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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的经济生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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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生活。”也就是不受官场的约束,而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    
    第三,他希望知识者“不发财。如果把发财当作目的,自己变作一个折扣的机器,同时对于没有意味的人,要极力敷衍。”也就是不要成为商业的驯服工具、金钱的奴隶。    
    第四,他希望知识者能有一个“独立的环境”,要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    
    他认为:“有这种人去监督政治,才有大力量,才有大进步。他们自身本来不是政客,所以不至于被政府利用;他们本来是独立的,所以能使社会慢慢地就他们的范围。有这样一种优秀分子、或一个团体,费几十年的功夫,监督政府,改造社会,中国的事,或者不至于无望。”(参看谢泳《逝去的年代》第50页、第190页)    
    这表达了中国现代早期知识阶层的“经济独立”的要求。    
    《新青年》同人为何不要稿费    
    鲁迅从1918年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狂人日记》和《随感录》以后,成为新文学运动的闯将。但是,当时《新青年》杂志是不计稿酬的。    
    1916年陈独秀主编《新青年》月刊时曾宣布:“来稿无论或撰或译,一经选登,奉酬现金。每千字(译文)二圆至(撰文)五圆”。(合今人民币100-250元)。起初《新青年》发行量只有一千份;第二年发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后,销路直线升到上万份,不断再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但是,到1918年《新青年》启事:    
    本志自第四卷第一号起,投稿简章业已取消,所有撰译,    
      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    
      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    
      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    
    鲁迅应钱玄同之约投稿于《新青年》,恰在此时。我查遍《鲁迅日记》和有关史料,确实不见《狂人日记》《随感录》等作品的稿酬记载。


《文化人的经济生活》 第二部分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4)

    五四时期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回忆:“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鲁迅)、周启明(周作人)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引自《我在教育界的经验》)    
    可见《新青年》编辑部跟北京大学文科(后来的文学院、国文系)基本上是一套班子的人马。为什么《新青年》竟然提出取消稿酬呢?有两个缘故。一方面,他们决心发起新文学运动,为社会尽义务;另一方面,他们都已经得到丰厚的经济生活保障。  根据《1919年1月份北大教职员薪金底册》所载:陈独秀任北大文科的“学长”月薪300银洋(合今人民币12000元),胡适任文学教授月薪280银洋(合今11200元),李大钊任图书馆主任月薪120银洋(合今4800元)。……他们构成了五四时代我国第一批新型的“中产知识阶层”。鲁迅在《二心集·序言》里也自认如此。就是这种一不依附于“官”、二不依附于“商”的经济自由状况,成为他们言论自由的后盾。自己有了足够的薪水钱,才能摆脱财神的束缚;自己有了足够的发表权,才能超越权势的羁绊。    
    鲁迅当时在中华民国教育部担任公务员,月薪300银洋,与陈独秀相等。所以他也甘心情愿为《新青年》义务写稿,不计报酬。何止如此!仔细数来,从1918年直到1922年,也即鲁迅创作《呐喊》《坟》《热风》中大部分作品的那几年《鲁迅日记》中,都不见一次稿费的记载。    
    另有资料表明:1919年,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月收入都在2百-3百圆之间,周作人任北大教授兼国史编纂处主任,月薪240圆。又,20年代初,郁达夫在北京担任经济学讲师,月薪117圆,这就是低的了,怪不得他牢骚满腹。同一时期,林纾在北京正志学校任教,月薪5百圆,比陈独秀、胡适之还要多出1百-2百圆。后来学者们的待遇又逐步提高。    
    那么当时北京的一般生活水准又怎样呢?据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12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20年代初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32.4圆,也即每月11圆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圆之下。    
    据记载,城内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20圆左右;一间20平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4-5圆。鲁迅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61号,3间正房月租金8圆。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2-3圆(见《鲁迅日记》)。鲁迅所购买的西三条胡同21号四合院有好几间房屋和一个小花园(今为鲁迅故居),售价国币一千圆。    
    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1角钱左右;包车每月10圆。当时新建的6条有轨电车路线,以前门天桥为中心,环城一圈。从宣武门到崇文门,车票只要8分钱,比人力车便宜,更方便得多。    
    较为有钱的文化人,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鲁迅一家四口(加上母亲、发妻和女佣)每月日常开支还不到此数。因此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甚至自费出书。许多青年学生得到鲁迅的资助。    
    鲁迅在北京的嗜好是:吃酒席下馆子、看戏(但不爱看京戏,有时看话剧电影)、泡中央公园和北海茶座、逛琉璃厂买书籍碑帖文物。    
    据前辈回忆:鲁迅在北京生活期间,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圆,6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10来圆,四菜一汤。化费1圆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鲁迅日记》中,经常可以看到鲁迅和郁达夫、许寿裳等好友聚餐的记载。以平民为对象的中等饭铺,2圆钱一桌的“便席”,菜谱有:(1)四冷荤:四个装满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的拼盘,每盘5分;(2)四炒菜:如溜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炒牛肉丝等,每大盘1角;(3)四大碗:多为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扣肉等,每碗2角;(4)一大件:一个红烧整肘子,或一只白煮整鸡,加一大海碗肉汤,合6角。这一桌菜相当丰盛,十个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合今人民币8元)。    
    《鲁迅日记》中,还可见到他下午到中央公园和北海公园的记载,两大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元20枚(8分钱);公园设有几个著名的茶座,茶水1角,点心每盘1角。文明茶园,可以边饮茶边听曲,每人7分钱。    
    《鲁迅日记》还可见到他进广和楼看文明戏(如1912年6月11日)和到真光电影院看电影(如1924年11月30日)的记载。20年代北京的剧场称为“戏园子”。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黑白片)票价1-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圆左右。    
    根据1927-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2百圆,合每月17圆(今人民币6百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虽然收入甚为丰厚,但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文化人对于道德自律甚严。蔡元培先生除了实行学术自由以外,还创导“进德会”,确立“八戒”。甲种会员: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乙种会员:于前三戒以外,加不当官、不做议员二戒;丙种会员:于前五戒以外,加不吸烟、不酗酒、不伤活物三戒(关于“八戒”的说法略有出入,如最后一戒有说是不吃肉,也算保护动物吧,大同小异)。《新青年》同人,绝大多数加入了“进德会”,至少是前一二种会员。他们是封建礼教的破坏者,也是现代道德的实施者、推行者。    
    《新青年》成员都有相当稳定的中等阶层收入,所以他们办的“同人刊物”方能做到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每期轮值的主编者可以拿到2百圆编辑费,以当业务之需。鲁迅在五四时期写作小说、新诗、散文、杂感的时候,确实没有想到要以稿费来谋生。但是这种情况在几年以后有了根本变化。    
    大约在1922年左右,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化人开始注重稿费、版税收入。无论是左翼还是右翼,都出现了一群又一群依靠写作为生的“自由职业者”,说得更明确是自负盈亏、承担经济风险的“自由撰稿人”。文学研究会、创造社、南国社……都投入了文化市场。    
    此后一个长时期内,就没有不计较稿酬的作家了。最有代表性的是鲁迅在1926…27年完成了从固定收入者(公务员)向自由撰稿人的转化。茅盾、巴金、老舍、田汉、曹禺、丁玲、沈从文……都成了靠“爬格子”谋生者,逐步树立起文化市场意识。    
    《新青年》、《新潮》等杂志的费用    
    “五四”运动前夕,与陈独秀《新青年》相呼应的《新潮》杂志。一出版即在一星期内销完,以至再版和三版。那年头,办杂志要赔钱,同学们通过文科学长陈独秀向蔡元培先生请求帮助,蔡就决定由教育经费拨款支持办了这个刊物。创刊时,由傅斯年(1896—1950)任主编。1919年底,傅斯年出国留学,由罗家伦(1897—1969)主编。第二年,罗出国,由顾颉刚接编。    
    在现存的鲁迅书信中,可以看到当时《新青年》和《新潮》等新刊物的一些情况。    
    1918年1月4日鲁迅致许寿裳(当时任江西教育厅长)的信中说:“……《新青年》以不能广行,书肆拟中止;独秀辈与之交涉,已允续刊,定于本月十五出版云。”3月10日信中说:“《新青年》第二期已出,别封寄上。今年群益社见贻甚多,不取值,故亦不必以值见返耳。”5月29日信中说:“《新青年》第五期大约不久可出,内有拙作少许。[注:指小说《狂人日记》和新诗《梦》、《爱之神》、《桃花》等。]该杂志销路闻大不佳,而今之青年皆比我辈更为顽固,真是无法。”但过了一年《新青年》《新潮》销路增加、影响很大。    
    1919年1月16日鲁迅致许寿裳的信中说:“仆于其先又寄上《新青年》五卷之第三、四两本,今度已达。……大学学生二千,大抵暮气甚深,蔡先生来,略与改革,似亦大效。惟近来出杂志一种曰《新潮》,颇强人意,只是二十人左右之小集合所作,间亦杂教员著作,第一卷已出,日内当即邮寄奉上。其内以傅斯年作为上,罗家伦亦不弱,皆学生。”附注:《新潮》第一卷第一号刊有傅斯年的《人生问题发端》和罗家伦的《今日之世界新潮》等文。    
    当时主要的几种新文化刊物定价如下——    
    一、《青年杂志》月刊,第一卷于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9月15日创刊,上海棋盘街群益书社印行。大16开约100页。零售价:每册2角银圆,订购半年6册1圆,全年12册2圆。邮寄费每册1分半(国内及日本);欧美邮购每册邮费6分。从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月刊,发行量迅速上升到1万册、2万册。定价及邮购价不变。《新青年》第三卷各期(1917年)刊登“合订本”(半年每卷)售价1圆,邮费5分。    
    二、《新潮》月刊,于中华民国八年(1919年)1月1日创刊,国立北京大学出版部印行,发行所地址:北京汉花园。大16开150页。零售价:每册3角。订购全卷5册1圆2角;全年2卷(10册)2圆4角。邮费:本国及日本每册3分,欧美各国每册6分。


《文化人的经济生活》 第二部分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5)

    三、《少年中国》月刊,创刊号于1919年7月15日在上海印行,此后每月15日出版;《少年世界》月刊每月1日出版,上海五马路棋盘街亚东图书馆发行。定价相同:每册1角,邮费2分。订购全年1圆。    
    1917年前后北京的生活很便宜,一个北大学生一年的生活开支包括学杂费在内,平均有180块钱就足够了,节省一点的有120块钱(每月10—15圆)也可以维持。所以有条件踊跃购读《新青年》《少年中国》和《新潮》等新刊物。蔡元培校长上任之后,他把北京大学的学风扭转过来,并且热情支持《新青年》和《新潮》的文化启蒙事业,意义非常重大!    
    1918年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工读的待遇    
    关于毛泽东1918年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半工半读的史实,有几种不同的说法。《蔡元培年谱长编》中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加以考证。    
    1918年8月,毛泽东、萧瑜等几个新民学会会员联袂北上,商谈赴法勤工俭学。到京后,毛泽东决计留在国内,拟在北大寻一事做。他们在长沙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的老师杨昌济,正在北大哲学系任教,他也曾希望毛泽东能“入北京大学”,以为日后打下“可大可久之基”。(引自《蔡林彬给毛泽东》,原载《新民学会通信集》第1集。)    
    在湖南第一师范时期,毛泽东的同学、同由长沙到达北京、同借住杨昌济家的萧瑜回忆:    
    “蔡和森、熊光楚等人和我筹划勤工俭学的预备课程时,毛泽东也协助过。经过几次磋商,毛宁愿留在北京,不去法国。……毛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不是学者,当然对出国留学没有兴趣。……我和蔡和森同意毛留北京进行工读计划,如我们在法国所为。这就面临了给毛找工作糊口的问题。三个就此问题商量过多次。这时适逢我们在北大征求学会会员,以我们判断,最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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