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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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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瞬间的精神错乱和爱国幻觉所致,可是,我们觉得这太让人费解了。
鲁比带着枪,来到押解奥斯瓦德的现场,他这样做难道不是有目的,有计划
的吗?怎么可能想象他看到奥斯瓦德的瞬间,精神便错乱了,就扑了上去?
陪审员们,你们可以想到,他带上枪,来到现场是为了什么?”

声名赫赫的加利福尼亚律师贝利接着做最后的辩护。

首先,贝利律师复述了精神病医生们的证词,在他看来这些证词证实了
精神错乱,接着他猛烈抨击了警方,指责他们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审
问了鲁比。

“敬爱的陪审团,我必须向你们强调这一侵犯鲁比权利的事实。原告方
面所谓的鲁比‘预谋杀人’的关键证据,便是在这次非法审讯中得出的。这
是有毒之花结出的果子,是有瑕疵的证据,如果凭借这一证据断定鲁比的预
谋杀人,那就将践踏法律,把一个错误推向另一个更大的错误。”

他最后说道:

“陪审员们,请作出无罪判决,因为鲁比在犯罪时,处于精神错乱的状
态。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在五六十年后,历史将以你们为荣,你们将成
为美国司法的骄傲,因为你们顶住了强大的压力,你们不愿意判处一个精神
病人,你们不会处死一个乡下的傻瓜,虽然很多人衷心企盼着他坐上电椅。
可你们只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了它们的尊严。”

贝利律师的最后呼吁相当有力,完全称得上是一篇精采的演说,但依照
法律,如果被告要求无罪辩护,就应由原告方面最后发言,主动权仍旧掌握
在地方检察官韦德的手里。他果断地站了起来:

“有人说我是‘毒蜘蛛’,有人说我‘渴望观看行刑的场面’,让他们
去说吧!我愿意看到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愿意法律的尊严和效力永远受
到维护。有人会说鲁比的行为是出于爱国,出于爱国而去凶杀,这是多么可
笑的逻辑。任何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即使是奥斯瓦德这样的罪犯,也只
能由法律去惩罚他。”

“尊敬的陪审团,”韦德结束道,“有人告诉你们,鲁比当时精神失常,
可我们的精神病医生证实他并未精神失常。他决意杀死奥斯瓦德,然后怀揣
手枪这样去做了。达拉斯及得克萨斯的公民们,我的朋友们,我坚信你们将
把这个家伙送上电椅,因为你们是勇敢的小伙子,你们对杀人凶手决不姑息
留情。。”

唇枪舌战结束了,一切都平静下来。此刻是午夜 
12点 
30分,布朗法官
宣布庭讯结束。15分钟后,人们得知,陪审员们决定去睡觉,评议延至翌日


上午 
9时后进行。。

1964年 
3月 
14日的法庭上,布朗法官用低沉的声音念道:

“预谋杀人。。死刑。”

贝利律师一蹦而起,喊出了自己的义愤之辞:

“为这一狂热的胜利,谢谢你们,达拉斯的陪审员们!我们列席了一次
滑稽可笑的审判!你们认为把鲁比送上城市的屠场,就可以抹去城市的羞耻
吗?让我来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做,只能使达拉斯再度蒙羞。这是我一生中
目睹的最令人愤慨的事情!。。”

杰克·鲁比并没有被送上城市的屠场。大约 
3年后,他因癌症全身扩散,
死于帕克兰医院。李·哈维·奥斯瓦德和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亦在这
个医院命归黄泉。杀害总统的凶手和杀死暗害总统凶手的凶手都沉默地死
去。

【评析】

在这次法庭辩论中,梅尔温,贝利律师可以说是倾尽了全力,他注重事
实和证据,善于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任何有利被告的法律手段都一一
尝试过了,从阻碍陪审团的组成,到阻止警察作证,到证明委托人的精神错
乱,以至最后努力打动陪审团,他都奋力猛争。原告方面也很卖力,达到了
预期的结果。但不能不说这个案子有许多疑点,在辩论中却被疏忽了。首先,
鲁比认识达拉斯警方,而且关系非常密切;其次,鲁比自始自终都缄口不语,
即使在知道自己可能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贝利律师为什么不劝他说
话呢?如果说有警察才面的人操纵或怂恿了鲁比去刺杀奥斯瓦德,那么在刺
杀成功之后他们显然急于置鲁比于死命,那么鲁比为何不反抗?谜底也许永
远解不开了。


超级明星辛普森杀妻案:
法庭上的马拉松控辩之战

超级明星辛普森杀妻案:
法庭上的马拉松控辩之战

辛普森是美国超级橄榄球明星,他曾在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手执火
炬,点燃了奥运圣火,成为大名鼎鼎的明星人物。1994—1995年,辛普森再
一次成为举世关注的人物,可这一次不是点燃圣火,而是涉嫌谋杀前妻——
尼科尔。

尼科尔与辛普森相识之时才 
18岁,那时她长得美貌动人。不久,尼科尔
与辛普森发展成情人关系,后来辛普森与前任妻子离婚后,两人正式结婚。
几年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吵架,有时辛普森还将尼科尔打得鼻青脸肿。1992
年两人分道扬镳,但辛普森还时常去找尼科尔。不久尼科尔便与另一男子戈
尔德曼来往密切。惨剧发生在一年之后,1994年 
6月 
12日深夜,尼科尔和
戈尔德曼双双被杀害。

辛普森涉嫌杀害前妻——尼科尔,被警方拘捕。

辛普森决定请一些最好的律师来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于是一个超豪华的
明星律师团组成了,它的成员包括:

罗伯特·L·夏皮罗,首席律师,51岁,曾给许多富豪委托人担任辩护
律师,闻名全美;

艾伦·德肖微茨,56岁,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声誉卓著的审判策略专
家;

夏皮罗·李·贝利,61岁,驰骋法律行业多年,他对一桩谋杀案的成功
辩护已被列为辩护史上的经典之作;

杰拉尔德·夏皮罗·杰尔曼,59岁,颇有造诣的法医学权威;

亨利·克拉克·李,55岁,华裔法医学专家,中文名李昌钰,康涅狄克
州警察局犯罪实验室主任。

因为这些律师的介入,此案立刻更为引人注目。

起诉方则以 
52岁的检查官吉尔·加斯蒂担任,由 
40岁的女检查官玛西
娅·克拉克任主控,另一位是威谦·霍奇曼。

在这场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漫长交锋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一场
不亚于激烈战争的辩论。

第一回合:警察发现的物证是否有效

1994年 
6月 
30日上午 
9时,全美注目的辛普森案拉开了序幕。

女法官凯瑟琳·安·肯尼迪·鲍威尔主持了对辛普森的第一次预审。

法庭应起诉方的请求,传唤了一家刀具店的雇员和老板、被害人戈尔德
曼工作的餐厅经理、尼科尔的四名邻居、凶杀案发当晚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
机和住在辛普森家的房客、案发后进入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证据的警探马
克·福尔曼、菲利普·旺内特尔等共 
11人,以证明公诉人提出的指控是成立
的。

在这些证人提供的证据中,对辛普森最为不利的是警探发现的物证。律
师团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要求扣留这些物证,反对将其列为指控的证


据。

据。

当然,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重要的是看法官如何来裁决。

经过一番较量,肯尼迪·鲍威尔法官下达了她的裁决,这是一个令辛普
森的律师们大为失望的裁决,上面写道:

本庭决断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证进入洛金汉街的住宅,以及发现若干物
证,在某些紧急场合应否视为合法,这堪称法律上的一处灰色领域。我的意
思是指,尚无任何定则表明所谓紧急场合存在于何时何地,以及它于何时无
法成立,它只能依据案件的基本要件,针对案件个例予以决定。

鉴于预审时实际提出的证据,起诉方及被告方均已提出诸多案例。本庭
对这些案例予以考虑。 


。。


有鉴于此,本庭否决辩方的扣留申请,允许其所发现的手套作为证据,
允许车道上的血迹作为证据,也允许街上野马车的血迹作为证据。

公诉方再一次赢得了胜利

1994年 
7月 
7日,起诉方传唤了洛杉矶警察局的血液专家格雷高里·麦
西逊先生。他无情地指出,他对血液的分析表明,只有 
O·J·辛普森的血型
同犯罪现场发现的混合血迹完全相符。

律师团的律师们照例进行了顽强的反击。下午,O·J·辛普森的首席律
师罗伯特·L·夏皮罗站起来做了陈述:

“我要求法庭考虑成立一个陪审团,以便针对各项情况证据考察本案。
如果提供的证据仅仅涉及情况证据,有罪的判决是无法做出的,除非这种情
况明确指证了一桩罪行,而且不与任何其它合理的观点有所背离;另一方面,
如果情况证实了有罪或者无辜,这个陪审团,这些事实的追寻者,必将接受
证实无辜的观点,而不接受对其有罪的证实。

“显然,我们面前的并不是审判,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我们的责任并不
相同,然而法律原则却依然存在,这一桩案件完全依据的是情况证据;而且,
通过提出证人和交互询问,我们已经清楚,这些情况既能够表明犯罪嫌疑,
也同样倾向于无辜的观点。

“证据的关键所在,是人们援引血清学 
99%的几率,声称在邦迪街犯罪
现场找到的四滴血,与 
O·J·辛普森表现出相同的类型和化学成分。

“这一结论有一个逆命题,那就是如果你随便找上一个星期天去戏院,
总会碰见四万到八万的人具有相同的血型。

“第二点。据一些证人说,辛普森先生常和他的前妻——死者尼科尔一
起照管孩子。对这个案件而言,我们可以合情合理地假设,他会在完全正常
的情况下到她的公寓,来看看孩子,来跟他们玩。由于犯罪学家无法确定血


污的时间,我们又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想法,即这些血污即便属于辛普森先生,
也可能是在其它时间,而不是在案发时留下的。事实上,犯罪学家考察照片
的结果,已经认定这些血污来自不同的时间。然而他责怪照片效果太差。在
交互询问中,他却还是承认,理想的犯罪现场照片,往往是使用同一种类型
的设备,在相同的照明情况下由同一个角度拍摄的。

污的时间,我们又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想法,即这些血污即便属于辛普森先生,
也可能是在其它时间,而不是在案发时留下的。事实上,犯罪学家考察照片
的结果,已经认定这些血污来自不同的时间。然而他责怪照片效果太差。在
交互询问中,他却还是承认,理想的犯罪现场照片,往往是使用同一种类型
的设备,在相同的照明情况下由同一个角度拍摄的。

“事实上,如果凶手住在辛普森家,法庭就必须相信以下各点:至少有
一个小时的剩余时间,容得凶手离开犯罪现场——我们知道,那里两个被害
者都流了大量的血。显而易见,杀人者必须掩盖血迹。然后,他还要做下面
的事情:丢掉血衣,因为它们至今尚未发现;丢掉血鞋,因为它们至今尚未
发现;然后回到家里,把一只血手套丢到后院,这些同正常的逻辑谬以千里。”

“我们的手里并没有证据,显示在上述记录当中,是谁做下如此可怕的
事情,做得胸有成竹,深思熟虑,一如检察官在起诉书里指控的那样。这一
宗案件,警察已经承认他们尚在侦察,尚在寻找其他的疑犯,而法医们也承
认,使用了两件杀人工具——这便明确显示,存在着不止一个凶手。

“我无意提及对证人们的每一责难。然而我认为,非常非常清楚的一点
在于,每个参与此项侦查的人都未曾坚持职业性的方式。自从洛杉矶警察局
抵达犯罪现场时起,直到他们开始着手科学侦查,这其间相距几乎十小时。
有证言认为,显然消防署也在现场,他们无所事事,空手而返;而验尸官的
报告却分明显示,消防署的负责官员断言那两人已经死亡,我真怀疑他是在
多远的地方看见的!”

“这宗案件,每个人都仓促得出不现实的结论,正如这些证据的情形一
样。这一宗案件,根本未曾准备停当得足以送上法庭。”

最后,肯尼迪·鲍威尔法官宣布了法庭裁决:

“本庭周密考虑了本案的证据,以及辩论双方的争论。鉴于有关事项的
证明并未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明,本庭感到,有大量证据足以强烈怀疑指控的
罪行,因此,将否决驳回指控的申请。”

“请被告起立。”

“现存证据已经表明下列罪行,且有足够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的
罪行。。”

“因而,本庭裁决被告必须回答上述指控。本案不得保释,被告应移交
洛杉矶司法厅监押。最高法院提审日期定于 
7月 
22日上午 
8点 
30分。

“将被告押回去。本庭休庭。”

这一裁决意味着控辩双方在又一次较量中,公诉人方面获得了胜利。但
双方都心照不宣,这还不是最终结果。

一个猎豹一样的 
DNA专家来到法庭上

1994年 
7月 
22日,洛杉矶最高法院的兰斯·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
普森案,从而使该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按照美国宪法规定,接下来对被告的审理是由陪审团进行的。这是美国
诉讼制度最为根本的特点之一,即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
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理。”


1995年 
1月 
24日,辛普森案再一次开庭。按照法律程序,控方代表克
拉克女士首先进行陈述,然后,著名黑人律师约翰尼·L·科奇兰——他刚从
纽约飞来加盟辩护律师团——又进行了陈述。

随后,双方的主将们走马灯似地上场,对各色证人进行了交互质询。在
这场战斗中,双方得失相当。辩护方略占下风。

丹尼斯·方是案发后警方的主要证据收集人。克拉克女士让他出场,向
陪审团提供了本案的实物证据——血滴、毛发样本、脚印、滑雪帽、皮手套
等。

他没有料到,一直在法庭上偏处一隅、不声不响的贝里·谢克,一个来
自纽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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