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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和生命-第7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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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使那能够创造、能够预言未来的人,也有权改变。改变,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其实,那不仅是“权利”,因为“权利”是被赋予的东西,“改变”却是那本是的东西。
改变即本是(IS)。
你即是改变。
这不能被给与。你即是它。
由于你是“变”——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
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
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是一种再创造历程。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在这个历程中,“同一”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它就完全不能改变。“同一”固然不可能,“相似”却不可能。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则是可能的。
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你们就称为同一。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那就是同一。
因此,以人类的用语来说,宇宙显得很恒常。也就是说。事物看起来相似,行动相似,反应相似。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
这很好,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
不过,我告诉你:从一切生命——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的视角来看,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也就是恒常在变——来被体会。
你是说,改变有时这般微妙,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它们显得没变——有时显得完全一样——而事实并非如此?
完全对。
没有“同卵双生儿”这种东西。
完全对。你说得很妙。
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以致产生出“恒常”的效果。
没错。
在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以我们是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
是的——不过,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这很难做到。
因为真正的恒常(这不同於看起来的恒常)违背自然律;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也非大师莫辨呢。
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记住:自然是倾向改变的)才能显得同一。事实上,他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他只能显得很相似,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
然而,那些不是“大师”的人,却一直可以显得“一成不变”。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
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却极为困难。
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你们称为“恒常”)情况的人。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
比如,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我不得不这样呀!“
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
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欢,他们也往往会说:“哈。其实没什么。是自动的。谁都会这样。”
大师绝不会这样做。
因此,大师是那名副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她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
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往往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何而做。
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
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人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他们就在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
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麽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他觉得他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做违背他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
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他就心甘情愿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f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他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他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议”,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创造他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吗?
我没有好恶,而只做——
我知道,我知道,办做观察。
棒啊!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我却偏偏不是。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
好吧,你们不但鉴沈了婚姻,还鉴沈了宗教!
没错。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则宗教无法立足,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
而如果你没有好恶,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
嗯,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我宁可称它为虚构。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编造说:神喜欢我们结婚?
对。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但我注意到你们有。
为什么?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
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永恒“的办法。
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是男人唯一确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
所以,,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交易达成。你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契约成立。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说是“神圣契约”。谁毁约,神就惩罚谁。
后来发现这无效,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
但这也还是无效。
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
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都跟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
什么法则。
自然法则。
但是,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合为一体,本是自然的事。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你知道的,“神所结合的,人不可以分关”,诸如此类。
婚姻,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并不怎么美。人天生有三个层次,它却违背了两个。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
好。从最高的说起。
你们是爱。
爱是没有限制的、永恒的、自由的。
因此,这就是你们。是你们的天性。你们天生是不受限制、永恒及自由的。
社会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经济的,或政治的人为结构,几是违背或压抑你们天性的,都对你们的本我造成侵害,因此你们就会起而反抗。
你们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你以为是为什么?不是那“不自由毋宁死“吗?
结果,你们在国家中却放弃了自由,在生活中也放弃了。统统是为了同一个东西:安全。
你们是那么惧怕去生活——那么惧怕生命本身——以至于为了安全,你们放弃了生命的最根本本性。
你们所称为婚姻的机构,就如你们所称为的政府机构一样,是为了求得安全。事实上,这两种机构都是人为的社会建制,目的是互相管制对方的行为。
真惨,我还从没有这样想过。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爱的最终宣告。
从你们想像的角度看,是的;但从你们建构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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