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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文学史纲通俗和富有启发性的历史概括-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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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源。也是那些信仰基督教国家的基础,因此,这是那些基督教民族文学的万书之源。在人类思想的整个历史中,没有一本书能与《圣经》媲美,其他民族的人们也从中吸收了宗教的,文学的丰富养料。与此相映成趣的例子还有诞生于印度的佛教,与她的发源地相比,她在中国、其他国家和印度以东的地方发展得更繁荣。当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宗教都被基督教所压服的时候,《旧约全书》内部又分化出两个互相对立的宗教。犹太人和基督教对共同的渊源抱着共同的尊敬,却在《旧约全书》的最后一句上分道扬镳,成为互相敌对的陌路人。回顾一下人类思想的历程,的确让我们感到很惊异、很有趣味。


《文学史纲》 Ⅰ犹太文学(2)

    在这点上,让我们对犹太人的文学做个简短的小结,当然不是那么充分。这是在基督徒们携着《新约全书》与携着《旧约全书》的犹太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文学。正如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是《新约全书》一样,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也以《犹太法典》进行了补充。《犹太法典》收录的是律法和各代犹太法学博士对律法的解释,这是以口头传统为基础的,而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摩西。时至今日,正统的犹太人仍把她看作神圣的经典。为了维持其宗教和种族的安宁,欧洲的犹太人和非犹太教的人进行了不屈的战斗,他们始终坚持自己传统的法律,并且投入了大量的优秀学者来研究它们。因为《犹太法典》影响了一个繁盛的种族无数人的生活,凝聚了其中最优秀思想家的智慧,所以成了世界上伟大的书籍之一。但是,由于犹太人在思想领域比较孤立,《犹太法典》对周围的文学几乎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读过这本书的非犹太人也极少。《犹太法典》的英译本共有二十卷,而与她有关的研究著作则算得上是汗牛充栋了。其中有许多谚语早就被异邦人的文学所引用,而在描写犹太人的小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引用此书中的话语。    
    《旧约全书》共有三十九章,如果我们把“塞缪尔记”、“诸王记”和“历代记”归在一起的话,那么就只有三十六章。为什么人们都认为上述各章是《旧约全书》的“正典圣经”而把其他的章节当作是非权威,而编入“经外书”呢?这个问题值得神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好好研究。从我们文学的角度来看《茱迪丝的故事》和《德训篇》这两章,不管它们是否编入正式的经典,其中所体现的精巧智慧以及浓厚的文学趣味都是不可否认的。    
    一般认为《旧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法典、先知的书和包括《路得记》和《约伯记》在内的性质不同的杂集。这种分类是依据题材不同而划分的。除了法典,即“摩西五书”是最初的“五书”之外,其排列的顺序并不是很恰当。比如“路得记”就排在“士师记”之后,而“雅歌”则排在“以赛亚书”之前。关于排序这个复杂的问题,学者们的意见也各不相同,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这些分类和排序似乎不是很重要。一般的读者可以把它当作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是狄更斯的小说一样来看,把《圣经》每一章分开来欣赏,而且这样看《圣经》似乎更合适,因为它本身就是许多作家的作品,它的章节和单元的设定都是人为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圣经》的物理形态,一般来说,它不是被印刷得很大,大得不便携带,就是被印刷得很小,小得让人难以阅读。对于这个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用漂亮的印度纸印行的版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艾丽和斯波蒂伍德这个四卷的版本无论携带还是阅读都令人挺满意的。理查德·摩尔顿教授把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了二十一卷,它也以一卷本的形式发行。理查德·摩尔顿教授在他的书中原来《圣经》的章节分类都打乱了,按照逻辑顺序重新组句排篇,这就打破了圣经散文的庄严。他的这种安排对那些虔诚的、思维传统的读者来说,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但是对当代的阅读者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管《圣经》是以什么样的历史原因来安排书中章节的顺序,我们没有必要按照它这个顺序来读。不是每一章的内容都有同样的趣味,为了让那些沉闷的章节诸如烦琐的系谱和枯燥无味的僧侣律法一样破坏我们阅读的兴致,我们大可以略过这些章节,直接跳到壮丽的故事和诗篇中去。虽然,对虔诚的信徒来说,《圣经》中的每一页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普通的读者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充满灵感的,幽默的对话和浪漫的情节。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问题,以及人类本身的宗教说教往往是非常晦涩、沉闷而且深奥难懂的。    
    通常,导致这种晦涩是有原因的,首先一个可以归因于为了追求简洁。为了简短,往往把很多事情压缩在一个章节里。另外,也许作者认为在写作自己的东西的时候不说明资料来源更能显示其价值,可能也许是出于妒忌而不愿插入别人的话语。


《文学史纲》 Ⅰ犹太文学(3)

    一个惊人的例子就是《圣经》中往往会在一个简短的篇幅里讲述许多事情。在“创世纪”短短的四章中,就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而在比现代小说还要短的“创世纪”的其他部分,则涉及了诺亚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生平故事。集宗教狂热和文艺巨匠于一体的托尔斯泰曾说,约瑟的故事是个完美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约瑟是个活生生的人物,是个血肉丰满的、敢于冒险的人。而他的祖先回溯到亚当,就有神话的色彩,变得神秘莫测了。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加在约瑟身上的故事也越多了,这就更让人怀疑这一人物的真实性了。比如诗人弥尔顿,就使“创世纪”以及“人类的堕落”中那些含糊不清的故事变得更丰富,更明晰起来。这并不是说,他的创作初衷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完整,而是在此之上增加了更富有诗意的解释。    
    《旧约全书》的第二章,“出埃及记”是摩西传记的第一部分,而根据古时的传说则认为是他的自传。在“利末记”、“民数记”、“申命记”等篇章,一直到“摩西五书”结束。这是关于以色列民族迁徙和再度兴盛的伟大叙事史诗。摩西是犹太法典的缔造者,这些法典中的某些部分只具有地方意义,但像“十戒”等少数几种则被列入现代人的信仰和习惯里。当然,那些较小的,陈腐的法律也是不难理解的。通观《圣经》全文,其中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诗篇,它甚至照亮了《旧约全书》中最黑暗的篇章。在这里,我们要对《圣经》中的诗歌做个简单的小结。    
    约书亚,摩西的后继者,因创造奇迹而著名。他率领以色列人民渡过了约旦河,却没有把脚弄湿;他通过用喇叭呼喊的方式占领了耶利哥城;他甚至能使日月停止转动。这是一个带有神话色彩和神秘的宗教色彩的英雄故事,当然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故事。这里还写了一个浪漫的故事,小说家和剧作家都可以拿来作为创作素材。这是一个关于叫赖哈姑娘的故事,她将本城的秘密泄露给了约书亚,后来,当她的同乡成了刀下鬼的时候,她却得到了赦免。约书亚本是个冷酷的将军,是克伦威尔等冷血杀人狂的先驱。他能对赖哈姑娘的赦免,不能不说明这个冷酷的将军还有一点人性的温情。    
    约书亚的征服虽然没有像亚历山大的那样广泛,但是对犹太人来说,这些征服相当于亚历山大对希腊人的征服。不同的是,人们对亚历山大的功绩在他建立起来的时候就给予了公正的评定;而归功于约书亚的以色列人的功绩却是在他和他的父亲长眠于地下之后才给予的。不过这个问题可以留给历史学家去考虑,而答案如何一点也不影响充满活力叙事的文学价值。不管是谁,那些自认为是以傲慢的科学态度来讨论文学中纷繁的历史真相问题的人恰恰是以真正的不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学。    
    接下来的篇章是《士师记》,这也是《圣经》中的重要篇章,在开始讲述这篇章节之前,我们就会接触到《圣经》中众多的英雄之一的女英雄…底波拉。尽管我们对此了解甚少,但她的英雄事迹可以和法国的女英雄贞德媲美。她鼓励巴拉克引导百姓取得了胜利,在胜利之后,她又和巴拉克共同创造了最古老的希伯来诗…欢悦和赞颂的二部合唱。其中最壮美的句子是许多胜利和许多充满胜利的希望经常用到的:“不管敌人是谁,我们头顶的星星依然战斗着。”    
    《士师记》中,还有参孙的戏剧性故事,与赫拉克利特一样,参孙也来自传说中的超人英雄种族,他为复仇而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事迹被称为崇高悲剧的高潮。著名诗人弥尔顿的《力士参孙》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完美的诗意拓展,法兰西作曲家圣桑还巧妙地以此作为歌剧的主题。这部歌剧结构庄严,在近代歌剧中十分著名。也许我们对《圣经》中的故事太过感兴趣,但这种偏重是有十分正当理由的。正如罗伯·路易·斯蒂文森曾说,叙事是文学的典型样式。每个人都几乎喜欢在任何场合听故事,而我们发现,那些一味关注议论或事实的说明往往很难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希伯来的作家和其他一切民族的作家一样,都善于用故事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智慧。《圣经》中的故事很多,这些故事主要有两中类型:一种是以记叙为目的的,另一种是用寓意来讲述道德训诫的。《旧约全书》是这样的,《新约全书》也是如此。《新约全书》的主题就是耶稣的传记,而耶稣又比较喜欢用寓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实际上比喻是他最擅长的训导方式。    
    还有伟大而又短小的《路得记》,它只有短短的四章,总共还不到一百小节。这个简短的故事包含了初期犹太部落里的妇女的生活状况和她们世代相传的律法。然而,许多读者从中可以感受到深沉而哀柔的伤感,作者以丰富的情感描写表现了两个女子的遭遇,就连最冷酷无情的讽刺家看了也会为两个姑娘的幸福结局感到欣慰。在《旧约全书》中,作为一个法则,男人和女人背负着同样的生活重荷,而她们俩的故事给人们独一无二的体验。这个故事得以流传还在于它所体现的那种淡淡的乡愁。济兹在他的《夜莺》里曾将这种美丽的痛苦归结为下面的诗句:    
    当路得含着泪,站在麦田中间,    
    苦苦思念着家乡的时候,    
    在她那悲哀的心头掠过的,    
    是一首忧伤的歌。


《文学史纲》 Ⅰ犹太文学(4)

    《圣经》中有国王四书,被分为“塞缪尔记”(两书)和“列王记”(两书),都是讲述犹太王国最光辉时代的故事。当时,在伟人的引领之下,以色列人民对自己的胜利得意洋洋。先知们说,这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忘记了神,最终会遭受惩罚、饱受失败和被俘的痛苦的。上述四书都是庄严伟大的史诗,它坚固而宏伟的结构就像设计华美的拱门一样。四书出于众多的诗人之手,他们不可能全部都是伟大的诗人,但其中至少有一位或几位是伟大的诗人。所以说,这样宏大的史诗的形成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创造得了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塞缪尔是一个有着坚定信仰并且英勇无比的男人,他只身与强大的敌人战斗着,永不屈服。但最终当他年老体衰的时候,他的儿子们却软弱奢靡。扫罗出场了,他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能胜任他的职位,最终受尽了屈辱和唾弃。扫罗的儿子约拿,虽然骁勇善战、心地澄净,却是扫罗的主要心腹,后来约拿也没有能力领导以色列人民。这一切都是为了大卫的出场做准备。大卫是《旧约全书》中最伟大的人物,他是一位将军兼诗人式的人物,英勇而又富有谋略,膂力惊人,曾经巧杀歌利亚,他聪明机智,为人贤明。    
    所以不难理解,《圣经》的作者为什么要让大卫成为耶稣的远祖。不管系谱是怎样的,文学的描写和整体构思总趋向圆满、清晰的。新的国王、新的英雄理应从最勇敢的旧王室中诞生。大卫身披紫色的长袍上嵌满黄金装饰而耶稣则赤足行走;大卫浴血奋战而耶稣则是温和的不抵抗者;大卫犯了奸罪而耶稣则过着清苦的生活。这些对立确实会让我们感到大惑不解,但,如果把他们当作人类的故事来看,就完全可以解释其中的矛盾了。大卫比约瑟尔和扫罗更优秀,而且是真正有血有肉的凡人。像其他史诗中的英雄一样,他脸上带着神话的面具,具有超人的色彩。但是我们又能感受到他的现实性,他的热情、他的悲哀、他的愤怒、他的宽容、他的爱情、他非凡的意志力和他跟常人一样的弱点。他就像《伊利亚特》中的阿喀琉斯一样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虽然《圣经》中的有些故事混乱而模糊,但大卫的故事却是一件精品。    
    关于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圣经》也有几乎同样生动的刻画。所罗门是以色列最繁荣富强、版图最辽阔时期的执政者,他的周围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圣经》的作者入木三分地记载了国王的荣华富贵,同时也记载了国王的哀愁。这些记载显然是在以色列衰败后的不幸岁月中留下的,而年代记录者显然是在追忆犹太人已经过去的繁华和光荣时代。传说中的所罗门的性格也是矛盾的,这也是实际生活中人们性格矛盾的反映。他是智慧的典范,几乎世界上流行的十分之九的谚语和圣洁的言论都是出自这位国王之口。同时,他也很愚笨,至少在他老年是这样的,他任由女人操纵陷入了偶像崇拜的境地,致使他身后的王国都没有较好的发展。(《圣经》的作者包括犹太人和基督教徒,都把女人看作是带给这个世界苦恼和混乱的祸水)。他的后继者们无法同所罗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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