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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周围的仙境 作者:奥帕尔·怀特利-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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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脚趾头泡在水里面,是我今天早上帮它放进去的,并且把它留在了那儿。不过,晚上我会重新把它种回花园。能把脚放进水里一整天一定让它非常幸福。
  我坐在一根高高的树桩上想看看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现在,阳光是金黄色的,很多金黄的花正在路边盛开着。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写一本关于穿这种阳光颜色的朋友的书。现在我已经开始写了一些。
  回来的路上,我看见一只蜘蛛,正在他的网上散步。网的那边有一只蚊子,我正要把那只蚊子拿下来,给普林尼吃,蜘蛛过来,一口把他吃掉了。



《情人的祝福》
  我丢了一颗牙,现在感觉很怪。那是今天早上,去过大教堂之后,我开始感觉到那颗牙出了点问题,它正在松动,就要掉下来了,这感觉真是奇怪。吃完早餐,我从针线盒里抽出了一根线,是一根白线。盒子里最多的就是白线,另外还有一根粉红的和一根绿色的。我把那根白线放回盒子,抽出那根绿色的。它好长——它的腿好长。我小心地把线的一头拴在那颗牙齿上,然后走到放着扫帚的那扇门背后,把线的另一头拴在扫帚上,手一直捏着线的中间。我开始背朝扫帚走,可是牙齿没有掉出来——绿线从扫帚上滑了下来。
  我一直小心地让这根绿线挂在我的牙齿上。干完妈妈出门之前交代我做的所有事情之后,我重新把绳子拴在门把手上,疾步向相反方向走,可它还是没有出来。我想也许我该等到晚饭后再试一次。我把线从牙齿上解下来,不过把另一头留在了门把手上,好提醒我别忘了这件事。
  下午,在树林里,我遇到了一个巨大的惊喜。精灵们往那个苔藓盒子里放了新的彩色铅笔。一支蓝色的,一支绿色的,一支黄色,一支紫色的,还有好多好多别的颜色。我高兴地看了一会儿这些铅笔,然后开始往旁边的一棵树上爬去,我要爬到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在树顶上有歌声,我要去听。我还在中途停下来往下看,看见苔藓盒子和我种在旁边的羽毛和蕨,还有爬上老木头的葡萄藤。
  就在我看着住在苔藓盒子周围的植物朋友,听着大树顶上传来的歌声的时候,那个眼神忧伤的姑娘和那个步子大大的总吹口哨的小伙子从树林那边走了过来。他们现在总是这样一块儿出现,他为她采蕨草,一块儿听小溪唱歌。不过今天,他们没有在小溪边停下来,而是一直朝前走,走到苔藓盒子旁边。
  开始,我以为他们是来给精灵留一封信,可他们只是站在那儿不走了。我这才知道,他们其实并没有发现我的苔藓盒子,因为他们差点踩在上面了。我看见了姑娘眼睛里快乐的光芒,小伙子看她的眼神就跟“亲爱的我的爱”的丈夫晚上干完活回家看“亲爱的我的爱”时一样。我伸出手臂,准备迎接天使给他们的祝福。
  他们并没发现我在他们上面伸出了手臂,只有上帝和天使知道。他们就这么看着对方,我敢肯定他们连趴在那片榛子树叶后面的绿毛毛虫也没看见。他差一点就踩到苔藓盒子上了,我差点就叫了出来。我那个快掉的牙齿又给了我古怪的感觉。他是一个最强壮的男人,他用他的手臂环绕着姑娘,几乎就要把她从地上举了起来。我实在是很担心他会失去平衡,把她摔到苔藓盒子上。
  树桩上来了一只花栗鼠,他漂亮极了,背上有很美的花纹。他坐在那儿,正用花栗鼠语和另一只花栗鼠说话。我一直看着他,听他说话,可是小伙子和姑娘并没有看见花栗鼠。小伙子拿出一个金戒指,告诉姑娘这是他妈妈结婚时戴的戒指。一直在睡觉的毛毛虫醒了过来,又往树叶底下挪了挪。一只蝴蝶飞过来——奶油颜色,翅膀边上有美妙的丝带,还有粉红的小点。我在想如果能做一只蝴蝶,该有多好。从一只小小的蛋里爬出来,先当一当毛毛虫,长着无数条腿,而不像现在当人只能有两条腿。我又看了看那条绿毛毛虫,越来越想把他带回托儿所去。
  他又吻了她。去年我有很多像这只一样的毛毛虫。后来他们全都变成了巨大的有光滑翅膀和脚的棕色蛾子。小伙子说:“我想带给你全世界所有爱的快乐……”我在后面暗暗加上了一句请天使快一点带来一个孩子的请求。那只胖子绿毛毛虫从叶子背面掉了下来,摔在一些苔藓上。小伙子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榛子树。他后退了两步,我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紧张地祈祷我的苔藓盒子不要被踩到了。他又吻了她,绿色的毛毛虫开始重新爬回树叶。我能感觉到姑娘和小伙子一块儿散发的巨大的愉快感觉。我又向天使许了一次愿,快一点带给他们一个小宝宝,还有一个有花边的粉红色帽子和有粉红色圆点的摇篮。
  灌木丛里有一只小鸟,脸上布满了疲惫。他是蓝灰色的,肚子下面有条纹,脖子那儿有一点点黄色,头上也有一点点。他跑得特别快,我飞快地跟在后面,我要多看他几眼。地上到处都是小动物来往的脚印,草丛里总是传来他们说话的声音,树冠上有更多的歌声。不过,我那颗牙齿的古怪感觉强烈起来,让我想起拴在门把手上的绿线。
  赶紧回家,它还在原来的地方,勇敢的霍雷修斯站在台阶上,看着我把线的另一头绑在牙齿上,接着,飞快地往另一扇门后退过去。绿线被拉直了,很快掉在了地上,牙齿也掉在了地上。我把牙齿扔掉,把绿线卷成一卷,我要把它保存起来。
  我到花园里去帮妈妈摘晚餐用的甜菜。摘甜菜的时候,我发现甘蓝姐妹的绿裙子正在开始枯萎,褪色。我想她们一定想穿新的白裙子。我走回厨房,把面粉筛子从面粉抽屉里取出来,又带上一些面粉回到花园里。我把面粉从筛子上倒下去,它们像雪花一样落到甘蓝身上,她们顿时变得楚楚动人。一阵风吹过来,她们点头向我表示感谢,也抖掉了一些面粉。



《蛋》
  今天是“捡蛋日”。“捡蛋日”一般一个星期有一天。妈妈总会要求我先给远处的人送去鸡蛋,因为她太清楚,如果我先去附近的地方送鸡蛋,肯定会在托儿所和医院里跟动物朋友玩很长时间,而根本没有时间再去远的地方。
  我用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饭之后,妈妈把一个装着12只鸡蛋的猪油桶放在洗衣服的台子上,同时我戴上我的太阳帽——有的时候我会戴上它,不过大多数时候,它是挂在我的肩膀后面的。而且我经常用它装东西,比如给鸟宝宝捉的毛毛虫,给受伤的小家伙们准备的绷带,或者奎宁盒子里的药丸。如果是在探险的时候,我的一些小宠物也会坐在里面,有的时候是老鼠,有的时候是甲壳虫,最经常的是癞蛤蟆和毛毛虫。不过他们从不会同时坐在里面,因为我知道癞蛤蟆很喜欢把毛毛虫当早餐。有的时候,那个最光滑的可爱木鼠也会躺在里面,他的身子几乎把整个帽子都填满了——太阳帽的确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
  我照妈妈喜欢的样子,把太阳帽的带子系在下巴底下,提起那个木桶,里面的蛋又胖又白,看起来,它们自我感觉很愉快。我想,当一只鸡肯定很有趣,你看,如果每天都能一边咯咯叫一边生下几个鸡蛋多舒服,而且还能一个接一个地从这些蛋里孵出无数孩子,简直好玩极了,不是吗?我想,如果我能在白天当一只鸡一定挺好,不过,我一点都不喜欢晚上在鸡棚里睡觉。
  妈妈摇了摇我,因为我已经呆呆地看了这些蛋很久。她让我马上出发,把这些蛋送给林伯格夫人。那个林伯格夫人应该是住在那个大房子里的那个大个子男人的胖妻子。他们挺好的,不过没有他们门前的小路好。我决定沿着田野旁的那条小路去林伯格夫人的家,不过我要先找到费里克斯。
  找到费里克斯的时候,他正在好国王爱德华一世的祭坛附近,今天是这个国王加冕的纪念日,我立刻决定走远一点,去看看我种在祭坛里的花朵王冠是否好好地在长——它们看起来很不错,我是春天的时候把它们从树林里带回来,种在这里的。我很希望在今天这个纪念日里,它们能开花,可惜小家伙着急了一点,一个月前已经把花开过了。不过,今天它们用叶子说了很多美妙的话,我跪下为爱德华祈祷的时候听见了这些话。
  我祈祷了很长时间,费里克斯有点不耐烦。于是,我提起那个木桶和里面的十一只蛋——另外的一只,在我跪下的时候,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从桶里蹦了出来。我一边祈祷一边抛着一颗小灰石头,谁知道它突然飞到了祭坛那里,并且撞上了那只蛋。祭坛几乎都是用大大小小的灰色石头砌起来的。在我修这个祭坛的时候,那个系灰色领带对老鼠善良的男人正好经过,他帮我把最大的那些我根本没办法搬动的石头放进了祭坛,还帮我在每一颗石头之间种上了苔藓——这个男人真像是上帝给我的礼物。
  今天,我要从祭坛去田野。一路上,我停下来和大树们说话,观察小鸟,为托儿所里的小东西采草莓。我把那些草莓和鸡蛋放在一起。在翻篱笆的时候,我几乎弄丢了我的太阳帽,并且又失去了另外3只鸡蛋和一些草莓。我把草莓捡起来放回了木桶里,可是鸡蛋却再也捡不起来了。我不再把太阳帽挂在背后,而是把它更紧地拴在胸前。
  很快,我发现了一只正在爬行的蛇。每当我看见蛇的时候,我都会停下来观察他们。他们的裙子总是很合身,紧紧地贴在身子上,而且不能像鸟那样把衣服弄得蓬松起来。不过蛇是行动迅速的人,他们的动作那么漂亮,他们的眼睛那么明亮,还有舌头,又细又长。
  在那条蛇很快消失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之后,我朝花朵走去,去和它们说话。我们交流了一会儿,忽然想起妈妈让我赶快的话,便急急忙忙跟它们说再见,最后把鼻子凑到一朵花上使劲闻了闻,味道很舒服。我继续赶路,不过马上我察觉到鼻子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我用手抹掉它,是那朵花的花粉。我把它放在一只鸡蛋上面,这让那只鸡蛋忽然有了花的样子。我把这个花鸡蛋拿给一只玉米的耳朵看,接着,我把好多玉米根那儿的土块捡开,好让它们的脚趾头能呼吸到新鲜空气,它们轻轻地颤抖着,有的把腰都快弯到地上了,向我深深地鞠躬表示感谢。
  我继续朝前走,天气很暖和。过河的时候,我看见有光鳃鱼在水里游来游去,他们的翅膀在阳光里闪闪发光。柳树把它们的脚趾头伸进水里来回摆动,有的把腿伸得很长,几乎能把它们的脚踝都弄湿了。我久久地看着它们,我知道它们现在心里的感觉有多棒。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只是想最后看一眼小河里的朋友。柳树朝我挥着手,呼唤着我的名字。带上鸡蛋,我得快一点,用比刚才快两倍的速度,一路跑到小河边,脱掉鞋子,把袜子挂在柳树枝上,在河岸边坐下来,把我的脚趾头们全都泡到水里去。当一个人把脚趾头泡在小河水里时,会有好多灵感冒出来,他甚至能听见住在水边的植物的谈话声。
  脚趾头在洗澡的时候,我的腿也同样非常渴望能被浸湿,但我没那么做。因为我害怕那些剩下的鸡蛋再出意外。我也没有让费里克斯从口袋里出来泡他的脚趾头,我知道他不怎么喜欢做这件事,他更喜欢把脚趾头放在奶酪里,虽然我并不觉得这样能带来更多的灵感。等我得到足够多的灵感之后,我把脚趾头从水里拿出来,放在太阳下晾干,再穿上袜子和鞋子。一边晾我的脚,我一边四下搜寻周围都有什么东西——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干草堆。
  正在我系鞋带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小东西,正在用身体发出饱满的嗡嗡声。我听着这些声音,这些我听过的最酷的声音。但他似乎很着急,走得匆匆忙忙的,让我没看清他是谁。而我呢,走得慢慢的。太阳好烫,弄得我不得不觑起眼睛,我想我该戴上太阳帽了,它真的挺有用。遇见伊丽莎白之后,我们一块儿穿过田野,我摘下太阳帽,系在伊丽莎白的头上,这样太阳就不会刺到她的眼睛。后来,她走她的路,我走我的,晚上我们会在草原上重逢。
  我开始朝那个干草堆走去。干草堆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是一个很值得探索的地方。我这么认为,老鼠也这么认为,有的时候,不,是很多时候,在我爬到一个干草堆后面时,一定都会遇见一只很不错的老鼠。老鼠是一种很值得认识的小动物。而现在,我发现的东西让我从头到脚感动极了。那是一个装满蛋的巢,而且没有一个人动过里面的那些蛋—— 一共15个蛋在草堆下面,它们虽然不像桶里剩下的8个妈妈让我去送给林伯格夫人的蛋那么白,不过它们摸起来更光滑。真舒服!它们太滑了,差点就从我的手里滑出去了,不过,最后它们并没有滑走。
  我拿了4个,后来又拿了2个,放进木桶里。我知道林伯格夫人很喜欢让她的身边布满舒服的东西,这是我之前听说的她的习惯。现在,我肯定当她看见这些散发着缎子般光泽的蛋在桶里的时候,她的胖身体的每一块地方都会感到高兴的。我把这些蛋放在最上面,好让她能最先看见它们。而当她看见她不仅有整整12个蛋,还有另外的两个的时候,她的眼睛一定会睁得大大的。好吧,现在我要赶快把这些蛋送给她,不过在我晚上回来之前,我得把今天写的这些字放在干草堆下面的一个小盒子里。等一会儿我去草原上和伊丽莎白会合的时候再把它取走。
  我回来了。我已经直接地把蛋送给了林伯格夫人。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跟一位美丽的女士聊天,那个女士就是塞迪,她穿着一件像沼泽里开的花那样的新裙子,上面有像她脸上的雀斑那样的斑点,当然这两种小点都很美丽。林伯格夫人也穿了新裙子。那是一条上面有黄色条纹的黑裙子,那些黄色条纹就像某种蛇披在背上的条纹。
  我悄悄地走到门廊里时,她们正谈得十分热烈,一点也没听见我来了。我放下木桶,她们还没看见我。我走到塞迪旁边,拉了拉她的袖子,她朝下看着我,笑了笑,一边继续说话,一边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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