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国际贸易法[第2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第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比程度;该措施对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美国生产商的预
期影响;受益国合格产品的竞争程度。
      (一)受益国的指定与擞销
      法律授权总统指定普遍优惠待遇的受益国和最不发达的
受益国。总统的指定或终止指定都必须通知国会。总统在撤
销、中止或限制免税待遇的适用时应征询国会的意见。
      在指定受益国时应考虑如下因素:该国所表达的要求被指
定的愿望;该国的经挤发展水平,包括人均国民总产值,居民
的生活水平,以及总统视为适当的其他经济因素;其他主要发
达国家是否授予该国普遍优惠的关税待遇;该国向美国保证提
供公平、合理的市场准人和基本的商品资源的程度,以及该
国向美国保证约束自己不从事不合理的出口做法的程度;该国
对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程度;该国采取措施降低扭
曲贸易的投资做法和政策(包括出口业绩要求)以及降低或取
消服务贸易壁垒的程度;该国是否已经或正在采取步骤对该国
(包括该国的任何指定区域)的工人提供国际上承认的工人权
利。
      下述国家不得指定为受益的发展中国家:澳大利亚、加拿
大、欧盟成员国、爱尔兰、日本、摩纳哥、新西兰、娜威、
瑞士。
      在一国被指定为受益国之后,美国总统可以撤销、中止
或限制免税待遇的适用。如果总统确定变化了的情况使得对
受益国家的指定受到禁止,总统可撤销或中止对受益国的指
定。如果总统确定一受益国已变成了国际开发银行的官方统
计规定的“高收入国家,,,总统应终止指定该国为受益国;该
终止从决定作出后的第二年的1 月1  日起生效,即该国必须
从受益国毕业,该毕业是强制性的。
      中国从来没有被指定为受益国。
      (二)合格产品的指定

                                                      … 308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0…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总统被授权对来自受益国的产品指定合格产品享受免税
待遇。合格产品的指定一般受下述几个条件的制约:(1)产品的
原产地。为获得免税待遇,产品必须全部在受益国生长、生
产或制造,或必须是在受益国生长、生产或制造的商业上的
新产品或不同产品。(2)进口敏感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危害国家安全或被实施进口限制的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的超
配额部分的农产品,都不得被指定为合格产品。t3)竞争需要
限制。并不是来自受益国的合格产品的进口就不受到限制了。
如果某合格产品的进口数额或金额超过了一定的限额,即失
去了该待遇。任何被指定为合格产品的产品。其免税待遇可
以被撤销、中止或受到限制。这就是竞争需要限制。总统在
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豁免竞争需要限制,不撤销、中止或限制
对合格产品的免税待遇。该豁免一直有效,直至总统根据变
化了的隋况决定不再适用豁免。
      综上所述,美国普遍优惠制度并不是普遍优惠的。它首
先排除了一系列国家,在受益国的指定上存在着一系列的限
制,如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基本商品的控制、恐怖主义、
国内工人权利,等等;同时又规定了一些条件时刻在准备将一
些国家排除。在产品上仅限于没有影响的非敏感产品,而一
些敏感产品正是发展中国家出口竟争力强的出口产品。即便
是非敏感产品,如超过了规定的门槛,超出了数额或金额的
限制,也将失去这一待遇。也正如前述,发展中国家得到的
优惠,与其说是实质上的,不如说是形式上的。
复习和练习
      提要
      1。最惠国待遇是正常的贸易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
基本原则之一。依据最惠国待遇,在相同的情况下,一国给
予另一国的待遇也同样给予第三国。最惠国待遇存在例外,
常见的是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由于发展水平的不平
衡,最惠国待遇很难使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处于与

                                                     … 309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1…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发达国家实质上相等的竞争地位上,于是出现了非互惠的单
方面的特殊的优惠的待遇。该待遇也是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但由于其单方面赋予的特点,普遍优惠待遇受到了更大的限
制。
      2。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不表示
给予这一待遇不存在任何条件,而只是表明这一待遇的给予
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产品的产地或出口目的地相联系。这一
含义,与传统上的无条件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的分类有所不
同。
      3。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是一种多边的最惠国待
遇,是对历史上单边或双边最惠国待遇的根本性发展。这种
多边性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的一个构成要素。它导
致了这样的一种结果:在世界贸易组织内,双边谈判的结果为
没有谈判的成员自动享有,或者说双边谈判、多边受益。
      4。 国民待遇的基本含义是外国人在内国的待遇不低于本
国人的待遇,或外国产品、服务或服务商在进口国的待遇不
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商所享有的待遇,或在知识
产权方面外国人享有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人享有的待遇。国民
待遇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不同贸易规则中的地位不完全一致,
在GATT 和TRIPS 中是一般性的普遍义务;在GATS 中国民待
遇属于各成员的具体承诺的内容,除非作出承诺,否则不承
担国民待遇义务。
      5。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其目的是禁止对
国内生产提供保护,但对国内产业提供的补贴不受国民待遇
义务的调整。该国民待遇义务主要由税费方面的国民待遇义
务和管理规章方面的国民待遇义务组成。不同方面的义务有
不同的构成要素。
      6。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享有限于相同事项。
      7。包括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在内的区域贸易协定,取得
了很大的发展。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与区域贸易制度,

                                                     … 310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2…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形成了并行的发展态势。区域贸易协定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
发展,但对区域外贸易形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区域内产品、
服务或服务商的界定,是区域贸易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内
外差别待遇的前提。
      8。普遍优惠待遇是一种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待遇。这
种待遇的给予、受益的范围,完全由给惠国根据自己的需要
和利益决定。这种待遇可以享有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最惠国待遇原则?享有最惠国待遇应具备什么
条件?
      2。货物方面的国民待遇是如何适用的?
      3。如何理解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待遇?
      4。美国的最惠国待遇有什么特点?
      5。关税同盟与自由留易区对产品的原产地有什么要求?

第十二章 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是最早用于保护国内产业的措施,俗称关税壁垒。随着
   关锐水平的降低,关税在贸易管理中的作用有所下降。但仍是最
   基本的管理措施。约束关税并不断降低关税,是世界贸易组织的
   纪律。商品的完税价格决定着商品关税的税负,海关估价协议确
   立了海关估价的基本方法。在不同国家的产品仍然享有不同关税
   待遇的情况下,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可能扭曲国际贸易。原产地规
   则协议没有确立用于确定产品原产地的肯定标准。
   要点问题
        ●关税的作用
        ●关税种类
        ●商品分类
        ●海关估价
        ●关税税则
        ●原产地规则

第一节 关税在国际贸易管理中的作用
      一、关税的含义

                                                     … 311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3…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关税(Customs Duties; Tarifo 是一国海关根据其法律规定,
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关境又称税境,
指一个国家的海关法律、规章实施的领土范围。关境与国境
是不同概念,关境指海关权力所及的范围,国境指领土范围。
在签订关税同盟的情况下,关境大于国境;在一国设有自由港、
自由贸易区、保税区或单独关税区时,关境小于国境。
      根据货物进出关境的流向可以将关税分为进口税、出口
税和过境税。许多国家不征收出口税、过境税,有的征收出
口税的国家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各国(关税同盟作为一国)都征
收进口税,不是一国但作为一个单独关税区的地区也征收关
税,如中国的香港等。有时一正常进口关税之外增加某种税
收,称为进口附加税,多为临时性限制进口措施,如反倾销
税。
      按一国确定关税的独立程度可将关税分为自主关税和协
定关税。自主关税指一国关税法独立确定的关税。该关税构
成了一国的法定固定关税,该税税率通常较高,适用于与征
税国没有贸易协定或投有取得征税国特殊优惠关税的国家出
口的商品。协定关税是据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确定的
关税,该税税率低于自主关税税率。最惠国待遇关税即是一
种协定关税,是依据最惠国协定确定的。由于协定关税是通
过与他国的贸易协定确定的关税,一国不能修改、提高,除
非存在协定规定的例外,如保障措施下增加的关税。
      从征收方法上区分,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混合
税。从价税(AdValorem)是指按照进口商品的价值确定税额,
一般是进口商品的评估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价值不同,税额
也不同。从量税(Specific Duties)指按货物的单位或数量收取统
一的数额,件与件之间的税额是一致的。混合税(                       Mixed    or
pound Duties)是前两种税的结合,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
从量税。由于从量税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同,在国际贸易中一
般多使用从价税。

                                                     … 312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4…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商品的产地不同、品种不同、价值不同,对商品征收的
关税也不相同。对不同商品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的税率构成
了关税表或关税税则的内容。在使用从价税的情况下,商品
的价格不同,征收的关税也不同。而进口商可能虚报商品价
格,逃避关税。因此海关征税就需要对商品的价值进行估价,
按海关估价征收关税。海关估价制度成为关税制度的组成部
分。同时,商品的原产地规则、商品分类共同组成关税制度。
关税征收程度对贸易也有影响。
      二、利用关税保护国内产业
      关税一直被用做管理贸易尤其是限制货物进口的措施,
由于高关税实质上阻止了外国商品的进口,所以关税措施被
形象地称为关税壁垒。关税可以明确地表示出对货物征收的
关税数额,因此,关税措施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确定为管理
贸易的主要手段和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建立在自由贸易基础之上的,自由
贸易也是其追求的目标与宗旨。但同时总协定也认识到缔约
国存在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愿望,因而允许缔约国于一定
条件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免于国外竞争,但该保护措施
应通过关税手段来进行,禁止对进口商品使用数量限制。这
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系
列规则更加强了对使用数量限制的约束,对于在过去常使用
数量限制的部门或产业,要求使用关税措施。之农业协议》
要求用关税代替数量限制和其他各种税收,实现农业部门措
施关税化,根据数量限制和其他措施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
程度,确定、换算成相应关税税率,加在现有的关税上,一
只能通过关税保护国内农业。对纺织品和服装,分阶段取消
现有限制,直至20Q5 年1 月1 日完全取消。在国际收支处于
困难时,《1994 年关税与贸易异协定关于国际收支平衡条款的
谅解》强烈要求成员避免采取数量限制保障国内收支平衡地
位,要求优先采用价格机制措施而不是数量限制措施;只有价

                                                     … 313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5…

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格机制措施确实不能抑制国际收支的急剧恶化时,才可以求
助数量限制措施。价格机制措施,如进口附加税、进口押金
要求,等等,既透明,又可以衡量。对进口造成的损害采取
的救济措施也应主要采取关税措施,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中止关税减让等。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关税制度
      一、约束并进一步削减关税
      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成员利用关税作为管理贸易的手
段,但同时确立了相应的纪律。在临时适用的关税与贸易总
协定中,有关关税减让表的第2  条的规定,构成了该制度最
核心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其他规则都是为这一纪律服
务、配套的。这种情形尽管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发生了变
化,各规则都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共同适用,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