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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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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余的文章发表后,海外考证派的主将赵冈曾著文进行商榷赵冈:《“假作真时真亦假”——红楼梦的两个世界》,载香港《明报月刊》1976年6月号。,坚持大观园就是南京织造署的西花园,但论证带有防御性质,缺乏攻击力量。而余英时的回答则圆转自如,富于论辩性,他写道:“我可以承认作者在个别人物和事件方面曾经取材于他的生活经验,但是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他究竟是以真实的生活材料为‘主’呢?还是以他自己虚构的创造意图为‘主’呢?毫无可疑的,这时他的材料必须为他的创意服务,是为创意的需要所驱遣。换句话说,许多真实的材料在《红楼梦》中都经过了一番虚构化然后才能派得上用场。”又说:“我们最多仍只能肯定《红楼梦》是大量地取材于作者生活背景的小说,而不能说它是曹家真实事迹的小说化。这一分别在字面上看来很细微,但实质上则极其紧要,因为这里确实涉及了主从的问题。在曹雪芹的创作世界里,他的艺术构想才是主,而一切建造的材料,无论其来源如何,都是处在从属的地位。”还说:“考证派所发掘出来的曹家历史当然极为重要,它大大加深了我们对于《红楼梦》的背景的认识,然而作者在根据创作上的需要而运用其见闻阅历为原料之际,已赋予这些原料以崭新的艺术内涵,因而在本质上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余英时:《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香港《明报月刊》1977年2至5月号连载,参见余著《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78页至第80页。这些论断清晰而明确,理论上无懈可击,从《红楼梦》是小说的角度看,在红学观念上占据明显的优势。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被误解的俞平伯的“自传说”(1)

    红学三派在观念和方法上的冲突,由来已久,来源有自,但很少有人从理论上系统加以总结。余英时先生的《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  《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和《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三篇文章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至143页。,可以说是一次最系统的辨析和总结,真正把红学观念和红学方法的冲突上升到理论高度,赋予与红学研究以自觉的意义,为从学理上理解红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如果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对红学的索隐、考证和小说批评三派具有奠基意义,那末,余英时的文章则是红学史论的“典范”,对辨析红学三派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余英时文章的疏漏之处,是对俞平伯和自传说的关系存在着误解。这主要表现在,他认为俞平伯是自传说的主将,直至 1953年撰写《读红楼梦随笔》,才对“以前持之甚坚的自传说发生了根本的怀疑并加以深切的反省”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8页。。实际上并非如此。早在 1925年1月,即《红楼梦辨》出版后不到两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对《红楼梦辨》进行“修正”。修正什么?主要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因为这是他研究《红楼梦》的“中心观念”。他说:    
    我在那本书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这种显而易见,可喻孩提的差别相,而我在当时,竟以忽略而搅混了。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当它作信史似的看。这个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觉得索解无从。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至于谁笨谁不笨,有谁知道呢!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4页至第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这在当时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与考证派的红学观念相决绝的态度。当然《红楼梦辨》不同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里面并未忽视作者的文学手腕,甚至还有“《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一类话,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这里。他承认受胡适和顾颉刚考据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觉地陷于拘泥,宁愿从文学观念和书中描写两个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检讨。    
    就对文学观念的认识,俞平伯提出:“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事物全是新的,重现很不像一句话。比如怀忆,所忆的虽在昨日,而忆却为今刹那的新生。忆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现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认为冒牌。再讲一句凿方眼的赘语,不似旧者为新;若果似旧,何新之有?以似某为文学的极则,则文学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贴上创造的签封,岂不羞死?”②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5页至第7页。又说:“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文艺皆为创造的。写实的与非写实的区别,只是一个把原经验的轮廓保留得略多,一个少些。就根本上观察,两项作品既同出于经验里,又同非经验的重现,所以视写实的文艺为某事实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②这说得再明白不过,而且是就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而言,《红楼梦》自不能例外。    
    结合《红楼梦》的具体内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经验映现在作品中,是复合错综的映现,而不是单纯的回现。比如可以举出三个问题:(1)人说宝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没有衔玉而生的奇迹?(2)人说贾妃归省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变为妃子?贾家有妃入宫,何以曹家没有?(3)大观园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里?能指出否?俞平伯说对这三个试题,如果在写《红楼梦辨》的时候,肯定要一一指陈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样做,而是会辩证地予以解说,回答变成:    
    (1)书中每写到宝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现出来,但却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虽实有其人,而宝玉之奇迹只是虚构,无涉于雪芹的本身历史。再申说一句,就是书中人宝玉,固然其构成分子中有许多“雪芹的”,但亦有许多“非雪芹的”。宝玉和雪芹只是一部分的错综,非全体的符合。    
    (2)描写元妃归省时的排扬气派,是从南巡驻跸曹府中得来的提示。但既没有把某影射某,某家影射某家;故贾家的有妃子,无碍于曹家的没有,倒言之亦然。至于把穿龙袍的皇帝换上一个穿凤裙的妃子,这是作者的游戏三昧,腐儒何得议之。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被误解的俞平伯的“自传说”(2)

    作者旅籍,生于金陵,长曾到扬州,终老于北京。他写大观园是综合南北的芳韶风物,创造出这么一个极乐园。若我们做此愚问,“究竟它在哪里呢?”则必要碰到一个软如天鹅绒的钉子。作者微哂道:“在我方寸。”②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8页至第9页。    
    所举虽只三个例证,但俞氏说:“举一以三反,则泛览全书,殆大半已迎刃而解,不烦我的饶舌了。”②    
    对考证派的主要红学观念——自传说的批评,俞平伯之后,包括1954年那样的大规模的批评,直到1974年余英时撰写的三篇论文,有哪一次、哪一篇文章能够说大大超过俞平伯于 1925年自己所做的批评?然而俞平伯犹感意犹未尽,在文章接近结束时进一步反省道;“《红楼梦》在文坛上,至今尚为一篇不可磨灭的杰构。昔人以猜谜法读它,我们以考据癖气读它,都觉得可怜而可笑。这种奢侈的创造物是役使一切而不役于一切的,既不能借它来写朝章国故,亦不能借来写自己的生平。仿佛一个浪荡子,他方且张口向你借钱,你反要叨他的光,岂不好笑。我们之愚,何以异此。文艺的作者们凭着天赋的才思,学得的技巧及当时犹忿涌着的白热情流来熔铸一切先天后天的经验,突兀地团凝出崭新的完整。所谓奇变,如是而已。”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8页至第9页。对自传说的检讨,最后又落到文艺创作的一般规律上,而且字里行间融会着自己的文学创作的经验。    
    以上是1925年1月,俞平伯在撰写《红楼梦辨的修正》一文所表达的思想。越五年,即1930年,他为赵肖甫编的《红楼梦讨论集》一书作序,再次申明自己的主张:“索隐而求之过深,惑矣;考证而求之过深,亦未始不惑。《红楼梦》原非纯粹之写实小说,小说纵写实,终与传记文学有别。以小说为名,作传记其实,悬牛头,市马脯,既违文例,事又甚难,且亦无所取也。吾非谓书中无作者之生平寓焉,然不当处处以此求之,处处以此求之必不通,不通而勉强求某通,则凿矣。以之笑索隐,则五十步与百步耳,吾正恐来者之笑吾辈也。”参见《红楼梦研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16页。对自传说的批评又进了一步,且虑及未来的评价,说明已完全与自传说决裂矣。他说胡适和顾颉刚对待《红楼梦》的态度,与索隐派无根本的差别,只是方法和途径有所不同,但他自己,却不同于胡、顾二人,所谓“以此评胡、顾二君或可,若仆则深自惭汗,未敢轻诺也” 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15页。。意谓,如再有人称他为自传说的拥护者,他绝计不能赞同。    
    可见,余英时认为直至1953年俞平伯撰写《读红楼梦随笔》,才对自传说进行深切的反省,在时间断限上是不准确的,大约是他没有看到《红楼梦辨的修正》和《红楼梦讨论集序》两篇文章所致。因此之故,他所说的俞平伯应该是最有资格发展红学史上新典范的人,由于自传说的窒碍而没有彰显出来等等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7页。,便大可商榷了。实际上,俞平伯的考证是从文本出发的文学考证,他所代表的是小说批评与文学考证的合流。余英时企望的“新的红学革命不但在继往的一方面使研究的方向由外驰转为内敛,而且在开来的一方面更可以使考证工作和文学评论合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28页。,早在二十年代中期以后,已经在俞平伯身上得到实现。而王国维开创的红学的小说批评,在时间上既先于考证派又先于索隐派,而且从未断绝,并不是如余英时先生所说:“考证派红学既兴,王国维的《评论》遂成绝响”。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29页。这一点,笔者在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崛起与发展一章论述甚详,此处不多赘。    
    因此,余英时在《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文中阐述的孔恩的危机和典范的观念,在理论上非常精微,用以解释红学三派的产生和发展,也大体上有相吻合的一面,但有些分析似尚有可议之处。首先,他对不同于索隐和考证的新典范的建立,所持态度过分消极,认为截止到他撰文之时,以前只有新典范的种子,而没有在理论上和方法上上升到自觉的阶段,对自传说的挑战因而没有受到普遍注意。可是从前面介绍的俞平伯对自传说的反省和批判来看,在理论和方法上已相当自觉;更不要说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一方面批评了索隐派的种种猜测,另一方面对自传说也表示了明确的态度。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写道:“至谓《红楼梦》一书为作者自道其生平者,其说本于此书第一回‘竟不如我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一语。信如此说,则唐旦之《天国喜剧》,可谓无独有偶者矣。然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如谓书中种种境界、种种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则是《水浒传》之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之作者必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说也。”参见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第五章“余论”。批驳得简捷、通俗,令人无置辩余地。鲁迅在谈文学创作的特征时,也曾引静庵先生所举的《水浒》和《三国》的例证。而且王国维从艺术规律出发,把索隐和考证一例看待,认为都是由于对艺术创作缺乏正确的认知。他说:    
    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说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于是评《红楼梦》者,纷然索此书中之主人公之为谁,此又甚不可解者也。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譬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见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被误解的俞平伯的“自传说”(3)

    所谓“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实际上就是关于塑造艺术典型的理论。前面所引黄乃秋批评胡适自传说的文章,在理论上直接与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相承接。《红楼梦》中的许多人物,特别是主人公贾宝玉是高度概括的典型形象,就中有“人类全体之性质”,却用生活中的某“个人以实之”,无论是考证派的主张是作者也好,还是索隐派的认为是纳兰成德也好,都违背艺术创作的根本规律,是知力不够的表现。王国维说,如果明白《红楼梦》的精神及其在美学上和伦理学上的价值,种种离题甚远的议论本来不会发生。他说他写《红楼梦评论》,就是为了“破其惑”才这样做的。    
    请看,王国维对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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