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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国史新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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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小型的集体农场,由环绕它的八家农民共同耕作。在贵族握有土地权者之收益言,只等于征收田租九分一。后来这制度稍稍变通,把公田取消,每一农民在其私田百亩内,向地主,即贵族贡献十分一的田租。大概这两制度,有一时期曾同时存在着。离城较近的田地,授与战士或其他较优待的农民,是没有集体耕作的公田的,按亩什一抽税。离城较远的地区,则仍行八家共耕公田的旧制度,公家得九分一的收入。

  但这一制度,在春秋末战国初一段时期内,便逐步变动了。主要是税收制度的变动。起先是八家共耕公田百亩,再各耕私田百亩,此所谓助法。其次是废除公田,在各家私田百亩内征收什分一的田租,此所谓贡法及彻法。贡法是照百亩收益折成中数,作为按年纳租的定额。彻法是照每年丰歉实际收益而按什一缴纳。再其次则贵族只按亩收租,认田不认人,不再认真执行受田还田的麻烦,此所谓履亩而税。更其次则容许农民划去旧制井田的封岸疆界,让他们在百亩之外自由增辟耕地,此所谓开阡陌封疆,而贵族则仍只按其实际所耕收,取什分一的田租。此在贵族似乎只有增添收入,并不吃亏。然而这里却有一个绝大的转变,即是土地所有权由此转移。

  在春秋时代,照法理讲,农民绝无私有的土地,耕地由贵族平均分配。照现在观念来说,土地是国有的,农民是在政府制定的一种均产制度之下生活的。现在税收制度改了,贵族容许农民量力增辟耕地,又不执行受田还田手续,贵族只按亩收租。循而久之,那土地所有权却无形中转落到农民手里去。

  这一转变,并未经过农民意识的要求,或任何剧烈的革命,也非由贵族阶级在法理上有一正式的转让令,只是一种税收制度变了,逐渐社会上的观念也变了,遂成为耕者有其地的形态,此即封建制度下井田之破坏。

  井田制破坏了,现在是耕者有其地,土地所有权转归给农民了,然而相随而来的,则是封建时代为民制产的一种均产制度也破坏了。从前是一种制约经济,现变成自由经济了。有些农民增辟耕地渐成富农,有些贫农连百亩耕地也保不住,经由种种契约而转卖给富农。既是土地所有权在农民手里,他们自可世代承继而且自由买卖。与私有制相引而起的,则是贫富不均,此在中国史上谓之兼并。农民有着自由资产,中间便有着贫富的阶层。富农出现了,渐变成变相的贵族。从前平民贵族两阶级的基础也连带摇动。所以井田制度破坏,必连带促进封建制度之崩溃。

  再次要讲到耕地以外之非耕地,包括草原、牧场、泽地、猎区、鱼池、山地、森林、矿场、盐池、盐场等,这些在古代称为禁地,指对井田之为开放地而言。照法理言,禁地亦属封建贵族所有,他们特设专员管理,不容许农民自由侵入。贵族们凭借这些禁地,占有一切小规模的工商业。工人商人全由贵族御用,指定世袭,只受贵族额给的生活酬报费,并无自由私产,更谈不到资本主义。

  但到春秋末战国初,这一情形,也连带变动了。农民们不断侵入禁地捕鱼、伐木、烧炭、煮盐,作种种违法的生利事业,贵族禁不胜禁,到后来让步了,容让他们自由入禁地去,只在要路设立关卡,抽收他们额定的赋税。但在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上,却并未像耕地般顺随转变。因此自战国一直下至秦汉,山海池泽的所有权,仍都认为是国有的,在那时则认为是王室所私有。因此秦汉两代的税收制度,把田税归入国库,大司农所管。把山海池泽之税归入王室之私库、少府所管。这一分别,除非明了春秋封建时代井田与禁地的所有权之法理观念,及其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将无法说明。

  连带而来,正因为在春秋时代,最先侵入山泽禁地,营谋新生利事业者,是被指目为盗贼的,因此直到秦汉时人,尚认自由工商业为不法的营业,而称之为奸利。汉初晁错等人重农抑商的理论,以及汉武帝时代之盐铁国营官卖政策,皆该从此等历史演变之具体事实来说明。

  汉武帝的盐铁政策,在近代看法,极近似于西方新起的国家社会主义。然在汉时人理论,则山海池泽之所有权既归属于王室即公家,则遇王室有需要时,自可收归自己经营。而且汉武帝是把这一笔税收来津贴国防对付匈奴的,那更是名正言顺,无可疵议了。但自由经济思想,仍在汉宣帝时,由民间代表竭力主张而再度得势。当时政府财政当局与民间代表,对此政策之详细讨论与往复辩难,曾记载在有名的《盐铁论》里面,此书直保留到现在。但下到王莽时代,政府中制约经济派的理论,又重新抬头。连一切田亩,完全收归国有,由中央重新平均分配。盐铁官卖的政策,又复严厉推行。这只是沿续汉武帝时代的理论,进一步来恢复春秋封建时代的经济政策,即一种制约的平均分配政策。这些全都渊源于春秋时代之井田禁地及一切土地所有权公有之一观念上,演变产生。

  依据上述,春秋封建时代上层贵族阶级世袭的政治特权,到战国时取消了。下层平民阶级农工商诸业被制约的均产经济,到战国时也解放了。在上既无世袭特权的贵族,在下却兴起了许多富农新地主,以及大规模的私人工商企业与新富人。若说春秋社会有一些像西洋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到战国,可说完全变样了。同时我们还该注意到,介在贵族君、卿、大夫与平民农、工、商两阶级中士的一阶层。

  士可分为文武两支,在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有一种骑士出现,但在中国春秋时期,则根本无此现象。军队全由贵族子弟所编组,平民没有从军作战的资格。又在西洋封建社会里,教师、牧师,亦是一份极重要的角色。中国春秋时代,宗教早为政治所掩蔽,所消融,没有能脱离政治而独立的宗教。虽有一大部分知识亦保留在宗庙里,但中国的宗庙,与西洋教堂不同。在宗庙服务的,不是僧侣,而是政府指定的一种世袭官吏。当时也只有贵族子弟得受高深教育,平民是没份的。偶有特殊英武或聪秀的平民子弟,有时获蒙挑选到军队或宫廷中去,这便是所谓士了。

  士的一阶级,乃由贵族阶级堕落,或由平民阶级晋升而成的一个中层阶级。他们在军役或文职中,充当一种下级不重要的职务,有些像西方骑士和牧师般,而实在则大不相同。在此也可见要把中西历史一一相拟,这中间是有绝大出入的。一到战国时代,情形又大变。贵族军队解体,平民军队代兴。平民普遍参加军役,因而有立军功而获高官厚禄,变成新地主新贵人的。而平民学者之兴起,更为当时社会一绝大变迁。那些平民学者,代替贵族阶级掌握了学术文化知识上的权威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一切武职文职,上及首相统帅的崇高地位,几乎全落到这辈新兴的平民学者所谓士的手里,这已在上面说过了。更重要的,这辈平民学者,绝没有像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所谓有限度的忠忱那样的心情。他们绝不肯只忠于他们所隶属的领地,或市镇,或基尔特,或某家族某国君之下。他们当时,可称为全抱有超地域、超家族、超职业甚至超国家的天下观念或世界观念,而到处游行活动。

  他们这一种意识形态,亦可由历史演变来说明。因中国周代封建,本是西周王室一手颁布下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之用意,本在加强中央统一之政治效能的。后来经过一段长时期的持续,这一制度之实际效能,充分表现了。不论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全在此制度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

  在春秋时代,西周王室虽早已覆灭,但由它所分封的诸侯们,却逐渐形成一坚强的同盟团体。在名义上,他们仍服从周天子共主的尊严。在实际上也尽了他们保存封建文化,即当时城郭耕稼的文化,来压制消灭各地游牧文化之骚动与威胁。这便是春秋时代之霸业。但春秋列国君卿大夫,他们究竟同是贵族,在他们各自的领土上拥有特权,因此他们只能做到他们那时所能有的一种国际联盟而止。但平民学者兴起,他们并不承认贵族特权,而他们却忘不了封建制度所从开始的天下,只有一个共主,一个最高中心的历史观念。因此他们从国际联盟,再进一步而期求天下一家。他们常常在各国间周游活动,当时称之谓游士,即是说他们是流动的知识分子。其实凡属那时的知识分子,无不是流动的,即是无不抱有天下一家的大同观念。他们绝不看重那些对地域家族有限度的忠忱,因此而造成秦汉以下中国之大一统。

  西洋在中古封建社会里,算只有基督教会,抱有超地域、超家族的天下一家的理想,竭力要凭他们的宗教教义,在封建社会上,重新建立起一个神圣罗马帝国,来恢复古罗马的统一规模。这与它们封建社会所由形成的历史趋势,恰相违逆。因此宗教势力在政治上的作用,也必渐渐降低,终于在地域与家族之基础上,造成许多近代的新王国。他们在政治上的契约的理论,民权的观念,民主政治和议会选举种种的制度,西方历史学者都能指出它们的渊源,多半由中古封建时代所酝酿,所孕育。

  但中国西周以下的封建,大体上并不与西洋一般。因此在中国封建政治下,酝酿出秦汉统一,酝酿出汉武、王莽以下,一连串的制约经济与均产运动。中国虽无教会,而中国历史却能制造出像西洋中古时代耶稣教士所想像的天下一家的大同政治。若使不能尽情抹杀历史事实,试问可否说孔子、墨子以下的那批战国游士们的抱负,全是像近人所咒骂吐弃的所谓封建意识呢?

  二

  秦汉时代,更和战国不同。那时整个中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据汉代言地方行政分着一千三百多个低级行政区“县”,一百多个高级行政区“郡”。中央乃至地方官吏,全由政府选拔贤才任用,在政治上,更无贵族世袭特权之存在。在汉初,固然一时反动,有封王封侯的。然王国不久全归消灭,封侯的只能衣租食税。在名义上他们都有封土,实际上地方民政财务军权全不经他们手,只由中央指定的地方行政长官,每年派给他们一份额定的税款,无异是由政府长期赠送他们一份无职位的年俸而止。他们并一样受政府法律管制,往往因私通家里婢女,或是勾结商人共同经商一类的罪名,因人告发而丧失了他们的爵位。若因当时尚有许多爵名存在,而说这是封建社会,我们能不能说近代英国也还是封建社会呢?

  再就经济言,全国农民乃及工商业,只向一个政府纳同一规定的赋税,担当同一规定的兵役,遵守同一种法律,享受同一规定的权利,这样的社会,能不能算是封建社会呢?在法律上,全体人民地位是平等的,全是国家公民,并无贵族平民阶级之对立。经济是自由的,因此形成贫富不均的现象,这些都不能算是封建社会的特征。

  在西洋史上,诚然可说是由封建社会转而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有人说,中国则永远是农业社会,但农业社会并不就是封建社会。而且自战国以来,工商业早极发展,但中国却亦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社会的路。此因中国始终忘不掉古代的制约经济与均产精神。汉代对商人收税特重,又不许服务政府的官吏兼营商业。到汉武帝时,把铸币权严格统制在政府手里,又把几种人人日常必需的重要工业,如煮盐冶铁之类,收归国营,或官卖。纺织业中像贵重的丝织业,也由政府设官按年定额出品。酿酒业亦由政府统制。运输业中重要部门,亦由政府掌握,定为均输制度。市价涨落,由政府特设专官设法监视与平衡,定为市易制度。试问在此种政治设施下,商业资本如何发展。其多拥田地的,政府也屡想规定一最高限额,此所谓“限民名田”。直到王莽时代,并要把全国田亩尽复收归国有,重新平均分配。这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一条大主流,而且此项经济政策之实施,在此后历史上还是屡见不一见。所以中国绝非一纯粹的农业社会,工商业早已繁盛,只没有像近百年来西方般,发明科学的新机械。这固然是中国社会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的原因,但中国传统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也足裁抑资本主义之演进,此层绝不该忽略。

  最近又有人认汉代为奴隶社会的,此层更无理据。汉代固有大量奴隶之存在,但汉代全国人口,据历史记载,总在两千万之上。奴隶数最多不超过两三百万。每十人中拥有一奴隶,这不能便说是奴隶社会了。而且汉代所谓奴隶,只是他们的法律身份与一般公民不同。论其社会地位以及生活境况,往往转有在普通自由平民之上的。

  汉代奴隶之来源,一因汉代有人口税,及义务劳役,若纳不起人口税或逃避劳役的,政府可以没收他为官奴隶,于是社会上遂多自卖为奴来逃避这一种惩罚的。二因汉代商业与后世不同,生产制造运输推销,各项经营,尚多混合不分,由同一个私家企业来执行。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一个平民自卖为奴,有时是参加了一个大的企业组织,正如近代一农民走进大公司当职员,他的生活境况自然会提高。政府只是加倍增收他的人口税,或限制他的政治出路,却不能低压他的生活享受。而拥有大群奴隶的,纵是加倍缴纳了人口税,依然还有利。当知汉代奴隶,并不专是农奴或苦役,奴隶市场上出卖的奴蟀,多数是投进奢侈圈中,不是走近劳役阵线的。汉代的大地主,只在田租上剥削,并没有使用大量田奴。凡此所说,只须细看当时历史记载便可知,哪可说汉代还是一个奴隶社会呢?

  历史研究贵于能根据客观记载,再加上一种综合的阐明。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再进入资本主义的社会,此乃西方史学界中之某一派,根据西方历史而归纳为如此说法的。这种说法,也并未为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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