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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底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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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新中国成立,中国的企业家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奋斗历程,成长起两代人来。在与外国资本角力中杀出来的第二代,不仅学养、素质堪为社会精英,就是经营方式,也中西贯通,令西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两代人尤其是后一代人,在进入新中国之后,基本上没有发挥多少作用,过急过快的改造,“猪没养肥就杀了”,使得这些人很快就退出了历史舞台,成为拿定息的食利者。当中国人再次意识到市场经济的价值时,这些企业家大多已经人去灯熄,不死的也已垂垂老矣,国人不得不再一次从头再来,重新培育自己的企业家。又过了几年,人们发现,跟当年企业家多由社会精英、书香门第出之不同,新生代的企业家鱼龙混杂,就是那些最优秀的分子,所作所为,也经常令人头痛。 






杜月笙的“维权”生涯




  杜月笙是旧中国上海的青帮老大,也是上海滩著名的“闻人”。按著名报人徐铸成的说法,流氓首领,帮会领袖,不管你有多大声势,只能叫做“大亨”,上海滩够得上“闻人”的只有有数的几个人,而杜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帮会头子,走私贩毒、包娼包赌,这些活计肯定是要做的,而且手眼通天,人脉极广,全国的军政要人、帮会同道并土匪马贼都买他的账。据说当时如果丢了特别紧要的东西,只要杜老板肯帮忙,不管丢在什么地方,都是可以物归原主的。在上海,无论什么时候,杜老板进到哪个舞厅,所有人都会停下来恭敬地看着他,乐队马上改奏迎宾曲。当然,如果杜月笙的本事仅限于此,那么他就担不起“闻人”二字。杜月笙的本事在于,他经常能做点好事,上海几乎所有大学,他都是校董,免不了要大笔地捐钱;凡是像点样的公益活动,都有他的身影,慈善募捐,认捐的头几名,肯定有他的名字。无论是失意政客还是落魄文人,只要你有名,到了上海,他都养着,给房给钱,而且给得相当巧妙,不让你有吃赏饭的感觉。大名鼎鼎的段祺瑞、杨度,都吃过他的饭,而且,就是在吃杜老板供养期间,杨度变成了中共的秘密党员。 

  杜月笙之有名,还在于他在跟上流社会打交道的同时,并没有忘了帮会原初的宗旨,以特殊的方式为某一部分下层百姓讨利益。因此,在上海的普通民众眼里,杜老板的口碑也是相当不错的。当时的上海,不管你是街头的小贩,还是四马路的流莺,受了欺负,只要运气足够好被杜老板知道了,他就会管,而且肯定会给你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在国民党政府控制下的黄色工会,不再替工人说话,或者组织罢工时,杜月笙和他的门徒就承担了这个惹事的买卖;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许多工人罢工,都有帮会的背景,特别是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码头工人、人力车夫的“维权活动”,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杜月笙的支持。为了支持这些罢工,杜月笙甚至不惜冒跟政府当局搞翻的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说,杜月笙之所以在抗战以后,在国民党政府那边越来越失势,1948年连儿子都因所谓破坏金融秩序的罪名抓了起来,很大程度上是他这种替工人“维权”的行为所致。事实上,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共产党人还热衷于工人运动的时候,也必须借助杜老板的力量,早期上海总工会的会长汪寿华还拜山入了杜月笙的山堂,只是后来蒋介石搞“四·一二”政变的时候,受到各方的压力与诱惑,杜月笙又出卖了他。这件事,后来成了杜月笙一生悔之不尽的憾事。1949年以后,当他逃到香港,和在京剧界有“冬皇”之称的孟小冬一起生活的时候,还不断地提及此事。 

  一个国家,当政府尤其是警察和司法部门不能维护秩序,不能还下层百姓一个起码的公道的时候,下层百姓就会去求助黑社会。黑社会也自然会以下层社会的执法者面目出现,在很多场合充当裁判,尽管他们的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秩序的破坏者和下层百姓的压迫者。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需要某种秩序,都有人在寻求公道,如果政府失职,那么自然会有替代者。旧中国的种种乱象,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此。 






“佛见喜”李莲英




  在晚清,李莲英可是个大人物,从某种意义上,名头比那些王公大人甚至中兴名臣还要响,说起晚清掌故,想不提李总管的大名都难。种种传闻,说好的有,说坏的更多。在很多遗老遗少眼里,大清国之所以完了,多少跟这个没把的茶壶(阉人)有点关系,西太后做的孽,大概有一半得算在他的头上。 

  说起来,李莲英,甚至他的主子西太后,都有点生不逢时。如果放在别的朝代,像他这样的宦官和这样的太后,说不上流芳百世吧,也断不可能留下骂名。可是晚清赶上的是一个千年未有之变局,是已经进入现代的西方,用武力胁迫东方进入他们世界体系的时代。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时代,领导中国实现转型,显然不是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女人所能胜任的,所有的处置失当,作为一个女主来说,身边的宦官,自然而然地要背些黑锅。 

  从朱一新、安维峻这种铁面御史的弹章,到街谈巷议的群众舆论,李莲英的所作所为,大体上跟他的前辈们,从东汉的中常侍到明朝的刘谨、魏忠贤们差不多,无非是惑乱朝政,买官鬻爵这些事。比起西太后第一个宠信的太监安德海来,李莲英还算是幸运的,因为还没有人说他走运是因为没有骟干净。 

  虽然李莲英在西太后跟前一直得宠,甚至破例得封四品顶戴,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靠得住的证据表明,他曾经(哪怕一次也行!)对朝政插过嘴,臧否过哪怕一介小官。虽然走李莲英门路升官的人倒是不少,估计银子也拿了不少,但是,实在找不出证据,说有哪个人的得官,是李莲英背后在老佛爷那里递了话。李莲英的发财,更多的可能是人们把他想像成那种一言九鼎的人物,想像成可以弄权搞名堂的宠臣。也就是说,人们按照从前得宠宦官的面目,来比照李莲英,比照来比照去,送银子走门路成了常态,而不送倒成了心病,为了保险起见,大家还是送的好,所以就都送了。其实,在西太后眼里,李莲英是个特别低调,行事谨慎,而且极其干练富有指挥调度才能的人(宫里的许多大规模的仪式活动,都是李莲英一手操办,无不井然有序)。这个一直自比乾隆的当朝太后,根本不可能允许太监,哪怕是最亲信的太监,对朝政插半句的嘴。对这个清朝祖制上根本没有根据的女主来说,只有更加严格地讲究祖宗规矩,才能够堵住别人的嘴,所以,尽管她用这些人,但也只是当使唤的下人,决不会让他们染指朝政。在其他的宦官和宫女眼里,李总管虽然位高权重,却是一个善解人意,从不作威作福的人,只要有机会,他总会给人以方便。所以,宫里虽然派系复杂,但没有人背后坏他。 

  所以,当朱一新他们指名道姓地弹劾李莲英时,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让老佛爷相信的,最后丢官的只能是这些不怕死的都老爷(御史),只是成全了他们的刚直之名。按朝中的规矩,李莲英惟一做得不太好的事情,是经常把西太后的日常起居状况通报给跟他关系好的大臣,比如庆亲王奕䜣、北洋大臣袁世凯等,以便这些人随时掌握西太后的动向,上朝的时候好有个准备。但是这种事情,显然是大臣方面更加主动一些。 

  一位伺候过老佛爷的宫女说过,李莲英就像一种俗名叫“佛见喜”的梨,看着黑黑的,很不起眼,可吃起来又甜、又酥、又细、又嫩。李莲英外表看着不怎么样,可当差当得滴水不漏,你刚刚想到,他已经做到了,让西太后舒服而且放心。这样的人,哪个位高权重的会不喜欢呢? 






偏不说自己是俘虏




  叶名琛在历史上,已经被定位为带有强烈贬义的“怪人”。洋人打上门来,只管关起门来扶乩请神,在僚属面前,装得什么事都没有,学谢安以示“镇定”。可惜,等不来“小儿辈破贼”,等来的却是鬼子进村,洋人打破了大门,把他抓了去。当时人就说他是:“不死,不降,不走;不战,不和,不守。古之所无,今之罕有。” 

  然而,换了我们,如果处在叶名琛的地位,又能怎么样呢?战,没有本钱;和,没有授权;守,自然是守不住;走(逃)的话,清朝法度,地方官守土有责,如果弃城而走,日后是要掉脑袋的。一介县令尚且不能逃,何况堂堂的两广总督?走尚不可,降就更不行了,自己丢人不说,家族的脸面都没了,多少年多少辈抬不起头来。当然,死是可以的,只是,一来洋人的炮弹没长眼睛打到总督大人,二来叶名琛自许名臣,有“疆臣抱负”,要为朝廷分忧,国家外患未了,不能死。再说,如果说叶名琛表现不好,那么当时有谁表现好呢?广东巡抚柏贵,在洋人据城之后,依然开衙视事,按洋人的旨意行事,活脱一个汉奸。僧格林沁倒是战了,冒充土匪攻击人家使团在先,在八里庄的平原上摆好队伍跟洋枪洋炮对阵在后,换来的,不过是自家士兵的被屠戮和京师的沦陷。 

  广州城破之后,叶名琛做了俘虏。洋人还算“文明”,没有给我们的总督大人五花大绑,上铐戴镣,甚至连碰都没碰他,还让他带上日用品,甚至食用的粮食并若干仆人,因为叶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饭,也不打算用洋人的东西,当然更不用说使唤印度人了。就这样,叶名琛被带到了船上,一路漂泊,到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在那里,叶被关在一栋小楼里,每天写字作画,以海上苏武自许。据说,他的钤有“海上苏武”印章的字画,大半都送给了洋人(这成为日后国人鄙夷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否真确,不好说,可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老人家只吃自己带去的粮食,一年后粮食吃光了,他便不食而死。这时候中国和英法联军的战事尚未结束,国内的反叛遍地烽火,朝廷上下焦头烂额,自然没人想起这位海上的苏武。 

  按说,死在加尔各答的叶名琛,如果非要类比哪个古人的话,往好一点说,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因为他真的不食“洋”粟死掉了。虽然同在异域,苏武是汉朝的使节,被扣押在匈奴,放了19年的羊,叶名琛是清朝的疆臣,城破做了俘虏,两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过,仔细想想,叶的自许也不无道理。按清朝的制度,虽然总督实际上是疆臣,但名义上却是上面派下来的中央官员,而两广总督,一向是负有跟洋人打交道办交涉的使命的,在鸦片战争之后,这种职责更是明确,所以,叶也可以说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为使臣办交涉而交涉不明白,进而被野蛮的洋鬼子扣押,所以,他当然是苏武。为了不辱使命,打定主意不食洋粟,可是加尔各答没有羊可牧,带来的米又不够多,只好不食而死了。 

  叶名琛的“怪”,事实上是两个文化差异巨大的世界碰撞之初很容易产生的现象。当时的中国人,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跟洋人打交道,“刚亦不吐,柔亦不茹”,人家软硬不吃。打又打不过,谈吧,又不是一种话语体系,自己很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心里总是拿洋人当本该给自家进贡的蛮夷。就是在叶名琛被俘的同一场战争中,英法联军派出的使者同样被“文明”的大清扣了,关在天牢里,罪名一项居然写的是“叛逆”,分明是人家都兵临城下了,还拿人家当自己的属国。当时的皇帝和满朝文武,其实没有一个比叶名琛更明白,更有章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可笑的算不上不战不和不守、后来又以海上苏武自居的叶名琛,而是咸丰皇帝和那个看起来十分强悍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叶名琛之所以看起来可笑,仅仅是因为他的处境。他不幸地是一个特别有抱负的旧式士大夫(科门高第,翰林出身),却撞上了新时代的门槛,他绝非贪生怕死之徒,但却遭际了比死还屈辱千百倍的难堪,换来了百多年的笑骂(早知如此,还不如城破时一刀抹了脖子,这个胆子,我想叶名琛是有的)。虽然算是清朝大员中第一个坐过洋船的人,又在洋人的地盘上生活了一年有余,但是他到死也没有明白他的对手是些什么人,只有按照古书上的古人模样行事,学伯夷叔齐,自许苏武,即使是把字画给洋人,其实也算不得失节,因为那毕竟是洋人自己来讨的:在洋人看来是好奇,在叶名琛则是教化——让这些蛮夷见识点中华文化。 

  我没有为叶名琛翻案的意思,作为历史人物,叶名琛其实无案可翻,他做的事情,没有被历史给添加过什么,或有过多少污蔑不实之词。只是,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做错什么,他的被人笑骂,除了他自我的不甘平庸之外,仅仅是由于暴露了在那个文化碰撞的时刻,因为隔膜所致的可笑。这种可笑,任何一个民族都在所难免,只要你赶上了那种时刻。 

  在叶名琛的故事发生后不久,洋人打进了北京,我们的“天朝上国”终于在刺刀下放下了架子,被人强拉进了人家的世界体系。不仅允许外国使节驻扎北京,而且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应付西方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从那以后,如何跟西方打交道就成了国人长期的难题,李鸿章的“打痞子腔”和曾国藩的“以诚相待”,用在洋人身上其实都有点不合时宜。由这个难题而引出的现代性变革,波澜起伏,起起落落。其间,叶名琛的故事一直是作为笑话存在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那其实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遗传了百多年,至今在我们身上阴魂不散的悲剧。 






傻人有傻福




  曹锟在发迹前,是个保定府的布贩子。不过,他的贩布事业一直在可有可无之间,实际上,就是街上一个闲人。闲人可是闲人,人家一不是流氓,二不是地痞,保定府不是天津卫,在大清国那会儿是直隶总督府所在地,没天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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