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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身-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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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都心存侥幸,总希望会有一些奇迹发生在我的身上,比如我正在看电视,门铃响了,一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嘿,居然就是狄冬,或者逛街,突然撞上一个女人,定睛一看,嘿,居然也是狄冬,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但这些场景除了在我的脑子里就从来不可能出现过。    
      一个月之后,    
      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是瑟瑟的声音:“是程纪辉吗?我是狄冬。”    
      像梦醒了,又像在做梦,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能吱吱地应着,我是我是。那边仍然是清脆的声音:“我看到你的小说了,真好!”我有些脸热,就像被人一眼看穿我要做什么。    
      她继续说道:“我毕业后就回来了,现在在银行工作呢。”    
      我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回来,她有什么理由不去那些大都市呢?难道……是因为我?我不敢多情地想像,可是却存有了一丝希望,我想无论如何我都要向她表达我曾经是那么的爱着她。迫不及待地,我说:“狄冬,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她略略犹豫了一下,说:“好的,你说个地方吧。”    
      我们约好半个小时之后,在一个叫“似是故人来”的茶吧见面。    
      挂线后,我突然大叫了一声:yeah~,似乎距幸福只有一步之遥,我想我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不可以再放弃。    
      等待是幸福还是不幸    
      穿上外套我走到阳光下面去,瞳孔剧烈的收缩让我有些适应不了,我忘了我有多久没有亲近过阳光了,心情是明朗的,那个茶吧离我的住所很近,我一路小跑着兴奋地前进。    
      透过落地的透明玻璃窗,我朝里面张望,里面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人在喝下午茶,惟一单身的女子是背对着我的,看上去纤纤瘦瘦,头发盘了一个蓬松的髻,她居然比我早到,我又忍不住一阵欣喜。进了门,我慢慢地朝她靠近,紧张得几乎要窒息。    
      也许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她,在离她还有3米之遥的时候,她突然转过头来。    
      那双曾经让我魂不守舍过的黑眼睛就这么突然直射着我,我手足无措。    
      狄冬向我微笑,头偏偏的,说:“哥哥。”那一声呼唤让时光倒流,一切就像回到了从前,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微微卷着头发的黄毛丫头,我有些不好意思,像根木头一样呆呆地靠近,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    
      倒是她又自嘲起来:“叫哥哥可真别扭啊,还是叫你程纪辉吧。说实在的,我可是打电话到编辑部才知道你的名字的。”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她成熟多了,曾经的记忆都像是画面一页页地被翻过,我静静地坐着听她说话。请原谅我不能将那些让我激动的话语一一复制,但有几句会将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我10岁的时候觉得特别快乐”,“我喜欢被关怀的感觉”,“至今为止你买的辣椒糖都是我觉得最好吃的食品”,“我一直都记得你”,“中学的时候,我看见你在门口,但你不理我,所以我对自己说也不要理你”,“你跟在我后面,我是知道的,所以我会买贴画、买雪糕、不停地蹲下来系鞋带”。    
      我正准备将那些被储蓄得太久的表白,告诉她,可是她又说:“我现在生活得很好,有一个很爱我的男朋友,打算明年结婚。如果两年前能看到你这篇小说就好了。”    
      剧烈的心酸之后,将所有的话语重新咽下,我把手递给她:“哥哥祝福你。”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傻丫头,小说总有些虚构的成分,别太当真了。”    
      从茶馆出来,我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黑眼睛的妹妹,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六)季风

      季风    
          
      风22岁的时候认识了寒,那个时候她在杭州一家电视台做一个旅游节目的业余主持人,而寒是她的节目总监。    
      一年之后,风在小城里小有名气,几家影楼和广告公司都请她做摄影模特,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好看,很像林青霞年轻时候的样子,而且身材很好。追她的男人不计其数,每个人都说她太傲,高不可攀,可她跑来跟我说她准备做寒的女朋友。    
      寒已是一个34岁的中年男子,比她整整大了11岁,最要命的是他已经有了妻儿。    
      如果换别人,我会无动于衷,因为这种事情毫不稀奇,一个年轻女子会为了金钱或等同于金钱方面的物质要求而跟比她大很多的男子在一起,不去理会什么家庭,不去理会年龄。    
      但风不应该是这样的,她收入颇丰,而且家境殷实,早在几年前,她就拥有了两间自己名下的门面房,那是她母亲为这个宝贝女儿添置的陪嫁。    
      你是因为他给了你工作上的帮助?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我呷一口啤酒问她,因为我实在不懂。    
      不,我是真的爱他,她的回答干净利落,容不得我怀疑。    
      我信了,情人眼里看见的永远是西施。    
      其实我是见过寒的,一个高高魁魁的男人,岁月很明显地在他的脸上刻下了印记,他跟风在一起的时候更像她的叔叔。    
      而且我也见过寒的妻子,一个气质美女,戴一副无边框的六边形眼镜。她的背很直很挺,像是专业练过舞蹈的人,她在拥挤的步行街和我们擦身而过,风小声地对着我的耳边说,她就是寒的老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明显的气短,连平日里挺拔的身躯都似乎弯下去了一点。    
      我对着她的背影说,风,你永远别指望寒跟她离婚。    
      其实事实也是如此,寒早就答应风跟妻子离婚的,但一直都没有动静,而风自己提出要跟寒到外面同居的要求也因为种种原因不了了之。    
      为此,风经常跟寒吵架,吵架的原因就是那么简单,离婚离婚。    
      吵完之后就会拉着我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    
      而大醉之后不出两天,我就又可以看见她和寒拉着手在我们家附近的那条巷子,开心无比。    
      现在风26岁了,仍坚持不懈地做着寒的情人。    
      有时候我会约风到酒吧里喝一杯放肆情人,借着酒意我会问她为什么要把青春耗在这么一个男人身上。    
      她沉默不语,只是喃喃道她过于执著,不想放弃。    
      然后她又会反问我为什么不踏踏实实地恋爱一场。    
      我也无语,只能将放肆情人一饮而尽。    
      真的,我确实无法回答她,就像她无法回答我一样。    
      我跟风不同,我不相信爱情。    
      我叫季,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副经理,朝九晚五,逢周六和周日休息,享受所有的国家法定假和年休假,生活得十分有规律。8小时之外的休闲时间我都花在娱乐上了,上网、泡吧、喝茶、聊天、旅游等。自大学毕业之后,除了《现代汉语词典》(如果这也算书的话)之外,我几乎不看书,我觉得看书里的故事不如自己感受生活来劲。    
      风说我过于洒脱,我笑着说这是堕落。    
      有必要交待一下我和风的关系。我和风属于那种特别特别铁的那种朋友,16岁进高中认识之后我们就是好朋友,直到现在,我常常跟她开玩笑说我们绝对不能不继续好下去,因为我们知道对方太多的秘密。    
      我们经常一起去蹦迪,一起去泡吧。    
      在这些地方,我们是亮点,我们化着流行的妆,喝特吉拉酒,抽又细又长的more,令人眩晕的灯光下永远是我们忘乎所以地扭动腰肢的身影。    
         追求我的男人也很多,因为我并不比风逊色多少。    
      我也谈过几场不知道能不能称为恋爱的恋爱,开始总是热情滚滚,但最终以自己的无所谓而告终。每一次恋爱的结束我总是要大大庆祝一番,不但不觉得难受反而觉得得到了解脱。我说我的爱情是旋风。    
      爱情本来就是随意的,弄不懂为什么会有人会为了爱情死去活来,更不懂风为什么会跟一个结了婚的老男人那么久。    
      我记得几年前跟我交往的有一个男人是电台的DJ,叫柯。他的声音极富磁性,追我的时候,每天晚上9点的时候都会为我点一首歌,歌名总是饱含着浓浓的爱意,然后说上一大堆富有诗意的话,连接进的热线里都有听众说自己被感动了。我承认当时有一点点的冲动,就答应了他的单独约会,也答应让他牵我的手。但有一天,我在他跟说我这首歌,那首曲之后,说起我喜欢Sonic youth的时候,他居然一脸茫然,我受不了他这个样子,跟他说了再见吧朋友。    
      后来,我认识了臻,他是报社的摄影师,经常去外地采风,拍一些非常漂亮的风景照片。认识我之后,他就不停地给我照相,他的房间里到处都贴了我的照片,黑白的,彩色的,近距离的,远距离的,室内的,户外的,他说我帮他到达了人物摄影的另一个高峰。我不能否认那些镜头摄去了我的一些灵魂,为此我跟他交往了半年之久。一次吵架后,我清醒了过来,并冲到他家里把墙上所有的照片全部撕下来,烧了个干干净净,他在烈焰面前看我笑着的脸,气得直发抖。    
      我以为这把火会烧掉他对我所有的热情,但他却在一个星期之后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等在我们公司的楼下了,我当着路人看客的面将他的花放到脚下践踏,然后大声告诉他我决定跟一个陌生的网友去北京旅行去了。    
      那个陌生的网友是青。他说他自由职业,喜欢旅行和探险,我们在网上谈得十分投机,常常从午夜聊到凌晨,所以当他提出见面的时候,我只略略考虑了一下便答应了。    
      第一次见面是在北京西站的21路公交车的始发点。我背着大大的包在混乱的车站里穿梭,终于找到了21路公交车的站台,我看见他懒散地靠在宣传栏的玻璃上,穿着灰色棉制的紧身T恤,平顶头,手里拿着我们见面的信物——一只粉红色的kitty猫。我把手上的kitty猫向他舞了舞,他就向我走来。    
      他远比我想像的要年轻,因为他说他已经32岁了,而且离过婚,有过一个女儿,这从他的外表根本就看不出来。他来过北京已经无数次,带着我去看紫禁城,去泡三里屯的酒吧,去做长城的好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激情在一点点地褪去,我说没意思,我要回家。    
      回去之后,每天都可以收到青的Email,他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每天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写在Email里,这使我很烦躁,我从来不回,到后来连看都懒得看了,信箱里未读的信件一个连着一个,都是一个地址。    
      我对爱情没有一点耐心,所以在别人眼里我频繁地换着男朋友,实际上没有一个我觉得算得上男朋友,直到我认识了力。    
         我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了力。我当时穿着黑色的紧身晚礼服,盘头发,端庄的外表却在舞会上旁若无人地笑,旁若无人地一杯接一杯喝香槟。    
      他就从人群那一端走过来,说你真是与众不同。    
      这句话我已听得很腻味,因为在他以前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说过,但是我却感觉到了他的不同,他看上去温文尔雅,十分有风度,最关键的是他穿的西服领子上有一个金色的小鸟,我喜欢这个牌子,所以我给了他一个微笑,说谢谢。    
      我们没有跳舞,也没有继续说话,我从他的身边逃走了。    
      半个月之后,我居然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辗转从朋友那里得知了我的电话,说要约我共进晚餐,我当时很无聊很无聊,所以很爽快地答应了。    
      他选的是我最喜欢的一家西餐厅,环境幽美,音乐十分不错,我只顾自己地对付小牛肉,他却长时间地盯着我看,眼睛里含着一点笑意,很干净很干净的笑意。    
      我突然就有了一点心动,在他的注视下慌乱的我居然把刀叉弄得作响。    
      他突然地就说了一句,季,我很喜欢你。我用餐巾擦了擦嘴角,看着他深邃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喜-欢-你。”他歪着嘴吃了一块肉,然后说你会的,因为我也很特别。    
      力的确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他是计算机博士,现在在一家大型软件公司做软件开发,却酷爱文学,报刊杂志上时常看见他的作品,思维敏捷而且博学幽默。    
      果真,在他强大的爱情攻势下,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而且我确认我这一次是认真的。    
      不久之后,他便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十分慈祥,待我非常热情。他还有个姐姐,现在在美国留学,照片上他和她的脸看上去那么的相似。    
      这是我第一次上男朋友的家,感觉很特别。    
      那时已是深秋,送我回去的时候,他用风衣把我紧紧裹在里面,他说季,我们结婚吧,我们都不是太年轻了。    
      我被结婚这个词怔住了,迟迟没有回应,我一直觉得结婚这个词离我很远很远,为什么突然就这么真切地听到了呢?    
      “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听着他的话,我却躲在他紧裹的怀里,说,我得想想。    
      是得想想,好好想想,我一夜无眠。    
      也许,力是一个好男人。    
      3天后,力送给我一颗钻戒和108朵玫瑰,算是正式求婚,我犹豫着却还是幸福地戴上了。    
      我想我真的要结婚了。    
      风还在做寒的情人,她永远在等待着,似乎不知疲倦。    
      我去她常去的酒吧找她,她果然在,在影影绰绰的灯光下,永远是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谁能想像她却被一个有妇之夫操纵得进退两难。    
      她把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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