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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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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载香港《新晚报》1978年5月26日、6月25日。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论争—曹雪芹画像问题(2)

    1979年4月2日至4日,梅节在香港《文汇报》发表《曹雪芹画像考信》,详细介绍六十年代以来围绕陆绘画像的真伪所展开的争论,主张画像虽非赝品,但绝不是曹雪芹,并把陆绘和王绘联系起来,认为两幅画像的像主都是在两江总督尹府做过幕客的俞瀚俞楚江。这时,陈毓罴、刘世德撰写的《论曹雪芹画像真伪问题》的长篇文章,也在1979年第二期《学术月刊》上刊出,公布了许多俞瀚的材料,证明陆绘识语中说的“洪才河泻,逸藻云翔”,俞氏当之无愧。5月31日,宋谋砀的反驳梅节的文章刊于香港《文汇报》,坚持像主不是俞楚江,原因是俞瀚“长身锐头,玉立峨峨”,和画像不符;同时在《山西大学学报》发表长篇论辩文章宋谋:《陆厚信“雪芹先生小照”辨》,《山西大学学报》1979年第4期。,系统阐述自己的观点。9月7日,梅节著文作答,以《不要给曹雪芹随便拉关系——答宋谋先生的质疑》为题,发表于香港《文汇报》。陈毓罴、刘世德则撰写《曹雪芹画像辨伪补说》参见《红楼梦研究集刊》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参加梅、宋论争。而史树青的《再论“陆厚信绘雪芹先生小照”》,此时也在《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上刊出史树青:《再论“陆厚信绘雪芹先生小照”》,参见《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第329至第33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作者称两年以来在阅读诸家文章的同时,又做了进一步调查研究,搜集了一些有关资料,表示“对自己过去的看法,仍然信心十足”。因为周汝昌在《曹雪芹小像之新议论》一文中谈到,陆绘画像“是一部册页,一共好多开”,不是“一个册页”,1963年在北京目见原件的一位先生曾向他指明:“是一共捌开,没有错。每开皆有诗画。另外的人像不一,或坐或立,姿态形相也各异。”对此,史树青在文章中公布了收藏画像的河南省博物馆的武志远、赵新来写给他的信,证实画像“只有一页,绝不是一册”,认为周汝昌“未看过原物,全是道听途说”。武、新二人并抄了一张1963年购买画像的单据给史树青,其中写道:“清代曹雪芹小照一张,价五元整。”系从商邱县博爱十五街七号郝心佛手中购买,经手人是范殿钧。史树青的结论是:“一开册页,半伪半真。”    
    当围绕陆绘画像的论争趋于白热化之时,对王绘画像的讨论仍在进行。1980年出版的《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一方面刊出史树青的《再论》,同时发表了邓绍基谈王绘的《关于“曹雪芹小像”的部分题咏诗》。《文学遗产》同年第二期则载有陈毓罴、刘世德的《谈新发现的“曹雪芹小像”题词》。他们继续多方面论证王绘像主不是曹雪芹,而可能是俞瀚。接着,宋谋又在《文学遗产》1981年第一期上发表商榷文章宋谋:《“曹雪芹小像”像主非俞瀚辨》,载《文学遗产》1981年第1期。,针锋相对地提出王绘像主不可能是俞瀚,“因为身世不同,生平不类,年龄不合,相貌不符”。同时对皇八子永璇等四人的题诗是否都是题的王绘《幽篁图》表示怀疑。而陆绘,由于史树青在文章中公布了河南省博物馆的有关材料,讨论各方又经常涉及到原件的册页特征和发现经过,所以红学家们纷纷赴郑州目验实物。冯其庸在看过陆绘之后,发现画像“头部周围轮廓线有皴擦水迹”,似已“改头换面”,目的是将原画俞楚江的“长身锐头”改成曹雪芹的“身胖头广而色黑”冯其庸:《梦边集序》,载《艺谭》1981年第4期。。宋谋则三下河南,找各有关当事人寻根问底,河南省博物馆也做了许多调查。    
    这时已是1982年,正好全国《红楼梦》讨论会在上海召开,应大会筹备处的邀请,河南省博物馆副馆长韩绍诗带着画像到会,并于10月23日下午宣读了他们的调查报告,结论是陆绘像主是俞楚江,画面上五行题记是售画人郝心佛串通朱聘之、陆润吾等伪造的。第二天,上海各报作为重要新闻加以报道,以为二十年悬案终于水落石出。但周汝昌、宋谋仍持异议,认为结论并不可靠。上海博物馆的文物鉴赏专家对画像鉴定之后,也说尹诗与陆绘及题记似一体,墨色、印色无显著不同。黄裳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曹雪芹的头像》,持类似看法。于是宋谋又一次去河南商丘,向售画人做直接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与周汝昌的《精华欲掩料应难——“雪芹小照”公案初剖》,一起刊载于1983年第一期《上海师院学报》。售画人郝心佛则写出《揭开“曹雪芹画像”之谜》一文,自道作伪过程,说“雪芹先生洪才河泻”五行题记系朱聘之所添,画像原装一册三十多页,内容皆俞瀚自书今体律绝,画像和尹诗在倒数第二页,最后是张鹏为陆绘题的四首七绝。与此过程有关的程德卿,也写了《揭开“曹雪芹画像”之谜的经过》。这些有关材料,都在 1983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曹雪芹画像调查报告会”上公布了。    
    程德卿的文章,是以致宋谋的公开信的方式发表在1983年1月9日《河南日报》,对此,宋谋写了《“曹雪芹画像”争鸣的前前后后——兼答程德卿同志》,及《有关“雪芹小照”公案的四首诗》,后来均刊载于江苏省红学会编印的《红楼梦研究资料》第二辑上。周汝昌的《雪芹小照鉴定记实》和徐邦达的《悼红影议》,此时也在香港《文汇报》上刊出。由于宋谋在文章中对所谓画像后面的张鹏题诗表示怀疑,认为售画人言词闪烁,矛盾甚多,并说程德卿不是局外人。程德卿在《中原文物》上又发表了《伪“曹雪芹小照”的再辨析》的文章,来回答宋谋 。文章的内容和措词,许多地方已超出学术论争的范围。    
    正在这时,又发生了陆绘印章的风波。徐恭时在1983年10月召开的南京《红楼梦》讨论会上提出,他和郭若愚目验原件,发现五行题记下面的“陆厚信印”实际上是“陆厚培印”。当时陆绘画像正在南京展出,一些与会者看过之后,也觉得“信”字似乎是一“倍”或“培”字。而参与作伪者之一的陆润吾的叔父的名字,就叫陆厚培。如是,则后题跋之说当毫无疑义。但有人拿来了《古玺文编》,证明信字古写恰好右侧作“吝”。后来郭若愚等又著文谈题记的另一方小印“艮生”的“艮”字,只能与“培”字有联系,与“信”则风马牛不相及。宋谋也觉得应该承认后题跋说了。但他说:“承认后题跋说不等于画像就一定是俞瀚而不是曹雪芹。”他强调这桩延续二十多年的公案并未了结,但究竟了结没了结,人们不妨拭目以待。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论争—所谓曹雪芹佚诗(1)

    曹雪芹能诗,而且风格近似李贺,这是敦敏、敦诚和张宜泉诗文中透露出来的,应属可信。脂批也说《红楼梦》作者有传诗之意。但除《红楼梦》之外,并没有完整的雪芹诗作流传下来,只敦诚《琵琶行传奇》的题跋中,有两个断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被敦诚赞为“新奇可诵”。这首诗其他六句是怎样写的,却无从知道,红学爱好者无不深以为憾。    
    但1973年左右,曹雪芹《题琵琶行传奇》佚诗忽然面世,《红楼梦》研究者中间争相传阅。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印的《红楼梦研究资料》曾子刊载,全诗八句为:“睡壶崩剥慨当慷,月荻江枫满画堂。红粉真堪传栩栩,渌樽那靳感茫茫。西轩鼓板心犹壮,北浦琵琶韵未荒。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不久,吴世昌和徐恭时两先生撰写出详细笺释、论证和评价的文章,题为《新发现的曹雪芹佚诗》,发表在1974年9月印发的南京师范学院编的《文教资料简报》增刊上,1975年第一期《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予以转载。吴、徐写道:“从这诗的思想性、艺术性,以及韵律、技巧等种种方面加以考察的结果,认为这是雪芹原作,绝无可疑。”盛赞“雪芹此诗,是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统一、浑成的优秀范例”,可以用此诗“作为衡量别的相传是曹诗(如果还有的话)的尺度”。参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下册第750页。这样,所谓雪芹这首佚诗便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开了。    
    但同时也有传闻,说佚诗是假的,并不是雪芹的原作,而是“时人拟补”。1976年4月增订出版的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录存了这首诗,周先生加按语说:“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参见吴世昌《红楼梦探源外编》第328页至第333页。接着,1977年,第四期《南京师范学院学报》刊出了《曹雪芹佚诗辨伪》一文,作者陈方,对佚诗的真实性明确加以否定。这样一来便激怒了吴世昌先生,再次撰写《曹雪芹佚诗的来源与真伪》,长达两万余言,发表于 1978年第四期《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公布了一系列关于佚诗“来历”的材料,引经据典,确认佚诗“不伪”。特别针对有人说“拟补”之人就是周汝昌,他痛加驳斥,认为周先生断“补”不出这样的诗作。他说这使人想起《晋书》里一个故事——阮籍的侄孙阮瞻不信鬼,来客与他辩论,辩不赢便作色曰:“即仆便是鬼!”参见吴世昌《红楼梦探源外编》第336页至第361页。    
    正当围绕曹雪芹的佚诗所进行的论争不可开交之时,香港的《七十年代》月刊在1979年第六期上披载出梅节的文章,直截了当地指出佚诗是假的,并说这是一个“骗案”,可以称为“红学界的‘水门事件’。”梅节《曹雪芹佚诗的真伪问题》,载香港《七十年代》1979年第6期。于是吴世昌又在1979年第九期《七十年代》上,以《论曹雪芹佚诗,辟辨“伪”谬论》为题,发表答辩文章,仍坚持佚诗不伪。梅节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四人帮揪出后,原人民文学出版社一编辑却揭露此诗是假古董,暗示作者就是周汝昌本人。吴世昌明知此诗来源可疑,却抢先发表,乃蒙骗群众。”吴世昌说:“梅节的行为已越出学术讨论的范围,成为一个法律上的诽谤问题”,他“保留另行处分之权”。 1979年11月16日,梅节又在香港《广角镜》上撰文,题目是《关于曹雪芹“佚诗”的真相——兼答吴世昌先生的“斥辨伪谬论”》。至此,论争已呈白热状态。连顾颉刚、俞平伯两位红学元老也被卷入进来,因为吴世昌在文末附录了顾、俞给他的信函。顾颉刚在1979年7月18日致吴世昌的信中说:“雪芹《题琵琶行传奇》一律,我以为兄文绝对正确,亦当秉此旨意,写一短篇,届时请赐正。”俞平伯的信写于1979年3月14日,告诉吴世昌:“新加坡有周颖南者颇重视文献,托我转请顾老写字。及至写好送来,则赫然此七律也。跋语中确定为雪芹遗作,以晚年得见之为幸。”他自己的看法则未明示,只说:“认真比辨伪难,良信。”意甚微婉。参见吴世昌《红楼梦探源外编》第371至第372页。    
    吴恩裕是曹雪芹这首佚诗的先睹者,他的《曹雪芹佚著浅探》中的一则“琐记”,对佚诗的来历和流传过程有所披露,其中写道: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论争—所谓曹雪芹佚诗(2)

    曹雪芹题敦诚之《琵琶行传奇》一折诗,敦诚于其《鹪鹩庵笔麈》中谓为“新奇可诵”,惜敦诚未引全诗……“全”诗既出,士林竞相传诵,《红楼梦》资料书,几无不翻印、注解,且复为文考释。近日颇有谓前六句为伪补者,又有谓为确系曹作者,一时视听颇乱。余以曾先睹此“全诗”为快,故仅就所知,以告读者。1971年冬,余在皖北濉溪之五铺镇,得周汝昌同志函示全诗,并云:“此诗来历欠明,可靠与否,俱不可知。”(1971年12月26日由北京所寄函)得周函后,余又函询该诗之所自来,据汝昌于1972年1月14日复函云:“(上略)至其来源,系人投赠,原录一纸,无头无尾,转托人送到。弟不在寓,亦未留他语。使弟一直闷闷,设法探访奇人。事实如此,原诗已奉目,弟绝无珍秘‘来路’之意,当荷见信。此与蜡石笔山照片之远投颁惠,  同为异事,可为前后辉暎(裕案:原即作‘暎’,下略)。”据此两函,则汝昌虽获此诗,因不知其来源也。1972年春,余自皖去沪转杭,由杭返京后,与汝昌相晤时,仍谓不知投诗者为谁氏。殆上海印布该“全”诗后,余始闻人言,汝昌曾告人,谓该诗系时人所补。斯时也,谈《红楼梦》者多以为异:益以既知为时人所补,必知其为何人,何不明言其人也?又颇有人认为,前六句即出汝昌之手。他友之关心此问题者,知余与汝昌相善,时来相问,亦有外地不识之同志,投书见询。遂再度致函汝昌。得复云:“(上略)场韵七律,前六句确系时人之作,此诗当年唯写与二人,一为家兄,一即兄也。家兄一见,亦甚惊奇。后设法探询,知为时人试补。其人原非作伪之意;不过因苦爱芹诗,恨不得其全,聊复自试,看能补到何种水平耳。其诗笔尚可,但内容甚空泛,此其破绽矣。(芹真诗必不如此!)(下略)”观此书词气,则前六句为汝昌所补之说,似非无据。盖其所云:“其人原非作伪之意”、“苦爱芹诗”、“恨不得其全,聊复自试”诸语,已足使人疑为补者自解之词。然近见彼于新版《红楼梦新证》七五O页已刊入“全”诗;据汝昌之附记所云:“按雪芹遗诗零落,仅存断句十四字。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则又并非自承。似此迷离惝恍之言,实令人难于判断此“拟补之者”之为谁。然余所最不解者则为:倘系汝昌自补,何以1973年汝昌刊于《文物》第二期《红楼梦及曹雪芹有关文物叙录一束》一文之提纲初稿(该文系余代《文物》所约,提纲初稿均先交余处,后转《文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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