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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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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看出她全坏,一无好处,这不容易。但我又说,看出全好的宝钗全坏还算容易,把全坏的宝钗写得全好便最难。读她的话语,看她行径,真是句句步步都像个极明智极贤淑的人,却终究逃不脱被人指为最奸最诈的人,这又因什么?史臣执法,《纲目》臧否全在笔墨之外,便是如此。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129页。
还有《红楼梦》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之后,宝钗和黛玉突然和好,红学家们对此有各种解释。哈斯宝的看法与众不同,他认为宝钗和黛玉并没有和好,理由是:
不明内情的人以为本回里钗黛已经和好, 岂知在这一回里钗黛已经走到裂痕难缝的地步。何以见得?若没有本回钗黛和好,黛犹往日之黛,钗犹往日之钗。黛若是往日之黛,宝钗的狡计就无从施起;钗若是往日之钗,在黛玉面前便施展不开狠毒骗术。读了这回就应知道,黛玉之衰已经很快,而宝钗之兴更为加速了。此又何以见得?若不是钗黛和好,宝钗怎能在黛玉面前说:“又不老,又不少,成什么,也不是个常法?”黛玉之病加重是因何故?她的心渐渐死去又因何故?宝钗这几句话便是投向黛玉的一把穿心断肠的匕首。后文第二十七回中又用了一把利剑,可怜黛玉便经不住了。所以我说到本回已是裂痕难缝,请高明之士鉴察。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71页第72页。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评点派与小说批评(3)
哈氏看来是彻头彻尾的抑钗派无疑矣。不过他的抑钗,是建立在剖解作品的具体描写基础上的,抑得偏而有中,自成其说。我尝认为,钗黛的和解缘自各人爱情纠葛的解决——宝钗因第二十八回元妃赐礼物独她与宝玉的一样,事实上获得解决;黛玉由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宝玉告诉她“放心”,心灵上获得解决参见拙著《红楼梦新论》第109至第11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并不是两个人的矛盾由此便不存在了。哈斯宝的看法与拙见情似而理不同,自有他的会心处,未可全然抹煞。老一辈红学家如吴组缃先生,至今对宝钗仍是这样看法,他的许多分析和哈斯宝不谋而合。哈氏对书中明文交代的进京待选一事后来竟置而不提表示怀疑,吴组缃先生则认为宝钗的金锁来路不明,揣想有可能是薛姨妈临上京前现打制的,所以才宣传要配给有玉的。《新译红楼梦》的序言标明,系“道光二十七年孟秋朔日撰起”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21页。,即公元1847年8月11日,相当于王希廉评点本问世不久,在当时的红学评点派中,哈氏不愧为独树一帜之作。
红学评点派在红学史上自有其地位,限于篇幅,这里无法一一进行梳理和评估。我想说明的是,评点派和小说批评是有分别的。不管怎么说,小说评点更多的是抒写评者的比较零碎的感受、心得、体会,主要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艺术感受,不是依据一种成型的美学理论,用适合特定对象的方法进行批评。钱锺书先生说得好:“评点、批改侧重成章之词句,而忽略造艺之本原,常以‘小结裹’为务。”钱锺书:《管锥编》第四册第1215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小说批评则要求有美学理论和一定的小说观作为参照物。这是两者最主要的不同。当然也可以说小说评点是中国式的小说批评,但即使这样,就红学而言,仍可以把小说批评派红学和评点派红学区别开来。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创始人不是别个,应是1927年6月2日自沉于昆明湖的赫赫有名的大学者王国维。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1)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最初发表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出版的《教育世界》杂志,第二年收入《静安文集》,比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早12年,比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早13年,比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早17年。关于考证《红楼梦》作者的必要性,就是王国维在此文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说:“若夫作者之姓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为尤要。顾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又说,“《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惟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惟一考证之题目。”一再致意,有望于来者之情甚殷。可见胡适的考证,是为响应王国维的号召而作,即使讲考证派红学,也应追溯一下对考证作者和时代两致其意的王静安先生。
对索隐派红学,《红楼梦评论》也有明确态度,指出:“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比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现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这是依据艺术须塑造典型的理论,批评索隐之不可靠。但王国维并不以简单的方法对待红学索隐,在持批评态度的同时,又不否认纳兰性德的《饮水集》与《红楼梦》有文字之间存在的关系,即索隐派之一所力主的纳兰性德家世说,“非无所本”,只是觉得如寻找诗文和小说家用语之偶合,当不止容若一人,所以其科学性毕竟值得怀疑。笔舌恣肆,简而能备,读之令人心服。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的最大贡献在美学方面。他是第一个运用西方哲学和美学观念,从文学批评的角度来衡定《红楼梦》艺术价值的人。这不仅在红学史上,在整个学术发展史上都有重要意义。我们说王国维是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开创者,就是指这一点而言的。《红楼梦评论》共分五章,即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 《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 《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第五章,余论。全文一万四千余言,理论层次清晰,文章结构严谨,真正是既不同于评点又不同于索隐和考证的小说批评之作,在王国维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带有现代意味的红学研究文章。
王国维所援用的哲学和美学观念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理论。《红楼梦评论》第一章论生活的本质一段写道:“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百,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有能除去此二者,吾人谓之曰快乐。然当其求快乐也,吾人于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且快乐之后,其感苦痛也弥深。故苦痛而无回复之快乐者有之矣,未有快乐而不先之或继之以苦痛者也。又此苦痛与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减。何则?文化愈进,其知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故也。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此段文字对叔本华观点的表述相当准确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425至第433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石冲白译。。要而言之,在叔本华看来,生活就是欲望,而欲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无法得到满足,因而必然陷入痛苦,这就是人的全部本质。
如此悲观地看待人生,当然是消极的,无论如何我们不敢苟同。但作为一种哲学观点,把他所捕捉的看做人生的一个侧面,叔氏的观点亦未尝没有可理解之处。特别对艺术而言,认为人生是不幸的,比陶醉在幸运之中,更能成就伟大的艺术家。叔本华并不否认生活中也有喜剧,他说:
任何个别人的生活,如果是整个的一般的去看,并且只注重一些最重要的轮廓,那当然总是一个悲剧;但是细察个别情况则又有喜剧的性质。这是因为一日之间的营营苟苟和辛苦劳顿,一刻之间不停的别扭淘气,一周之间的愿望和忧惧,每小时的岔子,借助于经常准备着戏弄人的偶然巧合,那就是一些喜剧镜头。可是那些从未实现的愿望,虚掷了的挣扎,为命运毫不容情的践踏了的希望,整个一辈子那些倒楣的错误,加上愈益增高的痛苦和最后的死亡,就经常演出了悲剧。这样,命运就好像是在我们一生的痛苦之上还要加以嘲笑似的;我们的生命已必然含有悲剧的一切创痛,可是我们同时还不能以悲剧人物的尊严自许,而不得不在生活的广泛细节中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些委琐的喜剧角色。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441至第442页。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2)
如果我们不抱偏见——不预先用叔本华哲学是唯心主义的、反理性、不可信这类想法障蔽自己,一定会认为他上述的论断是隽永而近情理的,而且流露出对普通人命运的理解和同情。正不必因观点不同而疏远作者,更无须因作者而废其言论。
叔本华的美学观点和他的哲学观点是一致的,即认为美感的来源在于摆脱生活的欲求,在于逃离痛苦之后的怡悦和恬静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296页。,而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是使人类摆脱生活意欲而进入审美直观的最佳津梁。这也就是康德的审美超功利的观点。王国维接触西方哲学和美学,是从阅读康德的著作入手,因在理解上发生困难,于是又“读叔本华之书而大好之”《王国维遗书》第五册《静安文集》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反过来加深了对康德哲学的理解。因此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阐述的审美超功利的观点,虽直接来自叔本华,与康德也有渊源关系。他说:“兹有一物焉,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与我之关系,此时也,吾人之心无希望,无恐怖,非复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此犹积阴弥月,而旭日杲杲也;犹覆舟大海之中,浮沉上下,而飘著于故乡之海岸也;犹阵云惨淡,而插翅之天使赍平和之福音而来者也;犹鱼之脱于罢网,鸟之自樊笼出,而游于山林江海也。然物之能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者,必其物之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后可,易言以明之,必其物非实物而后可。然则非美术何足以当之乎?”又说:“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忘物我之关系也。”王国维所说的美术,就是艺术的意思,诗歌、小说、戏曲都包括在内。正是基于这样的美学观点,他郑重提出:“吾人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
《红楼梦》的精神究竟是什么?王国维认为,主要是这部著作描写了人生的苦痛及解脱之道。人生的苦痛是多方面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爱所酿成的悲剧,更具有无限的永久的意义。如果与饮食之欲相比,男女之欲表现得更加强烈,因而不陷入则已,一旦迷眩缠陷于其中,便不容易解脱。《红楼梦》之可贵,在于不仅写出了生活的苦痛,而且指出了解脱的途径,即作者是“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歌德的名作《浮士德》,描写浮士德的痛苦和最后解脱,至为精切;曹雪芹写贾宝玉,“其解脱之行程,精进之历史”,同样明了精切。而且浮士德的痛苦,是天才的痛苦;宝玉的痛苦,是人人所有的痛苦,所以“存于人之根底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尤切”。王国维笔行至此,情不能禁,发为感慨说:“作者一一掇拾而发挥之,我辈之读此书者宜如何表满足感谢之意哉!”可见评价之高。但不能不指出,王国维这样来理解《红楼梦》的精神,未免把《红楼梦》的精神局限甚至扭曲了。《红楼梦》可以从一个侧面印证叔本华的理论,叔本华的理论却不能正确阐释《红楼梦》的精神。王国维在谈到解脱的途径时,主张出世是解脱,自杀则不是,这与叔本华的观点是一致的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中写道:“自杀离意志的否定还远着,它是强烈肯定意志的一种现象。原来意志之否定的本质不在于人们对痛苦深恶痛绝,而是在于对生活的享乐深恶痛绝。自杀者要生命,他只是对那些轮到他头上的生活条件不满而已。”见该书第546页。。求之《红楼梦》,金钏、司棋、尤三姐、潘又安都是自杀而死,因此谈不上解脱;只有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个人,才是真正的解脱。关键在于是否还存有生活的欲求。柳湘莲虽然走入空门,但欲求未断,故与自杀的潘又安相同,而不同于贾宝玉。王国维发挥说:“苟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所谓无生活之欲,就是叔本华反复致意的对意志的彻底否定,就是抛弃从前热烈追求的一切而欣然接受死亡,就是灵魂和肉体的归于寂灭。据叔本华说,这是人生的最美妙的前景,难以想象达到此种境界的人“是如何的幸福”《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535页。。
看到并突出人生具有悲剧的一面,在哲学、美学以及艺术创作上,自有其不容忽视的意义。这一点,已如前述,但由人生的悲剧发展到歌颂人生的寂灭,则是叔本华的哲学和美学思想本身的悲剧。王国维在写作《红楼梦评论》时,一方面为叔氏的“观察之精锐与议论之犀利”所倾倒参见《静安文集·自序》,《王国维遗书》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一方面也发现了叔氏哲学的矛盾,并在第四章里予以揭明之。他写道:
然事不厌其求详,姑以生平可疑者商榷焉。夫由叔氏之哲学说,则一切人类及万物之根本一也,故光叔氏拒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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