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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的真面目-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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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登辉“总统”占用巷道一事,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水扁昨表示,国民党政权长期与特权结合,只要他当选市长,一切将“依法”处理,索回土地归还给民众使用。
第二部分第37节:陈水扁政见是谎话(4)
在这样斩钉截铁、信誓旦旦的政见保证下,台北市民相信了陈水扁,并且投票让他当选,结果呢,却迟迟没了下文,直到林美伦向监察院陈情后,监察院转问陈水扁市长,我们才得到真相和结论。我在下面,公布三件有关文件:
一、林美伦“纠弹陈情书”
纠弹陈情书
案由:为李“总统”登辉暨官邸人士公然违法,强行围堵三条巷道作为官邸人员房舍及停车场所,辱及全体“国人”,请钧院对李“总统”登辉暨官邸人士之不法情事,施以纠弹,以立法纪,以肃官箴。
说明:
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及同路段五巷八弄等,共三条巷道,系既成道路,属台北市民日常通行便道,讵知于一九九一年中叶遭强行围堵巷头巷尾,供“总统”官邸停放车辆及建筑房舍之用。
二、按既成道路系公共设施用地,依法仅供民众通行使用,一般民众若有强行占用摆设摊贩或供作私人停车位之行为时,检警机关动辄施行铁腕,以“刑法”窃占罪相绳,博得一般社会大众之喝彩,讵“总统”暨官邸人士,藐视法纪,公然围堵霸占既成道路私用,实乃“中华民国”“国耻”。
三、前述三条巷道,既系依都市计划设置之公共设施用地,其未经依法变更用途前,无论基于任何理由,均不应有窃占私用之行为,否则领袖率先违法,上行下效,法纪势必荡然无存,法律亦将成为少数特权阶级压榨黎民百姓之统治工具耳。据此,特陈情钧院翔实查证,纠举所有违法失职官员,其涉刑责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树立柏台风骨,而为人民表率。
四、兹检附:
(一)李登辉“总统”官邸使用土地一览表。
(二)李登辉“总统”官邸违法霸道事实。
(三)官邸地形图。
(四)官邸违法霸道部分之地籍图誊本。
(五)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号土地登记誊本。
(六)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号土地登记誊本。
(七)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号土地使用分区及公共设施用地证明书。
(八)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号土地使用分区及公共设施用地证明书。
此致
监察院院长陈
监察院监察委员诸公
陈情人林美伦
八三·十一·十九
二、监察院函林美伦
日期“中华民国”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字号(84)院台壹乙字第三一九六号
受文者台北市议会林议员美伦女士
正本台北市议会林议员美伦女士
副本本院第一组
主旨贵议员陈情案,经台北市政府查复到院,兹检附复函影本乙件,复请查照。
说明:
依据此办监察员核阅意见办理。
院长陈履安
三、陈水扁复监察院
一、奉大院83。12。2(83)院台壹乙字第九九一号函办理。
二、查本案重庆南路二段五巷设置路障,系因该巷紧邻“总统”官邸。为维护“国家元首”安全,经“国安局”以该巷贯穿官邸及其附属设施,影响“国家元首”安全甚巨,于83。11。16以(83)述复警(六)字第一九七四号函向本府申设临时路障管制通行(详附件一)。经本府有关单位现场勘查后,以该路障确为维护“国家元首”安全考量所必需之权宜措施,且相邻重庆南路二段七巷及湖口街均可通行,爰依市区道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市区道路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得限制道路之使用”,于83·11·19以(83)府工养字第八三七六四九一号函复同意备查在案(详附件二)。
三、本案复经“总统府”第三局于83·11·21以华总三(管)字第一一九六号函(详如附件三)以依“国安局”组织法第二条及第十一条内容:特勤中心协同有关机关(……警政署……)掌理“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维护,爰申设临时路障管理通行,并俟限制原因消失时,当即解除列管。
四、有关林美伦君等陈诉乙案,查本府系依据“国安局”等申请,并会同各有关单位勘查,并依市区道路条例规定及维护“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同意设置,实无不当之处,敬请大院明察。
市长陈水扁
在上面陈水扁的复文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了陈水扁已明白表示“依市区道路条例规定及维护‘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同意设置,实无不当之处”!把他在竞选时对人民的承诺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并且无耻地只看到“‘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眼中全无台北市民了。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日,《联合晚报》登出“废巷不还路,议员抨阿扁”的消息,内文说:
〔记者戴安玮/台北报道〕台北市都委会上午审议通过“总统”官邸旁巷道废道,改为住宅区案,市议员林美伦上午得知后非常气愤,强烈抨击市府是软脚虾。
林美伦表示,“总统”官邸占用官邸旁巷道已经很多年了,但台北市政府一直不敢处理。一九九四年台北市长选举时,陈水扁曾承诺他当选市长后一定“还路于民”,但陈水扁担任市长迄今已两年多,市府不但没有还路于民,还透过都市计划变更地目方式,将“总统”官邸旁的巷道废巷,改为住宅用地,实在是太软弱了。
她说,为什么市府扫黄扫到面包店,经民众诉愿获判胜诉时,市府还可以一张行政命令,不准面包店复水复电,为何市府拆除十四、十五公园预定地上的违建户时,可以大言不惭说,是在改善都市环境,而完全不顾老荣民死活,却为了“‘总统’完全”,对“总统”官邸占用巷道不闻不问,不予拆除,还主动提案,同意变更地目废巷,这实在无法令市民心服口服。
林美伦说,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市府是不敢打老虎,任老虎违规占用道路,也不敢处理的软脚虾。她认为,市府不敢打老虎,等于就是在欺负老百姓,她将不会善罢甘休,必要追究市府的责任。
虽然如此引起公愤,可是陈水扁反正做上市长了,他才不在乎呢,他一路食言而肥了,悍然不理了,他只要谄媚李登辉及其家属就好了,谁还管台北市民呢?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二部分第38节:陈水扁怎样害营造商
李敖
我收到二月十四日九联营造公司武之璋先生给我的一篇亲笔文件,题为《祸从天降始末》,是叙述陈水扁恶形恶状打压合法企业的,全文如下: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日,陈水扁市长亲率市府一级主管到本公司承揽之西松国中工地抓弊案,事前通知全省各种媒体记者共六十余人。过程神秘,陪同有谢副秘书长,谢曾任市府工务局长对工程内行。
到了现场,北市建康路西松国中工地,大家才知道是为了空心柱内填沙拉油桶乙事,查建筑结构之设计,为了装饰用途,减轻自重,常有空心柱之设计,在工法人多填空桶——不一定是沙拉油桶。这种工法为市府或监造单位所允许,且行之有年,沙拉油桶之作用是补助施工之材料而非建材,陈水扁到了工地声色俱厉地直斥我们的工地主任偷工减料,我们工地主任据理力争。后来市长问了市府派来的监工李灿享,李主任也婉告市长,空心桶是市府设计的,承商是按图施工并无不妥。最后市长又问谢副秘书长,谢乃含糊其辞。市长在错愕之余,又跑去数钢筋、量粗细,又毫无所获。这时记者们看出一点端倪,乃问市长:“到底弊在何处?”市长难以下台,乃漫应曰:“九联营造被检举财务发生危机,我要追查开标过程有无弊端,以及资金流向……”后来虽经市府新工处以及营建公会技师工会说明工法并无不当,更不涉及偷工减料,但是对本公司之伤害已经造成。后来市议员又以替九联讨公道为由逼市长跟九联道歉,成为府会争执之五议题之一,九联经常上报,造成二度伤害,最后银行抽银根、材料商要现金才送货(原来六十天期票)、小包停工。财务工务瞬间恶化,发生骨牌效应,十四个工地数十亿工程纷纷停工,本人二十多年之努力全部付诸东流,且殃及诸多亲友、协力厂商,造成许多妻离子散之悲剧。本人遭此打击,痛不欲生,以致罹患心律不整,数度发作濒临死亡。而当时阿扁声势正隆,所有亲友律师皆劝我不要对阿扁提出告诉,所以忍辱至今。
上面的故事,我无须再做结论了,陈水扁是什么作风,大家一看就行了。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二部分附录:指摘查弊不当议员拟代包商讨公道
【记者詹三源/台北报道】台北市长陈水扁前天的西松国中工程查弊行动,可能使得承造商的声誉受损,台北市议会新党议员费鸿泰昨天也向包商了解内情,他表示,陈水扁的查案动作未知会任何政风人员,却带着大批媒体记者指为弊案,如果包商希望争回商誉,他会配合争取。据了解,此案已成为国民党、新党议员在新会期中质询的话题,可能要求市府澄清或道歉。
据了解,承包西松中学校舍的九联营造公司对于陈水扁的查案行动相当恐慌,深怕商誉受损,昨天也前往市议会向议员说明本身的无辜,包括国民党、新党及民进党议员在内的部分议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查案手法有待斟酌。
九联营造公司强调所指的空心柱为偷工减料,完全是误会,施工设计图上也明明白白设计为空心柱,纯是作为装饰的柱子,与承载结构的柱子无关,主要是增加建物外表的美观而已;而使用空沙拉油桶作为空心柱的“内模版”使用,也是一般常见的施工法,这是新工处允许的。
议员费鸿泰表示,经他向承包商九联营造了解后,陈水扁的“查案”过程有严重瑕疵,不通知检调或政风人员,或事先调查相关设计图,却带着媒体记者前往,随便就指控承包商有偷工减料,通过媒体大肆宣传,对承包商已经造成极大的伤害。
而据传新党会与国民党议员研商在新会期中,要求市府“公开认错”,新党议会召集人庞建国表示,陈水遍的做法的确是“作秀过了头”,但是否会要求市府提出澄清或认错,并未与其他议员做进一步的沟通。(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二日《联合报》)
第二部分陈水扁勇敢吗?
李敖
陈水扁抢青年票,给青年们一种印象:陈水扁是勇敢的。我看了,深觉他扭曲了历史真相,因为陈水扁虽有很多优点,但优点之中,却无“勇敢”可言。
陈水扁写《台湾之子》一书,说他在“蓬莱岛事件”被判一年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我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宣布拒绝上诉,以抗议司法不公,并随时准备入狱”,照他这种口气,此一抗议,当然是勇敢的,但在事实上,他不但没有“拒绝上诉”,反倒偷偷要他老婆吴淑珍上了诉,勇敢了半天,原来偷偷向“司法不公”屈服了,结果被改判八个月,这就是《台湾之子》书中所写的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我和黄天福、李逸洋入狱。狱中两百四十六天……”,为什么被判一年不上诉却变成只坐牢两百四十六天呢?因为勇敢的陈水扁不勇敢了,乖乖的上诉了。
陈水扁入狱前以“台湾第一勇”做号召,大张其勇,四处演讲以广招徕。就在他入狱前夜,我找来当时的党外立法委员许荣叔,一起到陈水扁家里,等他演讲回来,向他说:“我们一起就宣布组党吧,大家不敢组党,因为组党国民党会抓人,可是明天你陈水扁就坐牢了,已坐牢的人难道还怕人抓他坐牢吗?要抓,抓许荣淑和我,你不要怕。”可是无论我们怎么劝,陈水扁就是不敢,结果党没组成,使我觉得陈水扁根本不是勇敢的人,我跟许荣淑非常失望。
在陈水扁入狱后,民进党组成了,那是我和许荣淑邀他组党后三个月零十八天以后的事了,前后只差三个月零十八天的时间,陈水扁就坐失了组党第一勇的机会,除了证实此人政治判断很低能外,所谓“台湾第一勇”,原来如此!前一阵子许荣淑来看我,我同她回忆这段十五年前的往事,她深以为然。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
第三部分附录:“蓬莱岛案”的讨论(1)
一、政治人物要带头坐牢!(邓维桢)
——对许信良、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的一点评论
恐惧死亡、恐惧失去自由、恐惧丧失已经拥有的财富、声望和地位——这些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专制政府利用这些弱点,或者直接采取赤裸的暴力,或者间接引用文明的法律,少数寡头才可能有效统治广大的人民。虽然如此,极权统治者仍然感到困扰不安,为什么呢?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有上述的恐惧,只要有少数的人类不怕失去自由、不怕失去生命,独裁者便不可能有一天的安宁。这些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类,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古今中外都可以见到他们的榜样。
甘地是稍微远一点的例子。为了印度的独立运动,甘地日日生活在死神的阴影下,被捕坐牢,永远不丧失笑容(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南非的图图、波兰的瓦文萨、菲律宾的阿基诺、韩国的金大中,这些都是我们同时代的伟大人物。图图和瓦文萨分别是去年和前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虽然都有世界性的声望,但是在他们的国土里,统治者正在丑化他们的名誉;在他们奋斗的过程中,剥夺他们自由和安全的威胁,没有一天间歇过。阿基诺是在清楚而明白的警告下,从容回到菲律宾,在马尼拉机场、光天化日之下,遭到马科斯的士兵枪杀。金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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