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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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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弹劾,终于逼迫王淮撤去了唐仲友的官职。与此同时,他又雷厉风行地下令惩办了一些贪官污吏,还惩罚了一些暴虐乡民的恶棍土豪。在浙东任上,朱熹也上疏要求孝宗“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粢之本”,诏谕户部减免欠税,撤去那些不负责任的官吏,“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宋史》本传》)以期达到“下结民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的目的。
公元1189年,朱熹出知福建漳州。到任以后,便“奏除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轻总制钱四百万”(同上),在漳州任期内,他又提出了“行经界”的主张,要求核实田亩,绘图造册,为什么要行经界?这是因为一些贫苦农民的田产早被官僚地主兼并,造成了“产去税存”的不合理现象。田产被人夺走,税额仍在失去土地的农民头上,使“贫者无业而有税”,“富者有业而无税,则公家有隐瞒失陷,税计不足之患”(《文集》卷21,(经界申请司状》)。这种情况,不仅贫苦农民深受其害,而且给国家造成坐失常赋,出现“岁计不足”的财政困难。故朱熹认为,若能“正板籍”,核实业户田亩,实行“随亩均产”,则既可减少佃民的痛苦,又可增加政府的收入。然而,由于这种办法有损于豪民利益,因而遭到了大官僚地主的反对,未能实行。
上述事迹,说明朱熹在各地作官期间,表现了他的卓识远见,能够不畏强暴,以一定的魄力去反对邪恶势力,也提出了一些补救时弊的正确主张,同时还做了一些救民于水火的好事。这虽然是为了从根本利益上巩固赵家王朝的统治,但比起那些昏庸腐败的官员来说,却显示了朱熹的正直和远见卓识。但也应指出,朱熹作为一个笃行道学的封建卫道者和统治阶级的上层分子,其根本立场,还是与农民相对立的,因为他最恨人民“犯上作乱”,所以每当“饥民”或“流民”聚众闹争时,他就毫不犹豫地进行镇压。
三、力主推行理学 竟遭落职罢祠
朱熹一生从事理学研究,又竭力主张以理学治国,但却不被当道者所理解,加之他在政治道路上举步艰难,所以其结局十分不妙。然而他为了实现自己的学说,却表现了孔子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公元1162年,他向孝宗上封事说:“帝王之举,必先格物、致知,以及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细必照,则自然诚意、正心,而后可以应天下之务”。劝说孝宗以身作则,遵照儒家经典中的义理办事,“任贤使能,立纲纪,正风俗”,以期达到国官兵强,抗金雪耻的目的。至次年,朱熹又乘孝宗召见之机,重申前议说:“大学之道,在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尝随事以观理,即理以应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上述建议的基本内容是要求用“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和“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指导。先从皇帝本身做起,再施行于臣民。这些意见虽受到孝宗的赞许,但因阻力太大,未能得以施行。
在知南康军任上,朱熹又应诏上疏说:“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年谱》卷2)在这次上疏中,由于他力陈时弊,指斥朝中谏官失职,使皇帝言路闭塞,“所与亲密谋议,不过一二近习之臣。上以蛊惑陛下之心者,使陛下不信先王之道,而悦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督之鄙态。下则招集天下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交通贿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同上)这次上疏,虽是耿直之言,但却触怒了皇帝,幸好有人帮他说情,这才免于治罪。此后不久,朱熹便感到其理想难于实行而辞去官职,专心研究经学,讲论义理。不过,他并未就此罢休,还是继续向孝宗进言国事。有人劝他:“正心诚意之论,上所厌闻,戒勿以为言。”朱熹讲:“吾平生所学,惟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吾君乎?”(《宋史》本传)公元1188年,朱熹又借孝宗召他入对之机,大讲“正心诚意”,共上《奏札》5篇,其中以《戊申封事》著称于时。《封事》说:“今天下大势,如人有病,内自心腹,外达四肢,无一毛一发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与今日之急务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务则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纲纪,变化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六者是也。……今日官省之间,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顾乃得以窟穴盘踞于其间。是以纲纪不正于上,风俗颓弊于下。”此《封事》达于宫中,孝宗已就寝,又立即起床,秉烛披阅,并于次日下诏,授朱熹主管太一宫,兼崇政殿说书。朱熹虽力辞未就,但说明这次上奏得到了重视。
宁宗即位之后,朱熹得到提倡理学的宰相赵汝愚推荐,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这是朱熹一生唯一的一次在朝中作官,他抓住为皇帝讲书的机会,多次向宁宗大谈“正心诚意”的意义,要求皇帝身体力行。他在进言中,指出朝廷不应在京畿百姓遭灾之年大兴上木,“以慰斯民饥饿流离之难”;二是要求宁宗“下诏自责,减省舆卫”;三是要求整肃纪纲,以维护朝廷的尊严,令“近习不得干预朝权,大臣不得专任己私”。(《文集》卷14,《经筵留身而陈四事札)这些言论,引起了宁宗的反感,而朱熹仍多次进言,“斥言左右窃柄之失”(《宋史》本传)。这更使宁宗对他产生了厌恶之心,仅在朝40日,就被撤去职务。此后,他只好回到家乡,专心从事讲学著书。不久,赵汝愚也受到实权人物韩囗胄等人的排挤而失去相位。接踵而来,便发生了一场反理学的斗争。公元1195年,由监察御史沈继祖出面。指控朱熹犯有十大罪,又说他是一个伪君子。甚至有人上书请斩杀朱熹,使他终于受到“落职罢祠”(取消做官资格)的处分。公元1196年,又“更道学为伪学”,列《六经》、《语》、《孟》、《中庸》、《大学》为禁书。公元1198年再下诏,令道学伪邪之徒“改视回听”,若“进非不悔”,则“必罚无赦”。同时又制定了《伪学逆党籍》,列为“道党”者共59人,其中包括宰执4人,待制以上13人,其他官员31人,武臣3人,士8人。这是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在这次事件中,朱熹受到了沉重打击,以至门人故交常过其门而不敢入。但朱熹却能镇静自若,照常“讲学不休”,直至老死。
四、朱陆鹅湖论学 理学殊途同归
在南宋的理学家之中,陆九渊也是名气很大的人物。陆九渊与朱熹同时,小于朱熹9岁。二人在治学目标上基本一致,而其思想方法和认识途径却大不相同。朱熹的理一元论把自然界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切社会关系以及一切思想、行为准则都归结为“理”的体现。在治学方法上,他主张通过多读书,“泛观博览”去达到对“理”的认识。由于这种方法十分复杂繁难,必须下最大功夫才能达到目的,因此陆九渊觉得它大支离烦琐,按照他的“心即理”观点,他主张求理不必向外用功,只须“自存本心”,“保吾心之良”,就可以达到对“理”的把握。
从哲学观点上讲,朱、陆两家是南宋时期唯心主义理学内部的两个不同学派,由于观点不同,两家在学术问题上进行了长期的争辩。朱陆二人的辩论方式,主要是通过书信的往来进行交锋,然而鹅湖之会却是一次例外。
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为了调和朱陆之分歧,由另一位著名学者吕祖谦发起,邀请了朱熹和陆九渊、陆九龄兄弟共四五人在信州鹅湖寺(今江西铅山县境内)集会,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为学之方”。这便是我国学术史上有名的“鹅湖之会”。
会议开始,陆九龄首先发难,作诗表明观点:
孩提知爱长知亲,古圣相传只是心。
大抵有基方筑室,未闻无址忽成岑。
留情传注翻蓁塞,著意精微转陆沉。
珍重朋友相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
朱熹听了一半,就对吕祖谦说:“子寿(陆九龄字)早已上子静(陆九渊字)船了也。”辩论开始,陆九渊再用一诗和陆九龄以表白自己的观点:
墟墓兴衰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
涓流滴到沧溟水,拳石崇成大华岑。
易简功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沉浮。
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辩只今。
陆氏兄弟把他们的为学之方标榜为“易简功夫”,而讥笑朱熹的治学之道是“支离事业”。陆学是从“心即理”的宗旨出发,认为朱熹的“泛观博览”和“即物穷理”的认识途径是支离烦琐,不切实用,因而主张“切已自反”,“发明本心”,这就是他们的“易简功夫”。实际是一种直觉主义认识方法。
朱熹听了陆氏兄弟的诗,很不高兴。会议进行了三天,双方各持己见,最后只好不欢而散。事后,朱熹批评陆九渊说:“子静之学,只管说一个心……若认得一个心了,方法流出,更都无许多事……所以不怕天,不怕地,一向胡叫胡喊……便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语类》)这个批评对陆学来说,真是击中要害了。
鹅湖之会虽然只辩论“为学之方”,但也涉及两派在心物、心理关系上的分歧。朱熹认为“理”在心外,所以要通过“泛观博览”和“格物致知”而达到对理的认识;陆九渊则认为“理”在心中,“心即理也”,所以主张通过向内用功“发明本心”去达到对“理”的体认。
鹅湖之会以后,两派继续进行辩论。主要是对无极太极和形上形下等问题的分歧。朱熹讲“无极而太极”,强调“无形而有理”,其目的在于说明“理”是形而上的,贯通万物的根本。陆九渊不同意朱熹的说法,他认为,没有必要去区分形上形下。在陆九渊看来,太极就在心中,心就是理,就是宇宙万物之根本,不承认心外有道。因此,陆九渊指责朱熹在“太极”之上加“无极”是“叠床上之床”、“架屋下之屋”,全是多余。通过无极太极和形上形下的辩论,充分表明:在本体论上,朱熹属于客观唯心论者,陆九渊是主观唯心论者。从哲学基本问题上讲,他们都是唯心主义者;从治学目标上看,他们都是为封建主义的统治制度制造理论依据。对这一点,后来黄宗羲做了正确结论,他说:“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见不合,亦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学焉而得其性之所近,原无有背于圣人。”(《宋元学案·家山学案》)总之,朱、陆在学术上的分歧,不属于世界观上的根本分歧,而是殊途同归。
鹅湖之会5年过后(1180年),陆九渊来到白鹿洞书院拜访朱熹,请为其兄陆九龄撰写墓志铭,二人一见如故,十分友善,并且表现了互相仰慕之情。朱熹不仅接受了陆的请求,同时还邀请陆九渊为书院师生讲学,陆也欣然同意,他的题目是讲解《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章,听者深受感动,给师生们留下了良好印象。这件事说明朱、陆的观点虽有分歧,但他们在学术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态度上都具有宽豁大度的君子之风。
五、倡办文化教育 重建书院学规
朱熹既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孜孜不倦地授徒讲学,无论在教育思想或教育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倡办文化教育的目的,虽然是为了宣扬维护封建制度的政治伦理思想,传播儒家的道德文化,但也做出了许多有益于后世的贡献,起到了弘扬民族文化,推进学术发展的作用。朱熹在世之时,曾经整顿了一些县学、州学,又亲手创办了同安县学、武夷精含、考亭书院。特别应当提出的,是他重建了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并且还亲自制定了学规,编撰了“小学”和“大学”的教材。为封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其中包括不少著名的学者,形成了自己的学派。下面主要介绍一下朱熹重建江西白鹿洞书院和湖南岳麓书院的事迹,以窥见其教育活动和教育思想的一斑。
公元1179年,朱熹知南康军的时候,重建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白鹿洞书院是宋代四大著名书院之一。原址在江西星子县境内庐山五老峰东南。此处曾经是唐代名士李渤隐居讲学之处,当年李渤喜养白鹿,因此得名。南唐开始在此建立学舍,号为庐山国学,宋时又在此建立书院。淳熙六年(1179年)十月,朱熹知南康军时,派人访查白鹿洞旧址,并拨款重建了书院,又遍搜江西诸郡书籍文字以充实藏书,购置日产以供办学之用。书院得到朝廷的认可,教学活动由朱熹亲自主持。他特为书院订立了学规,又经常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对他们诲诱不倦。
从朱熹的学规(名为《白鹿洞书院揭示》)的基本精神上看,主要是按照圣贤的教导要求学生。第一条: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教之目”;第二条:以《中庸》所提出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为学之序”;第三条:以“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第四条:以“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第五条: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这些学规的内容,完全在于实行封建的纲常伦理,它总结了孔孟以来儒家的礼教体系,体现了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际关系准则。因此,这个学规就成了后来各书院订立学规的标准。
公元1194年,朱熹在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任内,又在长沙重建了岳麓书院。岳麓书院旧址在长沙岳麓山,原为北宋初期潭州太守朱洞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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