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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蝶 作者:柳长街(晋江2012-08-16完结)-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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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皇驾崩那一年秋天的最后一场战事,更是让单狐损失惨重,主动称臣,军队防线后退三百里,与天朝签订了三十年的停战协定。不仅巩固了边防,更加帮助新皇在朝廷立威。
这样的白逍,不管是皇帝还是身为三军统帅的姜爵,都是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管,管不住;杀,舍不得。而且,他分明一身缺点,却又如蛇一般滑溜,让人抓不住任何弱点。
若说姜爵对谁又妒又羡,又厌又喜,那这人,绝对非白逍莫属。
最让姜爵忍无可忍的人,白逍小他一年,幼时,却曾经数次威逼利诱让姜爵喊他哥哥。
即使现在,不管口中称他王爷,还是称他元帅,白逍的眼中、心中,对他没有丝毫的敬畏,戏谑却是更多。
而姜爵让白逍嘲笑最多的,就是他多年不沾情\事这件事。而且,更过分的是,不分场合。
姜爵把口中的牛肉嚼成肉末,才咽下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本王咳咳春宵一度了?”
脸红了,不止脸红了,耳根都红了。
白逍忍住笑意,舀起一勺滑嫩嫩的豆腐,未经咀嚼,便滑入食道,咽下去道:“昨夜不知是哪位在人家姑娘门前星夜等候?难不成属下猜错了,王爷只是被允许进门了,却没有进洞?”
这人,这人根本就是
姜爵握住汤匙的手不住地颤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止住了要把一碗热汤泼在白逍脸上的冲动。
“本王的行程,有必要向你报备吗?”姜爵的声音满是愤怒,可是,周围坐着的兵士,都能听出他的色厉内荏。
大家一边不动声色的就餐,一边竖起耳朵听两人的对话,在端王手下吃亏吃多了,偶尔能够看到端王吃瘪,没有一个不觉得大快人心,恨不得个个回去捏个泥人,把副帅当土地一般供起来。
“王爷的行程,自然没有必要向属下报备。可是,不是王爷一直在说,‘同袍如兄弟’吗?兄弟之间,互相关心,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还是王爷只是嘴上说说,其实,心里根本不屑与我们这些下属称兄道弟?”白逍这样说着,却是趁姜爵不注意,偷了他餐盘的一只酒酿丸子,迅速地吞下。
单论诡辩,姜爵自认不输任何人,可是,论起脸皮之厚和胡搅蛮缠来,十个他,也及不上一个白逍。
“你就算是兄弟,本王可是从来没有刺探过你的隐私。”姜爵想要从白逍的盘子中夹回一个丸子,筷子却被白逍死死地扣住。
“王爷想听吗?王爷想听,属下不介意把出生到现在所有的经历,事无巨细的告诉王爷哦。包括小时候逗弄过几个小朋友,第一次的宝贝儿长得什么样,最近一次的宝贝儿对属下的评价,事无巨细哟。如果王爷还嫌不够,属下不介意让王爷亲眼看看,甚至亲自感受。在王爷面前,属下忠诚无二,是不需要隐私的。”趁着姜爵气极之际,白逍又从他的餐盘里偷了一只丸子。
姜爵嗜酒,可是,工作期间,是绝对不会饮酒的,每天午餐的十只酒酿丸子,是他对自己最大的纵容和作弊。
今日,转眼间,却已被白逍抢去两个。简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谁稀罕看你的活春\宫!本王吃饱了,你自己慢慢吃吧。”姜爵说完,把筷子拍在桌子上,起身离席。
凡是食堂中用餐的人,都把自己的头埋到了餐盘中,待姜爵走出食堂一盏茶的功夫,才齐声爆发出一阵哄笑。
白逍看着姜爵震断的一双筷子,咽下一口豆腐自言自语道:“年龄越大,面皮反而越薄,越活越回去了。真是”
当天下午的操练,有一半的士兵被操得腿抽筋,三分之一的士兵在训练完之后狂吐,五分之一的士兵晕倒在了淋浴间,十分之一的士兵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理由,被姜爵罚加练通宵。
从营属出来之后,姜爵直奔王府,之后几天,直到林茧离开京城,他都再没去过口福居。
除夕的宴饮上,姜爵再次大醉,不过,不同以往,酒醉的他,没有高歌,而是吼着白逍的名字,要与他决斗。
皇家珍藏的贡酒,白逍比姜爵喝得还多,却只是微醺,他倒是不介意与姜爵“决斗”,可是,皇帝一个凌厉的眼刀,让白逍乖乖的坐回原位,看着侍卫把被皇帝一个手刀打晕的姜爵扶回后宫。
然后,恋恋不舍的看了眼迅速退下的舞姬,跟众人一起山呼万岁,脚下微微踉跄的拎着酒壶,随着百官的队伍,踏出皇宫。
林茧赶在元宵节之前返回京城,本想趁着元宵节开业,推出她在新年期间研制的新口味的汤圆,可是,在商量开业时间时,若云却拽了拽她的衣袖,面带羞涩的红晕,没有音准地对她说,想要逛花灯节。
珠婶也说,她在十五要去庙里上香还愿,尽管觉得有些遗憾,林茧还是把开业时间往后推了两天。
十五这天,天还没亮,珠婶就让忠伯驾着马车带着她到城门前排队,准备一开城门,就赶去庙里上香。
林茧起床时,若云已经准备好早餐。看着若云脸上不知道是羞涩还是期待的红晕,林茧心里微微刺疼了一下。在若云这样的年龄,她要考虑的,却是如何讨好客人。用指甲掐了掐掌心,林茧让自己把这种不该有的嫉妒情绪压制下去。
林茧洗漱好到饭厅时,住在六条街之外的王俊元已经坐在了餐桌上,看着他神采奕奕、对若云和陈准言笑晏晏的笑脸,林茧也化开一个笑脸道:“早。”
王俊元转身,迎上林茧的目光道:“早上好,我刚听若云姑娘说你们今天晚上要去逛花灯节?”
果然,过了快一个月,林茧还是觉得王俊元对着她的笑容太过刺眼,不动声色地移开眼神,林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道:“陈准陪着若云去,我不去。”
王俊元脸色僵了片刻,却还是若无其事地笑道:“一起去吧,很快酒楼就要开业,而我也要到书院任职,以后,怕是很少有闲暇玩乐了。而且,你放心让若云姑娘跟着陈准单独出去吗?万一他把你的得力助手拐跑了或弄丢了,到时候你哭都晚了。”
王俊元开着不着调的玩笑,也不顾陈准和若云双双红了的面颊,一瞬不瞬地盯着林茧。
在万花楼的时候,林茧曾经跟楼里的姑娘一起,逛过庙会,那个时候,一方面是想呼吸不一样的空气,一方面是想假装她们也过着普通人的节日,可是,每到晚间,不得不接客的时候,林茧的心里,多多少少会觉得讽刺,白日里,城中人看她们的目光,也让她不想回想。
脱籍之后,除非必要,林茧根本不会上街,像庙会、灯会这种人潮蜂拥的日子,她更是极力避免出门。
可是,此刻,看到王俊元眼中的期待,又瞥了眼羞涩地耳根都发红的若云,鬼使神差的,林茧竟几不可察的点了点头。
☆、第十二章
锦州城是天朝最大的商业城市,可是,其繁华程度,却不及身为帝都的京城。
林茧走出家门的小巷,就看到了树上栉次邻比挂着的,映得街道宛如白日的灯笼,到了主街道,树与树之间更是挂满了一簇簇色彩纷呈的花篮,与五彩缤纷的灯光相辉映,让人为之目眩神迷。
往日总是坐在轿子里、马车中的闺阁小姐,带着丫鬟小厮,一个胜过一个娇艳的走在大街上,那一簇簇扑鼻的香气,直胜过林茧呆了多年的地方。
好在,空气冷冽的夜空下,没有夹杂着酒的浊气、人的汗气,虽是香气袭人,却并不让人作呕。
只是,林茧看着街上的人流,眉间还是为之一觑。许是年龄大了的关系,她真的不习惯这种热闹喧腾、摩肩接踵的场面,即便没有人再对她注目,她还是觉得莫名的焦躁、闹心。
就在林茧生出回去的心思时,她的左手,突然被人握住了。一阵暖意传来,林茧下意识地想要挣扎。
王俊元的声音刻意附在林茧耳边道:“小心走散。”
敏感的耳垂感受到王俊元呼出来的气息,莫名的一阵瘙痒,林茧想要与王俊元分开些,却被一个不小心的行人撞了下肩膀,只把她撞到王俊元的怀里。
王俊元很绅士的任由林茧离开他的怀抱,对上林茧尴尬的眼神,却似笑非笑地道:“看吧。”
林茧甩了甩手,甩不掉,只得开口道:“我想回去了。”
王俊元拉着林茧的手,一边随着人流往前走,一边开口道:“别耍小孩子脾气,你现在闹着要回去,若云姑娘怎么办?”
王俊元一说,林茧才看到,若云正站在一个捏泥人的摊子前面,指着一个泥人,眼睛如黑暗中的宝石一般闪耀;而陈准,面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却开口问老板买下了那个泥人,递到了若云手中。
陈准怎么就和若云走在一起了呢?时至今日,林茧也弄不明白。
当初,她还一度以为,若云会喜欢上总是能够让她轻松发笑,自如说话的王俊元呢。
可是,当三年期满,陈凌雁放陈准自由时,陈准却提出想要继续留在林茧身边,没有月俸也没关系,他说这话时,目光却是落在若云身上。
而若云,一向很少开口说话的若云,也第一次请求林茧留下陈准。
两人之间,什么时候产生情愫的?三个人几乎是朝夕相对,林茧在之前,却从未察觉。
林茧看两人又移向风筝摊,终是甩开王俊元的手道:“你确定他们现在能发现我突然不见吗?”
王俊元看了眼自己被掐了四个鲜红地指印的掌心,老老实实收回手,微微苦笑着道:“虽然他们心里或许更期待两个人约会,但是,若你此刻真的抛下他们回去,我想,不出一盏茶的时间,他们也会随在你身后回去。
即使你很少以主仆之礼约束他们,那两个人,总是比你想象中更知道本分的。
你看他们出门到现在,眼睛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可是,却连个手指头都没碰在一起。还看不出来吗?”
“你是说,我该做主,给他们把婚礼办了?”经王俊元提醒,林茧才注意到,若云和陈准,从来不瞒着她或者忠伯、珠婶在私下见面,而在众人面前时,即使眼神不住往对方身上瞟,行动却都是规规矩矩的。
“这种事,既然他们不向你提及,你就继续像以前一样假装不知道就好了。爱而不得,并不见得不如缠绵悱恻有情趣。我们两个,似乎都错过了那种阶段,不过,欣赏别人的情趣,也是一种乐趣。”王俊元说着,五指又缠上了林茧的手指。
那日,王俊元说过那样的话之后,林茧并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回应,可是,这近一个月以来,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在家里,王俊元总会时不时地趁人不注意牵牵她的手、揉揉她的头,做一些对两人而言,都是小学生级别以下的亲近动作。
在最初的不适应之后,林茧甚至能够做到丝毫不脸红了。
可是,即使两人之间有过更亲密的行为,每当王俊元那样的碰触她的时候,林茧的心,还是忍不住悸动。
而此刻,指尖传来的,对方强而有力的心跳,也让林茧的血液循环进一步加速。
轻咳一声,林茧试着用力掐了王俊元的手,却换来对方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也只能故作不经意地道:“既然不能回去,就随便逛逛吧。”
说完,林茧先一步抬脚。王俊元笑得裂开嘴,紧跟其上。
因为林茧不想打扰若云很陈准难得的约会,就跟他们保持了一段距离。
然后,虽然并不是期待中的,但因为行人着实太多,走着走着,竟是真的走散了。
当林茧踮脚找了三次,都没有在人群中找到若云他们的身影时,开口对王俊元道:“我们回去吧。”
王俊元对不远处望过来的陈准露出一抹心照不宣的笑容,拉着林茧的手,走进街边的巷子道:“你说元宵节除了吃汤圆、猜灯谜,还有什么?”
林茧看了眼进了巷子之后,乍然被王俊元放开的手,握了握拳,忽略心中那一闪而逝的失落,不太确定地道:“放花灯吧?我记得小时候,刚搬到泸州那一年,舅舅曾经带着我去看花灯。”
“现在时间还早,回去也没什么意思。我知道有一处看花灯的好地方,现在绕小路过去,应该还能赶在放花灯的时辰之前。”王俊元说着,又牵起了林茧的手,加快脚步穿梭在了京中的大大小小的巷子里。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两人爬到了一个小山巅。
林茧喘着粗气,手扶在栏杆上看着山下的万家灯火,再偏头看看身边的人,莫名生出了一种“今生何求”的感慨。
可是,就在林茧想要开口之际,一声脆生生的童音,将她要出口的话语逼了回去。
“爹爹!”
随着这一声呼唤,林茧和王俊元双双转身,然后,就看到身后十几步之外的亭子里,一个与王俊元有七分神似的小男孩儿兴冲冲地跑上前道:“爹爹,真的是爹爹。母亲,阿姐,舅舅,你们快来看,爹爹回来了。”
说着,小男孩儿已经跑到了近前,犹豫了片刻,却还是勇敢地伸出手,拉住王俊元的手道:“爹爹,你这些年漫游辛苦了,欢迎回家。”
说着,小男孩儿就拉着怔忪在原地的王俊元,半拖半拽地拉着他往亭子里走去。
林茧并没有同行,只是随着小男孩儿的脚步,看向亭子里。
首先映入林茧眼帘的,是一个跟小男孩儿差不多年龄的,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与小男孩儿的可爱相比,小女孩儿的容貌,称得上美人如玉,林茧并不怀疑,假以时日,她一定会长成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小姑娘身边坐着一位妇人,林茧只能看得到侧面,还被柱子挡住了,看得并不清晰。
而在那个侧影旁边,坐着一人背对着林茧,即使林茧很想说她不认识,可是,无奈那人给她的印象太深,即使仅仅是一个背影,林茧还是认出了对方。
而那人对面坐着的,身着明黄衣服的身影,林茧没有看向对方颈项以上的部分,腿就开始发软。
谁能告诉她这是怎么回事?
她不过是听了王俊元的话,跟着他来看花灯而已,怎么花灯还没看到,就看到了几位不得了的人物?
就在林茧考虑要不要转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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