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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传奇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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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传奇 作者:无极
【内容简介】
格斯:
脖子上有烙印的战士。从死尸中出生的孤儿,由西丝和甘卑若抚养成人,3岁时就拿剑,6岁就上战场。成年后英勇无比,以剑著称。当过多年的雇佣兵,后被格里弗斯留在鹰之团,那段时期成为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曾因百人斩而令人闻风丧胆,后任鹰之团的冲锋队长,备受团长格里弗斯的器重。
正文 主要人物简介
格斯:
脖子上有烙印的战士。从死尸中出生的孤儿,由西丝和甘卑若抚养成人,3岁时就拿剑,6岁就上战场。成年后英勇无比,以剑著称。当过多年的雇佣兵,后被格里弗斯留在鹰之团,那段时期成为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曾因百人斩而令人闻风丧胆,后任鹰之团的冲锋队长,备受团长格里弗斯的器重。鹰之团覆亡后,在他心爱的女人卡思嘉被幼魔儿子杀死之后,格斯痛不欲生。曾经想到过死,但是,他不愿意让恶魔们安宁,决心抗争复仇,背负起斩龙剑与受到他脖子上的烙印鲜血的吸引而来的恶魔抗争。走上了一条不归的挣扎者之路。
格里弗斯:
从小梦想去城堡中作君主,渴望拥有自己的国家。年纪很轻就成了鹰之团的团长,率领鹰之团取得大大小小数百次胜利。因战功,被米特兰国王封为白凤将军。事业曾一度辉煌,前途不可限量。然而,因为和公主的恋情被打入温达姆城地狱。后被格斯和卡思嘉救出,但已是无用之人了。在绝望中,他用霸王之卵——贝黑莱特,唤出次元界世界,根据因果律封为神之手的五魔王之——魔王费蒙特。
卡思嘉:
小村庄的少女,因贫穷险些被贵族强暴,幸得格里弗斯相救,得以脱险。后来就跟着格里弗斯在鹰之团,女扮男妆,作了骑兵。她一心向成为格里弗斯实现梦想的剑,一直做得很好,成为鹰之团唯一的女千人长。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格里弗斯,直到格斯出现后,她以为格斯夺走了格里弗斯对他的信任,故恨之。但是,自从格斯舍身救她之后,渐渐的爱上了格斯。此时,她才明白自己对格里弗斯的爱慕是超越爱情的崇拜,她真心爱的人是——格斯。经过日食之后,她失忆了,结果被自己的儿子杀死。
捷度:
鹰之团的足智多谋的战士,格斯的好朋友。善用飞镖等小玩意。是格里弗斯不折不扣的信徒。与卡思嘉的关系很好。后来为救卡思嘉而死于日食之中。
哥尔卡斯:
在加入鹰之四之前,是个盗贼集团的头目。后来一次偷盗打劫鹰之团时,被格里弗斯捉住,倾佩他的文功武略投身其下,成为鹰之团的千人长。因为一次打劫格斯,被其挫败,且杀死他的兄弟,故深恨之。一直以来都与格斯作对。后因好色,死于日食之中。
比宾:
鹰之团的大力上,身材魁梧高大。曾经将格斯硬抗着去参加宴会。从此,比宾成为格斯的好朋友,忠实而憨厚。以前曾做过挖煤工人。后为救卡思嘉死于日食之中。
正文 第一章 黄金时代
在这世界里,执掌人的命运的某种定律……
神之手是否存在呢?
至少,人连自己的意志也不能变得自由。
人为了包庇在记忆中的遥远日子里背负在心里的伤痕而把剑取起。
人为了令思念的遥远日子在微笑中逝去而把剑挥动。
你有没有听见过内心的声音?
有些人奔波一生,但碌碌无为……
有些人随波逐流,从一个旋涡走向另一个旋涡……
大多数的我们,在人群与人群中穿梭。
逐渐淡忘内心的声音。
迷失在生命与时空的交错之中……,但是有一些人,他们生来就是为了倾听灵魂的声音。
在人与神,生与死之间,他们逐渐接近一个又一个的高度,得以超越平凡人群,叩问生命的终极意义。
在格斯的一生中,他背负着那个烙印,在与魔战斗。
如同背负沉重的十字架的圣徒。
在朝圣的道路上,寻求内心的安宁,倾听自己的心声……
时空定格在中世纪的欧洲大陆。
那时,战争频仍,硝烟四起,战火已经蔓延到整个欧洲大陆。
骑士兵被雇佣于不同的王国,他们疲于奔命。
生与死,仅仅是瞬间的事。
那里还顾得上小孩。
然而,他,格斯,就奇迹般的成长于雇佣兵团。
时值——深秋时节。
一队雇佣兵其着马走在路上,尸骨遍地的大路上。
白骨蔽平原,千里无鸡鸣。
惨相已目不忍睹,令人呕吐不已。
雇佣兵首领甘卑若,骑马走在前面,带领着他的士兵,正奔往另一个战场。
突然看见路边有一个死婴,躺在死人堆里。
“噢噢……真凄惨呢!”
尽管身经百战,目睹横尸于野的惨状,早就习以为常了,毕竟是个婴儿,总觉得心有不忍。这时,他妻子从马队中走了出来。
“喂!西丝?”
有人大声的叫道:“别过去,小心呀,那小孩看样子很邪门!”
但西丝还是头也不回的往那死婴走去。
“呀!”
她抱起那婴儿失声的叫道。
“真可怜!”
一个士兵看着西丝,对旁边的人说道:“喂!你看西丝——”
“自从在三日前的流产之后,她便完全变得奇怪起来了,现在对死婴都感兴趣了!”
另一个士兵开玩笑道:“是呀!大概是想孩子想得发疯了吧!”
他大声的叫前面的甘卑若,折损他道:“那是你的孩子吧!甘俾若!”
“你好象可以作免费爸爸了,恭喜你!”
士兵们哄笑成一团。
“妈的!”
甘卑若气愤的骂道:“你他妈的真吵!我怎么知道!真是活见鬼!
再说的话,我割掉你的……“说着,恼羞成怒的拍马上前问道:“喂,西丝!你打算那样干到何时?”
可是,西丝仿佛没听见似的,还是抱着那小孩不放,好象抱着十世单传的圣婴。
她的行为令甘卑若在众人面前,大丢面子,他很是恼火,于是甘卑若上去扯她,道:“别胡来了,那个小鬼子经死了,还不快走,你打算那样干到何时?”
西丝被他一扯,手中的小孩被扯掉在地上。
谁知道地上有个水池,孩子掉在冰冷的水中。
西丝以为这下小孩必定完蛋了。
但是,事情就是常常出人意料……
“咳!”
那小孩被水呛了一下,咳出声了。
突然有人惊讶的叫道:“呀!喂!那个小鬼是活着的!”
另外一个人解释道:“那个婴儿在母亲的屁体之下!被血和羊水所混合的泥水所包围着,发出喊声!!!”
没等他说完,就只见西丝从马车上跳下来,拼命奔向那个小孩去了。
从地上把那小孩抱起,紧紧抱在怀中,用嘴不停的亲吻小孩的面颊,小孩停止了哭声。
“喂!西丝!”
甘卑若还想说些什么。
但西丝已沉迷于小孩的可爱之中,全不顾他说什么了。
她现在太想小孩了,她自己的小孩因难产死了。
她痛不欲绝,现在她终于有了小孩。
她很开心,她终于可以尝尝做母亲的滋味。
她抱着小孩坐上了马车。
她亲那小孩,激动的流下了泪水。
“喂!这样好吗?甘卑诺!”
有人看见西丝这个样子,便问道。
“我不管!随她喜欢吧!”
甘卑若对那人作了作个苦笑,摇一摇头,无可奈何的回答道。
那人迟疑了一会儿,略有所思的问道:“但是……这样能行吗?”
于是,马上有人附和道:“对啊!”
甘卑若看着他们脸色凝重的样子,不解的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
那人大着胆子说道:“不是很不吉利吗?竟然在这种地方拾起孩子!”
“哈!”
甘卑若原以为是什么大事了,听后竟然是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不觉大笑。
好不容易停下来,吃惊的问道:“你们害怕吗?”
两个士兵忙解释道:“不……我们不是这个意思!”
其实他们怕被人笑话他们胆小,所以就不敢说些什么了,只好作罢。
“嘿!”
甘卑若冷笑着想:“反正若放下不管,这小孩便马上会死掉!既然如此,便让他安慰西丝吧!”
甘卑若想到这里便释怀了,道:“好吧!别谈这些无聊的话!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干了,别为了这些小事劳神!——上路吧!”
于是队伍又宁静了。
大家默默的赶路,想着自己的前途命运,没人再理西丝和那小孩了。
甘卑若回望向来萧瑟处:在那棵树下,掉满了死尸。
在夜幕的笼罩之下,阴气沉沉,恐怖异常。
他暗自想到:“不是很不吉利吗?”
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在什么地方不对劲,只好记在。已里不说出来。
时光飞逝,光阴荏苒,转眼间三年过去了。
甘卑若打了许多的胜仗。
小孩子也由婴儿长成了小顽童。
在这三年里,西丝把小孩看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给他无私的母爱。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西丝!振作吧!”
帐篷中西丝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拼命的嘶叫。
有几个妇人在她身旁照顾她。
其中一个年老的妇人对着站在身旁只知道呆呆的看,不知道伤心的小孩,大声吼道:“格斯!你到外面去吧”
但是格斯好象没听见似的,一动也不动。
老妇人见格斯还不动,便道:“这是叫作黑死病……!!”
她吓唬格斯道:“若传染了的话,连你也会完蛋的!!”
格斯疑惑不解的站在那里,不肯离去。
“还不走,真想死吗?”
老妇人不耐烦的要赶格斯走。
格斯怎么可能走了,那可是他的母亲呀,格斯很爱他的母亲,他不可能走的。
西丝完全处于昏迷状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怎样,但是她还是记得她的儿子。
这是怎样的母爱呀。
“格斯!”
西丝在昏迷中,痛苦的叫着格斯的名字。
西丝张开手想去抓住格斯。
她同样爱格斯,那是她的支柱。
在垂死之时,呼唤的竟是他的名字。““甘卑若呢?”
老妇人问道。
“叫他也没用,他正在攻城啊!“年轻妇人答道。
“真是!在自己的女人快要死的时候!所谓男人实在……!”
是呀,女人为了男人可以付出一切。
而男人却往往在女人最需要他的时候,干别的所谓大事,真是不知所谓。
其实许多女人需要的并不多,只要在几个女人认为重要的时候,对她好就行了。
比如现在。
然而……甘卑若却不在他妻子身旁,他正在攻城。
西丝此时已是病入膏肓了,口里不停的乱吐东西——血和苦水,还要乱叫。
“找些东西塞着她的嘴!”
老妇人命令道。
“喂!你……”
格斯不容分说的把两人推开。
“格斯!……”
西丝看见了格斯眼睛一亮,伸出手……
格斯伸出手去握住那只冰冷的手。
“格斯……”
西丝握着爱子的手,幸福的见上帝去了。
她在世上唯一的牵挂——格斯,该怎么长大???
她呼唤着他的名字走了。
黑夜,冷冷的寒风,让人从心里冷到心底。
小帐篷,风雨飘摇中,凄冷而孤寂。
一个女人的生命结束了,默默的走完了她充满艰辛的一生,灵魂去了天堂。
然而……
她心爱的男人在她告别人世之时,正在浴血沙场。
没有看上她最后一眼。
遗憾!!!
痛苦的女人……
又三年后……
硝烟弥漫的城堡,在烽烟中抖动着。
在大路上有成千上万的雇佣兵,排着整齐的队伍,正声势浩荡的向城堡方向的来了。
他们用八匹马拖着一门大炮,逶迤而行。
“冲呀……”
一片冲锋声震天。
人如蚂蚁,蜂拥而上,顿时整个城堡处在人海中。
“喂!格斯!”
甘卑若叫格斯道:“枪啊!拿枪来!”
只见格斯,才六岁就拿着比自己长三倍的长枪,上战场杀敌了。
甘卑若催促道:“别慢吞吞的了!你这样迟早被敌人杀死!”
然而他自己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马上,敌人就有一个骑兵冲过来。
挥舞着长矛,向他砍过来。
他推开格斯,一手撑地,一手用长枪刺向敌人的胸膛。
那时何等的临危不乱。
何等的镇定机智。
只见,那时敌人载倒下马,应声而倒。
格斯吓得半死,惊呆了。
那骑兵连人带马一齐压在他身上。
“呀!”
格斯一声惨叫。
敌人的鲜血已溅满半边脸。
然而,甘卑若还是毫不留情的一棍子打下来。
“不要磨磨蹭蹭的干了!”
他破口大骂。
“你想我死吗?”
甘卑若边爬起来边骂道:“真是!你以为你是全靠谁才能吃饭的!我死了话,你也会在这里死掉的!”
说着他向前走了,突然掉转头又道:“喂!下一批人来了!”
格斯趴在地上,擦着嘴边的血,冷冷地看着他。
甘卑若不由得一惊:“那种眼神是什么?”
这完全不是六岁小孩有的眼神。
甘卑若于是大声吼道:“若有不满的话!抛掉你也可以!现在就在这战场!说不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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