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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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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年轻一代的摄影大家水禾田先生将为吴钢出版一本他的摄影作品专集《出将入相》,要我为这本画册写一篇后记。后记写成已经跨过了两个年头,而画册尚迟迟未能出版,这种出书的“速度”到了可与大陆比慢的程度了,真正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刚在过去的1988年,吴钢的戏曲摄影展在北京和台北两地同时作了展出,都取得不小的成功。我将这篇《后记》重新写了一遍,并叫吴钢找来几幅作品和海峡两岸展览会的现场照片交给《八小时以外》发表,作为对我们三个孩子当中最“笨”的吴钢——(黄宗江语)——的一种鼓励,也就不避“夸儿”之嫌了。    
      1989年1月    
    


我的家庭训子篇(1)

     写这篇文章的意思是,由于我的儿子带给我许多烦恼,到了我不得不写这样一篇文章来发泄我的烦恼的程度。   左思右想,值不值得为此浪费笔墨、浪费时间?但终于要写这篇文章,是从下面这一件事情引起的:   上星期的一个下午,我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我找吴欢。”我回答说:“吴欢刚刚去上海了,不在家。”电话里说:“你是谁?”我说:“我是他的父亲。”电话里说:“啊!那也行,我这里有吴欢的一包东西,你们家不是也在朝阳区吗?我是朝阳区水利工程队的,我的名字叫胡德勇。我今天下班之后把东西送来吧。”   挂上电话也就没在意,管它是什么东西呢?儿子的东西和我有什么相干呢?当然就忘记这桩事了。但是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有人敲门,一个工人装束,皮肤晒得漆黑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的小包到我家来了,说:“您是吴欢的父亲?这是吴欢的东西,我就放在这儿吧。”是什么东西呢?来人解释说:“今天中午我骑车走过安定门大街,在路边捡着这个包,看了包里的这个字条,知道这是吴欢丢下的。”   于是我也看了这个字条,上面写了几行字,是:   “小×同志:请通知吴欢来取……”   下面署名是:“北影外景队陈××”。   面前站着的这个胡德勇,健康、淳朴,多么可爱的小伙子,不由得使我向他连连道谢。和我那个一贯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儿子吴欢相比,真叫我百感交集。来人对我的感谢反而觉得害羞了,连说:“没什么,没什么,我也是朝阳区的,没费什么事。回见吧。”坐也没坐一下就走了。   接着走进门来的吴钢——是吴欢的哥哥,在这一段由于妻子出门治病、只是我一人留在家里的日子里,他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在下班之后来家里给我做饭。——知道了这件事情后,说:“这个小伙子真够意思,咱们应当写个稿寄到《北京晚报》表扬表扬他。”   不错,是得表扬表扬这位胡德勇,在他身上体现着被长期丢掉了的新社会的新道德的复苏,事情虽小但弥觉可贵。   表扬这位小胡,就不得不批批我这个小吴。写到这里就不觉无名火起。   新凤霞抱着儿子吴欢   先说这个小包是怎么回事吧,这使我想起似乎吴欢在那天上午出门时对我说过,说是到北影取点东西,而胡德勇送来的这包东西,显然就是他去取的东西了。这是一包从福建带来的茶叶,是欢欢的女朋友、有可能就是他的未婚妻小陈托人带到北影的。他专程去取这包茶叶,但却把东西丢在半路上了;回家之后提都没提,八成是根本忘记了,但是居然如有神助,被人给捡到送了回来。   就是这个欢欢,我家的第二个儿子,这一类荒唐糊涂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乃是家常便饭。他从小就是这样没记性,不动脑子,一天到晚丢三落四;批评也好,责骂也好,一律满不在乎,跟没听见一样,永远无动于衷。     他当然也是受害的一代,1957年他才四岁就跟着父母一起受到政治上的歧视。但是这孩子性格很强,身体很棒,从小学起就不甘心受人欺侮,反倒是常有一群小朋友经常集聚在欢欢的周围。十岁时打乒乓球便得到一个东城区的少年冠军。力气很大,在小学时举重就能和体育老师比试比试了。十五岁响应党的号召去了北大荒,成了建设兵团的一员,一去七年。直到他的妈妈由于被“四人帮”的爪牙迫害重病,才有好心的朋友通过许多关系,把他从冰天雪地中调了回来,照顾他已成残疾难于行动的妈妈。因为他有劲,能轻易地把妈妈背起来……   当然,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他在生活方面的粗心大意。按说从十五岁起就独立生活,本该把人锻炼得细致些、认真些、负责些,但是事实上全不是那回事。儿子回来,对我来说,毋宁是意味着一场灾难。   只把印象比较深的事情说几桩吧。   由于家里来了客人,晚上要支起折叠床睡觉,早晨起床之后,我说:“欢欢,把床给收起来。”欢欢奉命收床,把折叠床放到一边也就是了;谁知他是要显显力气还是活动筋骨怎么的,忽然把床高高举起来了。“砰”一下子把电灯罩和灯泡全给打碎了。   敲门声,我去开了门,来客是吴欢的朋友,是来找吴欢的,但是吴欢不在家。客人说,是吴欢约定这时让他来的。这种时候,我总是代儿子向来人道歉。但是由于这种事情屡次发生,我只能向吴欢的客人说:“吴欢从来就不守信用,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订约会。”   这里我要为儿子解释的是:故意失约,作弄人,想来还不至于;而是他和别人约定之后,转眼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我的家庭训子篇(2)

     由于我的职业,我有不多、但也不少的一屋子书,这些书当然绝不可能每本都看,但却都可能是我在某一个时候需要查阅的资料;而且尽管书多且杂,一般我都能知道某一本书放在什么地方,可以不太费力地找到。但是使人恼火的是,不止一次地发现要找的书不见了,整套的书缺一本或几本,开始时感觉十分奇怪不可理解,但是后来便知道这全是欢欢干的。以至于正在看的书一下子也不见了;要用胶水粘信,胶水不见了;要用墨水灌钢笔,墨水不见了;或者是胶水和墨水瓶打开不盖,胶水和墨水洒在桌上地上,甚至于盖子要到桌子底下才能找到。特别是从外地寄来的少见的杂志书籍,转眼就到了他的手里……    
      至于到了他手里的书呢,新书马上就会变成旧书,书角立即卷起来了,倒着戳在枕边、墙角,掉到床底下积满灰尘……    
      就是这个欢欢,本来在黑龙江兵团自己学画过几年素描,期望成为未来的画家。谁知他近年来转变兴趣要学他的父亲,写起电影剧本来了。并且马上有一个杂志将要发表他的作品了。成了我的同行,也就意味着更多的不幸降落在我的身上;看我的书,翻我的东西成为合情合理合法……我多么希望他是整洁的,有条理的,爱干净的;但是,偏偏他是:    
      好东西搞坏,整齐的弄乱,    
      新的弄旧,    
      干净的弄脏,    
      拿走的不还,    
      当场被我捉住的,无可抵赖;而事后追问的他大都不认账。    
      至于房门和自行车的钥匙已经无从统计他一共丢了多少。大概在五年前,我出门回家时,见门框旁边墙上出现了一处缺口,原来是一次儿子把钥匙锁在屋里了,进不去怎么办?他不耐烦等哥哥或者妈妈回家再开门,而是狠命把门撞开,因此把墙撞缺,弹簧锁撞断。纯粹是搞破坏!    
      带有更大危险性的是,欢欢有一天忽然积极起来,自己去厨房间烧一壶开水,但是点上煤气灶便忘得干干净净,于是始而把水烧干,继而把壶底烧通。假如一阵风来把火吹熄,或者煤气熏人,或者燃烧起火,弄个不好,会出人命!    
      事情当然还远不止此,他住的那间屋子同时还是我们家的小客厅。但是只要他在家的时候,屋里永远是乱糟糟的:袜子、裤子脱在桌上,每张椅子上都放着东西,床上被褥零乱,床下皮鞋拖鞋横七竖八;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是我去收拾房间。他的衣橱抽屉是关不上的,因为里面的东西堆得太多;其实如果每件衣服都叠整齐的话,完全可以放得很好,而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是随便往里一塞……有人对我说:“抽屉里你也管,你也未免太爱管闲事了!”但我实在不甘心,就管不了他!另外还有一个情况,那个五屉柜虽是个红木的,因为太老旧,抽屉不好关,应该请个巧手木匠来修一修了,可是就这么一件事,难道也要我做父亲的来张罗!    
      漫画家华君武曾对我说过他的苦恼,他感觉到他的儿子抽烟抽得太凶了。我对他说,应当强行制止,不准儿子抽烟。他无可奈何地说:“不行呀,我自己就抽烟。”看来君武是一个具有民主作风的,以身作则的父亲。从这一点说来,我的条件比他好,我家是个无烟之家,我和妻子都不抽烟,我们的两位老娘也不抽烟。我们的大儿子吴钢和女儿吴霜也不抽烟,而惟一抽烟的又是这个欢欢。    
      对此我就振振有词了,和欢欢作过不止一次的严肃谈判,因为发现他常常抽烟,原因是我们家里经常准备着待客的烟。我向欢欢提出,假如你非抽烟不可的话,希望你不要和我们一起生活。我是声色俱厉地这样提出警告的,但仍发现过他偷偷抽烟的迹象;尤其是他来了朋友,关起门来吞云吐雾。朋友走后,烟灰缸里烟头一大堆。他的朋友是别人家的儿子,我如何管得?我哪有这么大的精力管这么多?    
      从朋友那里还听到这样一件事,儿子骑爸爸的自行车把车丢了,这个儿子一怒之下偷了别人一辆车,偏偏被警察捉住……这个祸闯得不大不小,但做父亲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我这个欢欢也发生了类似事件,他骑了我的车出去,回来时把车铃丢了。问题还不在此,而是丢了车铃他根本不知道,还是我发现的。受了我的责备,他也发火了,很快就发现车铃又安上了。不用说,是他在街上偷的别人的。这下子把我气疯了,我对欢欢发了一顿平生没有发过的脾气,逼他立即把车铃送还。他非常委屈地把车铃拿走了,我知道他决不可能送还,肯定是出门就给扔掉了。我这样严厉地责备他,无非是希望他印象深刻,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这件事比偷车要轻得多,但性质却是一样的。使我伤心的是,根据欢欢的性格,这件事他早就忘记了,他没有知过必改的习惯,他只觉得委屈。因为即使是丢自行车对他也并不新鲜,他曾经丢过两次自行车。第一次丢了几天又找到了;第二次则是他要出去取一样东西,正好他的一个同学刚买了一辆新车来看他,便叫他骑新车去,但是奇怪的是他竟一去不复返了,待人们去找他时,才知道就在他上楼找人时,转眼之间车被偷掉了。由于无法交待,他赖在朋友家里不敢回来。于是爸爸妈妈只好拿出一百七十元来赔车。    
      辩证法教导我们一分为二,欢欢不是没有优点的。对外而言,他对人热情,乐于助人,我的许多朋友都把他当做最好的劳动力使用。敬爱的夏公、天才的画家黄永玉,在搬家的时候都请欢欢去做最有力的帮手,他是全心全意地为人家操劳的;大人小孩全喜欢他,都愿意和他在一起,说他可爱,说他有趣味……对内而言,他对妈妈忠心耿耿。妈妈病了,行动不便,凡是出去开会、看戏,以及一切出门活动,都是他背起就走。妈妈病后长胖了,分量越来越重,但欢欢背着妈妈一口气上四楼,或是走得再多再远,都是心甘情愿的。而且对人说,他是妈妈的“小毛驴”。对爸爸呢,在适当的机会他也要表一表他的孝心。有一次家里只剩下我和他时,他说:“爸爸,今天我做饭给你吃。”将近半小时之后,他来叫我吃饭了,做的是芝麻酱面。但是拿上饭桌时,实在叫人哭笑不得。面接近于黑色,那是酱油放多了;一碗面成了一团,芝麻酱显然也放得太多了。去厨房看时,一缸芝麻酱、半瓶酱油,都几乎被他用光了。最难想象的是给我的一双筷子,从下到上糊满了麻酱,根本无法下手。味道之咸可想而知,不但我没法吃,他自己也受不了。由于他的动机是好的,我没有责备他,父子两人面面相视,只能叹气。    
      所有上述他的缺点方面,说来都是生活小节,没有原则问题,更不是政治问题;但却都叫人无法容忍,随时招人火冒三丈。我这个最豁达的乐观主义者,曾经受过很多人无法经受的苦难,我都能泰然置之,但只有欢欢能气得我浑身发抖。我对他说过,我虽然身体健康,但有很大可能将来会被他气死。我希望他考虑别再和我一块生活,但是看来他似乎又很爱爸爸妈妈,他不干。    
      神人共鉴:我从来不是一个爱骂人的人,但是和欢欢共同生活的日子里,骂人成了我的日常习惯,我真为此感到十分疲倦。这就出现一个情况,所有接触过欢欢的我的朋友,无一不对他交口称赞,说他是一个好儿子。当他们知道我几乎每天要为欢欢生气,以及知道或听到我在    
      骂儿子时,都来劝我不要骂他。当听我说了我骂他的理由时,几乎都这样说:“咳!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譬如那位乐队大指挥李德伦对我说:“我那儿子在屋里穿大衣,袖子一甩,桌上的茶杯茶壶,全都扫到地下摔个粉碎!”    
      这也完全是欢欢的风格。天地太窄,房子太小,远远不够这一代气冲霄汉、声势浩大的孩子们施展的,处处都碍他们的事。    
      按道理说,我们全家的清洁卫生理当由这个浑身力气使不完的小伙子包下来吧,我对他说得嘴都快磨破了,但是,休想!他自己住的那间屋还得靠我去收拾呢。    
      我又在想,假如胡德勇丢在路上的东西被吴欢拾到,他能像胡德勇这样做吗?我何等希望他能这样做呵!但是看来不可能,第一,他根本不会发现丢在街上的东西;第二,人家胡德勇也不会那样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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