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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n种生活-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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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非常神圣。要知道,这件事情的意义非同一般,其意义,在当时我就已经用我的敏感捕捉到了。我在外人的眼中已经是一个南大人了。我在南大已经找到北了,我也是一个指点迷津的老师,而且是在南大指点迷津。你看,我不是在指导别人从南园的迷津中走到北园的迷津中去吗?    
      当然这种对南大的神圣感有的时候也受打击。例如,到北京找工作那会,我在一所学校的中文系研究生教室里等人,当我说我是南大的时候,那些可爱的研究生们无一例外地都以为我是南开大学的,其中一个美貌如仙的女生说,那你一定认识谁谁了?我说不认识。她立即显出失望的神情来。原来她误以为我是南开的了。这使我感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南大就是南京大学。尽管所有的南京大学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尽管所有的南京大学人都认为南大就是指的南京大学,是啊,在南大人的眼里,南大不是南京大学还能是其他什么大学呢?什么大学配得上“南”和“大”这两个字呢?    
      后来我在北京的寻职是失败了,我想我是为南大丢脸了,我对我自己说,这不是我个人的失败,原因是作为一个南大人的我被北京拒绝了,至少也是南大的被拒绝吧。    
      不过南大,她一定不是这么想的,这是南大的伟大之处,她不畏惧失败,而是勇敢地面对失败。当我问它,能否将我的报到证开到北京的时候,它说不行。这是多么坚强有力的回答,谁能在这样的回答面前无动于衷,而不感到由衷的钦佩呢?    
      不过,在南大时代,我常常会有一种异己感,我想我不是南大人,这种感觉很怪异。实际上我只是在南大里住了半年,此后我就搬到南京去了,我在南京的一座公寓楼的6楼安下身来,在那里俯瞰南京这个城市,并且成为南京这个城市的编外成员。要知道因为没有南京户口,我对南京的崇拜感与日俱增,成为一个南京人的冲动极端强烈。在这方面南大的身份并没有对我产生什么安慰作用,相反让我很自卑。尽管我是一个南大的编内成员,南大正在南京内,但是,我依然不是南京的人。我夜以继日地生活在南京人之中,但是我和南京人永远没有成为“自己人”,这多少让我感到有一些自卑。问题是我搬出南大以后也不是南大人了。    
      其实,对这种命运我不是没有反抗的,我希望自己做一个城里人,这对于一个来自乡下的人来说已经是最大的理想了。唉,现在想起来,我依然为我自己终于没有成为一个南京人而感到痛心,一个乡巴佬的心愿就这样破灭了。    
      当我被驱逐出南京,带着我的1000余本书离开南京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赶着600头羊的牧人,我失去了我的草场,哪里会安置我的羊?我的一个哥们儿骑着三轮车,将我的书送出草场门,一直送到江边码头,在那里我们草草告别。那天我的船载着我从南京长江大桥下面缓缓驶过,望着身后的南京,我的眼里竟然流出了泪水,我想我再也回不来了,我就这样永远地和我的南京,我的南大,我的南大生活以及理想、骄傲、信念一起分手了。    
      在我和南京之间到底横亘着什么呢?一个无情的第三者破坏了我和南京之间的爱情,然而直到现在这个第三者依然不显现它自己,它高高地隐藏了它自己的面目。造化弄人啊。我擦了一把心酸的眼泪,对自己说。    
    


第三部分第16章 在自由的风中回忆我的文学南大(2)

    南大时代,在我6楼的孤独生活中,我依然会想到这是一种好处,例如和南大2舍的三楼相比,这里虽然没有博士们的高谈阔论,但是有南京的霓虹灯和空气,透气比较方便,没有酸味道。阳光也比较亮堂。吃饭和睡觉都不用理论论证,没有人将咳嗽和刷牙的声音当宝贝记录。没有人将牙垢整理之后当文章发表,换稿费。    
      不过,我的绝大多数哥们儿不这么看,他们常常非常羡慕南大里面的一切,想象中南大      
    里面的东西,例如喷嚏、咳嗽、光脚、鼻涕、梦呓、发呆、说话、吃饭、睡觉、做爱、写字,总之,每一样事情都是有浪漫情韵的,都是由理性的头脑精心策划的文化感特别强的东西。所以,我也还是经常地要成为一个南大人。    
      我们在南大校园里流连忘返,在这里寻找爱情、诅咒、文学等等一切我们所需要的东西。那个时候你常常会看到我和我的朋友们周末的时候出现在南大的各个角落里,如果我们一直低着头,那就更充分地说明我们是在寻找了。    
      你看我们多像猎手啊,为了多多地认识女孩子,我们组织了南大文学社,对于前来发展的社员,女性一路绿灯,而男性则任其自生自灭。我们在那里发现了多少有为的文学女青年?一个也没有,但是却伤了不少纯洁的文学男青年的心,那些伤心的文学男青年热烈地写作,繁荣了南大的文学事业,文学在我们的伺弄下在南大发芽了,发出了绿色耳朵和嘴巴,而文学猎手依然两手空空。    
      我们也组织同乡会,我们在食堂的广告栏里广而告之,并且留下了寻呼机号码,准备所有的男性寻呼我们都不回,而所有的女性我们都回,你看我们就是这样热爱女性,尊重女性,我们已经进化了,从文学中我们找到了尊重女性,女性优先的风格和依据。但是,后来才发现这种手法在南大已经司空见惯,再也不会有什么女子来上当,倒是有一回,一个同性恋者开始不断地骚扰我们。    
      那是一个激情主义的时代,我的师兄赵恒瑾每次都用不同的称呼喊我,这个来自韩国的中文爱好者,试验了各种各样的称呼,在我的身上研究中国人对称呼的反应,“老葛”、“小葛”、“葛兄”、“师弟”、“兄弟”、“朋友”、“红兵”,在他的称呼中我是一个千面郎君。来自日本的“姿三死郎”兄,则比较直接,将我扔在的士车里,我只好将他认真计算过的一半的士费塞给司机,的哥最后说:“你们日本人真是绝门,两人乘车车费还要单付。”是啊,我也成了日本人了,我怀着羞愧的心情离开了的士,后来我才想到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日本人而感到羞愧呢。而一个来自喀麦隆的黑人则要和我做咖啡豆的生意。    
      那个时候我是多么年轻啊。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抱有好奇心,例如对南园门口的馄饨,这种馄饨即使是在公元1997年的时候也不过5毛钱一碗,而且它是世界上最好的泻药,它让你在满足了口舌之欲之后立即狂泻不止。而南园里的每一个食堂几乎都是美女展览馆,只要你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食堂里,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那么,就请将你的饭碗端好,就请你像猎手一样在三个食堂之间来回逡巡,你一定会找到一个和你共进午餐的美女,而在吃完美妙的午餐之后你也将无一例外地得到一个电话号码,尽管绝大多数电话号码都是空号。但是你依然对此毫不气馁,如果你发现一个美女出现在饭厅里,你一定会立即挤到卖饭的地方,再来它二两,即使你已经撑得非常难受,你还是会磨磨蹭蹭地蹭到那个女孩子的身边,你说:“今天的饭菜特别好。”然后你津津有味地开始了你的撑饭旅程。    
      然而,你终于在南大失望了,你发现浪漫主义时代已经结束。崇拜文学的时代从你进南大的第一天起就已经结束,而你对文学的崇拜恰恰成了你的把柄。    
      但是,你不认为这是你的失败,你认为这是文学的失败,文学在这个时代已经失去了魅力,它再也没用吸引力了,尤其对于女孩子。你终于明白了,文学是寂寞的事业,它之所以是伟大的,就因为它是寂寞的、孤独的和没有魅力的。而对于你这样的人,文学再适合不过了,你说你将献身文学,在文学的老家终老。    
    


第三部分第17章 他们振臂挥舞,是伟大舵手(1)

    有学生问我平生最痛恨什么人,我说我最痛恨道学家。这种人最虚伪。我亲眼见过几个道学家,他们平时对一个女孩子非常好,他们就这个女孩子几乎周周都要聚在一起喝茶。但是,当这个女孩子生活上出现了一点儿问题,需要他们出来打个招呼,做些解释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都拒而远之,他们都跑得无影无踪。这就是道学家。他们为了保持自己的道学面貌,会不惜牺牲别人,要知道这些人连起码的朋友之谊都不顾,他们还有什么地方值得信赖呢。    
         
      大多数道学家是用贬低和抨击别人的道德来证明自己的。他们之所以被认为是道德高尚的道学家,大多数时候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正面的高尚举动,而是因为他们时常抨击那些所谓的道德败坏行为和道德败坏分子,他们从痛斥别人中获得名声,因而常常对别人越发的苛酷,必要的时候他们是不惮于在别人的伤口上撒把盐的。    
      但是,有些读了很多书的所谓知识分子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一位朋友跟我谈电影《甲方乙方》。他举了几个例子,讲到美国国旗是非常神圣的,巴顿将军,《列宁在一九一八》是非常神圣的,烈士们是非常神圣的,南京因为曾经是中国的首都也是非常神圣的,所以电影《甲方乙方》就不应该拿这些神圣的事物来幽默,《甲方乙方》这样做完全是毒害那些不明事理的青年人。可是,我问他,难道“神圣的事物”就不能拿来做幽默的材料吗?事实上,这位先生可能不知道,美国人对国旗的态度是庄重的,但是当要通过法令,宣布焚烧国旗是非法的时候,美国人就站起来反对了。人可以自愿地尊崇一个事物,但是不能被迫地尊崇一个事物。在这位朋友看来,俗人把圣人当菩萨供着才是正理,俗人是没有权利拿圣人来幽一默的。所以,那个电影中那个胖子书商只该在他的书店里卖书,是绝不应该有他的幻想的,至于幻想做什么巴顿将军就更是大逆不道了。    
      其实一般情况下圣人都是很随和的,圣人也是不忌讳拿自己来幽默一下的。例如,毛泽东,他就在接见外宾的时候用“去见马克思”来对自己的年老幽默一回。据说在场的人都会心地笑了,没有听说有人因此而嘲笑主席,相反大家从这个幽默中感到了主席的人格分量。这样的例子不枚胜举,“圣人”是不忌讳拿自己来幽默一回的,怕就怕在我们中的某些人自认为“卑人”,对着圣人鞠躬哈腰,在圣人面前连头也不敢抬一下,他把脑袋都给了圣人,然后自己做了没有脑袋的尾巴。他把自己的权利交给了圣人,其中甚至也包括笑的权利。现在,我们终于赶上了好时候,“卑人”也可以笑一笑了,可是有的人就是对“卑人”的笑看不过眼,好像“卑人”一笑,天下就大乱了,在他们的眼里人们一提到圣人(其中包括美国的圣人,如巴顿)的名字“卑人”就应该沉静肃穆默哀,一提到攻占南京“卑人”就应该咬牙切齿两眼含泪如丧考女比 才行。    
      这就是某些知识分子的德行。他们害怕大众的笑声,他们希望大众和他们一样成天愁眉苦脸。这就是中国的精英。他们将大众放在了精神的低点上,自认自己为大众导师,这种所谓的启蒙主义态度和20世纪50至70年代的蒙昧主义政治态度在表面上看似乎相反,其实是一致的,蒙昧时代的政治是叫大众不要思考,而市场时代的精英是叫大众不要欢笑。反正,大众除了应当受苦,在苦行中实践他们的道德,为某个伟大理想而奋斗以外,就不应该有什么其他想法了。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大众实在不应当是一个知识分子所应持的立场。一个政治家、一个军事家他这样做,他将大众的生命当成实现政治报复和军事目标的工具或许还可以理解,但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应当如此。然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中国知识分子是最缺乏人文关怀的。    
      《作家》1999年第6期上看到这样一首诗,题目叫做《人体盾牌》。    
      盾被发明出来/本来是为了保护人体的//而人类今天竟然用自己的身体/组成盾牌/保护那条河上惟一剩下的桥梁//那是为了已经邻近的下个世纪/正义和良心/有路可走//我为这位诗人感到羞辱。    
      一个诗人,一个知识分子,他应当是为人类生命而歌唱的,他应当认识到生命本身才是生命的目的,可是现在,他在歌唱人体盾牌。    
      他想都没有想,就将人体的价值看成是低于桥梁的,身体必须为桥梁的存在付出代价,而不是相反。他忘记了一个常识性的逻辑,桥梁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体轻松,不必为了过一条河而绕路或者泅水,他不知道,桥梁毁掉可以依靠人体来建造,而人体毁掉了,却不可以通过桥梁来重建,他只是知道,桥梁的存在对于人类是必须的,因而它的价值就高于人体。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    
      一个国家(作为一种统治形式)不关注这个国家里的人民的生命的权利,却鼓励人民用他们的身体去保护物,它把自己的人民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目的,它让自己的人民拿身体去换一座桥梁、一门大炮或者一辆汽车……,它的存在的合法性我看非常值得怀疑。它没有将自己的人民的生命看成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而是相反,将这个国家中的物看成是自己的目的,它宁可要一个物,也不愿意要一个人,它让人为了物而存在,它对这个国家的人民还有什么意义呢?一个国家只有它保护人民的生命并且努力使人民生活得更自由更美好的时候才有理由存在。    
    


第三部分第17章 他们振臂挥舞,是伟大舵手(2)

    我知道正义和良心经常是幌子,而试验这个幌子的真伪的就是对人的生命的态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在为生命精打细算,他们用一千万美元一枚的炸弹,为什么他们不用一百美元一枚的炸弹?因为那种炸弹不能远距离精确制导,会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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