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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心灵城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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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男人为中心的社会,男人们最会“编造”故事,一个“合法”而天经地义的故事:“从一而终”的故事。他们喜欢用绳索把女人五花大绑起来,不得越雷池一步,“三从四德”的道德标准,“非礼勿言”的交往礼仪等等,更使女性受到了社会“公众舆论”的双重压抑。    
    一个朋友向我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已婚女人在夜晚与一个男性在大街的树阴下谈话,仅仅就为这个事,酿成了不该发生的家庭悲剧。    
    男人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任何人交谈,而已婚女性却没有与异性交往的权利?在中国的家庭中,人们喜欢说一句笑话:已婚妇女没有友谊。    
    在这里,人性开始萎缩。男人的“律条”成为社会标准,而大多女性也认同这条标准,即男人的“占有欲望”和“支配欲望”的标准。    
    人由猴子变来,人确实有点像猴子。    
    掀掉石头    
    正确的自我调节,掀掉心上的石头,是排除心理压抑的良方。    
    心理医生的引导,仅仅是一种外部的引流。而要走出“密密的丛林”和“深深的峡谷”,走出盘根错节的人生之旅,还得靠自己,“上帝”在每一个女性的心中。    
    首先是“争”,争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不要怕打击,不要怕流言蜚语。不需要别人的恩准才能说话,不需要看男人的脸色才能走路。你永远是你的。    
    站在历史高度看人生,俗话说,有千年的衙门,没有千年的官。有千年的庙,没有千年的和尚。权利和金钱,往往是过眼的云烟,转瞬即逝。淡泊一点儿,洒脱一点儿,随意一点儿,自在一点儿。生活的滋味,从来不是别人恩赐的。    
    我们说,生活生活,总是自己活。不要理会谗言,不要理会别人的眼色;这是女性获得坦荡心态的钥匙。    
    其二,自己应该相信自己。    
    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人,怎么使别人相信?说句俏皮的话,“历史判定”总比人类行为要晚二十年。    
    你可设想,在封建社会中,寡妇养了汉,会有什么结局?那是“沉塘”的处罚,那是“挖眼”的结局。    
    今天的“寡妇养汉”,前些年人们还在茶余饭后谈一谈,摆一摆,也仅仅是闲聊的话题。而今天,人们既不谈,也不摆,连闲聊也不屑于这样的话题了。    
    你说,历史的公正晚了多少年?


第二篇、生存崇拜没有眼睛

    每个人的心灵都可以是一个光源,绝不能听任自己心灵的熄灭。    
    ——罗曼·罗兰    
    崇拜,使崇拜者自身消亡;崇拜,使崇拜者能力软化;崇拜,使人变得自鄙、自卑;崇拜是“死亡之吻”。    
    盲人心态    
    崇拜者因自身的弱小而希望强大。    
    人们崇拜大树,而不崇拜常青藤;人们崇拜伟岸的高山,而不崇拜平滑的鹅卵石;人们崇拜汹涌的波涛,而不崇拜涓涓细流;人们崇拜天崩地裂的造山运动,而不崇拜摇篮旁的催眠曲。一句话,人们崇拜强大,崇拜力量。    
    在非洲原始部落中,人们崇拜“天”,因为“天”有巨大的力量;人们崇拜“地”,因为“地”有的博大的胸怀;人们崇拜“山”,因为“山”有神秘的氛围;人们崇拜“鹰”,因为“鹰”有矫健的翅膀;人们崇拜“水”,因为“水”有无穷的力量;人们崇拜“狮”,因为“狮”是兽中之王;人们崇拜“蛇”,因为“蛇”是死亡之神。    
    于是,这山,这水,这地,就成了图腾,成了神灵。人们也崇拜怪异现象——火山、雷鸣、地震、泥石流,这些呼风唤雨的自然伟力,成了我们人类的崇拜对象。    
    透过历史的烟云,细味崇拜的根源;使我们明白了一个极其浅白的道理:自身的弱小,渴望强大;自身的平庸,渴望伟大。    
    崇拜者在崇拜中使自身消失,渴望从被崇拜者那里获得力量,从而形成了对被崇拜者的人生依附。    
    为什么原始部落的少女,可以为巫师奉献自己的贞节?愚昧的乡民可以为山神献出自己的爱心?众多的教徒可以为神灵献出自己的财产?崇拜者希望像崇拜物一样强大,在“天人合一”和“人神合一”中,求得自身的永恒。如果说,地球的“造山运动”,造就了婀娜多姿的大地;那么,崇拜所引发的“造神运动”,造出了人间千万个不幸。    
    结 局    
    崇拜的结局是没有花环的坟墓。崇拜者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交给了魔鬼,而不是交给上帝。    
    崇拜者没有眼睛,崇拜者没有意志。    
    当人类堕入崇拜陷阱时,人类就失去了自身,包括肉体和灵魂。    
    崇拜者是儿童心理。    
    人类儿童期是崇拜的摇篮。由于自身的弱小,就会滋生对力量的崇拜和对强大的崇拜。对天体现象无法解释,就会滋生对神秘的崇拜和对“陌生”的崇拜。    
    我们在对“追星族”的研究中,看得十分明白:正是花季的青少年,虽然身体已是大人,但心理很像儿童,最容易滋生一种伸向未来的“英雄欲望”。由于自身知识和能力处于“发育期”,心理的“英雄欲望”就必须寻找模式对象。从恋父情结到英雄崇拜,正是孩子们心中偶像的延伸。    
    崇拜心理来源于人类的童年期,崇拜消亡伴随着人的成长过程。当她们人生经验丰富起来的时候,盲目崇拜就会自然消失。    
    愚昧是崇拜的温床。    
    原始人类的崇拜与禁忌比现代人多。但富起来的现代人,如果缺乏文化的教育,其愚昧程度并不比原始人类少。    
    请看一个事实:    
    一个伪气功师,在广东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装神弄鬼,真像“呼风唤雨”的神灵。他把简单的化学药剂,在手掌中合成了红色的“血液”;他把简单的磨擦生热,变成了夜空的“流星”。于是,善良的人们,当然也是愚昧的人们,向他奉献了金钱、美女,乃至高档的轿车。    
    这些富起来的人们,愚昧到了何等的程度?    
    由此我想到甚嚣尘上的“传销活动”,这个玩意儿为什么在中国土地上风风火火?伪气功师和传销商利用了人们对神秘和金钱的崇拜心理,加之“诱惑”和“暗示”的卑劣伎俩,以致使无数善良的人上当受骗。    
    偶 像    
    青春偶像崇拜,是青春女性的一大特点。    
    一个歌星,不管他是“天王巨星”还是“地王巨星”,也不管是刘德华还是李德华,每到内地,从者如云,前呼后拥,一路呐喊,真像古代帝王得胜回朝一般。    
    在一曲曲《再爱我一回》、《再给我一个吻》的歌声中,少女的热泪,就像滂沱的大雨。献花的女郎,虔诚地献出自己纯真的爱意。少女们奔走呼喊,其扭曲而变形的脸蛋,真像“献给上帝”的表情。她们高呼:“某某我爱你”,“某某我要嫁给你”。    
    请允许我原文引述一段报道:“×××在内地的魅力不可挡,日前在浙江温州举行个人演唱会,歌迷太踊跃几乎酿成暴乱……机场附近万人攒动,情绪失控的歌迷将机场玻璃门挤破,造成不少民众受伤。”不知这则消息是否属实。如真像记者所言,那温州人怎么想?另据记者说,“为一睹×××的风采,热情的观众将其住宿的酒店团团围住”云云。但愿记者是在说谎,不然,我们的脸真不知往哪儿搁?    
    前些年,高鼻子“老外”上街,身后总有数十个我们的同胞跟随,就像看外星人一样。当时,我们的政府一再告诫市民,不要围观外国人。这些年,可能看多了,也再不围观了。据出过洋的人讲,我们黑头发、矮鼻子的同胞走在纽约的大街上,并没有什么人围观我们。    
    还是平常人平常心好。    
    我想说,肉体献给了魔鬼,灵魂献给了上帝,我们自己真的会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一个贫困而封闭的民族,一个心理发育不成熟的儿童,最容易产生崇拜。就像热恋中的女人,她们什么都有,惟独没有“眼睛”。    
    一个封闭的社会,一个不知外部世界为何物的儿童,最容易产生崇拜。对金钱的崇拜,对物质的崇拜,导致多少善良女性断送了青春乃至生命。    
    民间有一句俏皮话,“说普通话的怕说广东话的,说广东话的怕说洋泾浜英语的。”这种畸型的心态,就是封闭的产物。如果一个社会总以一种儿童的眼光来看待世界,虽然多了几分天真,但总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外国的月亮跟中国的一样圆,外国人同中国人是一样的人,外国的城市同中国的城市一样拥挤,外国的诈骗与中国诈骗一样狠毒。    
    俗话说,保姆进城,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这说明了“物种”在变化。仅就变化而言,变化是正常的,不变化是不正常的,但我们的眼光,应该变得更健全一些,变得更成熟一些。    
    什么时候,我们不再以儿童的眼光看待世界时,我们就真的长大了。只有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崇拜真不是个东西。    
    


第二篇、生存乐极生悲

    过度乃快乐的祸害,节制并非快乐的灾难。    
    ——蒙田    
    乐极生悲,一种情感现象。    
    天堂与地狱,仅一步之遥;真理与谬误,仅一纸之隔;快乐与痛苦,仅一尺之差。    
    快乐到了极限的时候,就是痛苦。    
    快乐有“度”    
    人是一种高级动物。    
    动物的本能是“趋利避害”和“追求快乐”。所以,西方心理学家以“快乐原则”来衡量人的生活质量。“快乐原则”有一个“度”。0℃以下是冰,99℃以下是水,100℃以上是气。    
    你可仔细掂掂以下的故事:    
    和谐的性生活是一种快乐,但性生活过度时,就是一种痛苦。如果帝王在“芙蓉帐内”度三个月“春宵”之后,恐怕早已不能“早朝”了。尽管不少人“衣带渐宽终不悔”,“性”闸门无限开启时,便是“死亡”临近。    
    酒神狄俄尼索斯在朋友聚会中充当“煽情剂”。    
    当乙醇五分钟进入血液时,胆小的变得胆大了,脸薄的变得脸厚了,吝啬的变得慷慨了,木讷的变得活跃了,陌生的变得熟悉了……总之,由“快乐原则”的指引,人们在酒精的作用下,“返朴归真”了。但如果饮酒过“度”,一场欢乐的聚会,常常变成一场争吵,一场闹剧,这叫“快乐的惩罚”。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快乐原则”的泛滥。    
    当人们看到安娜·卡列琳娜和陈白露的结局之后,你有什么体会?她们既无“凤凰涅槃”的悲壮,也无为理想献身的忠烈,仅仅是生命的“过度消费”,而遭受“透支青春”的处罚。她们没有毁灭社会,倒是社会毁灭了她们。    
    莎士比亚说得好:“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丽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会吃掉天生丽质,什么都逃不过他横扫的镰刀。”不言而喻,“透支姿色”,就是追求加速死亡。正如吸食“白粉”,其快乐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乐极生悲的原则,即使在权力的争夺中,成功者固然尝到了成功的快乐,一旦走到尽头,这种“快乐”就变成了一种悲凉。    
    人们到“快乐极限”之后,常常“乐极生悲”。这不是“宇宙法则”,但它是人类情感生活准则。    
    追 寻    
    渴望成功的过程,伴随寻找的过程。    
    成功者有新的寻找,渴望成功者一如既往地寻找,没有成功的一辈子寻找成功,而成功之后,又堕入了新的迷惘。    
    有一个名演员,在插队下乡时拼着“小命”想当演员;在当了演员之后,拼着“中命”想当名演员;在当了名演员之后,她说:“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名女人难上加难。”    
    于是,我想到《我想有个家》这首曲子,为什么会经久不衰?那羁旅天涯的奋斗者,在异乡苦苦追求与抗争,不管他(她)们的奋斗结局是成功或者失败,但内心都有一个共同的音符:我想有个家。    
    一些浪迹天涯的歌手,常以最时髦的话说:“我要寻找一片绿洲,喘息一下疲惫的灵魂。”一些功成名就的人,在掌声与笑脸中成为时代的幸运儿。她们什么都不缺,就缺一个“家”。当然,这个“家”不是世俗的“家”,而是心灵归宿的“家”。    
    一些打破“温馨小巢”而不屑于两人厮守的女性,一段异乡创业之后,在空荡荡的洋楼里,在俊男如云的包围中,她们仍然要一个“家”。    
    世界的事,好事、坏事,无论从哪儿来,不管到哪儿去,似乎最终都蕴含了一个“宇宙法则”:世界是一个寻找的世界。    
    找到的和没找到的,都永远在寻找。人们总在寻找寄托,寻找生命的永恒价值。秦始皇就找过永生秘方,但没找到。后来的人也在寻找,不过不是寻找“长生之药”,而是寻找精神不朽。    
    永 恒    
    精神不朽,不是以个人生命永恒为形式的。    
    如果世界没有死亡,这将是一个多么拥挤而可怕的世界。生命的精神永恒,只有在大自然中得到最后的皈依。    
    在陌生的自然里,在重叠的山峦中,在高高的岩石上,在不舍昼夜的江河里,在日月星辰的光照下,人们似乎得到了一种感悟:自然的永恒与自我的渺小,从而滋生了精神不朽的期待。在人与自然中,人类始终在寻找心灵“物我合一”的“天人景象”。    
    人类从独立行走到工业社会以后,第一次打破了原始宇宙法则的“物我合一”的天人观。然而,人类文明发展越快,心灵就失落得越快。于是,人们又想回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中去。    
    人类文明的发展,造成了人对机器的过分依赖。人对自身的“陌生化”,人与自然的隔膜,更加剧了这种“孤独”。    
    梅特林克在《沙漏》中说:“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永远孤独。甚至没有自己作伴,我们对自己一无所知。”    
    这是一种“成功病”,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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