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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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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的压抑着的喜悦。她一下子使他对这座城市亲切起来,好像找到了一条进入它内部的巷口,不再像航空大厦那么坚硬和陌生,让他找不到边。他曾经像个小偷似的,围着矗立在立交桥旁边的航空大厦转来转去,想找到它的大门和出口,因为它几乎四面是玻璃,都好像是门。现在,她使得城市迅速缩小,在他面前矮了许多。她的身体也在颤抖,这种颤抖像电流一样,迅速蹿遍他的全身。他和她都不能自持。 
  她忽然推开他,去了一趟卫生间。然后她问他要不要去,他完全不懂,说不去。她摇摇头笑了一下,去把房门的保险扣上。她重新回到跟前,站在那里仰起脸,望着他。在这种目光的鼓舞下,他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真的,比小菊轻盈多了,他可以天天这样抱着她,即使不放下,也是一点儿都不累的。他可以抱着她上楼下楼,一口气冲上又一口气跑下。他就这样把她一直抱着。他觉得他已经很满足了。除了把她抱着,他不知道还需要干什么。余下的动作,是她引导他完成的。她似乎十分乐意做他的老师。 
  这天,再回到出租屋的时候,他不由得哼起一首什么歌曲来。其实刚才一路上他都在若有若无地哼着歌,只是他自己没意识到。面对房东狐疑的目光,他径直向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那个老太婆的目光像一条癞皮狗似的(这样的狗是断然不能叫做匹的),贼立起来把他从上闻到下,再耷拉着眼皮紧紧跟在他身后,赶都赶不走。每次他从外面回来,女房东不是看他的脸,而是看他的手。看他的手再看他的脸,带有某种核实的意思。他在用水龙头的时候,也常有一双眼睛从耷拉的眼皮下盯着他。所以他反而把龙头放到最大。他认为这是对那双眼睛最好的反抗。其实他是很爱惜自来水的。他每次用自来水的时候都好像是在用银河里的水。后来不知男房东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控制了自来水的流速和流量,怎么弄都是那副死不断气的样子。他便在房东不知道的情况下再狠狠往墙上踹了几脚,反正他住不了多久又要搬房的。当然,城里人的怜悯也同样叫人难受。有一次,他到街口的一家铺子买早点。他每天早上吃两个包子。先是吃肉包子。后来吃多了,才知道肉包子真不好吃,以至他一闻那气味就反胃。他也转而吃蔬菜或咸菜包子了。他想他是不是快变成城里人了?你看,他的胃居然对肉包子产生反感了!他很高兴,为了奖励他的胃,他还多买了一个玉米馒头。他对这种生活简直满意极了。那个慈眉善目的城里大妈关心地说,你们民工很辛苦啊,然后把蒸笼里剩下的三个包子全给了他。他只要两个,多余的,坚决不要。民工怎么啦?民工就该受人施舍吗?有时候,过分的关心也是一种歧视。他不喜欢一些人经常把民工这个词挂在嘴上,就像把一些政策性的话语老挂在嘴上一样。在一些城里人的嘴里,民工不仅仅是名词,还是形容词和代词。如果形容一个人穿戴不整齐,有人会说,“他穿得像个民工”。好像民工就是和肮脏、犯罪联系在一起似的,成为了一种低人一等的身份。当然,如果他捡到了一个钱包把它交到派出所,大概报纸上也会有“一民工拾金不昧”之类的标题,甚至还有好心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说社会风气好,民工素质在提高。在城里人看来,他没有姓名,只有一个象征性的称呼:民工。 
  刘手拿着毛巾和脸盆下楼。他换了一双拖鞋,走得踢踢踏踏的。他也不去管女房东阴毒的目光是否还在咬他的脚跟了。这样的目光,在出租区的每一栋楼房里几乎都有。在不到十年前,那些人其实也是农民,郊区的农民,后来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便也开始瞧不起做农民比他们长久一些的人了。如果说,城中心的那些人在打量他,有如鼻子红红皮毛雪白的哈巴狗在养尊处优地打量两耳尖尖浑身灰黄或漆黑的土狗的话,那么这些人在打量他们的时候则像嘶嘶冒着冷气的蛇。在城乡结合地带的每一栋楼房里,几乎都冷幽幽地盘踞着这样一条蛇。一看到来租房的乡下人,就马上蹿了出去。刘手抬起脚,用力朝地下跺了一下,好像把那条蛇狠狠踩了一下。有一次,她居然问他收没收她的那条又肥又大、像一截卤猪肠似的花裤衩,弄得他差点吐了。可以说,他比他们更懂得美,更加爱美。他可是个手艺顶呱呱的装修工啊。他装修的房子还没有人不满意。现在,他怀着那种新鲜的喜悦,它像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在他心里珠圆玉润地滚来滚去。他在放自来水的时候,女房东又在唠唠叨叨。如果是以前,他要故意和她作对,反正她也不敢赶他出去,他已经交了房租嘛,而且还要继续赚他的钱呢。不过现在,他也懒得跟她计较了。他想,他已经和这座城市发生了最根本性的关系,这个女房东,完全不值一提了。那么好的城里女人,别说房东,就是他们的儿子也没有见过(房东的儿媳妇简直丑得要命),而那个女人的身体已经被他占领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城里女人的身体被他占领了。这比他租住了这间房子要重要得多。他脱得只剩了短裤,站在那里洗澡。他的肌肤在月光和灯光的交映下散发出结实的光芒。他觉得自己很美,他还故意拿毛巾在自己的腿间骄傲地擦了又擦,好像在给它鼓励和奖赏似的。他在心里对它说,你已经失去贞操,我也不再是处男了,可这样很好。他从楼房的夹缝里望着有一两颗星星在闪的天空,动作笨拙,内心虔诚。 
  他已经和立交桥下的一伙人很熟了。都是一样来路的人,熟起来自然很容易。他们有时候在一起吃快餐,喝啤酒,互相交流信息介绍业务。从他们的言语间,他知道他们大多去过城里的按摩店。他们说,城里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嘴唇那么甜,皮肤拧得出水来。他们说,比搞自己的老婆或其他乡下妹子有劲多了。他们以为那样,就进入了城市,而且不要好多钱,轻而易举似的。他不大喜欢这类话题。他们问他去没去过,他笑了笑。他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那和花钱买车票从一座城市里穿过有什么区别呢?难道这样,你就能说你在那座城市里呆过、对它很熟悉了?并且,恰恰相反,那些女孩子不是城里人而是乡下人。很多村子里都有女孩子在外面做这种事。 
  在余下的几天里,他清早从租房里动身,很晚才回来。霓虹灯照在他身上,他渐渐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座城市。他曾经无数次地站在霓虹灯下打量过路的人和自己。因为他发现霓虹灯有一种特殊的效果,那就是,不管是什么衣服,好的差的,城里的乡下的,一到霓虹灯下,都没什么很大的区别了。到了夜晚,你很难在大街上分清楚哪是城里人哪是乡下人。这使他十分喜欢它,一到夜晚就到那里去散步。现在,他不用到那里去,也不太分得清自己是什么人了。他对自己的角色迷惘起来。他是那套房子里的装修工,然而他又和它漂亮的女主人做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她是房子的主人(一直是),他是她的主人(做爱时),但他又必须为房子服务(他是她雇来的装修工)。这种复杂的回环的关系让他头晕,他想把它完全搞清楚,结果越搞越糊涂,后来他就什么也不想了。他不用脑子而听凭身体本能的指引。他在做事的时候一心一意地做事。他热爱装修,迷恋那些线条和图块的组合。他把它们组合得气度非凡。他只考虑线条和图形的关系,而不考虑其他。在和卜梅做爱的时候,他是个纯粹的男人。他的笨拙和专注让卜梅十分兴奋。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时她是多么的任性和淫荡。每次做爱后,他不穿衣服,像个胜利者似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他早已不再客客气气的,而直接叫她的名字了。他已经叫得很熟练。那天,卜梅回来给他们俩做饭。本来,他都是在外面吃快餐的,但卜梅说,今天,不到外面去吃了,她要亲自下厨做饭。她对他说,她的厨艺也是不差的,曾经买过很多关于菜谱方面的书。卜梅问他喜欢吃什么,他想也没想就说,红烧肉。话一出口,他有点后悔,心想狐狸的尾巴又露出来了。没想到,卜梅竟很高兴,她说她也喜欢吃红烧肉。这让他很惊讶。就是在他们乡下,敢吃红烧肉的女人也不多。他问她,她有些得意地说,你不知道,吃红烧肉是可以美容的。真的,她吃了红烧肉,嘴唇更热烈丰满了,面若桃花,整个人更显得容光焕发。他小心地感动着。他已经很久没吃过一个女人特地为他做的饭了。在房间堆砌的线条和图块里,他又一次迷离恍惚起来。有那么一会儿,他不知道现在是在乡下还是城里,他和她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和她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他们互相喜欢,在一起吃饭和做爱。其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多好啊。 
  可如果真的那样,他会和她在一起吗?他为什么要和她在一起?她是别人的老婆。他跟她是第一次,她跟他呢?真的,如果是在乡下,她长得再漂亮,他也不会跟她在一起的。哪怕是好玩。他承认,首先是她的城里人的神秘身份在吸引他。他想通过她来了解城市。他把她当作了这座城市的一个代表。他以为,和她有了实质性的联系,就是和城市——所有的具体的、抽象的城市都有了实质性的联系。它可以把一座城市迅速变小,小得能用手把它握住,又不至于很抽象,让他看不见摸不着。正因为她和其他城里人想的不一样,才使得他轻而易举地从那个漏洞里钻了进来。他可以概括出一些他和她之间发生实质性关系的原因,比如是她主动的,她对他没有偏见,没把他当作民工看。他曾经试探过她,说,我可是一个民工啊,你怎么喜欢上我了?他大大方方地把话挑明,免得她以为他好像捡到了很大便宜似的不作声。她说,在我眼里,你首先是一个男人,一个很棒很棒的男人。他听了很高兴。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要他讲他以前的事情。于是他就讲了他的家庭,他的爹娘,甚至他和小菊的事情。对她的毫无保留,让他感觉很舒服。他还给她讲乡下的趣事。她咯咯地笑起来,要他答应将来带她到乡下去玩,去骑牛背,钻草堆。他给她讲他的恐高症。以前在乡下不知道,现在到城里来很快就知道了。他说他不但从高楼上往下看头晕,就是从下往上看头也会晕的。不仅头晕,还恶心,呕吐,想从高楼上跳下去。在大桥上也一样。这时她就用指尖按住他的嘴唇,然后轻轻地吻他。他还讲他们那儿有个人,听说到城里来之后,吓得路也不敢走,一开始不是被车撞了,就是闯红灯被罚款。因为他有严重的色盲,永远也分不清红灯和绿灯。在城里呆了半年,回去时像老了几十岁。他说,我还刚来城里呢,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还藏着什么毛病呢。好像城市是专门给他们做体检的机器。 
  她说,想不想听听我的故事? 
  他说,不要。 
  虽然他很想知道,比如她和她丈夫是怎么回事,假如他们的生活不协调,那她当初怎么嫁给了他?她为什么还没生孩子?再就是,她和自己的关系以后会怎么发展?等等这些,他都想知道。他 



 
  。
  。45:42
  
眼里闪亮了一下,但还是说不要。他不想自己在她眼里成为一个急于想知道她的所有秘密的人,好像他扒在门缝里看她,这种形象是很丑陋的。 
  但这样的前提是,他必须向她撒谎。 
  以后,他会越来越发现,他们之间的这种感情,是和撒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使他有些吃惊。就是以前他和小菊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对她撒了谎,那是他准备和她分手时。可是他和卜梅才刚刚开始啊。那么撒谎和真诚,它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因为他觉得在卜梅面前,他的撒谎并没有损害他的真诚。也就是说,有时候他们必须隐藏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事情的真相。比如她老是问他,你刚才想我了吗?你爱我吗(以后他也会越来越发现她喜欢问这些大而无当的问题并且对此纠缠不休)?她喜欢把“想”和“爱”这些很大的东西落实到非常具体的时间上,这让他很为难。因为有时候,他的确没有想她,甚至并不爱她。比如她反复追问唠叨不休的时候,在商场里故意把一件衣服试来试去的时候,故意说刚才和他们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在她屁股上掐了一把的时候。她在他面前脱得只剩下内衣,问他她的身材好不好,结实不结实,胸脯是不是比那个叫小菊的乡下姑娘更丰满和有弹性。这时他便有些后悔把他和小菊的事情告诉了她。毕竟小菊是无辜的,他觉得她欺负了小菊。但他又不能不回答她说,她的身材很好,胸脯比小菊丰满和有弹性多了。说完他很内疚。因为这时不是她一个人在欺负小菊,而是他们两个人在欺负小菊。 
  他感到奇怪,不知怎么回事,他有时候会想起小菊来。 
  他想他是个矛盾重重的人。 
  房间的地板都已经铺好了。好像是换了一间房。卜梅小心地从房子这头走到那头,跟小女孩似的充满了新鲜和好奇。她对他说,你是多么能干啊,凭你这双手,不愁没有饭吃。她把他的手拿起来,放在她胸前,手指顺着蓝色的静脉血管上溯,摸到了他的心脏。她还佩服他的心窍和聪明的大脑。她说,我该付你工钱了。他说,好啊。他们都笑了起来,他们很默契。他想如果他说不用付了,她一定会瞧不起他。一个人,怎么会不尊重自己的劳动呢?可如果她不付,那也不像话,好像他们的身体和报酬之间存在着某种不明不白的交换。 
  她把他的工钱用他的名字存在一所银行里,她说,留着给你娶媳妇。他笑了笑。她忽然扑过来,扯着他的衣领,说,你说呀,留着给你娶媳妇,是不是?她手上的尖锐部分把他的脖子弄痛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动还是该恼怒,于是他又感动又恼怒地说,是你说留着给我娶媳妇,我又没说。她说,那你不准备娶媳妇了?他赌气似的说,不娶。其实他还想说,要娶就娶卜梅。他知道她想他这么说,可是她刚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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