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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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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他。”警官回答道,“你是否可以让他看看那……呃……那人体?”
“当然可以,假如那样可以使他安心的话。请这边走。”
她向后面挂有布帘的内室走去。我们跟在她身后,布帘后面的那个大房间里是一个散乱的工作室,乍一看,它好像是中世纪的行刑室,或是电影里的杀人现场。赤裸裸的人体、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奇怪地抛置在地板四周和工作台上。在一个角落里,手臂和脚堆在一起,而另一张桌子上堆放着人头。
我小心地伸手去摸当中的一个头,手指碰到的地方干燥、坚硬,那是石膏人体模型。
约翰逊太太走到房间一个角落,汉克斯警官从兜儿里拿出香烟,点燃抽了起来。我也想抽,想向他要一支,但是,我一看他的眼神,就不敢张口了。
约翰逊太太带着一只石膏制的时装人体模型回来,那模型的脸上挂着傻笑。
“詹姆斯先生,这是西蒙。”她说,“我相信你今天早上在我车上看到的就是这个。我和我先生都是给小裁缝店布置橱窗的,我们向他们提供人体模型。西蒙是人体模型之一,两天前我们刚把它全身重新油漆过,今天早上我正带它到一家店铺去。我们不能把没有穿衣服的模特放在车厢后面,否则的话,会有更多和你同一个念头的人。但是,我们又没有多余的塑料套,所以,我就用条毯子里住它。车子时开时停,毯子滑下来,就露出一只手。”
“可是,约翰逊太太,”我说,“假如你带这个西蒙去裁缝店,为什么它又回到你这里来?”
她笑着说:“‘这很简单,为它刷油漆的时候,油漆流下来,我们自然不能把刷坏了的模特摆进橱窗。这个我是在搬进店铺的时候注意到的。瞧。”
她指指模型的右手,不惜,有一道红油漆从手肘处开始沿手臂流下,流到右手的两个中间的指缝中。
“这就是你所谓的‘血’。”
假如地上有洞,我宁愿跳下去,也不愿再看见汉克斯警官的眼神。
“看够了吧?”他讥讽地对我说,“我们是现在走,还是先和屋角的那些石膏像跳舞?”
我能说什么?一个时装人体模型使我骗了一位疲乏的警探,还误指控了一个无辜的人,我感到汉克斯警官不会轻易放过我。
回到我的家,汉克斯警官骂了我十分钟,那些词都没有在约翰逊太太面前用过。
警官走后,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吞下,然后倒在沙发上,用警官骂我的话又把自己骂了一通。
也许是威士忌的作用,也许是整天的紧张终于松驰下来,我倒下来不到十分钟就睡得像死人一样。
不知过了多少小时,我渐渐醒来,我不是那种可以一骨碌爬起来跳下床就干活的人,我是慢慢醒的。
我看着窗户,外面已经黑了。我想到汉克斯警官,紧紧闭上眼睛,试着忘记发生的事。
但我的脑筋又回到那条大街上。我又从旅行车的车窗看到那一只手,但它不是手,只是一块石膏,那是约翰逊太太的人体模型的一部分,只是……
突然,我醒过来,知道汉克斯警官和我都错了,约翰逊太太欺骗了我们。
大街上的那幕景象又在我脑中浮现,我不停的幻想人体模型在毯子下面的模样,而不是人体。
红色油漆是在西蒙的右手上,而那只从毯子下面伸出来的手是左手。
我坐在那里因紧张而发抖,我该给汉克斯警官打电话吗?假如我打电话去,他会相信我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半小时以后,我仍没想出个主意。
这时,有人敲门。我忐忑不安地走到门边,把门打开。
是约翰逊太太!
她仍然穿着早上那件难看而古怪的大衣,但是,她手上拿的东西可不古怪。
那是一把点四五的手枪,它正对着我的腹部。
我的头一句话不够聪明,但是我这一天也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一天。
我说:“那是··…另外一只手,对不对,约翰逊太太?”
“我正在想你要多久才会领悟过来。”她说着走进起居室,牢牢地关上身后的门,“汉克斯警官第一次到店里来,告诉我你所看到的东西,我急急忙忙找了个模型搪塞他,当时我匆忙中想不出从毯子下面溜出来的是哪一只手,所以我只是猜测,我猜错了,但是一小时前我想到了。”
“你知道我可能想到同样的事情。”
“是呀,这只是时间问题。”她说,“我是从电话簿上找到你的住址的。现在我们一道坐车出去,詹姆斯先生,首先你得见见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开推土机的工人,不过,只要价钱合适,他什么都愿意做。以后,你就得去见约翰逊了。”
“约翰逊?他就是毯子下面的那个人?”
她点点头说:“我的丈夫。他卑鄙、虚伪、自大……”她的嘴角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可是他现在去了。”
“去了?去哪里?”
“明天的这个时候,约翰逊的墓碑将会是一幢崭新的豪华公寓,”她回答,“他们下个星期就要打地基了。”
我的手在淌汗,但是,让我跪在一个女人面前,我是宁死也不会屈服的。
我说:“而我也要去那里,对吗?”我企图稳住颤抖的声音,“可是,你不怕汉克斯警官对我的失踪产生怀疑吗?”
“他愿意怎样怀疑就怎样怀疑吧。”她回答说,“他什么也无法证明。我们该走了吧,詹姆斯先生?”
前门传来一阵很响的敲门声,好像外面的人急着要进来。
约翰逊太太惊慌地看看四周,我想抓下她的手枪,但是距离太远了。
她不安地左右回顾,然后把枪放回大衣口袋,但手却一直抓着。
“不论是谁,”她声音中含有恐吓,“你都别想动歪脑筋,否则,我会立刻把你们俩一起打死。”
我把门开了条缝。不论是谁在外面,得由他结束这件事。
门打开来,汉克斯警官冲进屋里,他猛烈地用手推我,我踉跄着往后退,碰在对面墙上。
约翰逊太太站在门边,表情惊讶,枪仍然藏在她的大衣口袋里。
“你这个下流东西!”汉克斯警官冲我咆哮着,“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我回局里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办了你这个案子,组长严厉地斥责我,那将大大影响我的晋升,这些都是你惹的!”
他说着,把我推向另一道墙,我四肢着地倒在厨房的门边。
“你诬陷无辜的人。”警官继续骂道,转头去看约翰逊太太,她看来和我一样的迷惑。
我并不担心汉克斯警官的难题,我有我自己更大的麻烦。
“我很高兴你也在这里,约翰逊太太。”他大声说,“我正想和你联络,你可以指控这个家伙,让他赔偿。”
他说着抬起一脚踢在我的后背,同时把我往后一推,我摇摇晃晃地穿过门,头撞在碗橱角上,最后落在冰箱附近。
我惊慌地盯住汉克斯警官。生气是一回事,但这样做也太过分了。
他从枪套里掏出手枪,他们俩都用枪对着我,我是必死无疑了。
但是汉克斯警官迅速从起居室闪过来,并示意我趴下,同时喊道:“丢下枪,约翰逊太太!现在他安全了,你没有脱逃的机会了!”
一阵巨响淹没了他的话音,约翰逊太太开枪了,子弹打在厨房墙上,打落许多石灰。
她连续不停地扣动扳机,我看见汉克斯警官站起来,用另一只手臂托着枪,小心地瞄准。他发了一枪。
起居室里传来一阵尖锐、丑恶的叫声,汉克斯警官迅速跑到门边,我跟在后面,步子慢了些,但仍及时看到警官捡起约翰逊太太身边的枪。
她躺在起居室的的地毯上,大衣前襟是一滩血。
汉克斯警官说:“你最好打电话叫救护车,她可能还活着。”
约翰逊太太被送到医院,医生保证说她可以恢复到出庭接受审判。
“抱歉我进来的时候必须那样粗暴,”当事情平静下来后,他说,“当我看见约翰逊太太的旅行车在外面的时候,我便从窗子向里头瞧,我看见她用枪指着你,我只好用那种方法把你弄出房间。”
“没有道歉的必要。”我说,“可是你回这里干嘛?我以为下班后,你就不管这个案子了。”
“那是我太太的关系。”他回答。
“你太太?”
“是的。我回家以后,被你气得无法睡觉,就坐下来把发生的事告诉了我太太。她很不以为然,当了太久的警官太太,已经司空见惯了。她看看我,很生气地说:‘你得把那件大衣拿去干洗,你袖子上沾了什么东西?’像一般女人一样,她不管我是多么疲倦,只是不高兴看到我衣服上有污债。”
“我不明白。”
“那时候我也没有明白。我看看袖子,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
“什么?”
“红油漆。我就回想,我唯一能沾到红油漆的地方,是约翰逊太太店里的那个人体模型。假如是的话,她那个模型就不会像她所说的,是两天前油漆的。她一定是在我去查看的几分钟前上的油漆。我在前门等候的时候,她曾进工作室一次。她很小心的不让我碰那个人体模型的手臂。我一定是在离开的时候,袖子碰到它。假如油漆是从西蒙的手臂上沾来的话,那么,那模型是她准备来搪塞我的——那意谓着她向我俩撒谎。我跳上汽车,开车到她的店,但她不在。因为咱们很近,我就决定来这里,再和你谈谈。我发现她的旅行车在外面,其他的你都知道了。”
他深深坐进一把椅子里,好像谈话使他耗掉最后一口气一样,但是还有一件事我想问。
“尸体呢?她丈夫的尸体?”我问,“她说他在正要造的一幢公寓下面。你怎么去找埋尸体的地方?”
“建筑调查员……明天……我会给建筑调查员打电话……”
“对了,他有各项建筑的记录。”我钦佩地看着汉克斯警官,“我从没有想到这一点。”
“没什么,”他声音低沉地说,“我就是训练来办事的,所以我是警探,而你,你不过是……一个……”
我一直对他没有说出最后一句就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的事,遗憾不已。
《 完 》
偷梁换柱
两个人抬着一台立体电唱机上楼,拐进过道,他们俩都气喘吁吁的,因为三楼的楼道太狭窄,要抬一个庞大的家具上来可不容易。
“在这里,”我撑住门,退后一步说,“放在靠墙那里。”
他们把唱机放在我指定的地方,我捡起没有放上的电话听筒说:“亲爱的,我过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现在人家刚好送唱机来,我到局里查查,回头再打电话给你。”
“好的,完毕。”永远像小丑的声音。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着送货员。他俩一个大约四十五岁,胖胖的;另一个是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正在接电线插头。
年纪大的打开唱机的顶盖,试试唱机各个部分是否好用。
“你们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确定唱机是好的?”
“大约五分钟,”年轻的说,“对不对,史密斯?”
史密斯点点头。
我看看我的手表说:“那么,喝罐啤酒怎么样?”
他们咧嘴笑了。
“请坐下,我去拿点冰的。”说着,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用开罐器打开,然后问:“你们要用杯子吗?”
“哦,用罐子就行了。”他们回答。我把啤酒带过去给他们,看着他们吞饮。
“你们二位时常像这样送货吗?”
“我希望不要常这样。”史密斯说,“我们的货车还有十四台电器要送,有电视机,也有电唱机,大部分都要送到郊区去。”
“好运气。”我说。
“你自己怎么不喝一点儿呢?”
“我半小时内还要去值班。”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警察,在诈骗组里。”
史密斯咧嘴笑着说:“我早就猜到你不是在军中服役就是别的,现在说来还是个警官呢。”
“你认不认识布鲁斯?”年轻的问。
“他是不是麻醉组的?因为收贿赂被送到惩戒会去的那一个?”
“只不过是一件该死的貂皮大衣。”那年轻的说,“他是我叔叔。”
“我听说他是一个好人,我只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但愿他能够摆脱嫌疑。”我说着瞟一眼站立在墙边的电唱机。那唱机的确漂亮,价值之高,一般警察收入无法付得起。
我说:“你们得告诉我如何使用。”
“喝完啤酒马上告诉你。”
“不用急,我还有十分钟时间。”
那年轻的说:“我真想当警察,只可惜我身材不够标准。”
“比高度更重要的,”我告诉他,“还有品行和智力,以及清白的身份。”
史密斯喝完啤酒,又去弄唱机,同时问道:“警官,你是便衣,还是穿制服的?”
“当你在办诈骗案时,最好不要穿制服,我穿便服还栽过几次跟头呢。”
“要抓那种人是不是很难?”
“从技巧方面来说,是有难度,但是那并不是说他们就有逍遥法外的机会,就我所知,只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才会有被诈骗勒索的机会。”
“我想你说得不错。”
“就拿你叔叔说吧,有人感谢他,送他一件貂皮大衣,然后,他们到惩戒会去告发,那真是个害人的陷饼。”
那年轻人听后面露不悦的神色。
“我们得走了,警官。”史密斯说。
“我也得走了。不过,你首先得告诉我怎样使用。”
史密斯指着各个控制器,同时解释用法——怎样把声音开大开小和怎样平衡;怎样改换唱片等等。
我要他再说明一次,拖延了大约五分钟。最后他说:“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看看说明书,里面说得很详细。”他说着关掉电源,站了起来。
他从口袋里拿出送货单,我签了字,然后我穿上外套。
我们一起走下楼梯,我朝我的汽车走,他们朝他们的卡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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