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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史500疑案-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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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纯传》)。但对自杀之说,也有人表示怀疑。有人说:“以手枪自杀之
人,宁有在床上而以枪自击其腹者乎?”也有人说:“遗嘱指定,四妾各给
二千元,以李纯之财产,李纯之地位,而有此遗命,亦非事理之常”,“且
自杀时间,在清晨四时,亦甚可异”;至于在被褥堆中,举枪自杀,“枪声
必不能闻于外,即闻亦不远。”还有人认为,“以李之为人,亦一健者,讵
甘如此毕命,实令人费解”(《李纯轶事》)。
近年来,随着北洋军阀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对李纯之死的探讨,在前人
研究的基础上,也出现了一种新的见解。例如,由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沈
云龙主编的《北洋人物史料三种》,既否定马弁刺杀说,也不赞成自杀说, 
而认为李纯之死是由李手下的军官与前帝制犯顾鳌合谋刺杀的。作者在书中
明确指出:“一月前(即李死前一月),帝制犯顾鳌(字巨六、四川人,袁
世凯称帝时任大典筹备处法典组主任。袁死后作为帝制祸首被通缉,出逃南
京)由李下令拘捕,下之于狱,并经秘密审讯,顾氏承认此来为运动帝制, 
与苏省军官密谋接洽,并历举其名,中有一人,自民国以来,即与李督甚为
接近,且为李一手提拔,擢升要职。李氏闻之固然之怒,然亦无法,因兵权
皆在其手也。及后奉上方命令释放,此殆由于张作霖之授意,李亦不言其释
放之理由,此十日前事也。顾鳌既释,某军官即密谋害李,其计划极慎,其
布置极周,遂获成功。”但也有人对此说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李纯之死
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是一个悬案, 
(黄清根) 
冯玉祥“贺寿送水”是什么含义? 
冯玉祥将军是近代的一个颇有影响的人物。他坚持正义、嫉恶如仇,在
旧中国军阀混战时期,又可以说是出污泥而不染的传奇英雄。
近年推出的各种样式的文学作品,陈陈相传冯玉祥的轶事,其中颇为炙
口的就是他的“贺寿送水”故事。据当时在西北军追随他多年的简又文回忆, 
说这件事是“适足表现其特殊性格的”,他后来写的洋洋数十万言的《冯玉
祥传》也记述了这件事:“其年,吴佩孚在洛阳做其五十大寿。当时,吴高
任直鲁豫巡阅副使,威风权势,煊赫一时,巴结者均送金送玉或谀辞致贺。
其中颇为典型的是康有为写的一副祝联:‘牧野鹰扬,百岁功名才半纪;洛
阳虎视,八方风雨会中州’,最获得吴佩孚的欢心。当时冯玉祥派员前往拜
寿,赠以冷水一罐,自云:君子之交淡如水。是涵有‘谲谏’之意。这一来,

冯氏任性奚落人家,因自鸣得意,然身受者自然觉得真似‘冷水浇背’”。
(《冯玉祥传》1972 年6 月台湾传记文学社版) 
简又文说,冯玉祥贺寿送水事,传闻遐迩于民间和上层,“久已遍传人
口,初以为谣言”,后经冯玉样本人证实“亦自言不讳,乃知为真事”。由
此可见,冯玉祥确有此事。
可是近年推出有关冯玉祥故事对此却有所花样翻新,而且对“送水”含
义又有相异说法。
一说是1922 年4 月,吴佩孚在洛阳过50 岁生日,河南督军冯玉祥前来
祝寿,送来一只用红纸封着的瓦罐,吴打开一看是一罐清水,故作惊喜尝了
一口“寿水”,并自我解嘲地笑道:嗯,很好很好,还是焕章想得高人一筹, 
不同流俗——一罐清水,这岂不是说成“为官清如水嘛!”冯玉祥说,“君
子之交清如水”。(冯桂荣编《冯玉祥传说的故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
1985 年版)本篇系72 岁老人吕资安口碑,可见此故事深人民间,传闻之广, 
但此处不同的是冯玉祥亲自送礼,而且还让吴佩孚当着他面品尝,加上两人
对话,显然有点戏剧化了,与此内容相近的《冯玉祥将军传奇》(王华岑、
朱耕,1983 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君子之交淡如水》篇也有类似写
法,所不同的一是时间改为1922 年12 月,向后拖了8 个月,地点不是在洛
阳,而在直系大本营的河北保定,做寿者也换成了直系头子、时任直鲁豫巡
阅使的曹锟,他做的是60 大寿。考证于当时报纸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
(陶菊隐著),以及冯玉祥和曹锟的主从隶属,他不至于仍拿一罐清水充寿
礼的故技,嘲弄曹锟的,但也不排斥另有张本。
但也有一说是说冯玉祥送水并非是为吴佩孚祝寿,也不是讽刺,而是对
吴佩孚支持的表示。据称吴在直奉战争击败张作霖后回到洛阳,他人要为他
作寿,吴不同意,冯玉祥在陕西督军任上“乃遣人送蒸馏水一坛,外加封签, 
题八字曰:君子之交,有如此水。吴得之大悦,谓其部下曰:‘知我者唯焕
章一人。外界企以为异,且有议冯寿礼之菲薄者,殊不知此中大有作用。” 
(春明逐客《冯玉祥全史》1924 年8 月七版)原来方此之际,直系和奉系又
在酝酿第二次大决战,双方调兵遣将,摆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态势,吴佩孚要
冯玉祥率军出潼关助其一臂之力,冯表示同意,但迟迟按兵不动。吴佩孚疑
鬼疑神,深怕他变卦,几次三番派专使进关探问,“冯笑曰:子玉何视人若
是之轻,我不能效妇女之矢誓言,又难仿战国年间之歃血为盟,故送以蒸馏
水一坛,附签八字。以表寸心。”吴佩孚见之,非常高兴,“欣然色喜,而
曰“知我者,其唯焕章乎!”这是因为吴是秀才出身,军阀行列中罕有的“儒
将”,要附和风雅,冯即投其所好,因而春明逐客对此评曰:“自古君子之
交,宗信义,重然诺,一言既出,驷马难逃,苟背盟携贰,有如此水”。所
谓“送水”,其实乃是冯玉祥的独出心裁的表态,此中心迹,两人自知。显
然,这种说法更为特殊了。
冯玉祥“送水祝寿”,只是一件小小插曲,可是无论从时间、对象或者
是他的行为和动机,都是相异处,难道是文字记载的失真,事过境迁的模糊, 
甚至是冯玉祥在若干年后的记忆失误或另有他因,但总给人带来是是非非的
感觉,聪明好思的读者,你能由此得出正确的答案吗? 
(盛巽昌) 
政事篇

殷都屡迁的原因是什么?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改换自己居留地的迁徙活动,是常有的事。不论哪
一种形式和规模的迁徙,各民族和社会群体在不同时期有其客观的历史原
因。我国商代,殷人多次迁都,其原因究竟何在?学术界至今尚未有公认的
解释。
殷人迁都,史料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尚书》中的《盘庚》三篇里。
殷人迁徙了多少次,一般认为“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张衡《西京赋》) 
但对此还有不同的看法。对于殷人“不常厥邑”的原因,过去比较普遍的看
法是殷人为了躲避水灾的威胁,才不得不如此的。《书序》称:“祖乙圮于
耿”。《正义》曰:“圮,毁也;河水所毁曰圮”。后人据此发展成了“河
患”说。著名学者王国维也不脱陈说,在《说耿》中把“耿”考释为邢丘, 
“其地正滨大河,故祖乙圮于此也”。(《观堂集林》卷十二)对于“河患
说”,有人提出反驳:“上古黄河流域的水灾当是常常发生的,那几百年间
常常发生的水灾,绝不能解释几百年间才有几次迁徙的事实原因”(芳明《殷
商为什么屡次迁都》,《历史教学》1956 年第6 期)。傅筑夫先生进一步认
为当时的“河患”并不严重,而成汤以前的八迁地点都是离河甚远的高地, 
这些地方根本就没有“河患”,即使盘庚以后的两迁,也不避“河患”,往
返于大河南北;再则,殷人迁徙反而是“有目的地向滨河一带移动,并且还
是尽可能地要在距河不远的适宜地点定居”。(《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 
因此,有人从经济方面解释了殷人屡迁的原因。1935 年,丁山就提出由
于“部落时代之生活,农业方在萌芽,大部分生活基础仍为游牧,游牧者因
水草而转徙,部落之领袖因其族类而亦转徙不定;于是政治中心之所在,既
无所谓都邑,更无固定可言”(《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载《中央研
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这里明确指出了游牧生活是殷都屡迁的决定
因素。所以有人认为找出殷人“定居条件是否成熟”,是说明殷都屡迁原因
的途径。在盘庚前,畜牧业占主导地位,长久定居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有
多次必要的大迁徙,但到盘庚时代,农业逐渐发达起来,“在长久定居的条
件已接近成熟”的情况下再要迁都时,便发生了《尚书·盘庚》中所记载的
“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的情况。盘庚强行迁殷后,殷人在两百年中,不
再迁徙。这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了定居生活阶段,人们不再需要迁徙了。
傅筑夫的意见不同,他指出:“殷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其经济发展早已
超过渔猎和游牧阶段”,因此,他否定了因为游牧经济占主导地位而导致殷
都屡迁的论点,而认为迁都的原因是“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去改换耕地,实
行游农”(《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因为殷人的农业水平较为原始,不
懂得收获量的减少是由于地力的衰竭,而只是通过不断改换耕地来继续其农
业生产的发展,所以,这种迁徙是“初期农业社会的一个共有现象”。
也有人从政治方面解释了殷都屡迁的原因。考古学家邹衡认为殷人迁都
是为了便于战争,因为“当时选择王都的地点,不能不考虑到作战的方便, 
就是说,不能不从军事的角度上考虑迁都的问题。成汤居亳,显然是为了对
付北方和西方的强大敌人”。(《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 
另外,有人认为“比九世乱”是殷都迁徙的客观原因,“恪谨天命”是
殷都迁徙的主观原因。“比九世乱”是“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 
弟子或争相立”的王室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史记·殷本纪》),“比九世

乱”的直接后果是殷王权的削弱和贵族势力的膨胀,所以只得通过迁都来重
整和加强王室的势力。由于殷人尊神,他们把迁都看作是“天”的意志,不
能不“恪谨天命”(黎虎《殷都屡迁原因试探》,《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 
年第4 期)。
美籍华人学者张光直教授,最近独辟新径地解释了三代王都屡迁的原
因。他认为,迁都是“以追寻青铜矿源为主体的因素”。这是因为青铜器在
三代政治斗争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储量稀薄的铜、锡矿多集中在以豫北、
晋南为中心的华北平原边缘的山地,而王室对于青铜的需求量又特别巨大, 
促使人们随时寻求新矿,“那时在寻求新矿、保护矿源以及保护矿石或提炼
出来的铜锡的安全运输上,都城很可能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商代都城是“沿
山东、河南山地边缘逡巡迁徙,从采矿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便于采矿, 
亦便于为采矿而从事的争战”(《关于中国初期“城市”这个概念》,载《文
物》1985 年第2 期)。
殷都屡迁,诸说殊异。从各种纷坛的说法中找出一种比较正确的解释, 
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那段历史的。
(黄显功) 
“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 
中国历史有明确纪年的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之“共和”元年。
这一年(公元前841 年),西周镐京的“国人”因不堪厉王的暴政,举行了
暴动,结果是厉王被逐于彘(今山西霍县),天子大权由他人执掌,直至共
和十四年宣王立。然而,“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这个问题历来就有
两说:一说是周公、召公;一说是共伯和。
前一说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此“共和”两字,前一字为副词,后一字为动词,意谓两公和衷共济,代周
王行政。从司马氏说的古代著名学者不少,如韦昭(《国语解》)、杜预(《左
传注》)、司马光(《稽古录》)、李贽(《史纲评要》)等。后一说源于
《竹书纪年》:“共伯和干(夺)王位”。此谓因共伯和其人代行王政,故
而称“共和”。从《纪年》之说的学者亦不少,如郦道元(《水经注》), 
苏辙(《古史》)、罗泌(《路史》)、顾炎武(《日知录》)、梁玉绳(《史
记志疑》)等。
延至现代,史学家们的观点仍分为两派。范文澜、李亚农、林汉达等学
者认为从《史记》说为当。他们认为,当时“国人”起而暴动,仅限于反抗
厉王过度的暴政,本意并非要推翻文武以来的王统,只指望由较厉王仁贤的
统治者来代替厉王。当时,周公是宗周的第一家贵族,召公是第二家贵族, 
并且曾谏阻厉王勿以暴虐弭谤。周、召二公得到国人的拥戴是很自然的,贵
族共和在当时实不失为是一种适合情势的政治制度。再者,根据史籍所载, 
共伯和是卫釐侯之子。《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卫釐侯卒,长子共伯余即
位,其弟伯和袭杀其兄,夺得卫主之位,此即为卫武公。然而,据《史记》
年表,卫釐侯十三年,厉王出奔。釐侯二十八年(前827 年),周宣王立。
卫釐侯四十二年(前812 年)釐侯卒,共伯和(武公)嗣位,然而,此时已
是宣王十六年。也就是说,厉王出奔时,釐侯尚在位,共伯和还只是侯国的
一个世子,年岁亦小。在春秋时期,世卿权重,尚不敢干诸侯之位,共伯和

作为侯国一世子,在嫡长继承制极端严格的西周,岂能轻易一跃而登周天子
大位?另外,史书多载共伯和有贤名。如《吕氏春秋·开春论》载:“共伯
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又《鲁连子》曰:“共伯名和, 
好行仁义,诸侯贤之”。但正是这位甚有贤名的共伯和,同时犯下了杀兄和
夺天子位的大罪,似不可信,很有可能是捕风捉影之说,以讹传讹了。
郭沫若、顾颉刚、尚钺诸人则认为当从《纪年》。他们认为,共伯和乃
海内皆知好行仁义之人,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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