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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余秋雨-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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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还记得《十日谈》吗,正是一帮人为逃避瘟疫躲在花园里编的一百个小故事,多好,世界名著。 
  我记得他说过要写他的家乡写他的亲人们,他已经开始了。他也许又要给他的读者带来新的惊喜。   
  与“××”共舞(1)   
  夏天,“非典”结束,一切又都恢复了以往,外面又闹哄哄地开始有各种活动,市场也好像又搞得热热闹闹了。街上、路上的人,也一下满当当的。总想到“倾巢出动”这个词。 
  先是有人跑来告诉我,说有人说你老师余秋雨在深圳有别墅啊,是别人送的。我说胡说,我去过他深圳的家,我还不知道。后来又听到一些关于这件事情打官司的细节,尤其听到一审判决在查明余老师并没有收取别墅的情况下,依旧判的余老师输,原因据说一是“商业 
  社会收取别墅是正常的,无所谓”,二是“这样的造谣并没有影响余秋雨,他的书照样卖得很好”。 
  这是余老师第一次“打输”官司,虽然还只是一审,但我还是有些替他着急。这个官司是在北京打的,我弄不明白人们是怎么想的,也许商业社会收取别墅确实是正常的,但却不能忽略人家是不是真的收取了别墅这一事实啊!还有第二种说法,认为造谣并没有影响余秋雨的生活——如果在这里换一个比喻也许就一清二楚了,这就好比说有人偷了李嘉诚的钱,却声称并没有因此而影响李的生活,就不算偷了,就偷得有理了!这肯定是不通的。 
  我给余老师打电话,说我才知道别墅官司的事,是朋友看到报道告诉我的,怎么,你没有生气吧。余老师当然说我没有生气,我不生气,我正在准备上诉。 
  我从电话里感受到,他还是那样地达观,信心百倍。又要打官司,我在心里想,但愿真的像他上次说的那样,这些事情并不会影响他的写作和生活,他不会让自己成天陷于其中的。 
  上班的时候,又有人把一张报纸递到我眼前,让我看。我望了一眼,一整版,上面有一张人脸,一些文字,是说有人挑了一百多处余秋雨文章中的“错误”,并为此写了一本长达二十几万字的《石破天惊逗秋雨》。我把报纸推向一边,很淡地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的。 
  因为自己一向就对那种吹毛求“屁”的东西提不起兴致,更对别人打着余秋雨的名字搞炒作有反感,所以拒看了那篇报道,对边上的人提到的那本相关的书,更表示要拒看。在我的眼里,这都是些与自己的观念、方式相去甚远的“土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完全只是听凭自己的第一反应,淡然处之。 
  后来才知道,事情并非我以为的那么简单和单纯。我低估了大陆多数媒体所谓“颠覆名人”的心理与能量,也忽略了受众对余秋雨这么一位名人、大家的浓烈兴趣。更没想到这件事情的覆盖面会有那么广。 
  我从一位长期在北京工作的上海人高滨先生的《为上海感到难过》一文中,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前些天回上海探亲,亲眼目睹了这种机制性弊病的实际运作方式。当时,上海的两家报纸正在大规模地‘开涮’余秋雨先生,也就是被《中关村》杂志评为上海目前有全国影响的仅有的几个文化人中的第一人。‘开涮’的方式非常‘上海化’,有精巧设计有新闻效应,有经济效益。 
  “先是《咬文嚼字》杂志的编辑金文明先生宣布不满意余秋雨先生发表的反盗版宣言,更不满意余秋雨先生的秘书拒收《咬文嚼字》的赠送,便在上海报纸上发表《我为什么咬余秋雨》的整版谈话,说是找出了余秋雨先生书籍中的一百多处的所谓‘文史差错’,并且宣布已经为此出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石破天惊逗秋雨》。 
  “初一看这是一个‘学术争议’,其实不然。如果是‘学术争议’,为什么大规模地交给市民报纸,就像文革中的广场大批判操作?如果是‘文史差错’,哪怕是真有,又哪里谈得上全社会的‘石破天惊’?毫无疑问这是要利用上海小市民的围观起哄心理,用一种消解有资格的评判机制的手法,制造一个低劣的‘文化新闻’。他们预计到余秋雨先生必然会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对读者有一个声明性解释,这又被快速组接成了‘两人争论’。争论需要有‘调解人’,上海报纸推出来的恰恰是《咬文嚼字》的主编郝铭鉴先生,他的‘调解’面带笑容,称兄道弟,但用词用语又远比金文明厉害。当主要当事人冒充了调解人和审判者,只能是这个结果。他‘调解’一完,有关报纸可能收到太多读者的反映,立即停止讨论,于是,上海的结论就做在《咬文嚼字》的那个主编身上了。这整个过程,明显有一种故意炒作的‘私设公堂’性质。 
  “余秋雨先生作为名扬全球华文文化界的作家学者,突然‘后院失火’,当然成为一条重大新闻。据我所知,全国绝大多媒体都报道了,全球绝大多数华文媒体也都报道了,但采用的都是上海报刊的结论。由于如此大规模的操作,金文明的那本《石破天惊逗秋雨》的书因余秋雨的名字而十分畅销,登上了《亚洲周刊》排行榜,金文明先生顷刻之间成了富翁。这个结果也是纯‘上海化’的。” 
  原来如“比”!这让我这个早对上海人就有成见的人更加地不屑。这位高滨先生作为在北京工作的上海人,身怀双重身份,是上海人的“他者”,也是上海人“自己”,他把上海人看得很清楚,他的文章里更多对自家人所做“不上路”事情的难过,是在为上海这个城市难过和痛心。 
  其实在上海的文化界,理解和认同余秋雨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不久前就看到上海复旦大学周洪林教授的一篇文章《文化人的人文素养——由余秋雨的苦恼想到的》,觉得他文中的许多说法,建立在对余秋雨散文有全面研究与把持的基础之上,最要紧他同样清醒地意识到这次炒作事件所带出的学术上的根本性分歧,也正好是我自己过去和现在所领悟和倾向的。他说:   
  与“××”共舞(2)   
  “长期来下苦功作为专题专门搜集、研究余秋雨差错的批评者,这次‘愤慨之极’是因为余秋雨的一段话触发的。余说:‘我认为,年轻人热爱文史知识不错,但是大量非专业的年轻人没有必要过度沉溺在浩如烟海又真伪难辨的古代文史细节间。因为这样做既是个人的不幸,也是中国文化的不幸。’依我看,这节话不但没有错,而且正说明了余秋雨高于一般文化人的地方,不停留于就事论事,还发展到个人治学道路、特别是中国文化历史与全局上,视野广多了,抓住了主要的倾向性问题。” 
  周洪林作为一名大学教授,也由此想到了我国现时的中学语文教学状态,清醒地指出其弊端:“长期来我国的语文教学,从总体上、主要倾向问题看,在于过多地钻牛角尖、死抠死记硬背冷僻词语掌故,弄得支离破碎,学生不堪重负、兴味索然;而对于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范文阅读欣赏中思想、情操、意境的感悟、揣摩、影响反而没有突出,实际上这是最重要的。把生动活泼的范文,异化为枯燥乏味的烦琐考证,是语文教学中的左道旁门!我所接触的大中学生,他们之所以喜欢余秋雨的散文,主要在其大气、大开大合、思路开阔,想象力丰富,又通俗易懂、不难读,更无陈词滥调繁琐说教,这是与青少年生气勃勃的特征是相一致的,真正少年老成、之乎者也,也喜欢咬文嚼字的毕竟是极少数。” 
  我感到周洪林先生作为一名居住上海的学者、研究者,在方式方法上是认同和支持余秋雨老师的。他认为“观念的转变才是根本的转变,观念、整体感、大思路、方向,对所有局部、细节有指导意义”,而文学散文“有别于专门的读史札记,更不同于历史考证专门在小学、掌故、史实等出处、索隐、注疏上下功夫,无证不信、孤证不立、无一字无来历,彼此在兴趣、方法论、价值观念等一系列问题上是有不同的,存在基本区别的”。 
  对于远在北京的我看来,这整桩事情的运作,最后又一次回到了观念的根本分歧、方法的根本分歧上来。就像周洪林先生说的,“如因批评者长期来细节考证搞多了,总体思想反而被忽视,见小不见大,确实不理解的,那我们应予原谅,不知者不为过嘛!但无论如何,不能明明是自己不理解,却反咬一口、倒打一耙,以两个‘不幸’作为余‘拒谏’的最重要依据而‘愤慨之极’,那就没有道理了!而正是由于这种对明明正确的观点,视为‘拒谏’、因此‘愤慨之极’、兴师问罪,使批评的出发点与归宿发生了根本动摇,掩盖了争议的根本思想分歧!” 
  这实在是很绝望、痛心的事情。 
  早些时候听金克林说他们大可堂文化公司要出一本余秋雨《文化苦旅》的线装书,他还答应送我一本。后来知道,这件事情的背后还发生过一次“电话事件”。那时,《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在大陆和台湾同时出版,并在香港连载,大陆多数媒体自然也争相报道,成为一个重大文化新闻。不过此事并没有影响大可堂文化公司与上海辞书出版社合作制作《文化苦旅》线装书的计划,因为他们认为这样的指责无损于余秋雨著作的文化高度和美学高度。 
  好玩的倒是,大可堂公司的老总这时突然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自称《石破天惊逗秋雨》的作者,他强硬地要求大可堂立即停止发行余秋雨的书籍,还说“我们已经组织大批人员,专门批判余秋雨的作品,包括《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千年一叹》《行者无疆》等”。 
  我听到这个故事,惊讶得说不出话来。真不敢相信在现在国家这样的氛围里,还有人土到用这样的态度和口气来行事。这让我这样一个悲观消积分子更加地绝望,也更加地替余老师难过。现在是什么时代了,我们边上一些组成我们生存环境的人,他们的观念和作派与我们如此地大相径庭,风马牛不相及。用我自己的话说是“土到了家了”。我们完全处在不同的思维与行动体系里,我们也本来完全可以各行其是平行发展的,但最终不仅遭遇对方挑衅,而且为了保卫自己有可能还要被迫进入对方的价值体系当中,这是万分痛苦的事情。最难过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必得在这样的环境里共存,想躲也躲不掉,想甩都甩不脱。 
  我猜想余老师一定很苦恼,那些对他做下这样事情的人们并非都是些陌生人,他们过去都曾在上海的文化大圈子里出入,即使不是熟人也可以是熟人的熟人,有什么样的“学术问题”不可以交流呢。不是另有原因,完全不需要这样弄得满城风云的。又想起几年前要余秋雨“忏悔”文革历史问题的事,也闹得沸沸扬扬,逼得余老师打起了官司,最终由被告向余老师当庭道歉了结。那次是想要推毁一个人的人格,而余老师不得不花费几年的时间来清洗一群人对他的泼污;这次,却又想要摧毁他的文化尊严,我想不出余老师该怎么办才好。如果保持沉默,在中国现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不自救,必然就要失去自己的文化尊严;如果站出来接招“自救”,必然又要进入对方的价值体系,连整个的自己都失去了。 
  突然联想到自己很多年前和人吵架的事情,就有点这样的意思。也算是一个不太愉快的记忆。 
  那是一位大我十几岁的女性,有老公有孩子,我那时还没从失恋中缓过劲来,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她却不知为什么十二分地看我不顺眼,总是我说一句什么她就要接住下一句,好要重重地抨击我。   
  与“××”共舞(3)   
  我天性淡漠很少接她的招,依旧和周围别的女孩儿们打闹成一团。但住在同一间集体宿舍,有一天还是针尖对麦芒地接上了话茬。当时正是晚上,大家洗漱完毕都上床了,怎么就锵锵了起来。她的话令我很气,但串起她那些话的主线或者现在说的“理念”,依旧那样地与我所坚守的东西相去甚远,又一下消解掉我与她吵架的激情。她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发表了几篇小说吗,狗屁。我毫无激情,只跟着她的话说,是啊我有什么了不起呢,不就是发表了几篇小说吗,狗屁。她又说别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才,有才的人多着呢。我还是懒散 
  散地说,就是啊别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才,有才的人多着呢。 
  总是她说什么我跟说什么,慢慢地她就在蚊帐里气成一团,一本书在床上乱拍。我还是不急不恼,把她的话照单全收后再还给她。最后她声音都气哑了狂叫一声:我看你早就不是Virgin了! 
  这话,说一个女孩不是处女,在八十年代那是很厉害的。以她的观念和境界,以为这下总算戳到我痛处,足以击垮我。我的反应大概要么眼泪横飞,要么扑上前去与她扭打成一团,惟此才能一示“清白”。当时我听得自己心里呻吟了一声,倒不是被她的“揭露”击中,而是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与这样一个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的人住同一集体宿舍,还朝夕相处!我在心底里对她的方式感到蔑视,说自己是处女和说自己不是处女,那都已经进入了她的价值体系。 
  我反倒轻松下来,我用讨论学术问题的口气问她:二十四岁还是处女,你说说这是我的耻辱呢还是我的骄傲。我们好坏也同学一场,你又是过来人,女儿都那么大了,我要讨教你,你刚才是真的在骂我还是夸我? 
  她手里的书在床上又是一阵乱拍,那动作和声音甚至让我想到了辛弃疾的把“栏杆拍遍”。 
  第二天小师妹们对我说,昨晚一开始差点被你们两个老的吓死了,生怕你们撕破了脸面扭打成一团,让我们不知劝谁才好,不过后来听着听着越听越高兴,就像听相声,都不愿你们停下来。她们说马小痞真有你的,还挺会吵架的,把谁的肺都气炸了。我说我还会吵架?我吵了吗?语言体系不一样,吵不起来呀。 
  她们不知道私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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