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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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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红学与中国文艺学(3)

    例如第二十九回,贾母带领全家人等去清虚观打醮,张道士送给宝玉一盘子贺物。地点是清虚观的楼上,贾母及众姐妹都在。宝玉于是叫小丫头捧着贺盘,他用手翻弄,一件件地拿给贾母看,说这件怎么样,那件怎么样。忽然贾母从盘子里发现了一件金麒麟,便伸手取出来,笑着说:“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贾母对哪个女孩子带什么饰物是关心的,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宝贝孙子贾宝玉的脖颈上系着一块玉,但因年纪大,没有记清楚是谁带的,所以说“好像我看见”。这写得很真实,完全符合贾母的年龄、性格、思想。薛宝钗马上接过去说:“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宝钗自己有金锁,她自然注意别人带什么东西,不仅记得,连大小都一清二楚,可见用心之细。这并不奇怪,因为她的金锁是为了将来找有玉的配,这在第八回就作了交代,所以第八回的回目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宝钗在此场合表态,一来是博取贾母欢心,同时也说明她对饰物的关心,内心活动是相当复杂的。是否也担心贾母过于重视金麒麟,因而情敌中又多一史湘云?黛玉是有此想的,宝钗似也略有所动,只不过隐而不露罢了。宝钗一说,一下子提醒了贾母:“是云儿有这个。”证明贾母确曾看见过史湘云戴金麒麟,只不过一时未想起来。宝玉听宝钗、贾母说了以后,甚感诧异,说道:“他这么往我们家去住着,我也没看见。”这是实在话。他痛恨金玉之说,谁带什么根本不留意,怎么会看得见呢?探春接过去说:“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理家时杀伐决断的三姑娘,够精明的了,但她对宝钗记忆力的评价却有一点欠深刻。所以林黛玉立刻冷笑道:“他在别的上心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一语道破,纯是黛玉口吻,锋芒、率真、急切心情跃然纸上。宝钗听黛玉如此说,便回头装没听见,正合“自云守拙,人谓装愚”的性格,但内心怕是也很难堪吧。宝玉此时的动作也很有意思,他听说湘云有这个东西,便悄悄把贺盘中的金麒麟揣在怀里了。而且一边揣一边又怕黛玉看见,于是拿眼睛来瞟人,结果黛玉恰好看见,正向他点头,似有赞叹之意。宝玉很不好意思,马上又掏出来,向黛玉笑道:“这个东西倒好玩,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带。”说是好玩是真的,宝玉的用意原是拿回去和史湘云比并玩耍一番;至于说给黛玉戴,那倒是敷衍之词,他未必不了解黛玉如是。所以黛玉说“我不希罕”。宝玉还是揣了起来,说道:“你果然不希罕,我少不得就拿着。”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反证了宝玉的用意。    
    这段文字在书中只有一百六十个字,枢纽是金麒麟,每个人只说一句话,但贾母、宝钗、探春、黛玉、宝玉五个人性格全活跳出来。不过是平常的几句对话,却让人感到紧张,富有戏剧性。古往今来的文学名著不妨拿来一比,写人物达到如此境界的我想不易找到。还有《红楼梦》作者写入物时善于同中见异、异中有同、相似而不相同、叠影而不重复的本领,也足堪赞叹。    
    黛玉、宝钗、湘云三个人在贾府所处的地位和身份大体上是相同的,所受教育也基本相似,性格却迥然有别。如果说黛玉的性格和人生是艺术化的,宝钗则是社会化的,湘云可以说是自然化的。元、迎、探、惜四位小姐的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就更明显了。元春之贵,迎春之懦,探春之敏,惜春之僻,书中反复刻画。服侍小姐的丫鬟们,一个个伶牙俐齿,俏丽多姿,远远望去,实难区分,但为人、行事、言谈、举动,即气质和个性,又千差万别。如晴雯的锋芒,袭人的阴柔,平儿的宽和,鸳鸯的刚烈,紫鹃的笃厚,每个人最主要的性格特征总不见雷同。晴雯和小红口角都很厉害,但晴雯清高,小红浅薄。论才干,探春和凤姐旗鼓相当,但一个文,一个野,所以凤姐承认探春比她还厉害一层。《红楼梦》从不把人物简单化,惯于多侧面、多层次地展现人物的性格特征。薛蟠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纨袴子弟,打架斗殴,行为放诞,但内心深处时有忠厚的一面。柳湘莲救他一命,便忘却旧怨,只颂恩德,为湘莲出家当众落泪,茶饭不进。贾珍固然不好,可是秦可卿死后他“哭的泪人一般”,公开失态,倒也说明他对秦可卿不乏真情实感。至于宝钗的丰富内涵,使得研究者和读者长期聚讼纷纭,褒贬万殊,迄无定论,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外在表现太丰富了,简单的线性思维绝得不出正确的结论。    
    《红楼梦》里的许多女子,才貌都相当出众,但作者在写法上采取的是传神写意的手法,经常把具象抽象化,把形体灵动化,把相貌神韵化,把环境意象化,给读者若即若离之感,留有充分的想象余地。    
    黛玉的相貌自然是绝顶出众的,但翻遍全书,竟找不到关于黛玉相貌长得如何的具体刻画,甚至面孔是长是圆,眼睛是大是小,身材是高是低,皮肤是黑是白,都未涉及。只在第三回进贾府时,通过宝玉的眼睛,说她形容特别,连用了五个排句:“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眼睛写到了,但只说是一双“含情目”,作“似喜非喜”状,绝口不提形状大小及眸子光暗深浅。眉毛像一抹轻烟,粗细、长短没有说明。到了第七十四回,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快结束了,才又通过王夫人的嘴,说晴雯的“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反过来说,就是黛玉的眉眼有点像晴雯。但晴雯的眉眼是什么样的?书中没有写。当然晴雯长得是好看的,凤姐说:“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贾母也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得到凤姐和贾母这样评价,晴雯模样的出众可想而知,在丫鬟队中她够得上群芳之冠了。而林黛玉的眉眼像晴雯,由此也可知黛玉的美貌。作者这样写,就是艺术表现上的含蓄、不求穷尽,留空白、留余地,调动起读者的想像力和作者共同创造人物。


第一部分:《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红学与中国文艺学(4)

    写史湘云更奇,压根儿没讲湘云长得什么样,面孔、眉毛、眼睛、嘴巴,都未作正面刻画,一个字也没有提起。第二十一回写湘云睡觉:“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写到了头发、臂膀,没有涉及面容。第四十九回写湘云雪天的装束:“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脱了褂子,“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褙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花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麂皮小靴,越见得蜂腰圆背,鹤势螂形。”从外到里,衣着打扮写得细极,就是不及相貌。第六十二回湘云醉卧芍药捆,从别人的眼里看是:“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办枕着。”不独未及面孔,连身体形态也不着一笔。散落的芍药花、半埋的扇子、闹嚷嚷的蜂蝶、鲛帕包的花枕,都是湘云的身外之物。再就是作者写她好笑,喜欢讲话,又有点口吃。全部关于史湘云的外貌描写就是这些了。可是《红楼梦》的读者都觉得湘云长得不同一般,与黛玉、宝钗相比,鼎足而三,难分高下,不好硬说谁比谁更出众一些。    
    《红楼梦》里值得总结的艺术经验和艺术规律太多了,岂止人物写得好,其他方面也不乏独创之功,不愧为文艺学极为丰富的原料的宝藏,从这方面深入发掘,学术意义和理论价值是很大的,红学研究在这里尚有不易穷尽的用武之地。    
    具有典范意义的学科    
    红学之所以具有学科价值,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特殊经历也有一定关系。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鲁迅的这番经历,使他在转折中和对比中了解了人生;后来走出家庭,东渡留学,然后又弃医学文,投身文学事业,终于成为中国文化的巨人。这和他早年的经历直接相关。一个大作家的造成,除了必需的其他条件,作家本人的曲折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至关重要。    
    曹雪芹的一生是富于传奇性的,生活道路比鲁迅不知曲折多少倍,遭遇的家庭变故和政治打击,为文学史上许多作家望尘莫及。他的祖上是从龙入关的皇室近臣,特别是曾祖父曹玺和祖父曹寅时期,他的家族达到鼎盛,如《红楼梦》中形容贾府时所说的:“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曹雪芹的童年和少年就是在这种极度荣华富贵中度过的。但是后来,随着康熙和雍正的政权交替,曹家受政治牵连,被抄家没产,从此雪芹社会地位大降,晚年竟流落北京西郊,过着身微运蹇、贫困潦倒的生活。由饫甘餍肥的富贵之家,一变而为“举家食粥酒常赊”;从地处江南的“温柔富贵乡,花柳繁华地”,到“寂寞西郊人到罕”;原来是朝廷的宠儿,现在是“坏了事”的罪犯的后裔。这种“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的生活巨变,这种堪称“大阅历、大悲欢”的人生经历,这种“翻过筋斗”的社会阅历,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直接契机。    
    大作家是需要有大阅历的,没有大阅历绝成不了大作家。曹雪芹的生活经历和人生阅历在中外文学史上有代表性。中国过去讲究穷愁著书,认为文穷而后工,不是没有道理。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说:“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足,《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史迁这段名言,经常为人所称引,其实后面接下去还有“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明确提出著书舒愤的观点。司马迁身受腐刑而撰写《史记》,就是实践他的主张。作为参证,恩格斯也讲过“义愤出诗人”的话。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就是穷愁著书、发愤著书的典型,研究曹雪芹可以启发我们了解世界上一些伟大作品产生的一般过程。    
    最后,我想强调《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的成熟形态,这一点,对认识红学的学科价值有关键意义。研究对象的内部结构是成熟形态还是不成熟形态,直接关系一门科学的理论建设。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解剖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就因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十九世纪的最成熟的社会形态。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二卷,第725页至726页。《红楼梦》自然不同于《资本论》,我引用马克思的话带有一定的比喻性质,但马克思概括的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具有普遍的方法论的意义。    
    《红楼梦》是古典文学的总汇,是中国小说发展的最高峰,古代文学中某些“只是征兆的东西”到《红楼梦》里“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这方面的例证是很多的,比如语言的艺术和写人物的艺术等等。因此,研究《红楼梦》犹如解剖高等动物,可以为理解整个中国古典文学提供一把钥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红学是一个有一定典范意义的学科。


第二部分:红学与曹学曹学的缘起(1)

    红学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因此小说《红楼梦》自然是红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否则红学的“红”字就落空了。研究曹雪芹,归根结底也是为了更准确、更深刻、更丰富地理解《红楼梦》。这是文学研究的一般程序,不独《红楼梦》如此。但是,红学还是有其特殊性。长期以来,许多有名望的红学家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对曹雪芹及其家世的研究上了,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远远超过研究作品本身,所以才有曹学之称。    
    最早提出曹学这个概念的是余英时教授。他在《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文中写道:    
    胡适可以说是红学史上一个新“典范”的建立者。这个新“典范”,简单地说,便是以《红楼梦》为曹雪芹的自叙传。而其具体解决难题的途径则是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来说明《红楼梦》的主题和情节。胡适的自传说的新“典范”支配了《红楼梦》研究达半个世纪之久,而且余波至今未息。这个新红学的传统至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一九五三年)的出版而登峰造极。在《新证》里,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周汝昌是把历史上的曹家和《红楼梦》小说中的贾家完全地等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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