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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病魔 作者:[美] 弗兰克·卡里代尔-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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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唷,现在好走了,”他走到一个土包上,“现在要是有双干鞋该有多好。” 
  约翰又朝下一个泥泞的土包走去,走到一半,他停住了,奇怪地看着地面。这是怎么回事?它不是一般的土包。他想。 
  约翰想对了。土包表面的这层泥显然非天然所成。他仔细观察站立的土包,马上明白了泥的作用。这里是恐龙的窝,是甲龙的窝。每个土包的半腰处,都藏着一窝恐龙蛋。 
  恐龙蛋?哟翰用双手扒开表层的泥土。恐龙蛋!嘿!我得把它们收好。它们的味道会怎么样呢?恐怕不会太好。 
  恐龙蛋使他想起了蛋包饼,“对了,必要时,可以把这些恐龙蛋作为食物。哈,那些家伙还给我们预备了口粮。”约翰放下背囊,一边从里面往外拿东西,一边还在想,等一会儿我把这些告诉安,她会说什么呢? 
  约翰打开一个标本盒,把4枚甲龙蛋装在里面。甲龙蛋的个头不小,比鹅蛋还要大,盒子里只能装4枚。 
  突然,约翰收敛了笑容。他抬起头,贼似的向四周望了望,惟恐会有一只母甲龙从蕨丛中突然窜出,全力保护它的蛋不受侵犯。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恐龙生过蛋后显然就不管它了,和现今的乌龟差不多。 
  约翰离开那个布满土包的地方,他现在明白了刚才那两条甲龙并不是在泥里找东西,而是在生蛋呢。 
  它们什么时候生蛋呢? 
  他又愣在那里了。这一次是因为顺着自己的思路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几乎被忽略的问题。要是这些蛋孵出小甲龙可怎么办呢?约翰决不忍心杀死这些小甲龙,而经过人类手的触摸之后,甲龙妈妈肯定也不会再要它们了。以前住在乡下时,他曾见过这类事情发生在鸟的身上。看来,只好把它们放在静态储藏箱里了。至少等到要吃的时候再取出来,储藏箱的动力磁场应能延缓孵化过程,就像要用它来保护泽米蕨那样。 
  此时,约翰·马克西米林构思出一个他有生以来最周密的计划,说不定也是全人类从未有过的最大胆的计划。 
  对!这可行。就这么干!一定要保守秘密。对,这是个秘密!约翰的脸上掠过一丝奸笑。他设计了一个绝对周密的计划。我要等着看洛林的反应,我要让每个人都知道!约翰的脸上洋溢着极度兴奋的表情。他终于制定出一个能使自己扬名于世,并能获得巨大财富的计划,他的财富将超出任何人的梦想。道理很简单,也显而易见。 
  21世纪的约翰·马克西米林怀着对恐龙的极大兴趣,勇敢地穿行于远古时代的雨林中。现在,他要学习有关远古时期爬行动物的所有知识。安将成为他的老师,这样他就会发现新的和不同种类的恐龙窝!他得去找安了。          
《世纪病魔》作者:'美' 弗兰克·卡里代尔   
第四章 泽米蕨与捕食者    
  “好了!就这样定了!”洛林说,“听着,德拉盖默,我不在乎你是跟我们一块儿走还是留在这儿。然而,我们可不想就这么长时间地耗着。”没完没了的争论已使洛林感到厌烦。不管外面是什么样的,总得出去探索一下。无论这里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需要进行一番探索才可能搞清。洛林急于搞清两个重要情况:这里有没有泽米蕨以及A站在时间上的确切位置。他希望自己记忆中泽米蕨的形态是准确的。这里确实有点像原始的过去,这一点由于刚才翼指龙滑过蔚蓝的天空似乎变得非常可信。 
  “除应急指示灯外,其他设备是不是都关闭了?”洛林边问边把两支9毫米手枪中的一支挂在了腰间。 
  “都关了,”马特应道,他在调整肩上的背囊,“除了记忆支持系统外,所有设备都关了。” 
  洛林向马特背后的背囊瞥了一眼。眼下,背囊是仅有的几样有用的东西之一,而那些按计划带来的金条则一点用处都没有。如果可能,洛林愿拿所有的金条去换速冻食品或几件重武器。哼,哪怕换点弹药也行! 
  “好了,出发!”马特高声说着,率先跨出交通车。 
  洛林紧跟着走出交通车,可心里还在想着留在车里的德拉盖默。他始终没有揣摩透这个人:德拉盖默为什么会如此的紧张不安?为什么这样神经质?为什么不能像马特那样面对现实?为什么?难道德拉盖默认为只有他一个人失去了家庭?他要是这样想可就错了,大错特错了!他的牢骚怪话对摆脱当前的困境毫无帮助。他的这些古怪行为与他的社会背景有关?与瑞士有关?洛林只是希望当他和马特不在时,德拉盖默的这种紧张不安的心理别使他干出蠢事来。他会干什么呢?继电器一直坏着呢。 
  马特打断了洛林的思绪。 
  “我们能不能碰上B站?”马特说,他正迈着艰难的步子,穿过A站周围没膝高的草丛。他知道,要是果真如此,他们顺利回家的机会就会更大些。“B站储藏箱内装的食物和武器都比A站多。”马特显然在往好的方面想。 
  “如果雷电对他们的影响与对我们的影响完全一样,那么这种可能是存在的。”洛林回答说。他回头朝白色的交通车瞥了一眼。啊,在周围绿色丛林的衬托下,交通车十分显眼。“虽然B站有伪装色,我们将很难发现他们,但他们说不定会很幸运地发现我们的。” 
  “这倒是。”洛林和马特在低矮的灌木丛中艰难跋涉了一个来小时,边走边寻找有助于他们确定准确时间位置的证据,他们急于要找到这样的证据,因为他们只有一次折回21世纪的机会。只有一次,不会有第二次。动力磁场无法提供二次时间折叠所需的动力。所以,他们一定要搞清楚精确记时计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 
  穿过一片片密林,越过一块块沼泽,跨过一条条溪流,洛林和马特步履艰难地跋涉着。 
  此刻,洛林开始感到周围的许多景色似曾相识。是的,记忆中的东西与眼前的景色是有所不同:这里确实有点像遥远的过去。但同时,这个新地方又是这样的熟悉!这是怎么回事?这种现象不该发生的,不可能对7000万年前的地方感到熟悉,根本不可能,可事实却又偏偏如此!洛林觉得,这地方除了缺少显而易见的人类文明的痕迹外,就好像是以某种不明的、难以想像的方法对现代乡村作了一点小小改动。可他又说不出这种改动是在哪儿。为什么看似不同的东西又觉相同?为什么明明已改变的东西却又觉亘古未变?!诚然,确有翼指龙飞过天空,可那说明不了一切。要有更多的证据,肯定会有的。树是证据?不对。气候是证据?也许。见鬼!是什么东西在折磨他?到底是什么? 
  他开始对一些事实作重新思考。是的,这儿有类似恐龙的东西,这儿没有人,没有声音,也没有建筑。所以,这儿应该是过去,应该是原始的白垩纪──翼指龙惟一的繁衍生息的时代。可是,周围的景色为什么又会似曾相识?洛林强迫自己回忆在学校时学过的有关白垩纪的知识。白垩纪,他想,是恐龙主宰地球的最后一个时期。白垩纪该是什么景象?怎样把它与再往前的两个恐龙时代区分开来?怎样拿它去与21世纪做对比呢? 
  洛林感到对地球历史上的一些特定时期还有点模糊,于是,他又从头开始回忆,从生物的起源,从恐龙开始繁衍生息的中生代以前开始回忆。他把能够回忆起来的十来岁时就学过、后来被扔下好几年的知识逐一地背给自己听:   
  早在世间万物出现之前,地球就形成了。那是距今46亿年前的事。地球形成后10亿年,才出现单细胞生命。又经历了10亿年,这种菌类生命具有了利用阳光的能力。此后,这种单细胞生命开始向多细胞生物演化。多细胞生物──蓝绿藻和绿藻的茂密生长,促使大气中氧的含量上升,导致更富有活力的生命体的出现。这一切都发生之后,出现了最早的复杂有机体。先是在海里,然后在陆地上。大约距今6亿年前,这些有机体演化为无脊椎动物。接着,海里出现了鱼,陆地上出现了植物,而后出现了最早的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紧随其后,出现在距今3.35亿年前。此后又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期──中生代的到来,也就是距今2.45亿年前,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恐龙。中生代的前期是三叠纪。这个时期是地球的火山高发期,大部分时间气候酷热、干旱。当时地球上的泛大陆被大洋环绕,超大陆的南北两端还没有极地冰冠,所以,地球上温度变化很小,没有冬夏之分,全年都是夏天一样的气候。正是在三叠纪──其时间跨度为距今2.45亿年至2.08亿年前,最早的恐龙出现了。这时的恐龙个头还不大,身长不超过10英尺。和最早的恐龙同时出现的还有最早的哺乳动物和最早的翼指龙。此后不久,出现了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鸟──它们长有牙齿!恐龙存在的第二个时期叫保罗纪,其时间跨度为距今2.08亿年至1.45亿年。保罗纪是恐龙的兴盛期,其中尤以雷龙和剑龙最为闻名。正是在诛罗纪,泛大陆开始并最后分为两块大陆。这一时期,降水量增加并更加均匀,气候变得潮湿。大型恐龙开始出现,其中包括一些地球上从未有过的最大型的蜥脚类动物。经过很多个世纪,这些巨大的食草动物差不多把生长在地球各地茂密葱翠的植物吃光。它们的个头一代比一代大。为了维持生命,它们需要大量的植物;为了吃到、容纳并消化大量的植物,它们使自己的身体越长越大。它们的食物主要是树木顶端的嫩叶。最高大的食草恐龙甚至在干旱季节也能找到食物,它们嚼食上百英尺高的针叶树的枝叶,与今天的非洲长颈鹿十分相似。随着地球气候逐渐变冷,恐龙又开始了新的进化。这一时期被称作白垩纪,是恐龙存在的最后一个时期。白垩纪自距今1.45亿年起,到距今6500万年止,这一时期的恐龙包括一些最着名和最独特的种类,如三角龙、霸王龙和各类鸭嘴龙等。白垩纪时代,地球上的两块主要大陆又进一步分离,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知的七块大陆。大陆的分离促进了不同种类恐龙的进化。与此同时,地球上温暖湿润的气候期渐渐结束,开始了全面干旱期,这种变化带来了一大批全新的植物物种的出现。结果,白垩纪的恐龙为适应新的食物又开始新的进化。伴随着新种恐龙的出现,一种新的植物形态也出现了,这就是种子植物。最早的种子植物大概是木兰科植物。种子植物能迅速生长井繁育下一代,为大量繁衍的食草类恐龙提供食物。同时,由如同今天的针叶树、械树、胡桃树、栎树和柳树等构成的茂密森林,也在为食草类恐龙提供食物。实际上,白垩纪晚期的气候和植物分布与我们今天对世纪初的情况差不多,只是稍稍温暖些。和今天的植物一样,那时的植物也存在着冬夏交替的现象……   
  “这儿倒是很安静,对吗?”马特在洛林的耳边说。 
  “你说什么?”洛林从温习知识的沉思默想中被惊醒。 
  “我喜欢安静。”马特笑着说,“这儿很好。我是说,这儿很安静。不像天上的那些该死的家伙。它们就像特大的秃骛。”他朝天上指了指。 
  洛林抬头向头顶上盘旋的翼指龙望去。这些翼指龙好像大部分时间都在滑翔。大概靠的是上升气流的推力,以便把体力节省下来做其他事,如捕食猎物!它们是不是把人当做要捕食的猎物? 
  就在此时,正像洛林那可怕的念头那样,一只飞行中的翼指龙开始向洛林俯冲下来。 
  “天哪!”洛林高叫一声,拼全力向前跑去,“快跑,马特!快逃命!” 
  像是一枚射出的导弹,翼指龙直奔两个弱小的人飞来。它那30英尺长的翼膀此时已缩成不足10英尺,一心要把洛林和马特追上并生吞。 
  “快点,它离我们很近了!”马特在洛林身后喊道。 
  翼指龙距他们仅200英尺了。这只飞得不算很快的畜生已降低高度,伸出那双巨大、凶狠的魔爪,像是两把双刃剑向两人当头砍来! 
  仍在向前全速飞奔的洛林又回头望了一眼,发现那巨大的怪魔距他已不到100英尺了。跑得再快也没有飞得快,距离正在缩小。洛林意识到继续跑下去必将无法逃脱翼指龙的魔爪。 
  “停下,帮我一下!”洛林高喊道,同时把手伸向腰间的皮带处,慌乱地摸来摸去,想把枪拔出来。但马特只顾一个劲地向前跑,一下子就冲了过去。 
  “该死的腰带!”翼指龙距他只有50英尺了,再过几秒钟巨大的魔爪就会撕开他们的皮肉! 
  突然,洛林身后响起了刺耳的枪声,3发9毫米枪弹从马特的枪口迅雷般地射出。 
  随着一声可怕的尖叫,被击中左肩胛的翼指龙微微摇晃了一下,距他们已不足3英尺了。 
  洛林的枪也响了。他可不是射击能手,甚至都没打过猎,惟一的一次射击还是在童子军的时候。幸运的是翼指龙离他太近,也太大了! 
  一枪、两枪,射出的弹丸打在巨兽身上未见任何反应,接着,第三枪、第四枪、第五枪,枪枪都打进怪魔的左翅根部。刹那间,翼指龙砰然一声,一头扎在地上,离他们只有两步远! 
  洛林松了口气。然而,他高兴得太早了。 
  翼指龙还活着!摔在地上后,它马上站起来。庞大的身躯巨塔一般耸立在两个像小人国里的人物一般的人类面前。现在,它更要不顾一切地要把两个会蜇它的大个儿昆虫吞掉! 
  这时,马特又开了两枪。翼指龙尖叫着,仍不肯从致命的枪口前退缩。 
  “天哪,这东西可真顽固!”马特向后退了一步。 
  “无论如何,我们得把它打倒!”洛林喊道。他对古生物学教科书上从未提到成年翼指龙有多强壮感到惊讶。 
  翼指龙拖着树墩似的腿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洛林和马特一步步地向后退。血染红了翼指龙的左肩,乳白色的泡沫从它嘴里流出来。它仍未捕到它的猎物。现在,一切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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