抚和总督的出现。
  
  巡抚、总督,是两个动词,区别于‘尚书’、‘布政使’之类的名词性官名,显然有临时差遣的意思。巡抚的意思是,巡视地方、抚治军民,凡有大灾民乱,需要统合全省力量的力量平定时,国家便会遣使巡抚地方,事毕则罢,故无定员,更无专职。但后来各省的事情越来越多,前一个巡抚还没回去,后一个又来了,如此一来,巡抚间的权限又重叠了。宣德五年,第一批常任巡抚诞生了,一代名臣于谦,便在其列。
  
  总督的出现要稍晚,因为巡抚渐渐偏向民政,而且各种起义叛乱也不会理会省界,往往在数省之间流窜。各省之间难免推诿扯皮,无法齐心协力,便有了总督数省军务的差事出现,同样是因事乃设,事毕即罢。然而对于湖广、两广、贵州、四川、蓟辽、三边、宣大这些边地,战乱是常态化的,常任总督也就应需而现了。
  
  分割…
  
  晕啊,再重复一遍,我说每天两更,但有事儿就一更,会提前通知,没说第二天会补上啊……不是不想补,是根本补不上,因为一天两更是极限状态,只要状态不好,或者恰好有事儿,就只能写一更。
  
  今天是有两更的,下一更大概在一点……亲们还是睡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最终卷【海雨天风独往来】第八八五章 大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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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督巡抚虽然常驻地方,然而本身并无品级,多是以朝廷佥都御史或者兵部侍郎的官衔出任巡抚,以都御史或兵部尚书衔出任总督。入则为朝廷尊官,出则奉敕行事,为一方军政之首,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这种中央不是中央,地方不算地方的尴尬身份,还是为各位督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首先,地方行政架构仍然是原先的。都指挥使因为是武职,已经靠边站了,所以各省的行政机关,是以布政使和按察使为首,两位大僚开府见衙,都有各自的一套佐属官员。如承宣布政使司,有从二品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三品左、右参政无定员,从四品左、右参政无定员……本朝并无散官,官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尤其是四品以上的高级官职更是缺货,所以‘无定员’的意思,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可以有很多名,一般每个布政使衙门里,都有十名以上的参政、参议协理政务。
  
  这是高级官员,之下又设有照磨所、理问所、司狱司、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等机构,且都有官职、定员。至于按察使司,规模要小一些,但性质是完全相同的。这很好理解,因为太祖设立这两个衙门,是为了让他们统领一省政务的,自然要将属官机构配置齐全了。
  
  再看督抚帐下……不好意思,除了办理文书工作的书吏以外,并无任何佐属官员。为督抚办公的幕僚,并不是国家职官,乃是督抚私人聘用的。在这方面,连个知县都不如,好歹人家还有个县丞、主簿、典史,是国家给开工资的。
  
  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最初总督、巡抚都是临时性质的差遣,不是官职,因此不会设有佐官。这就造成了一种普遍的怪现象……督抚是布政使、按察使的长官,而布政使、按察使却是省级官僚系统的长官,督抚若是越过他们,直接指挥下级官僚,便犯了‘越权’的官场大忌。
  
  且布政使是从二品,按察使是正三品,而巡抚往往以佥都御史出任,官衔才是正四品,甚至一些总督也是以正三品兵部侍郎出任。名为上司,品级却不如下属,而且下属还领着庞大的官僚机构,不出幺蛾子才怪。
  
  事实上,督抚政令难行,全省事权不一,各衙门推诿扯皮,对上司阳奉阴违的现象,在各省极为普遍。这不仅使督抚大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调和阴阳,许多不擅长搞人际关系的,直接四面楚歌,不得伸展。然而一旦有大事发生,朝廷要追究责任,督抚又首当其冲,下面人反而无事。这种吃不着羊肉还惹一身骚的郁闷日子,是每个督抚都不愿意继续下去的……跟这个比起来,区区财政权上收,简直是毛毛雨了,毕竟那是跟户部扯皮,不管输赢,无非就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至少在省里还可以穷横穷横的。
  
  所以对行政权下放,地方督抚是一万个赞成的,有他们压着,布政使、按察使们也没招,只能暗中联络同党,在朝中给新政点眼药。便有官:‘按照新政,总督治兵事,巡抚理民事,巡抚例归总督节制。督抚同省,本以相互牵制,然权利穿插堆叠,权非难分,矛盾在所难免。因此为消除事权不一一说,实为无稽。’
  
  又言道:‘一省之中主大政者二人,志不齐,权不一,其势不得不出于争。若督抚二人皆不肖,则相互容隐以便私图;若一贤一不肖,必势不两立致成水火;即便二人皆贤,亦或意见不同,性格不合,因此不能相安者,虽贤者难免。’
  
  更有甚者直接否定道:‘祖宗撤行省、设三司,为防臣子权重难治。今复行省,设督抚治三司,大违祖宗之法,使臣子权重难治!实乃亡国之举!请立废此法,今后有再敢言复立者,满门抄斩!’
  
  沈默明知道这不是他们反对的真正原因,却依然要打起精神,命人逐条反驳道:‘督抚同省,只有边地疆界,因其以军事第一,才使总督节制巡抚。其他省份,总督只管军事,平时不得干涉地方政务。军政泾渭分明,何谈权非难分?’
  
  ‘言两人主大政,其势不得不争者,殊为可笑。彼一人独揽大权者善,还是两人分权者善?’
  
  ‘至于祖宗之法,分三司乃祖宗之法,设督抚亦是祖宗之法,是以世易时移,不得不变原法设新法。况且今天下财权已收归太仓,总督得其兵而不得钱粮,巡抚掌民政而无兵权,焉有作乱之可能?’
  
  像这种没营养的口水仗,从来没有断过,然而新政顺利通过廷推,并得到督抚的大力贯彻,几年下来已是大势所趋、无可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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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上了轨道,经济上也蒸蒸日上。根据万历五年底的统计,太仓存粮足以支取二十年,太仆寺积金八百余万两,都是当年仁宣之治也没达到的高度。这当然有沈默的功劳,但更要的是高拱打下的好底子,以及张居正这些年的浴血拼杀。
  
  除此之外,北边国防也处于黄金岁月。俺答已经挂了,他的儿子们一面争权夺利,一面争相向朝廷献媚。土蛮虽然没有屈服,但在李成梁和戚继光的打击下不断溃败,已经远离了京畿许多年。内阁里面,张居正只专注财税改革,对其余的事情一言不发,张四维等人各司其职,都不敢挑战首辅的权威。几年来,安静到没有一点波浪,更是嘉靖、隆庆以来没有的现象。
  
  跟这些令人舒心的事情比起来,那点持续不断的口水仗,简直就像枯燥生活的调剂一样,那么无足轻重。
  
  然而在这个万物复苏的春天,一桩桩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都在预示着平静的日子似乎已经到头了,首辅大人烦恼的日子来临了……
  
  首先是,皇帝大婚的问题来临了。这一年皇帝十六岁,按周岁说,才十五岁。然而他的母亲李太后,在前一年,便已经替他定下一名祖籍余姚,生在京师一个小官吏家庭的女子,名叫王喜姐的作为皇后人选,并且希望在万历五年就举行大婚。
  
  然而内阁以为,皇帝在万历五年才只有十五岁,新娘也只有十四岁,为免太早,恐伤圣体。这个理由冠冕堂皇,因为传统认为,男子十六岁才发育成人,在这个年龄之前行房,会有损精元。在内阁的坚持下,皇太后退步了,然而她实在等不及了,要求今年皇帝一过完生日,就举行大婚。这次内阁也无话可说了,只好命钦天监选定吉日,最后定在了今年三月。
  
  李太后之所以如此坚持皇帝早日大婚,是因为在中国传统来说,男子结婚就意味着是一个成年人了,皇帝成年就意味着可以履行自己的责任了,顾命大臣的使命也就到头了,应该还政于君了!
  
  对于这一点,李太后都看得明白,更不要说朝野上下了,因此从去岁开始,便有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内阁在天子大婚后还政,在所有人看来,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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