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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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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论车皮卖。
  后来,有一次老乡聚会,我搂着一个漂亮的女老乡翩翩起舞,意乱情迷,正考虑是否要有实质性行动的时候,女老乡突然抬头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同学,钢材要吗,夏利要吗?
  我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商品经济生涯,其实我从商业活动中的获利微乎其微,搞商业演出的时候连自己的票钱都没挣回来;乱贴广告被罚过款;卖的书包根本就是假冒伪劣,要是被告到校卫队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做家教中介推荐的净是老乡和同学,不仅不给中介费还要请他们吃饭……而当时最稳定的收入其实是稿费,因为我姐在一家报社,老给我假公济私。于是我对自己的商业才华有了一些怀疑,对自己的艺术才华有了更多的肯定。
  晚上,熄灯,大家开始卧谈会,在探讨了经济形势、业务状况和未来走向以后,有位兄弟长叹了一声:“如果可以挑选一种死法,我希望是被钱砸死的,”并强调了一句,“我说的是美元。”而我的理想却突然发生了质的升华:“与其被美元砸死,还不如做个艺术家被饿死。”
  在未来的岁月里,我的同学们继续倒腾车皮、走私汽车、石油换食品、食品换核潜艇、跨国结婚、拆分微软、重建世贸大厦……
  而我默默地做了三张伟大的唱片,最后一张《拉链门事件》终于可以公开发行,著名乐评人说我是中国最早的电子音乐艺术家,既然是艺术家,所以当然还是没钱,还只能拿理想说事儿。
  老天有眼,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还是被钱砸死算了。



  文艺青年的花样年华
  作为娱乐世家,我们一家都深爱着文艺,我爸热爱样板戏,我妈最爱黄梅戏和越剧,我姐爱听流行歌,只有我是个例外,我小时候对文艺基本上没兴趣,偶尔听听相声和评书。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学习成绩好就什么都优秀,所以我虽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却兼任了班长、体育委员、文艺委员、数学课代表等多项职务,而且屡屡被迫代表我班我年级参加学校歌咏比赛、联欢会,仗着我的家学渊源,在六个班干部里我走调走得最近,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生丽质难自弃,金子在哪里都是闪光的。
  一来二去,我像所有的孩子一样爱上了流行歌曲,当时买一盘原版磁带是很奢侈的,我们一般用空白磁带翻录,听过了抹掉再录,一直到磁粉掉得差不多为止,谁家有一个双卡录音机那就牛大发了,串一盘带子能收五毛钱,生意还很不错。后来,我以学英语的名义让家里买了一台三用机,从此走向音乐新时代。除了磁带,另一个重要的传播手段是手抄歌本,我姐是这方面的专家,她的歌本不仅资讯新,而且制作精美、排版讲究,有大量从报纸杂志上剪的明星图片做插图,所以后来我姐从事媒体工作。我通过抄歌本学会了读谱子,后来为了和我姐竞争,我尝试着把听过的歌扒下来,很多年以后,我成了一个音乐人。
  我姐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市上学,咨讯比较发达,每次回家都给我灌输很多港台的先进文化,我的第一盒卡带是她给我的生日礼物,正版的,歌手是杨庆煌,制作人是谭健常,第二盒是杨俊荣(没错,就是很多年以后周杰伦签约公司阿尔发的老板)。我姐为了显示她的优越感,经常给我传播一些骇人听闻的内幕消息,比如一个奇丑无比的老男人赵传打败了人见人爱的小虎队,张雨生其实是男的,潘美辰才是女的,齐秦曾经是个少年犯等等。
  直到她后来教我学会用短波收听敌台,我才知道她的消息来源。我家乡在南方,离福建很近,所以能听到杂音很大的台湾音乐节目。我最早的流行音乐教育就来自那里,我爸经常吓唬我,说没准哪天就被派出所当特务给抓走了。为了隐秘起见,我用耳机听,是那种一个耳朵的半导体耳机,我在外面还加一个冬天用的护耳套,搞得像一个真正的谍报人员。
  上大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的一个报社,开始以文艺青年自居,文艺青年的所有缺点我都学会了,比如,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权威、不和普通群众为伍等等,我和几个进步青年结成了小团伙,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喝酒抽烟,畅谈文学和爱情,俨然是魏晋名士。我的强项是写小美文和针砭时弊的小杂文,当时给我影响最大的是米兰昆德拉和王朔,我在给别人总结我的文学生涯的时候经常说,王朔是我的形式,米兰昆德拉是我的内涵,翻译成正式的说法就是可读性和思想性并重。所以,一方面我得到了同行的尊重,另一方面又赢得了很好的票房。我的文章在报纸上刊出后,立刻名声大噪,走在路上,经常被女青年指指点点。二年级我就成为执行主编,在报社成立五周年的时候,我编了一期报纸,成为后来报社的标准教材。
  可惜好景不长,我们的主编比我还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领导,对学生会诸多领导完全不放在眼里,搞得他们特别没面子,结果被主席摆了一道,报社撤销原来的编制,并入秘书处,指派秘书长做主编,纳入了校会强有力的监控下。我一气之下,带领所有骨干人员退出了报社。
  我的文艺生涯从此转移到了北洋艺术团,我在合唱团唱男低声部,同时担任艺术团的秘书长、团刊《北洋潮》的主编、话剧队队长。我们的指挥姓任,他热情洋溢,指挥的风格基本上可以用张牙舞爪来形容,每次演出他都占去了很多戏份,因此他成为当时学校的三大名人之一。另外两个名人,一个是外教胖玛丽,她因为身材极胖成为校园里的一道风景,一个是公共澡堂的播音员,每到澡堂快打烊的时候,校园里就会回荡着他苍老磁性、有板有眼的嗓音:各房间洗澡人员请注意了,还有十分钟就要停水停电了,请大家抓紧时间,尤其是来得晚的和洗得慢的,更要抓紧时间。很多年后,同学聚会,大家居然异口同声一字不漏地把这段话背了出来。
  我们的合唱团在高校里赫赫有名,号称梦之队。有一次参加市里的大学生合唱比赛,隔壁一个学校自我感觉很牛比,还特地从电影厂借了全套的红军军装,准备靠一首《大渡桥横铁索寒》问鼎冠军。比赛之前,我们合唱团上台试音,大家走了一个“1,3,5,1”的和声,立刻,全场寂静,都听傻了,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合唱只是群众歌曲大齐唱,根本不知道合唱是这样的。该校领队一看形势不对,赶紧给学生打气:“同学们,没什么了不起,只要我们发挥正常,一定可以保三争二的。”
  我在合唱团里是个异类,因为我喜欢摇滚乐,而且积极推动合唱的现代化进程,我认为要让年轻人接受合唱,必须创作和演唱新的作品,我曾经把罗大佑的《水上花》改编成四声部的合唱,那份谱子交到指挥手里就再无后文了。我对合唱事业的兴趣仅此而已,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我的理想永远在别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我的领导是“红十字”乐队和“虹”乐队的前贝斯手,他经常向我提起和赵传、齐秦在一起的日子。在我听来仿佛就像传奇。前贝斯手在离开公司的时候,把一台老爷级的合成器和一台音源留给了我,我准备过两年当文物卖掉,它们很有可能参与了《纪念日》的录制哦。不过有一点令我很泄气,我在唱片的工作人员中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名字,嗨,也许署的是艺名呢。
  再后来,我去一家唱片公司工作,成为职业文艺青年。我的老板是最早把齐秦、赵传引入大陆的人;公司的音乐总监就是台湾著名的制作人谭健常,我给他做了两年助理;后来因为一张唱片在台湾发行的事儿,我们还和阿尔发公司的杨俊荣合作了一次。
  回头一看,人生的因缘际会真是神奇,似乎我现在所作的一切,在童年的时候都已经留下了伏笔。一个文艺青年的花样年华莫过如此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否则人生就是不健全的,对中国人来说尤其重要,我认识几个人在国外混了几年,生活条件挺好的,最终还是“拒绝了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的高薪聘请”海归了,说到底,还是寂寞难耐啊,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帮可混,就像手机没有短信功能、上网不是宽带、欧洲杯期间有线坏了。
  在古早古早的武侠时代,人们加入帮派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有大哥罩着你,如果加入的是黑道,在交保护费的时候就可以打五五折,如果加入的是白道,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交保护费,当然你还要交武术培训费、医疗保险、机场建设费等等,好在白道比较讲信用,你可以“学不会再学,学会为止,毕业后包分配,工作单位是著名镖局和保安公司,月薪不低于二两银子……”
  到了文革,这一帮派传统被发扬至极限,山头林立,有时候一家人就分属好几个派别。我的二叔为人极其老实,有一点木讷,所有帮派都不愿吸纳他,于是他一努力自己拉了个山头,号称“卷巨浪造反队”,然后以“替你打柴”等诱惑把两个小弟弟强行收了进来,为了博出位,他还策划了一次全国大串联,没想到在最后关头被两个弟弟出卖,没等走出村口就被我奶奶拿获,就地饿了好几顿,从此绝了做大哥的念头。
  说来惭愧,等到我混江湖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胸怀世界的志向了,连在学校争个武林盟主的想法都没有过,当时我们一共六个人,号称六人帮,基本没做过什么撑场面的事儿,顶到头也就是别人斗殴的时候,我们在旁边摇旗呐喊,下地偷过老乡的庄稼,骚扰女同学未遂……唯一算得上人物的是老三,他是个狠角色,常年带着冷兵器和火器,参加过正式斗殴,多年以后承包了一个煤矿,是我们之中最先富起来的。我排行老五,因为学习好,主要担任让人抄作业、考试协助作弊的技术工种,代表了我帮的先进发展方向,作为回报,每次下地偷黄瓜,他们只让我在田埂上望风。多年以后,我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刹那间有一点恍惚,眼前闪现的是六个少年在田埂上拼命逃窜的景象,跑得如此鲜衣怒马、意气飞扬。
  上大学以后就不时兴这种江湖组织了,都改叫社团了,比如,书法促进社、追捕UFO办公室、腿毛研究会等等,我是文艺青年,所以一直混迹于学校的文艺圈,一开始是在学校的报社,我们当时有三个人号称三驾马车,每周在报社举行一次座谈会,半箱啤酒、两包恒大,话题关于音乐、文学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至今我都认为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阶段,它让我学会了一种姿态:我们永远在逃脱这平庸的生活。后来我加入了学校的艺术团,在那里我发现了一种新的生活——音乐,几年后,我义无反顾地把音乐当作了我的事业。娱乐圈我熟啊,从爷爷那辈就在娱乐圈混,我出生在一个大剧院,跟当地娱乐界名流一直厮混了十几年,我后背有块胎记,镜头拉远了看,赫然就是四个大字:我们熟悉娱乐界。
  娱乐圈的切口我都懂:
  有个哥儿们攒了一个穴(搞了一个演出),你们的艺人来不来?
  谁接的地,不是水穴吧?(谁承办的,不会不靠谱吧?)
  哪能呢,梦导的活儿。
  有储吗?(有出场费吗?)
  均储,每人一个半。(出场费平均,每人一万五。)
  储太低了,除非让我们艺人攒底(压轴)。
  不行,你们的腕儿不够high。(你们的名气不够大。)
  靠,现场还是还音?(真唱还是对口型?)
  ……
  其实做音乐和混娱乐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道行比较浅的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以为只要把音乐做好就可以了,到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根据我多年的娱乐经验,在娱乐圈混最重要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有一口好牙,口一定要正,那首歌怎么唱来着,“爱喷才会赢”嘛;一个好肺,这样可以长期转战在各个娱乐场所;一张厚脸皮,面对媒体什么谎话都敢说;一颗娱乐的心,娱人娱己,千万别当真,一认真就受伤;一副好肾,如果你准备走偶像路线的话……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除了低级趣味什么都不懂的人。
  当然,混娱乐圈只是我的工作而已,除此以外,我还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圈子。所谓的圈子是一些无形的群体,并没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范,它的组成来自共同的兴趣和目标,经过长时间的磨合与博弈,最终达到价值认同,形成相对固定的人群和独特的话语环境。
  在网络时代,这种圈子的形成更加简单而有效,最好的方式就是混坛子,在我混迹的两个圈子中有一帮是愤青,他们是一些另类音乐人、边缘青年,我们共同的兴趣是摇滚乐、文艺电影、另类文学;另一帮是小资,我们主要探讨生命的质量、精神生活和一切闲门儿。说句动情的话,我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赵传有一首老歌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歌不太好听,不过歌词写得非常牛,作者是著名的李格弟(其实她是一位姐姐),歌中唱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 
  为了那么一点点神圣的荒谬气氛 
  哥儿们就让我唱着 所有我会唱的歌 
  不知道还能不能  抚慰你们一处处剧烈的疼
  因此,在我看来,理想中的圈子,就是在悲情的岁月,一帮互相舔嗜伤口的人。



  我为偷窥狂
  我的老家很偏远,偏远的缺点是物质匮乏、文明程度太低,优点是你可以做很多文明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在小镇旁边的山上,绿树如荫、芳草萋萋,特别适合年轻男女谈恋爱,到忘情处可以就地犯错误,因为当时还没有KTV,上旅馆还要查结婚证。现在想起来,当地民风还真是前卫。
  小时候我们受主流教育,因此沾染了一些低级趣味,比如,看到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很亲密地走,我们就会一拥而上,跟在后面念童谣,大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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