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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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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趋势)。同时我也批评你,我不忌讳,如果我远远站在一旁,诚惶诚恐地“执弟子礼”,或是满纸“道席”、“钧鉴”,那未免太俗气。我喜欢你,为了你是一个“人”,有尊严、有味儿,我受你影响和期望自己的,也无非是在权威和群众底下努力做一个“人”,不出卖自己,不低三下四,我喜欢麝,为了它们在必要时会毁掉自己,为了换取不妥协。有一次我向殷海光开玩笑,我说:“殷先生,你在台大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几个自由主义者,一受军训,全都变成国民党了,据我所知,他们有几个还是自愿的。凭这一点,你应该佩服我。”
  也许我值得骄做,为了我始终未曾放弃我的信仰,虽然受了不少苦,得了不少不方便,可是我不在乎,如果我有点才干而不能照我的意思来“行道”,我会毫不费劲地背起我的“自毁主义”下乡去。
  我像不相信权威那样不相信传统,我是一个小人物,我不相信我能打倒什么,但是他们除非很费劲,否则也很难打倒我。我像一个王八,他们不理我,我可能冷不防咬他们几口,使他们气得血压高一高,如果他们勃然大怒操刀而来,那我就只好缩头不出,任他们花言巧语,我也是不妥协,我可能是一个最没出息的cynic,在青龙偃月之下,自信不能做文文山或史可法,只好选择罗素的泄气论,不过套一句蒋总统的话即“不到最后毁灭关头绝不轻言屈服”,这一点可得“最佳勇气奖”。好在我对自己目前的韧性还算满意,我从军队里走回来,还是无党无派无宗教,还可以很神气地写这封长信告诉你我还坚守我们的岗位,在你大博士的领导之下,一同长期发展,一同宣传自由主义,一同歌颂马维君的美丽。惟一不同的是你是头儿,我却不过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助理,想想“宁下勿高”的哲学,也许我比你还痛快。收到你限时寄来的一千元,开心之至,温源宁、朱文长他们都记述过你慷慨解羹的故事,今天我竟身受其惠。裤子既赎回,可说句大话,就是钱本是身之外物,你对人的体贴该考第一,你用你收下我送的书的事来“诱”我收下这钱,其实这是不能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钱是可爱的,可是我若收了,我不能找理由说这是不“苟取”,老祖宗们鼓吹“一介不苟取”,何况一千元乎?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要坚守固有道德一一不能收。你既然这么好心帮我一,个大忙,那么就让我把它作为一项借款,用它救一下急,周转一下,缓一口气,我决定在明年三月十二日还你,“你千万不要推辞”,这样办,又不过分贪财,又不过分捐介,又没有利息,又穿上裤子,还是再好没有了!
  如果“谢谢”两个字能表达我的感动,我一定毫不迟疑地用它来表达;如果我不用这种字眼,请你允许我寻找另外一种表达的方式。
                  李敖 一九六一、十、十夜深
  这是一封动人的信(内容关于爸爸做地下工作那一部分,胡适死后,地下工作的主持人吴焕章先生予以澄清,证明我怀疑的并不正确),胡适看了这封信,拿给一些人看,当他拿给叶明勋、华严看的时候,得知严侨之死,只是误传,他赶忙写信通知了我;不过,当他拿给徐高阮看的时候,却被这共产党变节者,国民党卧底特务、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扣住不还。这时胡适突然死了,信落在徐高阮手中,变成了李敖“知匪不报”并且“预谋投匪”的铁证,最后,徐高阮联合了胡秋原,把这封信发表在胡秋原办的杂志上,并检送原信,告到警备总部。从法律观点看,本案李敖“知匪”之时年仅十多岁,期间已过十多年,时效自然早经消灭。警总承办此案的魏宜智上校当然清楚这些法律,但要整人,也不愁非法办法可循。魏宜智他们显然权衡得失,放了我一马。三十一年后,我在复兴南路上碰到退休的魏宜智,驻足小聊,往事如昨。经过三十一年的岁月,邪恶的徐高阮早已地狱单行,而发表这封信的胡秋原也换来横祸双至:不但以诽谤被我告,要赔我钱,并且我以假扣押方法,还在他“府上”贴了封条!最反讽的,是当年把自己戴过的红帽朝别人头上掼、举发李敖是“匪谍”的胡秋原自己,居然跑到“匪区”去了,并公然主张联“匪”统一,今天且是所谓统一联盟名誉主席!人世角色转变,滑稽如此,真不知胡主席何以自解也!天下竟有一边“”抓“匪谍”一边喊联“匪,,的,这是哪国的“一介老儒”啊?雷震日,己中透露胡秋原此人“反反复复”,雷震大概不知道“反反复复”的实际记录,计开:胡秋原做共产党(含共青团),前后二进二出;做国民党,前后三进三出,自国民党、共产党成立后,谁有他这样“反反复复”的记录啊?
  最可耻的是,以这样又红又蓝忽红忽蓝的人,居然还举发另别人是“匪谍”呢,胡秋原发表我这封信后,写读后感说:“照我的判断,此信是一种匪谍对胡适先生施用‘统战’手段的信。”这是公然举发我是“匪谍”了。我很高兴胡秋原在三十一年前就有这种先知式的举发,这位做过共产党特别党员出身再转为国民党大员的“匪情专家”对我如此恩宠,一朝中国共产党解放台湾时,我自当以他锡给我的“匪谍,,证明前往归队呢!我给胡适的这封信,最后竟惹来这样荒腔走板的大祸,自非胡适始料所及。
  一九六二年一月,胡适死前不久,对我有所评论,评论之言,都收在他的秘书胡颂平编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和《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里。胡适说李敖“喜欢借题发挥”,说“作文章切莫要借题发挥”,他能够看出来我写文章的“喜欢借题发挥”,是他的高明处,但他把“喜欢借题发挥”看成一种大忌,却是他的大错特错。胡适在一九三0年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辩护他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曾说考证《红楼梦》只是“消极”的目的,他别有“积极”的目的,那就是借小说考证来“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教人不要“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考证《红楼梦》是本题,是“消极”的;考证以外“借题发挥”的题外有题,才是“积极”的。胡适的毛病在他做这种双轨作业时,在本题上陷入走火入魔、积重难返,因此虽未舍本,却舍了更“积极”的本,最后“功夫”总在“雕花手艺”上,“缠小脚”而死。死前且不知道“借题发挥”的真义了,真是悲哉!
  至于我自己,我绝对不会发生他这种错误,我在写作上,大体都能坚守经世致用的检定标准,我总是用大学问“大手笔上显功夫”(本题),紧接着就是画中有话(借题发挥),我的真正目的不在泼墨,而在使敌人全军尽墨。最后的转折,就是借题发挥,淋漓尽致而后己,苏东坡讲作文要行云流水,我的行流最后,竟是怒潮飞瀑、一泻千里。借此种深意,胡公不知也。
  胡适是我在北平念小学、念初一就久闻大名的学者,在台中一中时,从陈正澄那里借到《胡适文选》、又在旧书店买到《胡适文存》一、二集、又看到《中国哲学史大纲》等,使我对他大为佩服,但绝没想到,在他生前死后,竟跟我有那么多的奇缘与横祸!事实上,奇缘后来还在衍生呢!他给我写的字,为了义助慰安妇,我拿出拍卖了一百万,由台大医师陈耀昌义买了;他送给我并题字的华严《智慧的灯》,我点名叶明勋、华严夫妇以一百万义买了(他们夫妇出了一百万后,又把该书捐给胡适纪念馆了)。这种奇缘还没停止,到了一九九八年更妙了,我在历史系同班者同学陶英惠,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身份兼领胡适纪念馆,我跟他说:
  “过去胡适纪念馆一直被垄断,胡适留下的稿件我们都不能完整看到,钱思亮当年说胡适有一封给我的信的残稿,能不能找找看啊?”英惠答应了,他嘱咐在纪念馆工作的朋友们找找看,回报说找不到。可是过了几天,英惠突寄来一信,打开一看,赫然是那封信的影本!共四页,第四页写了一行,就停笔了。英惠告诉我,柯月足小姐在整理胡先生藏书的时候,忽然在书与书架问的空隙处找到尘封多年的几张纸,打开一看,原本就是这封信。信的第一页左上角有钱思亮的亲笔(钱思亮做中央研究院院长时,陶英惠做过秘书处主任,所以认识他的笔迹),上面写道:“这是一信(封)胡先[生〕没有写完的信,请妥为保存,因为这是胡先生人格伟大和做事认真最好的一个证明。”既然上有钱思亮亲笔,可证放在那么隐秘所在,绝非胡适生前所为,那么这又是谁干的事呢?为什么不把这封信放在胡适稿件中呢?真令人想不通。可能有点“阴谋论”的缘故,有人阴谋之后,忘了或不便弄出纪念馆,所以就尘封了。这一尘封,一下子就是三十六年!三十六年间,胡先生墓草久宿,收信人也由少而者,人世沧桑、玄黄乍变,也都不可思议。但最不可思议的,倒是这四张信纸,它历经三十六年,终于给我看到了。写信人是这样下笔的:
  李敖先生:
  我知道这一个月以来,有不少人称赞你做的《播种者胡适》那篇文字,所以我要写这封信,给你浇几滴冷水。
  我觉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应该有人替你指点出来。很可能的,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担任这种不受欢迎的工作了。
  第一,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够正确的事实。如说我在纽约“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莱做饭煮茶叶蛋吃”——其实我就不会“买菜做饭”。如说我“退回政府送的六万美金宣传费”——其实政府就从来没有过送我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
  又如说“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我曾帮过他的家用的小忙,但不曾到监狱去看过他。(我至今还想设法搜全他的著作,已搜集到十几本了;我盼望将来你可以帮助我搜集:我觉得他的著作比鲁迅的高明多了。)
  又如你说“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我就不记得我在什么时候引用过这句话。
  别的小小“不够正确”的例子,如你引的“旧梦”,第二行原丈是“瞥见飞檐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没人懂”,又此诗应分两节写,前后两节各四行。又此诗引在此文之首,你的意思我不大明白。又如此文中用的英文字有“multanimity”似是不见于字典的字;又有“nonpunitive reaction”似乎也不很正确?
  在“经历和著作”里,也有很不正确的地方,如我在康奈尔只得了B。A。,并没有经过M。A。的阶段,就直接准备博士学位的工作了。
  我的《播种者胡适》是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发表的,胡适信中说“这一个月以来”,自是二月间写的信,他死在二月二十四日,可见这封信是他死前不久写的;那时他七十二岁。
  这封信,写得又认真、又婉转、又诚恳,足见此公高明光大的一面。不过他不知道我写出的每一件,都是有所本的,都是印在别人的书里的,不是我捏造的。只是有的所本的资讯有问题,我也跟着“不够正确”了。像退回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我根据的是一九四二年的Curreltt Biographt、Vol。LXXIX 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像到监狱看周作人的事,我根据的是陈之藩《在春风里》第十八章“周作人坐监时,他(胡适)去探监”的记载……我都有所本,既然胡适本人亲笔否认,自当以当事人自己的更正为准,以免“不够正确”。不过,胡适年纪大了,有时他的记忆力可能出了点问题,例如“You can't beatsomething with nothing”那句话,他说“我就不记得我在什么时候引用过这句话”,事实上,这是在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他写给苏雪林信中引用的话,信的原文是:“今年美国大选时,共和党提出Governor Landon(兰敦州长)来打Roosevelt(罗斯福),有人说:“You can't beat somebody with nobody,”(你们不能拿小人物来打大人物)。我们对左派也可以说:“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你们不能拿没有东西来打有东西的)。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胡适老了,他完全忘记了;又如《旧梦》那首诗,他说我引用“小小‘不够正确,”,他说第二行原文是“瞥见飞檐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没人懂”,但我引用的根据,是初发表时刊在《新月》第一卷第六号(一九二八年八月上海出版)上并收入胡不归《胡适之传》里的原文,明明是“露出飞檐一角”,明明是“(声苦)无人懂”,胡适老了,他完全忘记了,可见胡适纵为当事人,“不够正确”,也未能免。……陶英惠来信举胡适写给杨联升的信,自道记忆偶出故障的事,我想人老了,谁都避免不了了。
  胡适死前头一天,他还“下条子”,请他的秘书胡颂平把他写的《康奈尔传》送给我,他对我的好意,真可说至死方休。我想我是他青年朋友中,特别另眼看待的一位,我想我也是惟一不负他期许的一位,虽然我对他的论断,他不一定服气。照杨树人的回忆,胡适当年看了我写的《播种者胡适》,还甚为不悦呢。
  在五四人物中,我认为胡适是头脑比较清楚的,在肯定个人价值与英美式民主方面,他更显得头脑出众。胡适忧虑五四以后思想自由被国民党与共产党左右“双杀”,他苦口婆心又小心翼翼地特别强调他一贯的个人主义的重要,他在五四以后十一年写道:“这个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面教我们学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铸造成个人;一面教我们学斯锋曼医生,要特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少年的朋友们,不要笑这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陈腐思想!我们去维多利亚时代还老远哩。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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