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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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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目光如同两道蓝色烛光在幽暗的街上一闪,“不太清楚。不过够了,他很年轻。脸上有W字型的伤疤。” 
  回到警局,他洗了个澡,却没有洗掉心中的不舒服。 
  当他正用力关他的柜子时,联络中心的警察在门口喊他。 
  “什么事?” 
  “刚刚有电话来,我想已经找到你那个专从身后掐人的凶手了。年轻人,个子很高,脸上有疤。” 
  迈克尔警探的头不疼了,问道:“在哪儿?” 
  “沿河街—一四号的弗利公寓。他的女朋友下班回来,想到他房中幽会,结果尖叫着跑出来。她发现情人趴在地板上死了。” 
  迈克尔警探赶到弗利公寓,在一间令人窒息的房间里,看到一个伏在床边的尸体。 
  “是我们要的那个人吗?”迈克尔警探端详着那张有疤痕的瘦脸问。 
  一个警察回答:“看样子是。他的伤疤太独特了。” 
  迈克尔警探走到衣橱前,里面堆满了死者抢来的各式女用提包。哪一个是她的?他记得那天晚上歹徒在杂货店旁抢劫芭芭拉时,有白光一闪,好像是个小手提袋,深色镶白边。 
  他脚边的那堆东西上,有一个镶白条、式样很旧的蓝色皮包。 
  迈克尔警探捡起来,发现它的开关断了。他打开包,突然停止了呼吸。皮包的角落里有一块包着糖纸的糖。 
  他慢慢剥开糖纸,里面是块可口的椰子糖。 
  “医生,”迈克尔警探大声问,“我们这位凶手怎么死的?我要你现在就告诉我。” 
  “你们这些家伙总是那么急。”医生说,“好吧,我敢打赌,这个残酷的人死于中毒,他服了砒霜。验尸官会证明我的。” 
  “化验室的人在地板上找到的小薄纸是老式糖果店用来包糖用的。”另一个警察说。 
  迈克尔警探说:“我对他们发现的事从不感到惊讶。” 
  芭芭拉小姐身披法兰绒睡袍,脚穿拖鞋,把迈克尔警探领进客厅。 
  “抱歉吵醒了你。”迈克尔警探说,“不过,需要这么做。” 
  “要喝茶吗?” 
  迈克尔警探凝视着她,叹了口气说:“这次不喝了,请坐。” 
  她在沙发边上坐下来,双手静静地搁在膝盖上。 
  迈克尔警探问她:“你的皮包是暗蓝色带白边的?” 
  “是的,那是我的,我相信你已经找到它了。” 
  “是在一个死者的房里找到的,一个年轻的死者,脸上有W字型疤痕。” 
  他发现她唇边有细微的笑意。 
  他吼道:“芭芭拉小姐,你把我骗了!” 
  “哦,不,迈克尔先生!我没骗你!” 
  迈克尔警探愤怒地踢了一下桌腿,说:“你拿自己作诱饵,每天晚上出来散步,目的在等候他回来,希望他攻击你。当他攻击你的时候,你拦住我,好让他拿着你的皮包和里面的东西逃走……也许里面有点儿现钞,还有掺有砒霜的糖!” 
  “我从哪儿弄到…·”“别装蒜!”迈克尔警探额头上的青筋几乎要爆出来,“你有玫瑰花园,谁都可以在药房弄到砒霜。你扔给他含有砒霜的糖,他几乎全都吃了。” 
  “全都吃了?” 
  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他从那边公寓衣橱里拿来的糖。 
  他故作小心地剥开糖纸说:“这是塞在皮包角的一个,他没有吃,你承认不承认是你做的?” 
  她慢慢站起来说:“那是一块可爱的糖,迈克尔先生,它虽经过那么多人捏过,还是很可爱。” 
  她趁他不备,一把抓过那块糖丢进嘴里,在迈克尔警探弄明白之前吞了下去。 
  迈克尔警探瞠目结舌地接受着她柔和的微笑。 
  “迈克尔先生,我吃的是有毒的糖吗?” 
  他摇摇头说:“我相信你有勇气做任何事情,芭芭拉小姐。你刚刚吃了一块有毒的糖,但我相信,一块糖里的含毒量不足以杀死你。” 
  “你会以毁灭证据逮捕我吗?”她问道。 
  “我不能那么做。”迈克尔警探说,“即使我们可以证明你做了一块有毒的糖,可你并没有请任何人吃,但那个皮包却是一个罪犯攻击你的证据。” 
  她陪他走到门口:“迈克尔先生,你愿意再来喝茶吗?” 
  他打量了她一会儿说:“不,我想我永远不再见你了。” 
  她温柔地拍拍他的手,又点点头。然后她站在门前,看着他在黑暗中逐渐走远。 
《 完 》

移花接木
  星期五下午四点,当我把车拐进自家用的车道时,发现一位肥胖的男人正在关我家的前门。 
  我很惊讶,他完全是一个陌生的人。 
  他也看见了我。他站在那儿,脸上装出一丝微笑,那笑容很虚伪,即使离他有三十米的距离也看得出。 
  我下了车,他的笑容顿时消失。那是因为我一睑的愤怒表情,还有我六英尺三英寸、体重二百三十磅的高大个子。 
  至于他,不算什么——只是一个肥胖、矮小的男人,看来很软弱,不堪一击。 
  “你是谁?”我问,“你在我屋里搞什么鬼?” 
  “你的屋子?那么你就是怀特先生了。” 
  “你怎么知道?” 
  “你的信箱上有名字,怀特先生。” 
  “你在我屋里做什么?” 
  他迷惑地说:“可是我没有在你屋里呀!” 
  “别和我来那套,我刚刚看见你关门的。” 
  “没有,怀特先生,你弄错了,我只是‘离开’这扇门,我敲门,没人回答。” 
  “别和我狡辩,以为我没看见。告诉你,我的视力很好,现在,给我说清楚!” 
  “没什么可说的。”他说,“我是便利吸尘器公司的业务代表,我来这儿问问,你们家是否……” 
  “有证明吗?” 
  他在西服暗袋里摸索了半天,拿出一张小小的白色名片,递给我。上面的名字是“富曼”,便利吸尘器公司的推销员。 
  “我要看你的驾照。”我说。 
  他有点儿不安。“这真是尴尬,怀特先生,”他说,“我,……嗯,今早把皮夹给丢了……” 
  我一把揪住他,押着他走到门前。 
  我看看防盗铃,红灯没亮。看样子,他没碰过防盗铃。 
  我打开门,把他推进屋里。屋里有一些霉味,屋子关闭几天后总有那种味道;我已经出门八天,原先计划去纽约做十天的生意旅行的,而我的管家一周只来一次。 
  我扫了一眼房间,每样东西都没有动:电视、音响,我收集的一些东方艺术品,都原封未动。 
  但是我最关心的东西是我书房里锁在保险柜里的一些秘密记录和账册。 
  我让他脱下外套,搜遍所有的口袋。又翻了他的裤子口袋,一无所获。 
  我又让他转身,像警察在电影上做的那样,拍拍他身上,结果什么也没有。 
  “怀特先生,这全是误会,”他说,“我不是贼,我是吸尘器的推销员,你已经彻底搜查过我了,你知道,我身上没有任何属于你的东西。” 
  也许没有。但我明明看见他在关我的屋门,正要离开。我感觉到这个小矮子一定偷了我的什么东西。 
  可是,偷了什么?那东西在哪儿? 
  我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推进浴室。 
  他稳住身体,转过头来说:“怀特先生,这是迫害行为,你打算把我怎么样?” 
  “那要看情形,也许把你交给警方。” 
  “警方?可是你不能……” 
  我从门上取下钥匙,把他锁在里面。 
  我下楼到书房。法国名画家马蒂斯的画安然未动,画后面的保险箱门锁着。我打开保险箱,记录、账册全在那儿,一样没少。 
  假如这些东西落在坏人手里的话,我的处境就会尴尬万分,也许还会有层出不穷的勒索事件发生,最坏的可能是出命案。并不是我在做什么不法之事,而是我做的一些账目中,有些涉及到一些暗账。 
  我查看保险柜里的其他东西——两千元现金,一些珠宝,一些私人文件——那些全在,没有动过。我的写字台上也没有失落任何东西。 
  我不解地搜寻了屋子里的其他房间。厨房的后门有被撬开的痕迹,外面防盗铃的电线上缠有胶布,像是为了接通电源。 
  我开始怀疑也许我根本就错了;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可是那该死的胖子的确是进来过,而且他没有身份证,鬼鬼祟祟。 
  他没偷任何东西,也不像是找什么东西。 
  也许是个私人侦探,来这儿放置什么东西,比如说,栽赃。可是,屋里没有多出什么;如果有的话,经过那么仔细地搜寻,也该找到了。除此之外,如果要起诉我的话,保险箱里早有足够的证据。我对工作胜任愉快,和顾客处得非常好,没有要置我于死地的敌人。 
  还有,他既然来偷东西,为什么还把防盗铃修好? 
  我生气、沮丧地返回浴室,打开门。胖子正用我的毛巾擦汗。 
  看见我进来,他僵硬地问:“怀特先生,我可以走了吗?” 
  我没有办法,只有让他走。 
  他大步穿过屋子走出去,走路的样子就像对这屋子很熟悉。 
  我走回屋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有生以来,我从没这样沮丧过。那胖子肯定已经带走了我的什么东西。 
  可是,他带走的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他怎么带走的? 
  第二天早上,我找到答案了。” 
  十点四十五分,我在书房做一项账目时,门铃响了。当我出去开门时,发现门外站着一对衣着整齐的老夫妇,两人都笑容可掬,但我不认识他们。 
  “晤,”男的愉快地说,“你必定是怀特先生,我是罗查。我们刚刚经过这儿,想再来看看,”他说,“我们看见有汽车停在外面,就希望那是你的车。我们一直想和你亲自见见面。” 
  我迷惘地看着他。 
  “这地方很宜人。”他太太说,“我们无法形容住在这儿会多么快乐。” 
  “是的,怀特先生,”罗查先生同意太太的话,“你的代理人带我们看了这地方,我们立刻就知道这儿是适合我们住的地方,而且价格合理,我们几乎不能相信,这房子只卖十万元。” 
  愤怒、绝望的感觉,从我心里升起。 
  我终于明白了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下午,罗查夫妇本应按约定在这儿和我的“代理人”见面,交给他十万元的银行支票,但那时候他们夫妻俩临时有事,未能准时赴约,所以,他们昨天晚上在自己家把钱交给了“代理人”。他交给他们的则是有我签字的各项文件。当然,那些文件上的签名是别人伪造的。可是,我能在法庭“证明”那是假签名吗?我能证明,我没有和那位房地产经纪人共谋欺诈罗查夫妇十万元吗? 
  哦,不错,我发现那个胖子的真面目了,他是那么聪明、大胆和无耻。 
  他不曾从我屋里偷走任何东西。 
  但是他偷走了我的整幢房子。 
《 完 》

栽赃
  当然,我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过,首先我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银行里有些存款,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十四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一直到我的租约期满。那时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丽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 
  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母亲说得对,总有一天,你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 
  遇到丽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 
  我每星期见她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我去接丽莎时,他们都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丽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 
  那天晚上,丽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在房间踱着步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很高兴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自己曾企图揍他。 
  他磨着拳头,对我大笑,“耗子,别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斗。” 
  我很想让他搬出去,现在就搬,可是租约还没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扰。 
  这以后,劳勃开始和丽莎约会。 
  丽莎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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