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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2李敖语萃-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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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道与是非
中国“赌”
“赌”这个字,它的原始意义叫“钱戏”,见于“一切经音义”。“赌博”两字连用,见于唐朝诗人李商隐的文字,赌就是“博”。“博”是最早的一种赌具,靠打射投掷定输赢,这种赌博,至少远在殷商时代就有了。到了南北朝时候,才不流行。中国古书中有很多记“博”的材料,如《家语》中“哀公问孔子曰:‘吾闻君子不博’”;“管子”中“……发五政,一曰‘禁博塞’”;《史记》中“荆轲与鲁勾践博,争道”等等,都是指赌而言。这些材料,都证明了中国人尚赌历史之早,证明了我们的老祖宗们,除了大谈仁义道德者外,固不乏有大赌徒存在。
另有一种流行的赌叫“摴”,照《博物志》的说法,此物乃老子李耳所发明,如果属实,倒真是士林佳话。老子不但写《道德经》,还发明大赌具,这种赌具,最为晋朝的陶侃所恨,陶侃说:“圣人惜寸阴,众人当惜分阴。……摴者,牧猪奴戏耳!”所以他要把这种赌具丢到河里,以示痛绝。其实当时的赌徒们大可提出异议:“你陶先生喜欢搬砖头,难道算惜分阴吗?把砖头由屋里搬到屋外,再由屋外搬回屋里,难道比赌更有意思吗?”
——中华大赌特赌史
国粹
中华民族是一个喜欢“国”字当头的伟大民族,别人有内外神经,我们有“国医”;别人有拳击角力,我们有“国术”;别人有声光化电,我们有“国学”;别人有交响重奏,我们有“国乐”。——总之,凡是别人有两下子过来的,我们都有两下子回敬。但回敬尽管回敬,有时候,我们未免觉得实在不如人。例如我们的“国医”还在寸关尺阶段,我们的国术还在打花拳阶段,我们的国学还在理气一元阶段,我们的国乐还在丝竹入耳阶段。……这些国粹,在世界性的标准面前,我们都称不上唯我独尊,想来想去,有一件真正可称得上舍我其谁的“国宝”,那就是“麻将”。
——中华大赌特赌史
“麻将”东征记
麻将军征服了中国还不过瘾,在光绪三十三年(一九○七),又继薛平贵之后,开始东征。不料日本这个民族,却与咱们迥异:第一、日本人勤劳,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浪费,所以麻将流行不起来;第二、日本人入“道”之风太浓,本来赏花、钓鱼、喝茶、写字、下棋等等清爽之事,都被日本人“花道”、“钓道”、“茶道”、“书道”、“棋道”等等认真起来,麻将一门,也不例外。日本有“麻将联盟”,有最高手川崎备宽,高居“麻将八段”,在马虎成性的中国人看来,麻将被这样送入“魔道”,有何趣味?至于佐藤弘人写什么《麻将哲学》,在中国人看来,更属自找麻烦。大概日本人的认真,使人倒掉了胃口,麻将之不能取代“角牴”而成为日本国戏,理当在此。
至于麻将军西征的情形,比东征更糟。洋鬼子们更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吃碰和”、来“海底捞月”、来“杠上开花”,所以“麻疯”无法广被。——麻将军只会害我们,却害不了人家!
——中华大赌特赌史
“国”字号
咱们国内“国”字号的“国粹”太多了,外国有戏剧,咱们有“国剧”来挡;外国有拳击,咱们有“国术”来挡;外国有绘画,咱们有“国画”来挡;外国有音乐,咱们有“国乐”来挡;外国有新学术,咱们有“国故”、“国学”来挡。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床
床
话说我大中华老祖宗,从树上下来以后,到底拿什么东西当床用,这个答案,可真不简单。要了解这个真相,首先得放弃我们现在对床的定义。不放弃这种定义,我们无法了解老祖宗和他的床。
老祖宗给床下定义,说:“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下一句一看就很邪门,有问题,“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这种定义,与其说是指床,倒不如说是指棺材。好,不再说不祥之言,就通过这种定义吧。
就这样的,问题的开始,就是学问的开始。有学问的答案是:——古人没有板凳、椅子、沙发,古人坐在地上,坐了好久好久,才学会坐床;一坐上床,床就坐卧两用;所以才叫“人所坐卧曰床”。
——床上功夫
席
古人坐在地上,屁股底下有块长方形的草垫子,叫做“席”(蓆),席是老祖宗表达尊卑、区分人我、划清势力范围的一个妙单位。这个单位,可以在必要时候一分而二,叫“割席”。任安与田仁在平阳公主家,被安排“与骑奴同席而食”,两人大不高兴,就把席一割,表示不同席;管宁与华歆在一起念书,门外有车马之声,华歆起来去看热闹,回来就被管宁割席,说你格调这么低,“子非吾友也”!这两个故事,都含意很深,都说明了“同席”是有规矩的。
不但同席有规矩,同席的细节也多得很,东边主位的是“首席”,西边敬陪末座的是“席末”,我们现在常用的“出席”、“入席”、“筵席”、“酒席”、“离席”、“逃席”、“缺席”、“主席”等等,都是从这儿变出来的。因为席有这么多名堂,所以有“避席而请”、“越席而对”、“侧席而坐”、“父子不同席”、“男女不同席”、“席不正不坐”等种种典故。
——床上功夫
椅子的由来
床的体积太大了,总是难免惹人同坐或鼾睡,殊嫌美中不足;何况庙堂之上,摆个大床,实在也不好看。这时候,西方文化帮了大忙,一种叫做“胡床”的东西,传到了中国,时间在二世纪尾、三世纪初。胡床并不是床,而是一种像胡金铨他们专用的导演椅,只能老子一个人坐,这就是椅子的前身。中国人接受了椅子的西方文化,到了北宋末年,全国大流行,统治者有御椅,大富翁有檀香椅,大强盗有第一把交椅,于是,全国男女老少,都从此坐有坐样,卧有卧样,不再坐在床上,更不席地而坐了。床和椅子,从此也变成两件家具,不一物两用了。
——床上功夫
中国人喝酒的故事
一个三国时代的郑泉(孙权的吴国人),临死以前,要求把他尸体埋在做陶器的工厂旁边。他说:“以后我的尸体真成了土,土又可被陶器工厂做成酒壶,那样我多过瘾呵!”
这是中国人爱酒的故事,也是中国人的幽默。
喝酒一件事,本来是一种享受,但是中国人却把它过度礼节化,弄得反倒不自然,反倒逼出些纵酒吐酒的酒鬼。一个攻击酒礼的故事,很有意思:钟毓和钟会兄弟小时候,以为爸爸睡觉了,一起偷酒喝。其实爸爸没睡,正在偷看他们的偷酒表情:钟毓喝酒的时候,“拜而后饮”;钟会呢,却“饮而不拜”。爸爸奇怪了,便起来问理由。钟毓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可是钟会却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历史上,用酒来办事、来避祸的例子也很多。曹参为了怕官吏打扰老百姓,整天喝酒示范,表示我们做官的,只要喝酒就好了,别去找老百姓麻烦;陈平也为了对政事不表示意见,整天喝酒装糊涂。很多人很多人,他们在酒中得到了真理与存在。历史上禁酒的工作都没有成功,也永远不会成功,因为酒——如果喝得好、喝得少、喝得巧,到底是一个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说“酒”
“酒”字的历史既然这么久,喝酒的人既然这么多,所以,在历史上,酒所占的重要地位,所发生的微妙影响,自然也就多得不得了。
酒在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大的作用,是它一开始就弄亡了两个朝代。中国夏朝最后的皇帝叫姒桀(姒是他的姓,桀是他的名),据说,他后来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叫做“酒池”,整天喝呀喝的,结果把国家喝丢了。
夏桀和商纣的故事,本来不必轻于相信,因为很可能是他们的敌人编造的。但故事的一种作用,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喝酒过度的害处。
由于一开始,酒就在中国历史上闯了大祸,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警告喝酒的文献。文献中最有名的就是《酒诰》,就是劝人戒酒的文章。
尽管劝来劝去,古代人还是喜欢喝酒,喝酒如故。
古代人喜欢喝酒,所以喝酒的名堂也最多,喝酒的家伙比现代人还丰富。以商朝而论,当时光是酒杯和装酒的,就有许许多多花样。
——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中国人的婚姻观与恋爱观
我们从老祖宗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讲道统的社会,在上层社会里,婚姻是一个合二姓之好的外交关系,有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大使命,在下层社会里,婚姻又带给婆家一个不花钱的小女工,完全脱不掉宗法和经济的目的,从来没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别提什么恋爱了。
所以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里,在“男女不杂坐”的纪律里,在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的风俗里,卓文君固然是淫妇;贾充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
人人都限定要“以礼自防”,没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经书里告诉我们叔嫂不但不能通问,寡妇甚至也不能夜哭!几千年来,感情早就被我们放到冰箱里!所以在中国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几个正常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罗曼蒂克的真情。
——爱情的刽子手
中国传统“爱情”
中国过去的爱情传统,是不平等的、缺少相对主体的、人格分裂的、胆怯的、娼妓本位的、男色的、没有人权的、缺少罗曼蒂克的、病态的。我读古书,少说也有三十年,我实在无法不做出这样令人不快的结论。
从古书中,我实在找不出中国男人有多少罗曼蒂克的气质,所以,根本上,严格说来,他们形式上的“爱情”也简直不成其为“爱情”。吴伟业、陈其年歌颂的“王郎”、曾国藩歌颂的“李生”,我总恶心的感到,这些都是变态,不是爱情。一如《红楼梦》里演戏过后的柳湘莲,被薛氏之子误为相公,而要按倒在地一样。你不能说这些是爱情,爱情不该这样陈旧、这样粗鲁、这样拙劣。只要稍用水准,稍讲情调,你就会发现:过去中国式的爱情,实在不及格、不及格。中华文化复兴吗?在爱情的范畴里,我们能复兴到什么?
——大中华·小爱情
中国人的“贞节”观念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颢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泛处女主义
在已婚妇女中,有的为一言之“辱”而自杀(如秋胡妻);有的为被劝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脸上涂大便(如崔绘妻);有的为证明不怀二心而割耳朵(如刘长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为人所污矣!”而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如杨炯妻);有的耳闻别人说她闲话,她就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白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是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论“处女膜整型”
娼妓是中国文化的特色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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