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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静 有谁共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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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度第二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将于五月十六日在香港大会堂举行。届时将有八个地区代表来港参加比赛。
亚洲歌唱比赛的宗旨是为了提高亚洲业余歌唱者的水准,增进亚洲各地的友谊。本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冠亚季军及优胜者的全部奖金高达六万港元。包括冠军奖金一万五千元,亚军一万二千元,季军七千五百元。
今晚,便是总决赛,我默默地坐在台下第一排,等待我偶像的出现。
Leslie第七位出场,唱的就是《Amer Ican Pie》,掌声一片,他缓缓出场,一身白衣红巾的造型,是多少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悠扬的歌声响声,我静心倾听,他唱得很动听,年少的他一张稚气未退的脸孔,五官玲珑,没有经验,只有梦想和热情。他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得那么自然,身姿已隐隐透出巨星的风采。
一曲唱完,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七岁的女童Karen Mok上台给Leslie送花,两人牵手走入后台。
多少年后的Karen Mok谈起Leslie,坦然说第一眼看到Leslie就喜欢上他了。
Leslie的表现热情又直接,人又长得英俊,很讨评审欢心。
我的心里暗暗为他打气:“哥哥,你是行的。”
总决赛有八个国家参加,Leslie跟那个菲律宾的钟伟强在比赛里竞争得很激烈。
多番角逐在争冠军的时候,最后一次打分,那个菲律宾的评判故意给了Leslie一个全场最低的七十七分,而香港的评判给了钟伟强九十三分,这样一来分差就拉远了。
最后钟伟强拿了冠军,Leslie只能委屈亚军。
我坐在台下替哥哥愤愤不平,这样输,输得太屈辱了,我感觉在众目睽睽,哥哥被人整了。
我心里狠狠地咒诅那个菲佬,恨不得拿起三寸的高跟鞋狠狠地敲一记那个菲佬的头。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一下子被捧上天,一下子摔下来,此天彼地,他绽开的笑容一下子收起来,但很快又绽开,我的心,紧紧地揪着。
因为这,我心里不由得更佩服他,他是那样风度翩翩,虽然没有拿到大赛的冠军,但他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的。
Leslie毕竟是我们的Leslie,他全场面带着笑容,仿佛并未将这事放在心上,而是庆幸获了奖,反而雄心万丈,前景在望。
我只能说,哥哥是有实力的,只是他不适合比赛罢了,他欠缺的是运气,是上天的眷顾,总是一波三折,事前呼声最高,最终往往是功败垂成。
在别人的欢呼声中,Leslie只能静坐一旁,睁着眼看着别人捧走了他应得的奖座。
但他也并没有那么失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颁奖的是丽的总裁黄锡照,他微笑着跟Leslie握手,用英文说了一句:“我要捧你做明星。”
我已经见到,黄锡照成了Leslie日后的贵人,我也看到,Leslie的人生也因此而不同了。
他在台上微笑,笑得像阳光般灿烂,而我,在台下有点感伤。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应该感伤的,但我无法克制自己。
Leslie,娱乐圈给了你很多,却也夺走了你的很多!
如果他不进娱乐圈发展,他的日子是不是就会过得好些,他的心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压抑?
答案也许!
但不进娱乐圈,他就不是Leslie了,他的人生就没有那么多传奇了。
作者有话要说:仅代表个人意见
4
4、4成为朋友 。。。
夜风清凉,我在电视台门口站了许久,我想见他,我要等他。
Leslie从电视台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他和几个人有说有笑的,我的目光凝在他脸上,那个纯真无邪的他,是我最想见到的。
Leslie看见我,停住了脚步,而他身边的那几个人也看着我,其中有一个说:“Leslie,原来有女朋友在等你,我们先走了。”
Leslie身边的那几个人,都是跟他一起参赛的选手,他们大概是看到我刚才坐在席下傻傻地看着Leslie,才会以为我是Leslie的女朋友。
我想,如果我真是他的女朋友,那就太好了,那个愚人节的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这么晚了,你怎么自己在这里?”哥哥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等你呀。”我俏皮一笑,然后伸出手去握他的手:“恭喜你,未来的大明星。”
他面有疚色,歉意地说:“对不起,刚才我没有注意到你。”
“没关系,认真唱好歌,才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他看了我一眼,我此刻穿着一条简约的长裙,头发直顺,是当时最流行的装扮。他微笑问:“你还好吧?”
“很好呀。你能陪我到那边走走吗?”我提出一个要求。
“很晚了哦,你家人会担心你的。”他说着,脚步却随着我走。
“我跟你说过我没有家人的,你不相信我?”他的侧脸真好看,我常常都会看得失神。
“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的,说不定哪里会跑个狼出来。”
“狼怕我。”
“假如我是那只狼呢?”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的心如鹿撞,明知道他是开玩笑的,我的思想却是如此失控。
果然,他突然绽开一个笑容,眼眸里的趣味未消:“Aletta,我吓着你了吗?”
我甩甩头:“没有。”
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或许他根本没将这次的胜负放在心上。
我们一直沿着长街走,他一直走在我的左手边,我却不敢再抬头看他的脸,我无法不承认,这张脸随时都会令我失控。
他的脚步很慢,很庸懒的感觉,我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他一眼,他就在我的眼前,而他的眼神,却似很遥远,凝望着远处的漆黑,就像在凝望永恒。
他的眼神令我心疼,我开口打扰他的发呆:“哥哥,你想做明星吗?”
“我也不知道。”他终于收回了那种眼神,回到现实中。
“如果我不想你做明星呢?”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但我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因为我心疼他。
“我喜欢唱歌,喜欢舞台的感觉。”他昂着头,甩着双手,很坦言说。
“我明白了。”我知道哥哥爱歌、爱表演,把演艺事业看得很重。
“每个人心里都有愿意,我小时候的愿意就是当空中少爷或者船长,可以穿梭世界各地,看遍世间美丽风景。”
“那不适合你。”我觉得他天生就应该属于舞台的,属于大众的,他一身的才华,终有一天会大放异彩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想过要做记者的。”
“我觉得你更像被记者追逐的人,因为你长得太帅了。”
这句话,Leslie是认同的,他忽然静静地望着我:“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我想做你第一个粉丝。”这里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很奇怪的人,但我无所谓,我的穿越只为他——哥哥。
“你觉得我能成为歌星?”
“不止歌星,影、视、歌三栖你都行,你会红的,哥哥。”我的目光毫不掩饰崇拜之情。
“其实我在三年前曾参加过无线的“声宝之夜”歌唱比赛,成绩不如理想。今天荣幸获得亚军,我应该感到高兴的。希望继续努力在“亚唱”中为香港争光。”
“那你愿意进电视冶工作吗?”
“当然,我会很高兴。”
哥哥的手轻拂了一下我的头发,又说:“你还能预知未来?那去摆摊好了,我首先光顾你。”
“我是能预知未来啊,可我知道你不会信的。”我一笑置之。
“如果你能预知未来,那你就是人精了。”他半眯着眼睛,笑得很迷人。
他不相信,就算换着是我,我也不会信,我知道所有人的未来,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
“你说得没错。但……哥哥,你会把我当朋友吗?”
“我已经把你当朋友了。”
后来,我们还聊了很多,哥哥很健谈的,他跟我说了很多读书时候的事,我感觉他已把我当知心朋友。
我跟哥哥的距离又近一步了,我兴奋的心情实在无法形容。我相信,这一趟,我不会白来的,只要有信念,我做得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都来支持哥哥
5
5、5签约丽的 。。。
第二天,Leslie来到丽的电视,到办公室去见king sir。
king sir说:“Leslie,你现在得了比赛的第二名,你也知道了,你的合约必须是要和我们丽的签的,我现在就给你一个薪酬你,一千元。”
“没问题。”Leslie答得很爽快。
在这个时候,对于需要独立的Leslie,这一千元对他不多不少是个引诱。
“你就负责做一些综合性的节目,如果没问题,你看一下这份合约。”
或许是因为黄赐照的一句话,或许是因为Leslie的真的很需要钱,他想也不想,手一挥就签了三年的合约。
记得合同上有一条很不合理的条款,做艺员已经有知名度,不能坐巴士或电车,Leslie当时觉得挺好笑的,但也很自豪,因为“艺员”两字。
玉不琢,不成器,最好的玉也需要雕琢。进丽的,对Leslie以后的演艺生涯,无疑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但丽的对Leslie来说,有好也有坏。好的一面,就是让Leslie学到了很多怎么在圈中生存;但坏处也不少,一来丽的当时正处于弱势,在观众中间影响力很小,有的时候甚至是反效果,那时正值无线的黄金时代,声势惊人的收视率是九比一。
Leslie开始尝试着脱离家庭生活,自己在广播道租了一间房,租金是五百元,占了Leslie收入的一半。这对他来说好像有些奢侈,不过算起这笔账,跟搭的士的钱差不多而已,的士起表都二块五了。
他的钱仅够付月租,父亲瘫痪在床,平时跟妈妈也说不上两句话,最后他向king sir预支了半年的薪水买些家私,开始他的全新生活。
king sir这个人特别好相处,平时都是笑眯眯的,问他预支钱他二话没说就掏出钱,还是Leslie自己说每个月从自己的薪水里扣一百元。
我在这里过得还不错,两千元的工资已经够我日常的花用了,有时何太心情好,还会给我资金。
哥哥乔迁的那天,我去了,以朋友的身份。
因为要见Leslie,所以我特意做了一套洋服,穿戴都很隆重。
去超市买了鱼虾、五花肉、芒果、草莓……我看到什么就买什么。
我按了门铃,故意躲在墙后,哥哥出来开门时,我突然跳到他面前:“哥哥,恭喜你终于有新家了。”
他只穿了一条绵裤,一件白色T恤,嘴角扬着笑意,摸摸我的头说:“原来是你这小鬼啊。”
“我已经不是小鬼了,我只比你小四岁。”我不服气地撇撇嘴。
“进来吧,欢迎Aletta。”他很绅士地请我进去。
我也不客气,进去后目光放肆地参观他的新家,虽然只是几样简单的家私,要用的基本都齐了,在这个时代算是不错的了。屋里的摆设洁净很整齐有序,无一不彰显着他个人的品味。
“人来就好了,还买这么东西。”哥哥是不想我太破费了。
“是我自己馋,想尝尝你的手艺啊。你知道嘛,我自己一个人,每天不是盒饭就是工仔面。”我在他面前,大大咧咧在坐在绵软的沙发上。
“我的手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手艺。”哥哥自嘲地笑笑。
“那怎么办?我也不会煮。”我瞪着眼睛,才想起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Leslie他自小就是一位有钱有家的少爷,应该不可能自己下厨的,而我竟然忘了这一点,Leslie会煮菜,都是后面的事了。
“我在英国的时候做过泡面煎蛋,但你买的这些,我真不会做。”哥哥望着一大堆食材,有点哭笑不得。
“没见过猪走路都吃过猪肉吧?我相信你是行的,哥哥。今天你是主,我是客,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哦。”我一手拿起食材,一手拉着他进厨房。
我开始洗菜做配菜,哥哥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下手,无奈地说:“我真的不会做,不然……我打电话让六姐过来帮忙。”
“那不就有违你独立的初衷了。”
“不会,六姐对我很好。”哥哥脸上扬起天真的笑容,就像一个思念母亲的孩子。
我知道六姐对哥哥的意义,但我不想有人来打扰我和偶像的独处。
“哥哥,你行的,我们一起做,没有什么能难得倒我们。简单一点,我们就做白灼虾,清蒸鱼和红烧肉,外加青菜一碟。”
“这叫简单?”哥哥几乎是尖叫的。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了,更何况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我自豪地说。
“你怎么知道?”
“我早就说过我能预知未来,你不是说过我是人精吗?”我笑得极得意。
“好吧,人精!我来灼虾,你做红烧肉。”哥哥开始烧开水。
“你这不是欺负人嘛。”我噘起嘴埋怨了一句,洗过水的手还带着水迹,弹在他脸上。
“就欺负你,就欺负你。”哥哥说着,手浸到水里拿起来,然后还击地把水花打在我身上。
看着对方有些狼狈的样子,我大笑,哥哥也大笑,我们都纯真得像孩子。
后来四道菜还是做出来了,已经分不出是谁做的了,因为四道菜都是我们有份参与的。
唔……应该是熟的吧,但那卖相实在有点不讨好。
为了跟哥哥吃这一餐,我中午都没吃饭,只吃了一个面包,我实在肚子饿了,也不用主客,很爽快就摆好饭菜。
但拿起筷子时,我却犹豫了,那鱼儿好像瞪眼看着我,我有点下不了筷子。
“怎么,自己做的,自己不敢吃。”哥哥似是看出我心思。
“你先吃。”
“吃就吃,总不至于……”不好的话他没说出口,他拿起一只虾剥了,沾了酱放进嘴里,我定定地看着他。
“嗯,味道……一流,你试试。”哥哥把吃了一半的虾子往我嘴里塞,而我完全没有拒绝的力量,甚至恨不得将他的手指都咬下。
嘿嘿,那味道果真像他说的,很不错,很鲜甜,因为是他吃过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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