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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点擒郎 席绢-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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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後,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叁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但他们没有时间,於是错过了彼此。

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世间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来挫折人心。何能独厚於他而幸免?

身後传来轻巧的脚步声,他侧过面孔,看着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借穿你的衬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衬衫,下 长及膝,像穿着大布袋,益加显得她羸弱而纤小;一卸了妆,没了那股世故气息,她纯真如天使。

几乎要溺毙在她的温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开头,顺手将菸捻熄,坐入沙发中。直到冷静的因子回到体内,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难以解读的莫测高深。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她坐在他对面,笑得有丝凄凉。

「我们必须以客套话来当开场白吗?也许对你而言,我只是众多床伴之一,但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些不同。看来我是猜错了,我们仍算是陌生人。」

他轻叹,过了许久才问道:

「你想要什麽?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视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们有时间继续发展下去,能拥有的不会只是一夜情。」她笑了声,有些许自嘲:「向来都该是男追女不是吗?但我不认为我会等到你来追求我的一天。虽然我的赌运一向好,但不该盲目下注。你没有宽裕的条件与时间来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来了。但首先,我必须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单恋。

我是一厢情愿吗?」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双手轻搁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应。她对他有着势在必得的决心,却没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别的眼光看待她的。每每思索到这一点,心便隐隐感到痛;只能以四年来他从未有韵事发生来安慰自己,他也许对她有些许动心。

娇弱的神情令人心怜,只想小心搂入胸怀安抚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为。

双手握成拳,贴紧在扶手两旁,他挤出困难的嗓音:

「你应该去找更好的对象。条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於谈恋爱而不必有所顾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过後而泛红晕的面庞,因他含蓄的拒绝而被苍白取代。她别开眼,轻问:

「那是说,我被拒绝了?」

「方笙,我不是好对象。」

「不是吗?那为什麽金小姐抢着要?」她双眼闪动,再度迎上他的眼。「锺适,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让自己变成货品任人抢购议价,那我就来掺一脚,我也是有条件当金主的——」

他怒吼打断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针见血的嘲弄,重创他刚强的防卫。

她站直身躯,没有回报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辈子等你释放自己,但我不会坐视你去娶别人。你只是外表看来阴狠吓人,而我,则是什麽都做得出来的。」

「什麽意思?」他也站起来,冷冷的擒住她一只手腕问着。

方笙趁势贴入他怀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会伤害你,但人生中总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开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门。

他快速的追过去,又抓住她。

「你穿这样要去哪里?」

她微笑——虽然眼中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想我还是回原来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为情况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识相一些才行,别当个任性骄纵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会待在不欢迎我的地方,尤其阁下刚才宣布了我失恋的事实,我更该识实务一点。」尖锐的言语由她低沈且柔婉的音色来诠释,永远听来楚楚可怜,教人气不起来,又坐立不安。

「你哪里也别想去!你以为我会任你穿着一件上衣晃出门?」他咬牙问。

她骗死人不偿命的美脸上,虽然动人的惹人怜,但行为可叛逆了。她拉高衬衫下 ,让他看到她里面的丝质底裤。用天真的眼神回应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还穿了内裤。你不妨当成我穿了一件连身洋装,基本上不算失礼。」

「方笙!」他吼得无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与亢奋的细胞。脑中飞转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娇喘嘤咛……柔软雪白的玉体……

天杀的!她竟然想把她诱人的模样呈现在十来个大色狼面前,并且与他们共处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门除非他死!

使力将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

「今晚你住下来!明天我载你回去拿行李,你给我立刻回台湾!」全身勃发的怒气令他将她抱起,丢入柔软的大床上。这是可 怒又不会伤她的方式。

被丢入柔软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挣扎的坐起时,却又被一件薄被罩顶。

「做什麽?」她娇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里头闪烁的可是欲望?她连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衬衫早已卷到大腿以上,而宽大的领口也松开了二颗扣子。她几近全裸的呈现在他眼前,才会被他丢来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来,有多少男人看过她这种娇媚的模样?

这个猛然袭上心头的问号像长了无数荆棘,滚来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满欲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这不是他有资格问出口的,永永远远没有资格!

方笙并不知道他的怒意勃发早已转成妒恨。脸红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欲望而无措——并且想念!

她没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边,与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长,伸手轻轻扯开他的领带,诱惑得明目张胆,只有飞红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无措!

但方笙一向是极端的综合体,她的害羞并不能阻止她坚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脑溢血的地步,她仍会完成自己下达的诱惑指令。

锺适猛吸一口气,鼻息转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开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触抚上她的雪肌玉肤之後,他培养了叁十年的理智冷静又宣告故障的讯息,没让她的主动再张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牵梦系四年的红唇——

深吻化为纠缠。在床被间掀起惊涛骇浪的姿态,沉沦得近似罪恶,却无力自拔。缤纷的爱情颜色中,必有魔法来当原料,催动两心荡漾,两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静的人,也会在此中焚烧为灰烬。

老天……!

在理智崩陷的前一刻,他由她颈项中抬起头。

「不行,我没有准备保险套!」

「放心,这九天都是安全期……」她拉下他的头,再度以热情湮没他的意志与冷静。

而她的低吟。像是一连串美好的期许,在在表示着允诺——

四年前来不及进行的爱恋,就由今夜衔接而上,不再任其散落失去——不再徒留遗憾……

*        *        *

疲惫而餍足的身躯并无法吸引睡神造访。

凌晨四点,在身边的方笙陷入舒适的睡眠之後,他看了她好半晌,才为她盖好被子,起身走向书房。

他一直知道方笙是特别的女子。她外表纤弱美丽得彷佛是不堪一碰的水晶玻璃娃娃;是典型千金闺秀的长相,犹如温室中被刻意培植成不知人间有险恶的纯真百合。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在那样的面孔之下,她前卫、独立自主,勇於夺取自己所要的。太聪明、太圆滑。却也有属於她的纯真与执着。致使她永远有一双不染杂质的黑白分明眼眸。

在商埸上与人交锋,谁会胜得了她呵?扮猪吃老虎的哲学怕是没有人比她更能掌握其中精髓了!连他也都要不禁俯首称臣了。

随时开着的电脑萤幕上突然出现一排英文字,拉回他的心神,沉郁的心情却怎麽也移转不了。

「锺,你在吗?」

锺适立即在键盘上敲了一些字母回应。

「汤,有事?」

「嘿!今日上机的时间比平常晚,是不是那老头又把你当超人在操?」这一排字出现完後,浮出一张刻薄的面孔,好巧不巧。正以简单的几笔勾轨出传神的锺重阳Q版画像。不仅头顶长角,还露出尖尖的犬齿与蝙蝠翅膀。可见电脑另一端的人对此人有多麽感冒。

「没,私人的事。油井开采的进度如何?」没有打屁的心情,他直接问着正事。

「如你所料,上回探测到的反应并非来自一些残渣原油所致,事实上,我们可能要成为石油大亨。这一回,即使油井中蕴含的原油有限,也足以令阿拉伯大公国的各领导人对我们刮目相看了。」

「干得好,汤,辛苦了!」锺适仅是舒展眉心,并没有如对方的欣喜若狂。

电脑另一头又键入了许多进度上的问题,正好符合他需要移转注意力的心情。

此刻他万分感谢伙伴传送来的大量工作,使他得以全心全意的投注其中,暂时可以忘却他的烦闷与他屋内的女子。

方笙啊!一个注定要使他的生活掀起浪涛的女子!他衷心希望……永远不会有伤害她的一天。即使他终究无法回报她的感情——而,他知道,那即是方笙要的。

在事业上,锺适除了是「华康集团」里永远有能力而无实权的特助之外,谁也不会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过气的成山公事中,游刃有馀的经营起自己真正有兴趣的事业。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国贵族学校求学时,认识了汤森。艾普克,一个身分特殊的混血儿。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国中某一小国的贵族,而其母则是英国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仅护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规范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国家依附着白人定的规则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国人马首是瞻。任何一个女子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远无法入籍为阿拉伯人,顶多给予永久居留权罢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於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儿的汤森虽是棕发白肤,但依然被视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们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顺利的进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开采,而不受太多刁难。

在五年前再度联络上之後,他们一直以这种方式做公事上的沟通,有时汤森会来香港——约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讨论公司营运,再不然也就是锺适前往各国出差时,事先约定会面地点。居然五年来都维系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开始有利润呈现,这是挺不可思议的合作方式。

如果锺适有更充裕的时间去经营,那麽他们共组的石油公司不会以「牛步」

(生性急躁的汤森形容词)的方式成长,直到近年来才见一点点红。

可是他没有时间。锺重阳是个多疑又严苛的上司,他防着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时榨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贡献在他的事业王国中。如果他认定锺适可以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而不累倒。那他就会彻底把十六个小时的工作量压在锺适身上;更别说同时要他负责许多公司的业务成长责任了。

还能分出时间扎实建立自己的事业,实属不易。尤其成功的瞒住锺重阳那只老狐狸,应也要算上锺适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贪图他人财物之上。

这一点,锺重阳是不会懂的。毕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图的,就是不属於他名下的财富,又那会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权重之後,却无所求呢?

直到与汤森讨论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点半了。由他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湾的水泽正迎向朝阳的灿亮,汤成一波又一波的潋滟波光。他关上电脑, 上双眸,倍感疲累的精神与身躯并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锺老爷所赐,他养成了少许睡眠的习性,不过在香港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显得浪费。

「锺适?」门框被敲了两下,传来方笙略带睡意的声音。她站在书房门口,等待他的邀请,并不莽撞的闯入他人办公处而以为理所当然。即使书房的门没有关,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会?十点左右再陪你去笔架山的别墅拿回衣物。我会替你买好机票。」他走到门口,克制自己必须与她有所距离,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这几乎耗尽了他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

她脸色微变,锺适仍是决意丢她回台湾。当成两人之间什麽也不曾有过吗?

如果她会顺着他的心,那麽她大可不必来了,只要她活着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来锺适还不明白一个女人的固执,可以坚定到什麽地步,

老实说,她有点气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笔架山,与那群色狼公子们为伍,但你没资格命令我回台湾。

对不起,你的权利只有把我丢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经心的转身而去,打算换上她的礼服,回何公子的别墅後再从长计议。显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重拾旧情便可以让他决定不去牺牲他的爱情,不去与没感情的千金小姐成亲。但锺适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伟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无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对他而言,爱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锺适攫住而打断了思绪。她看着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阴郁的眼眸。

他沉声道:

「你故意气我是吗?如果你以为——」

她打断他:

「对不起,我不会作太自以为是的「以为」。我更不会因为昨夜拖你上床就认为你会突然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毕竟与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个,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梦。」

如果她是存心气他,那她该死的成功了!锺适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居然这麽禁不起撩拨,似乎只要她来上几句尖刻的话,他便会在瞬间成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麽办到的?

他锺适可是香港商界公认的冷静魔鬼呀!

此刻他却连掩饰怒气的能力也没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湾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乾脆的丢给他一句拒绝。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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