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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力工评论文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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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都难免造成冲撞。
2005/06/26
俞力工专栏 | 网墨专辑 | 万维读者网络 |
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改革报告
9月中旬,联合国大会将审议秘书长安南提出的“联合国改革报告”。该报告以《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为题,洋洋洒洒50大页,内容由发展战略到集体安全无所不包。笔者仅就较受争议的议题,略加讨论。
首先,关于安理会的改革,安南提出A、B两个方案。前者,增加六个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和三个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后者,不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但新增八个任期四年并可连任的理事国席位,并新增一个任期两年(不可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席位。
安理会目前除了5个常任理事国之外,另增加的10个非常任理事国其实还是联合国第一次修宪的结果。如今按B方案行事,继续添加若干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并不能够对安理会进行实质性的改造。然而如果按照方案A进行改革,则涉及哪些国家符合常任理事国资格的问题。自然,为争取此席位,也引起许多国家极大的争议。
根据《宪章》规定,当前修宪必需至少要取得128个国家,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的同意和批准。针对此改革建议,迄今已有美国表示必须“从长计议”,中国主张“必须要达到191成员国的一致意见”。暂且忽略西班牙、意大利抵制德国,朝/韩反对日本,阿根廷、墨西哥、加拿大不让巴西,巴基斯坦抗拒印度,只要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不表赞同,修宪就不可能通过。
其次,在使用武力方面,安南合理地提出了一些有待解决的争议,即:国家是否有权为先发制人使用军事力量,对紧迫威胁采取自卫行动?国家是否有权为预防目的而使用军事力量,对潜在威胁或非紧迫威胁采取自卫行动?以及,国家是否有权——或有义务——为保护目的使用军事力量,以使其他国家的公民免遭灭绝种族或类似罪行之害?继而,他強眨叭绻瞎凑掌渥谥汲晌饩龇制绲穆厶常恢皇潜硐址制绲奈杼ǎ捅匦朐谡庑┪侍馍洗锍尚椤!薄
本来,联合国这个集体安全组织的建立,目的就在规定除了安理会授权和自卫之外,严禁任何理由的武力使用。根据普遍的理解,即便对紧迫威胁采取先发制人的自卫行动,自卫方也必须提出充分证据。然而冷战结束后,美国却从理论上和行动上对此普遍原则进行挑战,因此由联合国大会出面来解决此争议是个最为妥善的办法。至于“防止种族灭绝”(如94年卢旺达事件),《联合国宪章》对此类问题的确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因此迄今为止,即便多次由安理会出面处理,但却缺少法律依据,因此由大会进行审议、作出法律补救,也是一个合宜的建议。不料,安南的报告陈述至此,突然话锋一转,提出“而我认为。。。在威胁并非紧迫而是潜在的情况下,《宪章》充分授权安全理事会使用军事力量,包括为预防目的使用军事力量,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至于灭绝种族、族裔清洗和其他类似危害人类罪,这些不也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人类难道不应依赖安全理事会给予保护?”言下之意,《宪章》早已解决此类问题。既然如此,安南在上文提出的“争议”不是无理取闹吗?大会的召开及审议不也是多此一举吗?
说穿了,安南的意图,不过是设法把布什时代美国的“先发制人”国家政策拉进联合国安理会的框架。然后,在他提出的第126段意见中,强调“我们的任务不是寻求取代安全理事会的权力来源,而是要安理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他又提出6条指导规范,即“如何衡量威胁的严重性;拟议的军事行动的适当目的;不使用武力的手段有无可能遏制威胁;军事办法与面临的威胁是否相称;是否有合理的成功可能性”,来约束安理会的“先发制人”和“人道主义干预”行动,使得安理会的行动更加透明,更加受到各国政府和世界舆论的尊重。安南如此自相矛盾,固然用心良苦,但也摆脱不了不择手段、胡乱诠释《宪章》的嫌疑。
除此之外,在述及修订《联合国宪章》时,“安南报告”就删除“军事参谋团”的建议上,虽着墨不多,却引起广泛的注意。
《联合国宪章》提出成立“军事参谋团”的初衷在于,一旦安理会采用和平手段制止破坏和平的行动无效,便应当通过“军事参谋团”的领导,率领联合国军队进行军事干预和制裁。问题是,迄今为止,“军事参谋团”始终无法建立,而其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为了取得统率地位而再三从中作梗。如今,安南及报告起草小组显然向现实低头,通过法律手段确立美国在安理会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就此把建立联合国军队的构想束之高阁。鉴于此,评论界的反应有二:一是指责安南有意把联合国改造为“美利坚联合国”;二是接受美国短暂的霸权现实,放弃联合国长远的崇高理想。
原载《中评网》2005…8…25
伊拉克的新宪法与恐怖主义
这次伊拉克的宪法投票结果虽尚未揭晓,美国一方已声称投票行动是个 “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民主的胜利”。一部宪法能够维持伊拉克领土主权的完整?能够对抗恐怖主义的破坏吗?为回答此问题,不妨先回顾伊拉克的简短立国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阿拉伯人曾协助英国人打败奥斯曼帝国。奥斯曼帝国瓦解后,英国并没实现让阿拉伯人独立的承诺,相反,甚至处心积虑将阿拉伯人分而治之。尤其发现波斯湾藏有大量石油资源之后,及至1920年中期,英国就控制了整个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1919年英国战争部主任秘书丘吉尔为维护“资源安全”,便曾下令对反抗的阿拉伯人进行镇压,甚至允许施用毒气。此后,二战时期主持对德国城市进行地毯式轰炸、导致60多万平民死亡的“轰炸将军哈里斯”(Bomber
Arthur Harris)于1930年起,便多次在阿拉伯地区(包括伊拉克)施用毒气弹。这是历史上伊拉克人品尝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滋味的头一回。
伊拉克所包括的库德族、伊斯兰教逊尼派与什叶派的居住区曾是奥斯曼帝国属下的三个省。1926年在英国活动下,由国际社会承认它为一个国家。英国的意图,除了上文提及的石油利益之外,利用这三个水火不容的族群互相削弱,则最有利于殖民主义统治。以库德族为例,1920
年的色弗勒斯(Sevres)国际会议便曾允诺该民族举行投票,以决定是否独立。经英国干预和否决后,该民族与占优势的逊尼派间的冲突便延续至今。
二战结束后,英国在中东的地位逐日递减,而美国的影响力则取而代之。习惯于支持封建保守势力的美国,自然无法取得亲苏联的伊拉克民族主义左派的信任。伊拉克经过20多个政权更迭之后,于1963年又发生了一次由民族主义右派复兴党主导的政变。政变过程中,美国中央情报局向右派新政府提供了共产党员的名单,由是导致上千共党人士遭杀害事件。该作为,与两年后在印尼发生的政变极为相似,区别仅仅在于美国向印尼新政府提供的名单更大,由是死亡人数更众。
1963年政变后,复兴党随之遭到另一集团出卖,于是该党于1968年在美国支持下卷土重来、又进行了一次成功的政变。萨达姆由此取得了第二把手、主持安全工作的权位。1972年,伊拉克不顾美、英、法的反对,将石油资源收归国有,成为中东地区第一个控制自己资源的国家,也就因为收入显著增加,该国的经济、社会一度取得长足发展。1978年伊朗政变,伊斯兰教政权上台并与美国交恶,由是美国于次年向刚取得总统地位的萨达姆提供了一份“伊朗调查报告”。萨达姆对伊朗西部的石油资源觊觎已久,见此揭露伊朗“不堪一击”的报告喜出望外,随即于1980年向伊朗发动进攻。然而战争启动后,伊朗抵抗之力极为顽强,于是萨达姆于1983年不顾1925年《日内瓦公约》严禁使用毒气的规定,向伊朗军施放大量毒气弹。正当全球向伊拉克提出严正抗议之时,里根总统却派遣现任国防部长的拉姆斯菲德为特使拜会萨达姆,同时除了常规武器之外,还向该国提供了包括炭疽菌在内的生化武器原料。尽管如此,伊朗军于1988年仍然步步进逼,伊拉克则斗志丧尽。此时,美国虽再三对伊朗发出退兵警告,伊朗当局却置之不理,由是,巡回于波斯湾的美国军舰便“不慎”地打落了一架伊朗所属、载满乘客的空中巴士。伊朗见此阴招利害,不得不迅即停火。萨达姆虽经美国解救脱身,但历时8年的战争却造成双方上百万人的死亡。
两伊战争使得伊拉克债台高筑,再加上科威特大规模出口石油导致价格跌落,萨达姆便转而动起并吞科威特的念头。为谨慎计,萨达姆事先征求了美国的意见,而美国驻巴格达大使,格赖斯辟女士(Aril
Glaspie)给萨达姆的答复却是“不支持,但也不反对”。萨达姆靠美国的扶持起家,一向就以为自己的实力是加上美国的总和,如今再得到如此满意的答复,自然就肆无忌惮地拿下了科威特。此际,他万没想到,自己扮演“削弱两伊”角色的任务已经完成,美国下一步的战略目标系控制整个中东的石油资源。
老布什1991年之没有一举攻占伊拉克,或可说明当时美国保守派的意志还不够坚决;也可能表明后冷战时期伊始美国多少还有点在乎国际反应。但是,老布什对伊拉克的压力始终不见放松:一方面,与英国一道继续对伊拉克进行长期的轰炸;一方面,未经联合国授权,擅自禁止伊拉克的飞机在北纬36度之北与33度之南飞行,由是大体上按照库德族、逊尼派与什叶派的传统生活范围,将该国分割为西北、中、东南三个相对独立的“国中国”。
21世纪初,萨达姆又不慎犯了美国的大忌,宣布其美元外汇储备将由欧元取代;同时规定该国石油贸易将仅用欧元结算。如果其他石油输出国家依样画葫芦,则意味着美元不再成为石油交易的指定货币,更意味着将结束美元及美国政府对石油资源的直接支配。于是乎,“结束萨达姆政权”便成了小布什任内必须完成的使命。自然不过,“销毁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便成为美国大举进攻的“理由”;911事件更是提供了顺理成章的借口。如今,“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已不再是主流媒体设定的议题,而国际社会的注意力早已集中于新宪法的通过与成败。
值得注意的是,新宪法虽然赋予库德族自治地位,但却仍然维护伊拉克的形式上的“统一”。如果看清2003年战争结束后什叶派与逊尼派之间的实际关系形同内战;而库德地区从91年开始已实际独立;则美国仍旧维护形式统一的原因,似乎十分类似早年英国的部署,即使其互相削弱,不战不和,永远需要外国干预,永远需要用大量的石油出口换取必要的武器。
就打击恐怖主义方面,需要着重强调的有几点:一是2003年之前,伊拉克不曾发生过频繁的恐怖主义爆炸事件;二是伊拉克这个最世俗化的阿拉伯国家,已转变为宪法中必须规定“要实施伊斯兰教法律”的“热政治”;三是恐怖主义就性质而言,不过是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一般只要加强国刑警力量的合作,适时给予足够的经费与情报,万无应付不了的道理。但是如今在美国的主导之下,“反恐”已成为世界各国必须动用国家军事机器处理的事件,其结果就像是大象闯进瓷器店,单单是“意外造成的伤害”就可能是滋生恐怖主义的最好温床。(完)
禽流感与恐怖主义
前年SARS问题刚结束,禽流感便成为国际媒体炒作的新议题。迄今为止,死亡人数约在50名左右,且多发生在第三世界保健条件较落后地区。究竟,其中多少人直接受该疾病感染不得而知,此禽流感是否较过去的类似流感更加严重也无从判断,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社会对媒体大肆渲染提出严重抗议的专业界人士已急剧增加。然而尽管如此,主流媒体却不见任何约束,似乎,禽流感已成了国际反恐运动的一个必要环节。
从保健需要出发,国际社会互通信息自是无可厚非。问题是,只要同时列举一些数据,媒体刻意设置议题的动机便值得推敲:
当下,每天有10万人饿死;2003年发达国家向第三世界提供540亿美元援助时,第三世界必须偿还4360亿美元的债务;发达国家每天给本地的农业补助相当10亿美元,使得其农产品只需相当欧美市场三分之一的价格,便可随时在亚非拉市场取得;自两年前攻打伊拉克以来,伊拉克死亡人口已高达16万人;10年来,世界最富的20%人口与最穷20%人口的收入差,已从70:1恶化至90:1;每年因疟疾导致死亡人口达270万;流感致死人口为50万;肺结核死亡人口达300万;乙肝致死60万;麻疹90万;伤寒60万;肺炎单单在北美洲每年致死人口4万。。。。
对比之下,禽流感所“造成”的50死亡人数,与SARS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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