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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村政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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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言称,回乡后基本上成为了一个农民,村里的支部会议,支委扩大会也都参加。1995年以前,村干部很尊重我们这些老干部,大事一般都与我们通气。村里发生了什么社会纠纷,大家也请我们这些老干参加处理。有时搞选举,由于群众比较相信,所以让我们跟着抬票箱的走,是村民们认可的公证人。最近几年情况不同了,讲话没有人愿意听,也不想管村里的事了。
问及原因,李认为主要有两点:其一是自己年龄大了,有些事情也拿不准,现在的新名堂又蛮多的,也搞不清对和错了。其二是现在社会风气不好。我们有时对村里的工作有意见,也都不愿意讲了,主要考虑到团结问题。但村里这几年的工作越来越不像话了,自从村里的集体林场被强占,群众的意见就更加不统一。
他特别强调,自己回乡这么多年,为乡亲们服务基本上是义务性的。早些年,由于参加的会议多,村里每年发60元左右的补贴,这几年村里的经济不好,没有什么补贴了。自己倒不是在意这几个钱,主要是现在讲话没有人听了,感到没有意思。就是这样,党员会还是要参加的,在党员会上提意见是自己的权力,无论现在的村干部听或者不听,他们都得尊重这个权力。否则,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上级党委就会干预。
访问完李某,在其的指引下,我见到了正在一个自制的小门球场打门球的现老干组长杨某。
杨某,1954年入党,参加土改后参军,1957年转业回白果镇任副书记,组织部长,t965年任白果公社书记,1970年调县里工作,1983年从县林业局木材公司书记岗位上退休。由于其妻是绍庄户口,在绍庄分有1亩水田。现只有老两口在绍庄祖屋里定居。
杨介绍说:我1983年退休时,将党组织关系迂回了绍庄。因此在1988年至1994年期间曾担任过绍庄村党支部副书记。1995年以前,村里的许多会议都在我家召开,我也参加支部会和村委会。村里的大事情都参与决策。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也有选举权。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我们这些老干对村里的许多事情上并不干预,主要起监督作用,是个公证人。但自1995年以后,村里的派性斗争很厉害,有些村干部争权夺利,这样,我们这些老干也就不愿意再管村里的党务和政务这类事情。现在绍庄村的各项工作都很落后。
问:你认为绍庄村工作落后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杨答:这个问题,镇里的干部也问过我多次。我也总在思考。根据我的看法,主要原因有四个,其一是党员问题,现在党员在农村没有起到先锋队作用,素质太差,不把群众和集体的利益放在心上,而是争权夺利。其二是经济大环境的问题。自1995年起,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种地不赚钱,集体原来分给的土地成为可要可不要的东西了,村民不依靠集体,村里面就根本没有办法制约他们了。其三,与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也有关系。本来民主选举是件好事,可现在是歪嘴和尚念经,将民主选举搞成拉帮结派,村政权在群众那里失去了地位和威信。其四,就是村集体林场问题。自1995年有人强占村集体林场的土地建房而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之后,村干部的威信就彻底没有了,失了民心,工作肯定就做不好。
杨接着说,尽管目前村里的工作落后了,村里的老于的作用不如1995年以前,但作为党的干部,我还是有决心将绍庄村的老干工作做好,还是要利用一切机会发挥作用。比如,这几年我通过原来的工作关系和儿子的关系,请医疗队义务为村里的老人看病,并主管了村里的锣鼓队。这些事,很受村民的欢迎。这届村干部也较尊重我们这些老干,比前几年强多了。
杨曾任过白果镇离退人员专干。据他介绍,白果镇有离退休人员600多人,其中干部有60多人,大都居住在本乡本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为,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特别对于党员老干来说,在村里面参政议政,实际上是制度规定的,村干部必须尊重老干的这些权力,否则就要受党纪处理。
可以说,李和杨两位是绍庄村治中有一定作用的“乡老”。这
些退休回乡的干部在事实上是地方性权威的代表。但这种权威已不同于过去的乡绅。他们除了也有许多人际关系、经济地位和声望可以作为权威资源之外,还拥有了一定制度性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就必然成为乡村政治的重要主体。研究这些现代农村的“乡绅”与“旧乡绅”又有何异同,应该是有关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研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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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25日上午,向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我攻读博士学位的导师徐勇教授电话汇报调查情况。徐勇教授主要讲了如下意见:其一,从社会调查人手,对中国农村问题进行实证性研究,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其二,从利益关联和交换的角度,特别是从财政状况与公共政策的关系来研究农村治理问题,属于前沿性的课题。其三,要尽快做出成绩来,现在北京有一研究所花了大钱在搞农村研究,我们要有紧迫感。其四,下学期将有关调查资料带到学校来,和大家交流一下,做到资源共享,对下一步的研究会有好处。其五,根据目前国内研究的情况,应该对村委会选举的情况进行专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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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勇教授的提示,决定对绍庄和同兴这两个处于同样制度环境但经济状况不同的村第四届村委会选举的情况进行对照性研究。
第一,制度环境。
由于这次换届选举,是在正式颁布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后进行的首次选举,湖南省又是国家民政部与美国卡特中心村委会选举计算机信息系统合作项目的试点省,因此,湖南省党政为搞好这次选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省有关部门制订颁布了《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衡山县作为湖南省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试点县,对这次换届选举尤为重视。为对应上级的举措,衡山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衡山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制订并由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衡山县第四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这一《实施方案》十分详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方法和步骤、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白果镇成立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分管财贸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民政、组织、纪检、妇联、经管站、财政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镇主要负责人采取包干的办法,分派到全镇韵25个村。其中,同兴村由镇长负责指导,绍庄村由镇政府秘书和镇林业站站长具体联系和指导。
也就是说,同属白果镇绍庄村和同兴村,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在相同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其直接依据是衡山县制定的《实施方案》。
第二,选举组织。
《实施方案》规定,各村要成立3至5人的选举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全权负责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推选村选举委员会。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主任1人,成员5至10人。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确定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审查选民资格;登记选民并公布名单;寄发函投选票;公布选举日期;组织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并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绍庄村在1月10日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改选了支部委员会,镇党委指派了3位支委中的一位李姓委员为支部书记。新支部成立后,以3个支委和老干组长(原县某机关科局级干部,退休后回乡定居)组成了选举领导小组,村支书任组长。但绍庄村没有按县里的规定,组织推选村选举委员会,由村选举领导小组承担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对此的解释是,绍庄村比较小,人员相对集中,选举领导小组和各组组长和全体党员、老干通过会议的方式处理选举事项就行了,设立选举委员会也是这些人做事,没有什么必要搞那么复杂。
同兴村在村委会选举前也进行了村党支部的改选。新支部成立后,即成立了由村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干部等5人组成选举领导小组,村支书任组长。选举领导小组在1月15日召开了由村党支部、全体小组长、全体党员、退伍军人、各组推选的群众代表、离任的村干部组成的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包括选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内的9人选举委员会。
第三,选民登记。
《实施方案》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都应该在居住地区的村委会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民资格,已购买城区或开发区户口,但仍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应予登记;对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录用的非本村人员不予登记。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材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选民名单确定后,对不能参加选举日选举的外出村民,应及时寄发函投选票。
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绍庄村选举领导小组召开了村党员、小组长和村老干会议,并要求各组组长进行选民登记。经过各村民小组的登记后,在村中人员较为集中的三个地方张榜公布了具有选举权的423人的名单。有村民看了名单后,对退休后定居在绍庄村的老干是否享有选举权提出了异议,村选举领导小组解释说,这些人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迁回本村,所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那些在外打工者,选举领导小组认为可以由其家人代投,没有必要发函投票。
同兴村除换届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的宣传动员工作外,许多想当村委会干部的人,主动到各个村民小组和农户家去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谈自己对村政村务的看法,希望与自己关系较好的村民能参加选举,所以村民对选举十分关注。当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有选民对在村外做生意并定居的11户23人的选举资格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些人根本不关心村里的事情,也不可能回家投票,如果给他们选票,这些票肯定会被有些人利用。村选举委员会依据《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了解释,并向村民们保证,如果没有书面授权,这些票就被视为弃权。同兴村当时还有90多人在外打工没有回乡。村选举委员会决定不发函投票,其理由是没有办法知道这些人的具体地址,而且他们家里人可以代投。
第四,候选人确定。
《实施方案》规定,村委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至7人单数组成,但各村是否设副主任以及委员的具体人数由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公布。村委会职数确定后,提名村委会成员最初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村选民分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提名方式有3种:选民个人提名、村民小组提名、选民自荐。其中选民个人提名和村民小组提名方式在同一个村不能同时采用。选民个人提名即由每个选民按照规定的村委会成员职数直接提名最初候选人。村民小组提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全组选民个人提名村委会成员最初候选人,各项职务分别以得票最多者作为本组提名的最初候选人。选民自荐须由本人填写“候选人自荐表”,说明白荐理由及施政设想。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全部最初候选人名单,对自荐候选人应予以注明。获得提名票数较多的最初候选人参加预选。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最初候选人进行预选。正式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确定。各项职务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荐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加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通过各种途径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正式候选人可以要求选举委员会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
绍庄村选举领导小组成立后,召集村全体党员、7位村民小组组长和在村定居的3名老干部开会讨论了村委会设置。会议决定,绍庄村村委会共设5位委员,其中1人为村主任(主管全村的行政工作),1位是村秘书(兼管村财务工作)、1位村妇联主任(主管村里的妇女工作),2位村委会委员(1位兼任村民兵营长、1位兼任村团支部书记)。会议还决定,村委会主任和妇联主任实行等额选举,村秘书和村委委员实行4选3的差额选举。村支书和镇干部在解释为什对村主任不搞差额选举时说,这主要是汲取98年绍庄村选镇人大代表的经验教训。那一次由于候选人有两位,而参加投票的人又不多,所以最后导致没有一人过半数当选,使绍庄村成为白果镇唯一一个没有镇人大代表的村。如果对村主任搞差额选举就有可能因票分散都不过半而使选举失败。经过会议商协,确定了一杨姓村民为村主任正式人选。再从党员、村民小组长提出的7位候选人中进行投票,除一位女村民作为妇联主任正式候选人不计票数外,其他人按得票多少确定了另外4名正式候选人。
同兴村选举委员会召开了由支部全体成员、小组长、全体党员、退伍军人、各组推选的群众代表、老村干组成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委会设置和候选人。会议决定,同兴村村委会共设5位委员,其中1人为村主任(主管全村的行政工作),1位是村秘书(兼管村财务工作)、1位村妇联主任(主管村里的妇女工作),2位村委会委员(1位兼任村民兵营长、1位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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