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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郎-天香血染衣-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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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陪着笑睑,挨过去伸手搂她,却又挨了一个耳光,但毕竟还是将她拥在了怀里,而且这回的耳光轻得像抚摸。

  花深深拧着他,又哭又骂:“我成了什么了?呜呜……你就这么让我回去?……你是休了我呢,还是我休了你……,你这混蛋!你气死我,气死我!呜呜呜……”

  郑愿只好不说话,但只施展浑身解数,着意抚慰。

  花深深还在哭还在骂:“我一个人怎么回去?你这死脑筋就不替我想想?……我是…·我是被赶出来的呀!呜呜呜....”

  她的声音一下子提高许多。

  想想也是,她是被赶出来的,已不是花家的人,就算花家肯重新让她回家,她一人怎么好意思回去?

  如果花家不要她,让她一个人怎么办?

  郑愿心疼得要命。

  花深深呜咽道:“就算你…嫌弃我了,不要我了,你也。·、,··也不该这样子对我!我成了什么,啊?!”

  郑愿认错,态度之诚挚,之沉痛,简直令花深深无法再哭下去,不仅如此,都快令她反过来安慰他了。

  总算是雨过天晴。

  郑愿讨好地吻干她面上的泪水,小心翼翼地道:“老宋他们在那里喝酒,咱们是不是也该过去凑凑热闹?”

  花深深一动不动缩在他怀里,一声不吭。

  郑愿只好又说一遍。

  花深深冷笑道:“我这个样子怎么去?”

  郑愿笑了:“你要是怕羞,我去给你打盆水来洗洗脸,好不好?”

  花深深拧了他一下:“就会假心假意地讨好人!一到要紧时候,就把人家不当回事,哼!”

  郑愿佯怒道:“谁敢这么对你?你告诉我,我找他算账!”

  花深深扑哧笑了。

  阿福嫂的笑声在车外响起:“洗脸水已到,请郑大侠屈驾往酒店一行。”

  两人连忙分开,花深深瞪眼悄悄道:“你给我记着!这笔账我迟早要算。”

  郑愿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一下,以示嘉许。

  五个人,分成三批上路了。

  最先走的,是宋捉鬼。

  宋捉鬼是名人,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都会引起不小的轰动。

  那么,别人就不会注意到比宋捉鬼晚半个时辰出发的一对少年书生。

  自然也没人会觉得一对老夫妻有什么抢眼。

  这是他们在那个路边小店商量了一个时辰后的结果。

  两个书生,两头小驴,两副书筐,两把剑,典型的满怀仁侠闯江湖的少年书生形象。

  这都是花深深和阿福嫂巧手易容的功劳。

  这样的少年书生,江湖上虽不多,也还不少。

  郑愿扮的是年长的哥哥,温文尔雅、相貌朴实,性格木衲深沉。花深深当然是弟弟,性格飞扬,人品俊雅,只可惜个子矮了些,不大气派。

  驴于当然走不快。

  所以他们当晚,才走到仪征,又花了两天时间,才游逛到扬州。

  花深深开心得要命。

  她问郑愿:“我可以不可以笑?”

  郑愿当然说可以。

  花深深皱着眉头道:“可我发过誓的。”

  她发誓只让一个男人看见她的笑靥。

  郑愿微笑道:“你现在是柳景明,我现在是柳春和。”

  花深深道:“现在我笑,不算是真的我笑,是不是?”

  郑愿苦笑道:“当然不算。”

  花深深笑了,笑得很开心。

  郑愿柔声道:“以后你想笑就笑,好不好?”

  花深深脸一沉;“不!”

  但转眼之间,她又笑了:“我听说扬州很好玩。”

  郑愿道:“你的意思是说柳氏兄弟要游览一下扬州?”

  花深深道:“不错。”

  郑愿想了想道:“但只能玩一天。”

  若非是在路上,花深深真想好好亲他一口。

  郑愿冷冷说道:“坐好了,别老是盯着我看!高兴的时候,莫要忘形,露出狐狸尾巴来。”

  花深深恨恨地道:“晚上有你好受的,哼!”

  扬州的奢华,实在出乎花深深想象,和扬州一比,洛阳简直像个土里土气的小集镇。

  她简直看什么都新鲜,她几乎马上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

  但没过半个时辰,她就觉得扬州很讨厌。

  原因很简单,扬州的少女实在很美,一个一个又白又嫩,水灵灵的,软语娇柔,纤细妩媚。

  这实在令她有点气馁。

  她一向自认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就算金蝶被誉为“第一美人”,她内心深处也不以为然。

  但扬州的少女,却让她感到了威胁。

  她发现郑愿的目光时时溜向那些少女的柔唇明眸,纤足素手,她简直气得要命。

  这小子在和她说话时,也常常走神,你想想,她能轻饶他吗?

  找好客栈,吃完饭,要了开水澡盆,进了房,挂上门,花深深绷着脸,嘟着脸儿,赌气似的不理他。

  郑愿赔着小心,察颜观色,道:“你累了吧?”

  花深深扭头不理他。

  郑愿自我解嘲似地往下说:“那就等会儿再洗澡,先喘口气儿。”

  花深深还是不理他。

  郑愿叹道:“其实你也不必生气,扬州这地方东西是贵了点,没办法。”

  听听,他居然说出这种打马虎眼的话来了。

  花深深更生气。

  郑愿坐到她身边,轻声道:“乖,我给你捶捶腿儿,好不好?”

  花深深冷笑:“街上那么多女孩子,一个一个都是美人,你何不去替她们捶腿?”

  郑愿似乎很吃惊:“这话从何说起呀?”

  花深深道:“哼!我自己有眼睛!”

  郑愿哭丧着脸,喃喃道:“我怎么又得罪你了?”

  花深深道:“你还装糊涂!”

  郑愿叫屈道:“你不说是什么事,我怎么知道?”

  花深深气结:“我……我……是不是很丑?”

  郑愿马上起誓,说她绝对是他见过的女人中最美丽的。

  花深深冷笑道:“不对吧?街上的那些女人,哪个都比我漂亮十倍。”

  郑愿恍然,旋即大笑,一笑而不可收拾。

  花深深眼泪都气出来了:“好,好!你…·、·你还笑我,还笑我!我……我,…··”

  郑愿忍住笑,悄悄道:“你现在是柳景明,我是柳春和,你总不能让我在大街上一直盯着你猛瞧吧?”

  花深深语塞,但羞悔之余,当然不肯认输:“那你也不该瞧她们!”

  郑愿一本正经地道:“那我瞧什么?”

  花深深伸手拧住他耳朵,咬牙切齿地道:“瞧什么都行,就是不许瞧女人!”

  郑愿连连告饶,花深深这才松手,得意地点着他额头说:“我是醋缸,你记住。”

  郑愿忍着笑,道:“你是醋缸,这句话我以后每天念三遍,早中晚各一次,以免忘了。”

  他抱起她,微笑道:“现在我的大酪缸要洗澡了,对不对?”

  花深深嫣然笑道:“对!”

  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青皮混混,而青皮混混们无论在任何地方,好像活得不错。

  于小三就活得不错。

  在扬州城里,敢叫他“于小三”的人,还真的没几个,细数起来,绝对超不过二十个,包括知府老爷,有次审他时唤了他一声于小三。

  于小三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但扬州人谁要是得罪了他于小三,说不定家里就会失窃,厨房就会失火,女儿就会“走失”。

  于小三活得不错,他的一帮朋友们也活得不错,只不过这些年来他们都已发了家,开始要面子讲气派了,往日的泼皮勾当已不常干,甚至于有时还掏出钱来造点福做点善事。

  也没人追究他们的钱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们有钱,有钱的人就有道理、有面子、有派头。

  这个世界好像就是这样,只要你有钱,就有人捧场,说你的好话。

  于小三等人闲得久了,身上痒,心里也痒,以前的勾当做上了瘾,一旦全丢开,实在难受之极。

  这天夜里,于小三推开第十一房姨太太汗淋淋的身于,顾不得她还在呻吟蠕动,胡乱套上衣衫,重重往地毯上吐了口浓痰,破门而去,丢下她一个人难受。

  于小三实在是憋不住了,他实在想再做一票“生意”。

  他走到前厅,大声道:“小王,小王你死哪里去了?”

  一个白白净净、胖乎乎的、文文静静的年轻人站起身,微笑道;“我一直在这里。”

  于小三倒吃惊了一惊:“你刚才在哪里?”

  小王道:“我一直就坐在这把椅子上。”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道:“三爷一向眼界高,而我也实在太不起眼了。”

  于小三拍拍他肩头,大笑道:“你真会说话!哈哈哈,你放心,你的那些书,那些文章。那些事,由我们撑着!

  哈哈哈。”

  小王感激地道:“多谢三爷成全。我以后一定再多为三爷和三爷的朋友们多写几本书。”

  干小三道:“那时候你就成大名人啰,是个大秀才啰!哈哈哈。”笑声一顿,又道:“你是不是马上就走?”

  小王道:“是。”

  于小三拍了拍他肩头,赞道:“好!”

  其实这句“好”赞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但小王知道,这是于小三表示诙谐的一种手段。

  小王认为于小三这类人最懂诙谐。

  于小三道:“你出去告诉我的那些跟班,让他们去通知小胡、小九、小皮他们,马上到我这里聚一聚,就说我蛮想念他们的。”

  小王道:“是。三爷真是够义气的人。”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争吵声和打闹声,于小三吃了一惊,刚想冲出去,一个书生已拎着小王走进厅来,身后是一批鼻青脸肿的家丁。

  于小三只看这白衣书生一眼,就知道这个书生惹不得,而且是千万惹不得。

  于是于小三大声道:“你们这些奴才跟进来干什么?

  还不快给这位公子认错?”

  那批家丁怔住了。

  白衣书生微笑道:“算了。”

  于小三连忙拱手,赔笑道:“公子大人大量,于某十分感佩。……你们还不快滚!”最后这句话,却是板着睑冲那些家丁吼出来的。

  白衣书生不告而坐,手中仍提着小王,微笑道:“阁下想必就是于小三于三爷?”

  于小三虽有点不满他的傲慢,但也只好忍了,赔笑道:“正是,正是,公子是?”

  白衣书生淡淡地道:“本人来自江湖,江湖中人,难得有用真名对人的,于三爷不妨省省。实在要问,本人也只好指血为胜,鲜血的血。”

  于小三脸都白了:“血…·、·血公子。”

  这位“血公子”点点头道:“血某今晚造访,实在冒昧得很,还要请于三爷原谅。”

  于小三颤声道:“不知……血公子有…··何指教?”

  血公子道:“想请三爷帮个小忙。”

  于小三忙道:“好说,好说,血公子请吩咐。”

  血公子看看小王,微笑道;“这个王八蛋是什么玩意?”

  于小三很小心地道:“他姓王,原是北京的一个童生,连个秀才也没混上,就跑到扬州来找饭吃,我们都叫他王北京,不过因他一张嘴能说会道的,又叫他王喳喳。”

  血公子微微有点吃惊:“哦,原来他就是扬州有名的北京小王,看来我倒真是失敬了。”

  于小王道;“血公子也听说过他?”

  血公子笑道:“刚到扬州就听说了。……这位王喳喳和于三爷很熟?”

  于小王想了想,道;“也不算很熟,看他很可怜,给他碗饭吃。”

  血公子道:“原来如此,难怪他刚才一看见我就恶言相向。”

  于小三道:“小王一看见读书人,心里就有气。

  我听说他在北京时,靠骂读书人就很出了点名。”

  血公子叹道:“只可惜我已不是真正的读书人,否则我真想给他两个大嘴巴!”

  于小三忙道:’‘这小子人品卑下,惯会阿谀逢迎,听说他在北京,就常拍达官贵人的马屁,结果拍坏了,又赶到这里来拍商人,他说过,既然拍不出个官来,好歹也要拍出点钱拍出点名。”

  血公子将小王放到地上,用足尖点了点他肋下,小王就开始动弹了。

  于小三心里一寒.血公子沉声道:“站起来!”

  小王愤愤地站了起来:“阁下,士可杀不可辱!”

  血公子冷冷道:“士是指读书人,王喳喳!就凭你肚里这点墨水,你也敢写书骂天下的读书人!”

  小王张口想骂,血公子一瞪眼,吓得他硬将一句脏话咽了回来。

  血公子缓缓道:“你想成名,想发财,想写书,都可以,但你记住,人要有骨气,要顾面皮,靠骂人成名也可以,但要骂得对。”

  小王悻悻道:“公道自在人心,我的书销路很好,就是明证!”

  血公子道:“狗屁的人心!狗屁的明证!你只能蛊惑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和没出息的人,以及那些浅薄无知的寂寞少女。”

  他逼视着小王,缓缓道:“本人三试不第,从此杜绝仕途之想,但本人并没有像你这样没出息。所以我不是小人。而你是!”

  于小三忍不住哆嗟了一下,小王的脸也青了,膝头直抖。

  血公子淡然道:“也许你想去官府告密,但那没用,一出这道门,我的面目将完全改变,就算当面骂你,你也认不出是我,而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于小三忙道:“他不敢!他是个胆小鬼!”

  血公子道:“王喳喳,我警告你,乘早收摊,或者痛改前非,否则有人会找你算账,武林中有三把最有名的剑,其中一把名叫‘至诚’,它的主人曾冒名入闱,中过进士。他是个读书人,是个不为官、不为钱、不为名的读书人,而且以读书人自傲。你千万要小心,记住,千万小心!”

  小王已经决站不住了。

  血公子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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