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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童正史-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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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故事,常常以“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来结束。据我观察,越是灰姑娘,婚礼越是盛大,灰溜溜地出嫁,还是个“灰姑娘”。这是大伙都不愿看到的。
世界上真的有灰溜溜出嫁的新娘:唐高宗的时候,有七个大家:王家、卢家、郑家、崔家,李家和另外一个李家。他们觉得和其他家族结婚有耻于自己的名声,而自己家族内部的人相互结婚又是不健康的,而且是犯法的(不知那时有没有婚姻法),所以他们只好把女儿嫁给其他地位低的家族——不敢声张,把女儿偷偷地送到夫家,而且不举行婚礼。
最摆阔的婚礼是唐代的一个富商,叫做邹凤炽,长得像骆驼,又叫邹骆驼。缺乏想象力的穷人说他可以把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买回来。他女儿出嫁,有几千人来参加宴会。晚上,每个宾客都有房间,每间房间里面都装修了。一群打扮得十分艳丽的女仆鱼贯出来,每出来一个,大家都猜:“这个就是新娘了。”最后新娘出来,身边围了一大团人,有好几百人,都戴着珠翠,低着头小步走路,不知道哪个是新娘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礼是一帧帧精致的画面,也许会有一点混乱,但那依然是当事人一生中最精美的一天。婚姻还是需要这样一个仪式,让人深吸一口气面对将来好长好长的婚姻生活。
《邪童正史》 梦幻情人旅店名人
有半句很有名的话:“我有一个梦想……”我会接着说:“但是我不好意思说。”我的梦想是当古代旅店的老板娘。古代旅店不多,竞争也不激烈,开旅馆很容易致富。唐朝时,有个姓何的就很有钱,他主管州中的三个驿站,他在驿站旁边建造旅店,供来往客商住宿,以赚商人的钱为主,财产多达很多万,家里还有五百张织绫机。
我想系着围裙,跑上跑下地抹桌子;我想吆喝一群肩膀上搭着白毛巾的小二,我想对所有人说:“客官,吃饭还是住宿?”我想知道更多稀奇的故事。
古代的旅馆里容易发生故事。我猜是因为古代的旅馆房间没有门的关系。每个门框上只挂一张帘子,一掀帘子就可以看到别人的隐私。我怀疑古代的专栏作家就常年住在旅馆里找材料。他们在旅馆里到处乱窜,掀开每个房间的帘子:“哎呀,妹子你怎么哭了,给我讲讲吧。”“哎呀,请问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呀?”
古代的旅馆房间,也有很多是几个人同住的。一些失眠症患者兼好奇心很强的人,会在夜里观察另一张床上睡着的那个人,看他们晚上会不会变成一直鲤鱼,或者起码是说说梦话什么的。
经营古代的旅店,最容易接触名人。如果古代旅店也搞“名人壁”,那么每家旅店的墙上,名人的黑白照都会挂得满满当当。古代经常出门的(不包括讨饭的和经商的),就是那些即将成为名人的人——事实上,他们最终都成了名人。孔子周游列国,就是常年住旅馆的人。有一天他在旅馆里弹琴唱歌,有个黑衣服的人,站在他面前呆呆地看着他,然后孔子就开始尖叫起来了。睡在他旁边的子路赶紧爬起来,把那个黑衣服人的人引到外面,和他搏斗,把那人打倒在地上,那人竟然是一条大鳀鱼,长九尺多。还有美声歌唱家韩娥,沿路卖唱,在客栈住宿时,总是有人撩开帘子踏进她的屋子来“辱”她一顿——“辱”的意思,我理解是性骚扰。她难过地带着哭腔唱歌。整个乡里的老老少少都跑到旅店里贴着墙壁听她唱歌。还有李白,只要确定他到了某地,直接去旅馆里找, 十有八九找得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致富并加入一个神奇的故事,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好梦想。
《邪童正史》 梦幻情人天灵盖的盖子
我以为我古装男装会好看,但不会,因为我缺一顶帽子,不是塑料花,而是真正的帽子。古代只有罪犯不带帽子,摘掉他们的帽子,不只是为了让他们甩辫子甩到头晕,而且是让他们的头发失去控制,披头散发很狼狈。另外,除去帽子的人,明显地比平时矮上一大截。
看某个人的时候,很容易注意到他的帽子,所以用帽子来区别身份是最直观的方法。老百姓都戴着没有檐的平顶方帽子,在我的想象里就像空姐的帽子,这就是“平头老百姓”的出处。听到有人敲门,不必慌忙开门,只需看看窗户,看那个人的帽子是否高到可以看见,就可以决定见不见这个人了。
皇帝的帽子是特殊的帽子,但是皇帝在帽子方面待遇很差, 因为没有人敢提议给皇帝换新式样的帽子。有一年,最流行的纱是轻薄凉快的浙江纱,所有人的帽子都是用浙江纱做的,只有皇帝的帽子还是用去年流行的闷热北京纱做的,全城的人都笑皇帝的帽子老土。
有一天,唐玄宗坐在楼上,看见楼下有个人喊:“修帽子咯!修帽子咯!”他就朝楼下喊:“修帽子的!我的天平帽(皇帝戴的帽子)坏了,你能修吧?”修帽子的一边说“可以可以”,一边咚咚地跑上楼。修完了以后递给唐玄宗,唐玄宗看了一下全是补丁和钉子的帽子,说:“算了,这个帽子给你吧,反正我帽子也很多。”补帽子的跪在地上发抖,不敢接受。唐玄宗说:“你在半夜的时候关上门偷偷戴着玩,没人会发现的。”
帽子还有一些特殊用途,但不是什么好用途。楚灵王是王子,从某个会议上回到楚国,听说第一顺位继承人生病,他就去探病。他一边轻拍病人的手,一边解下自己的缨带,缨带比较长,从帽子上绕到的脖子下面一系,把帽子固定住。楚灵王把缨带绕在继承人的脖子上,使劲一拉,勒死了他,然后戴上帽子若无其事地走了。不知道这事是怎么流传出来的,在我看来他完全掩盖了犯罪证据。
我放学的路上,看到一个矮秃子和人说话,别人吐的气把他的头发吹得一飘一飘的,他犹豫着抚平头发这个动作是否太明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在的帽子只是为了盖住天灵盖露出来的头皮吧?
《邪童正史》 梦幻情人抓胃
古代的男人,并不认真做菜,他们要么擅长烹饪婴儿,比如易牙;要么把治国和做汤结合在一起,比如伊尹。古代有很多女名厨,因为地位低,大多没有留名。能够留名的,必须给诗人做饭,将诗人别墅的景点拼成菜;或者给作家做饭,作家顺便在书上加了“美食”一章,把自己的午餐写上;或者皇帝下馆子的时候吃过一嘴,亲自推荐“陈家娘子烧的鲤鱼,好吃”。
古代的名女人真正会煮菜的很少,家里一般有个管做饭的“厨婢”。主妇们只用常年坐在床沿上假装缝一件衣服就行了。
倒是在民间,请不起厨娘和下不起馆子的人家,很流行“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的名言。唐代有本叫做《集异集》的书,写岭南人不管贫富,嫁女儿之前训练她们,从来不教她们针线活,而是教得她们耍菜刀,擅长用醋、盐。会腌菜和能腌鱼、糟鱼的,就被认为是非常好的女儿。那儿的夸自己的女儿都说:“我女儿针都不会拿,但是让她整治水蛇、黄鳝,那是一条比一条做得好。”
董小宛是个特殊的著名的抓胃者。她本来不是个厨师,是个名妓,据我所知,她没有什么在妓院厨房打杂的经历。她是在从良嫁给冒辟疆之后,才变得信仰“要使老公不外遇,一年就要做三百六十五桌菜”的。冒辟疆喜欢吃甜食、海鲜和腊制的食品,她知道了以后,就天天给她老公做这几样,还自己酿酒给冒辟疆喝。
她每天都打电话给其他主妇,问有什么最流行的风味,然后自己按照老公的口味改造一遍。我很喜欢吃的虎皮肉就是她发明的。还有很多种甜而不腻的酥糖,也是她发明的,我真的想看看她老公的牙齿烂成什么样子了。董小宛死了以后,她老公怀念她,说“以后再也没有人给我做糖,酿酒,泡茶,做香料,做扇子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对一个老婆一生最大程度的肯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抓胃的工作,必须亲自抓,才最有效果。
《邪童正史》 梦幻情人星爸
选女婿通常发生在女方的条件比男方好的情况下,母系氏族社会选女婿的传统就开始了。那时候,男生地位远远不如女生,不是“嫁女儿”,而是“娶女婿”,婚礼的一切费用都由女方家里出,请的宾客也都是女方的,他们一块积累下来的贝壳也都属于女方财产,生下的小孩也归女方。所以男生们在整个婚姻中就提供一下精子,维持各个部落的人口平衡就行了。传言说,那时丈夫死了以后,如果表现得好,就可以和老婆葬在一块儿;要是表现不好,就把你的尸体送回你老家——其实就是变相地休掉老公。
古代名媛的爹——就是星爸,压力是很大的,嫁得不好,不仅女儿要埋怨,社会上也会议论纷纷。女婿也生气,因为被别人暗地里说成是牛粪,上面插朵鲜花。
选女婿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尧帝。尧帝有一对姐妹花女儿,就是娥皇和女英,他想通过招舜作女婿来笼络东方的夷人。他一直观察着舜,看他值不值得信任,他一直观察舜直到舜三十多岁,有一天舜悲从中来,边哭边唱:“我有想个家,我保证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涉彼历山兮崔嵬,有鸟翔兮高飞……)。”他才正式批准舜入赘。
尧帝当时除了舜,没有其他的女婿候选人,没有可以比较的,所以这个女婿挑得没有压力。
在挑女婿上注入心血最多的是蔡邑,老蔡的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写“十八个茄子”(《胡笳十八拍》)的蔡文姬。蔡邑把蔡文姬许诺给每个他赏识的人,这个过程一般进行在酒席中,以“要是小女有幸嫁给大侠就好了,哈哈哈……”为标志,然后看看他们中间哪个有出息,就把女儿嫁给谁。他排除了很多没有出息的大侠,选了一个叫卫仲道的,卫先生家里很富,长得也行,属于稳妥不冒险的选择。但蔡文姬婚后第二年,也就是17岁的时候,就做了寡妇。她一生嫁过三个丈夫,而古代女人嫁两个丈夫,就是极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每个爸爸都是星爸。
《邪童正史》 梦幻情人打开收妖壶
(结束语)
蒋方舟
在我混沌的脑袋中,想象历史上有趣的人被遗忘的过程——犹如《西游记》中的收妖壶,在“历史”叫了他们的名字之后,应了一声,就被稀里糊涂地收进壶里,被搅成了糊糊,面目都不清了。我像童话《渔夫和魔鬼》里的渔夫,我把他们放出来,甩甩晒干,为他们画上面孔。我想帮助历史上那些有趣的人拒绝遗忘。自愿遗忘是幸福的,但被人遗忘是不幸的。
历史是我从前没有关注过的领域,我以为这会非常艰难。但是,没想到《邪童正史》是我经历的唯一一次无痛写作,原先以为的关卡都没有构成障碍。材料的来源一部分来自正史,大部分来自古代笔记小说,笔记小说是相对民间,相对真实,相对趣味的。而文言文的阅读也不构成障碍,翻译工作也没有我想象得艰巨,例如:“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我大可以翻译为:“屋子里的宫女多,穿的衣服露肉肉。”
写每一个历史人物,我都等于跟他们交流一番,可以和大量的聪明人(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漂亮人)交流,简直让我觉得奢侈。历史不全是吃人史、淫乱史、权谋史,历史是凌乱的,却不是不堪的。
写《邪童正史》对我的意义很大,不只是让我学文言文的时候,兴奋地告诉同桌作者的八卦:“他专程到某某家参观歌妓”,致使老师不得不打断我,而且还是我小蹭步地向大师们靠近的过程。有时还可以和大师不期而遇。原谅我大言不惭地说:科林威尔逊(美国哲学家)曾经说过“真正的自由感是内心的自由。”我在《不用你赎我》这篇文章中也写过“内心自由是大自由”;卡夫卡写过关于口哨艺术家的短篇小说,我几乎要戳着自己的鼻尖喊:“我也写过!”写《邪童正史》迫使我关注人文,关注智慧,关注古人所说的“道”。
谢谢《新京报》让我有了这么愉快的写作过程,谢谢看我专栏的读者。《邪童正史》的专栏结束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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