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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2-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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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知一二。”
  “那好,我出一道算学题给你。有一只无聊的兔子决定和一只乌龟赛跑,为了显出他的大度,他让乌龟先跑三舍,然后自己再追。”
  “这只兔子倒是很有晋文公的风度。”
  “你能不能不要插话。”我不悦的白了他一眼,等他噤声后才继续说下去,“跑着跑着,兔子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追不上乌龟。因为,当兔子在原地时,乌龟在三舍处; 当兔子在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十分之三舍处;当兔子在 三又十分之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百分之三十三舍处;当兔子在三又百分之三十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千分之三百三十三舍处;当兔子在三又千分之三百三十三舍处时,乌龟在三又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舍处。”
  “停停停,你是存心把我绕晕过去是不是?”胡狼听的云里雾里,笑着制止我继续下去。
  我不满的朝马车顶翻白眼,还不是怪你不知道“米”这个度量单位,把古希腊的经典诡辩翻译过来翻的多麻烦。
  “好,我不绕下去了。你听我把话说完。简单点讲,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兔子看前面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自己跑到这个地方时,不论乌龟有多慢,也会向前跑了一点;这时兔子再看前面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再次跑到时,乌龟又往前跑了一点,如此反复,就永远追不上乌龟了。”
  “这不可能,兔子不会追不上乌龟的。——你是把自己比作乌龟,把我比作那只兔子吗?”
  不能再翻白眼了,否则以后一定会斜眼。所以我只是在心里腹诽,TND,什么破比方,要比方也是把你比喻成乌龟。
  “我没那么无聊。”
  “对,无聊的是那只兔子,是我。我不该让你跑远,然后再也抓不住对不对。”
  好吧,你要这么理解我也不反对。
  “我相信无论乌龟跑多远,只要兔子速度够快,就一定可以追上她。”
  “卓嘎”
  “不必再多说什么,朕心意已决。”
  “卓嘎,我既然可以为你解决问题,同时就可以制造出你也束手无措的麻烦。我说过,请你不要逼我。”我的微笑依旧平静,指甲却暗暗嵌入掌心,抑制住眼底快要泄漏出来的杀意。如此紧逼,就不要再怪我出手狠辣。
  宝宝啊,看见没有,东郭先生是最不能当的。再可怜的狼也是狼,就知道老天爷不愿意我当好人,每次我心一软就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是吗?”胡狼笑得满不在乎,深邃的眼睛熠熠生辉,“朕很期待这个麻烦出现的时候。”
  “那小女子要谢过陛下的恩准。”我的笑容也灿烂的无懈可击,暗芒微闪,目光落到窗外的时候已经澄澈清灵的宛如春天的晴空,万里无云。
  死胡狼,你给本姑娘记住今天说过的话,我会让你知道在一个女人+小人面前托大是一件多么缺乏理智的事。
  回到宫殿,我气的晚饭也懒得吃,直接回自己的屋里把胡狼的祖宗十八代给逐个问候了个遍。我不怕君子不怕小人,唯独害怕无赖。这样的人可以出尔反尔,视诚信诺言于无物。可这世道,偏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不要脸的无耻之徒,盗亦有道,楚天裔就比他强多了。
  我把手放在肚子上,忽然百感交集。也许是太累了,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命令自己不要回忆,我的前夫。
  前夫。
  我忍不住苦涩的笑起来,很多点点滴滴已经融入生活的每个瞬间,不经意之间,我就会想起过往的一切。说给胡狼听的那个故事,著名的“龟兔诡辩”,兔子的确可以追上乌龟。为什么?因为路程不可能无限的分割下去,阿基里斯追乌龟的故事是希腊著名悖论,在他的条件中阿基里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他把路程无限的分割下去,一小段一小段,截然的分开。彼此之间仿佛毫无关系。而事实上,这一段路程是连续的,不可分割。就好像,我的过去和我的现在,不可能完全分割开来;我的现在和我的未来也有一根线联系起来。命运如同一个高明的导演,他全盘控制着我们的一切。我曾经以为我可以改变我的人生,等到后来,却发现我在适应我的生活。
  也许真的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我曾经的信仰和我曾经的执拗或许真的是不合时宜,可那毕竟是我的信仰,要我如何放弃。
  不想不想,每次到后来都是兜回原点。兜兜转转的背后,无非是谁先妥协。
  胡狼叫人送来饭菜,我看着安静的宫女小心翼翼的捧着托盘站在门口,也许是我眼中的悲凉嘲讽太过强烈,她始终不敢擅自把饭菜放到桌子上,只是硬着头皮等候我的吩咐。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她,仿佛是想透过她去看别的人别的事。年轻的宫女在我的注视下手脚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托盘上的碗筷在这轻微细碎的碰撞下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
  不惜把我囚禁起来了。
  怎么没有人告诉我穿越时空以外又加了个虐恋情深的情节。
  我讽刺的勾了勾唇角,轻轻道:“撤下去吧,我不想吃。”
  “姑娘,你不吃东西对身体不好。”安静的宫女美丽的丹凤眼眨了眨,终于鼓足勇气开口,虽然声音低若蚊吟,但总算清楚的把意思表达出来了。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改变主意。若强迫毫无食欲的自己吃下这些东西,怕是会吐出的更多。
  “我觉得不舒服,你去把汪太医叫来。”得找人了解一下外面的状况。闹成这样,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应该都知道我现在身处何处了。胡狼玩这一出究竟是什么意思,这般大张旗鼓,唯恐天下不知是我,神秘莫测,身世忌讳莫深的司嘉洛解决了西秦的蝗灾。是在向楚天裔示威?还是想警告中土,我在他的手里,想以我为要挟?
  狼心诡测,我简直疲乏不堪。
  我摸着肚子,宝宝正在里面乖乖的睡觉。
  宝宝,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你能够给我安慰和支持了。
  “为什么不吃饭?”胡狼踏着月光走进院子,清冷寒凛的月光;按理说,初夏的月光应当如山泉般清凉沁人,可此时此刻,它落在我身上只有那彻骨的寒意,侵入骨髓的冰冷。
  “你究竟要关我到什么时候。”我冷冷的看着那群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紧跟不放的侍卫宫女。
  “关你到即使不再关你,你也不会迫不及待的逃走的时候。”胡狼叹气,“我比他们都更早遇见你,你为什么不相信是上天指引着我再次遇上你的呢。”
  你怎么不说是仙女托梦叫你去寻找到我的。
  靠!格林兄弟还没出生吧?
  “上天的指引?你还真当自己是玉皇大帝了。”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讽刺的把石桌上的瓜果捏在手里耨来搓去,“不要告诉我,你的手下绑架我是擅自行动。——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不小心让我给跑丢了,所以没敢禀报你。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有多少眼线,安插了多少地方,为什么我躲在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都能被你找到。”
  胡狼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动,月色很好,尽管他很快就恢复了漫不经心的神色,但小心观察的我还是捕捉到了这转瞬即逝的古怪。
  我把三个圆溜溜的我叫不上名字的水果抓在手里,像玩杂技一般轮流抛掷,只要速度够快,这三个毫不相关的点也可以组成一个圆。
  我记得当日那个黑风寨的大当家曾经开口提过要带我回寨找一个王神医给我治子虚乌有的天花。当时我没有在意,以为那个所谓的神医仅仅是江湖郎中而已。可是后来遇上王御医,又知道他进入西秦王宫不过区区数月工夫,我难免会怀疑那个王神医就是王御医。对于我的问题,永远一副仙风道骨架式的王御医未置可否,只是摇头叹息,“姑娘的聪明为何只会在某些方面发挥到极致。”我对于他话中是否另有别的意思无暇去关心,我只知道,我心中一直隐隐约约存在的疑惑已经越来越接近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秘密,所以胡狼的脸色才会有变。
  当日绑架我的人要带我去见的他的主子根本就不是胡狼!
  黑风寨的大当家在被我催眠的过程中,口中一直念叨的“库鲁”也不是我想象中的叹词。王御医告诉我,在西秦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王子”。
  加上那个不为人知踪影的,自胡狼登基后就去向不明的桑格王子,好像我又误打误撞碰上了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情。
  既然是我不该知道的事,我当然不会告诉别人我知道。胡狼毕竟是一国之君,他说的没错,知道太多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我只是语带讥讽,道:“你的手下真是能人辈出,鸡鸣狗盗之徒,杀人越货之仆,一应俱全。佩服佩服。喂,你怎么从来都没告诉过我,你还是土匪背后最大的靠山。难怪黑风寨这些年来发展得这么快,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
  胡狼笑咪咪的,狼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把我的讽刺当鼓励,“过奖过奖,为人君者,自然要顾及方方面面。”
  我面带不屑,怒气冲冲的回房间去。等蜷缩在黑暗中的时候,我才一个人静静的微笑,等着吧,好戏才刚刚上演呢。
  黑风寨的一帮草莽英雄们,实在是不好意思了,千不该万不该,你们不该打劫打到我头上,素来只有我占别人便宜的份。何况那个大当家的已经被阿奇是杀事剐,与我无关了,其余的一干人等,对不起,你们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差了点。
  人的聪明才智只有在逆境中才会迸发出来。胡狼,是你逼我的,逼得我把你们之间的那层薄薄的纱布拉开,叫你们兵戎相见。
  其实我很讨厌战争,也不喜欢杀戮。鲜血的流淌在我眼里意味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流失。可是我要生存下去,沿着我的生命轨迹走下去。从头到尾,我都是自私现实的那一个,我不会用所谓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崇高去羁绊自己。说到底,我只是一个小女子,一个在危机重重企图保全自己和孩子的小女子。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无辜者的性命。治国齐家平天下的重责不是我所能担负得起的。
  命运把我逼到不得不奋起反抗的境地,就让那一地的鲜血去照亮我离开的道路。
  孩子,这是妈妈给你上的另一堂课,和平解决固然皆大欢喜,但迫不得已的时候,武力也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往往难以两全。
  



绑架 ↑回顶部↑
  西秦的剿匪行动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国库里的钱粮不够。我承认,当初我建议国家用财物鼓励牧民捕捉蝗虫的措施是居心叵测,谁让这个事事都以为尽掌握在自己掌心的死胡狼老说“诺大的西秦还不缺你一份口粮”的大话。现在明白了吧,话千万不可以说得太满。尤其是在我这种一肚子坏水,唯恐天下不乱,只想趁乱开溜的的祸害面前。
  因为黑风寨的老巢在西秦和中土的交界处,所以西秦派人照会南国皇帝,提议共同剿匪。狡猾的楚天裔乐意隔山观虎斗,做那得利的渔翁,所以出名不出力。不愧是我的前夫,连那一肚子专连拣便宜捡的心思都深受我的熏陶。
  我安静的看着庭院里蔓藤青青,这个时令,我宫殿台阶前的木英花正开得葳蕤茂盛。今年是否花胜去年红,那纷纷扬扬的花瓣雨下会不会有人在沐浴这段芳香。
  宝宝,真的可惜了。你没有机会去看一看满园木英花开时的盛况。很美,真的很美,美丽的让我忍不住落泪。
  我揩了揩眼角的泪水,在我学会坚强的时候就不要用前尘旧事来束缚自己。徒添一寸心伤。
  胡狼的日子过得很不愉快。如果我这么费尽心机的谋划了这么久,他依然身心愉悦的话,我会变得很不愉快。鉴于我是一身虚体弱,肚子里还孕育着祖国的未来的孕妇,经受不起生活过于沉重的打击,还是宁愿让他不高兴的好。
  咱虽然吃他的喝他的,可那是他硬逼着我留下来的缘故,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有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恩将仇报的心理负担。何况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西秦的御厨水平不咋样;当然,他也可以投诉说我是因为怀孕了,嘴巴变刁了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好吃虽不好吃,但最近脑子用得比较厉害,得好好吃一吃来补充营养。我安慰自己,但凡是有营养的多半滋味不太好,清炖的就比糖醋红烧的原汁原味,黄豆炖猪蹄就比糖醋小排来的营养。为什么这个时代还没有酸奶,既营养又好喝的酸奶。我看着宫女呈上来给我的雪蛤炖川贝叹气,吃,当然吃,既然大家都说雪蛤金贵滋补,我自然要大吃特吃。就算吃不穷胡狼表现一下自己的决心也是好的。
  我优哉游哉的吃着雪蛤汤,心情颇为愉悦,当然,如果给我换上一碗冰镇鸭梨我会笑得更加真诚一些。可是做人要适可而止,不知死活的在老虎暴怒的时候拔虎须似乎有点嫌命太长了。我已经不是长生不老,我的命途极为有限,短短数十载春秋,我得自己仔细着点。经过这十多年的大小事宜,我发现我之所以还能够安静的坐在桌前,享受这一碗雪蛤川贝,不是老天爷厚爱我,而是我一直都生活得很努力。只要我自己不放弃自己,那么即使是整个世界也没办法放弃我。
  胡狼阴晴不定的看着我,目光随着小勺的上下移动而微微有些转动。
  “最近身体还好吗?”开口却是意想不到的温和,我几乎想掏自己的耳朵,后来一想,我和他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挖耳朵的地步,所以手依然抓在勺柄上。
  “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太医说,这段时期的孩子是比较稳定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意外,都不会有太大的事。”
  “这些你还需要请教太医?”胡狼接过宫女递给他的茶碗,在我这儿,规矩全部是中土化的。
  “我又不是大夫,不问太医问谁?”我的心猛得跳了一下,不动声色的把最后一口汤送到嘴里,淡淡道。
  “朕以为,商大夫已经教会了你一切。”他走过来,捧住我的脸,啧啧叹道,“看来他也是个可怜人,不惜一切代价的随你出逃,以为可以和你双宿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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