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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屋子与窗户-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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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行言除海州刺史,入谢。上赐之金紫,问曰:“卿知所以衣紫乎?”对曰:“不知。”上命取殿柱之帖示之。
专制体制的中坚力量便是李行言之类的“官方屠夫”。皇帝最赏识的就是他们这类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尽杀之”三个字的背后,是多少条无辜的生命呢?而这些生命所换来的则是李行言一身的“金紫”。
不尊重个体生命,尤其是弱者、被压迫者生命的文明,绝非“灿烂”的文明。《通鉴》以肯定的笔法来写皇上对李行言的提拔。皇上有一双发现“英才”的慧眼,要不,他怎么会有“小太宗”的美称呢?当杀戮被允许、被鼓励、被合法化之后,杀戮者便心安理得地挥起屠刀,被杀戮者也认命地伸出脖子。白须飘飘、温文尔雅、焚香弹琴的新儒家大师们,也许还会为杀戮的场景吟下一两首绝对合乎格律的诗句来吧?王阳明大师当年能在升堂时发签砍人头,在退堂时翻书谈心性,这便是典型的“中国特色”。
文明的进步或落后,一个重要的体现便是是否尊重个体生命。一个草菅人命的国家,“文明”不过是一块遮羞的面纱。爱默生认为,对普通个人生命的不尊重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是对人类生命的不尊重。我曾读到一则新闻,美军为营救一名降落在伊拉克的飞行员,动用上千架次的飞机,耗资上千万美元,终于救回了这名同胞。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不就死一个人吗?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去寻找、去营救?这不太浪费金钱吗?抗战期间,抓壮丁上前线,没有起码的衣服、食物、住宿及医疗保证,在路途上死亡的便有数十万青壮年。相比之呢?我们该对哪种文明说“不”呢?
一百五十八
忠武、义成两军从王式讨裘甫者犹在浙东,诏式帅以赴徐州,骄兵闻之,甚悍。八月,式至大彭馆,命围骄兵,尽杀之,银乃都将邵泽等数千人皆死。
数千人的屠场,会有怎样的壮观呢?汉民族向来是柔弱的民族,强盛如大唐王朝,也不是吐番、回纥的对手,一个安禄山就能令帝国倾覆。然而,柔弱的汉民族在杀戮自己的同胞的时候,却丝毫不显得柔弱。《通鉴》把王式作为果敢有略的大帅来歌颂。如果说王式用刀杀人,那么《通鉴》的作者们用笔杀人;王式创造着杀人的事件,《通鉴》营建着杀人的文化。
鲁迅在《“死地”》一文中沉痛地写道:“人们的苦痛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惟一要道,甚至于还当快乐。”直到今天,国人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最血腥的场景。看客们从刑场上转移到电视机前面,这算不算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呢?
一百五十九
懿宗荒宴,不亲庶政,委任路岩。岩奢靡,颇通赂遗,左右用事。至德令陈叟因上书召对,言:“请破边咸一家,可赡军二年。”上问:“咸为谁?”对曰:”“路岩亲吏。”上怒,流陈叟于爱州,自是无敢言者。
晚唐政治腐败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权臣路岩门下的一个官吏边咸,其家财就可支付两年的军费,那么路岩本人的财产呢?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至理也。历史在进步,腐败也在进步,今天的腐败分子们,足以傲视他们的老祖先路岩、边咸辈。某高官显贵是北京燕莎商场员工的“福星”,只要他在商场露一次面,员工们当月的奖金立即就翻番。
一百六十
西川定进节度使李师望贪残,聚私货以百万计,戍卒怨怒,欲生食之,师望以计免。朝廷征还,以太府少卿窦滂代之。滂贪残又甚于师望,故蛮寇未至,而定边固已困也。
李师望征还后,必定高升了。他的百万钱分一部分给朝中权贵,不难为自己谋一条好的出路。而朝廷派到此处来的后任,贪婪程度却青出于蓝胜于蓝。百姓和戍卒们,一辈子也甭想有好日子过。小时候,我很天真,不满于县长乡长们的贪暴昏溃,便经常自我安慰:他们坐满一届交椅就会下的,换一届新人总会好一点吧?这种“盼新厌旧”的心理是小民惟一的自我安慰。
一百六十一
光州民逐刺史李弱翁,弱翁奔新息。左补阙杨堪等上言:“刺史不道,百姓免冤,当诉于朝廷,置诸典刑,岂得群党相聚,擅自斥逐,乱上下之分!此风殆不可长,宜加严诛以惩来者。”
杨堪是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奴才:百姓要是有诉冤的可能和途径,又哪里会揭竿而起、驱逐刺史呢?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容易统治的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他们哪里舍得放下那只装有半碗稀饭的饭碗?不过,杨堪确实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专制制度的秘密在于“上下之分”,这“上下之分”一旦乱了,便将危及统治阶级的统治,故“此风殆不可长”,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严诛以惩来者”。
后面的事情,《通鉴》没有记载。不过,我想,“诛”是一定诛了的。鲁迅在《灯下漫笔》中写道:“‘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猾,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矩: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做‘天下太平’。”晚唐的子民,是一群想做奴隶而不得的子民,他们连想做稳奴隶的努力也遭到残酷的镇压。杨堪之流,不是衣冠禽兽又是什么呢?大唐的子民,其实并没有那些崇尚“汉唐盛世”的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幸福。所以,我厌恶“唐朝”乐队的那些歌词。
一百六十二
同昌公主薨。上痛悼不已,杀翰林医官韩宗劭等二十余人,悉收捕其亲族三百余人系京兆狱。京兆尹温璋力谏于上前,上大怒,叱出之,贬为振州司马。漳叹曰:“生不逢时,死何足惜!”是夕,仰药卒。敕曰:“苟无蠹害,何至于斯!恶实贯盈,死有余责。宜令三日内且于城外权痉,俟经恩宥,方许归葬,使中外快心,奸邪知惧。”
小时候,每当我向父母提出过分的要求的时候,父母便会说:“难道天上的星星也要摘下来给你吗?”这句话比喻强迫办那些办不到的事情。唐懿宗就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女儿病死,却拿医生来开刀,杀了二十多人还不够,连医生的亲族也统统抓起来。他难道不知道,医生只是医生,不是神仙,医生不可能治好所有的病?我想,是绝对的权力让他愚昧而疯狂。黑格尔说过:“东方世界的政府可以被形容为政教合一,神就是世俗统治者,世俗统治者就是神,统治者同时是二者,国家由一个神的替身来统治。”唐懿宗既然是“神”,就会有摘天上的星星的念头。
温璋的命运是悲惨的。他想效仿屈原及一系列“忠臣直士”,结果死后还被泼上一桶污水。皇帝自有皇帝的逻辑:你没有干过坏事,你干吗自杀?你自杀,就说明你干过坏事。这使我想起文革中最流行的名词:“畏罪自杀”。自杀者的家属还得背上耻辱的罪名。卑鄙向来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历史给予“公正评价”的机会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多。
斯大林、贝利亚一伙制造的犹太医生下毒案是这个故事的现代俄罗斯版。独裁者们玩的是同一套拳法。小心啦!
第四辑·反读《通鉴》《资治通鉴》…题记(12)
一百六十三
权臣路岩在政治斗争中失利,出任西川节度使。岩出城,路人以瓦砾掷之。权京兆尹薛能,岩所擢也,岩谓能曰:“临行,烦以瓦砾相饯!”能徐举笏对曰:“向来宰相出,府司无例发人防卫。”岩甚惭。
人一走,茶就凉。路岩的下场,是他自己始料不及的。他向昔日的部下求救,希望其发兵护卫,没有想到却立刻碰了个钉子。
百姓的瓦砾是“历史”中残存的几分真实。而薛能说认为的“古来宰相都是得民心的宰相”,其实并不正确。历史上的丞相,获万民伞者少,获瓦砾者多。
一百六十四
高骈阴籍突将之名,使人夜掩捕之,围其家,挑墙坏户而入,老幼孕病,悉驱去杀之,婴儿或扑于阶,或击于柱,流血成渠,号哭震天,死者数千人。夜,以车载尸投之于江。有一妇人,临刑,朝手大骂曰:“高骈!汝无故夺有功将土职名、衣粮,激成众怒。幸而得免,不省己自疚,乃更以诈杀无辜近万人,天地鬼神,岂容汝如此!我必诉汝于上帝,使汝它日举家屠灭如我今日,免抑污辱如我今日,惊忧惴恐如我今日!”言毕,拜天,怫然就戮。
此烈女子足以永垂不朽,在她的面前,帝王将相如蚂蚁般无足轻重。这是一个“纠缠如毒蛇,执着如厉鬼”的灵魂,在血污中闪闪发光。鲁迅曾经追问:“只要一叫而人们大抵震惊的怪鸣的真的恶声在哪里?”真的恶声就在这里,在血淋淋的屠杀的现场。人们沉默着死去,群体性的沉默是可怕的。而她,一个无名的女子,发出了最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复仇的宣言!甘地说过:“力量并非源于生理能力,它来自于百折不回的毅力。”这名奇女子才是真正的勇者。
《通鉴》没有记下这个女子的姓氏,这并不重要。《通鉴》记下了这段报仇雪耻的快言快语——虽然不足以对抗屠杀,但总可以让屠杀者感到一点不快。我终于明白,临死前不久鲁迅为什么要写一篇名叫《女吊》的文章了。
一百六十五
蝗自东而西,蔽日,所过赤地。京兆尹杨知至奏:“蝗入京畿,不食稼,皆抢荆棘而死。”
这套鬼话,老百姓是不会相信的——并不是说百姓比官僚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的庄稼早被蝗虫吃光,他们的生命也被蝗虫夺走。而在官僚们的想象里,蝗虫是读过四书五经的,因而它们也具备读书人恪守的“礼义廉耻”。蝗虫哪敢吃京城的庄稼呢?它们也要给皇上面子呀!
有两套思维和语言:一套是民间的,一套是官方的。民间的语言是写实的散文,官方的语言是超现实的诗歌,杨知至的奏章分明就是一首优秀的荒诞诗,他的想象力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先锋诗人。
一百六十六
时宰相有好施者,常使人以布囊贮钱自随,行施丐者,每出,褴褛盈路。有朝士以书规之曰:“今百姓疲弊,寇盗充斥,相公宜举贤任能,纪纲庶务,捐不急不费,杜私谒之门,使万物各得其所,则家给人足,自无贫者,何必如此行小惠乎!”宰相大怒。
在时下的报刊和电视新闻上,我无数次地读到相似的报道。在美国,高官们是在退休之后参与公益事业、充当慈善家的;在中国,有的高官们却先走了一步,既当官又当慈善家。
一百六十七
上好骑射,剑槊、法算,至于音律、蒲博,无不精妙;好蹴鞠、斗鸡,与诸王赌鹅,鹅一头至五十万缗。尤善击球,尝谓优人石野猎曰:“朕若应击球进士举,须为状元。”对曰:“若遇尧、舜作礼部待郎,恐陛下不免 放。”上笑而已。
唐僖宗多才多艺,在现代社会,定是个了不起的体育明星或电影明星。然而,在王位世袭制下,人民没有任何合法的途径来摆脱一个碰巧继承了王位的“玩家”。于是,任由僖宗像玩秋千一样玩他的帝国。
一百六十八
黄巢攻入长安,乘金装肩舆,其徒皆被发,约以红缯,衣锦绣,执兵以从,甲骑如流,辎重塞涂,千里络绎不绝。民夹道聚观,尚让历谕之曰:“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毋恐。”巢馆于田令孜第,其徒为盗久,不胜富,见贫者,往往施与之。居数日,各出大掠,焚市肆,杀人满街,巢不能禁。
黄巢部将尚让的命令只是一纸空文。鲁迅一眼看透了所谓“农民起义”的实质,“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黄巢如此,朱元璋如此,后来者也如此。诚如鲁迅所说:“奴才做了主人,是决不肯废去‘老爷’的称呼的,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克里姆林宫有一名白发苍苍的守门人,在沙皇时代,他向沙皇鞠躬“老爷”,沙皇向他点头微笑。在布尔什维克时代,他向斯大林鞠躬叫“老爷”,斯大林却目中无人昂首阔步而去。黄巢还没进长安城便坐上了金装的轿子,他骨子里是什么货色,明智者一目了然:取代专制的还是专制。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分裂中国”——上层与下层是绝对隔膜的。当上层和下层的矛盾上升为无法解决的冲突时,下层必然铤而走险,发起骚乱和暴动。而反叛一旦成功,反叛者内部立刻划规森严的等级,并推举出新的“真龙天子”来。
千万人的鲜血,千百次的农民起义,酿不出任何观念上的革命和创新,达不成任何体制上的变革和完善。一切照旧。所以范爱农落水而死。
一百六十九
有书尚书省门为诗以嘲贼者,尚让怒,应在省官及门卒,悉抉目悬之;大索城中能为诗者,尽杀之;识字者给贱役。凡杀三千余人。
尚让是黄巢部将中较有理性的人物之一,尚且如此大肆屠杀。草莽心目中,对知识人怀着刻骨的仇恨,而这种仇恨源于其自卑的心态。由此不难理解,文革中造反派头子为何斗知识分子斗得那样起劲。
一首诗,三千条人命,在天平上等重量吗?
一百七十
黄巢败退出长安后,再次攻入,怒民之助官兵,纵兵屠杀,流血成川,谓之洗城。
按照鲁迅的说法,这是“寇盗式的破坏”。认识到失败命运的黄巢,所能做的就只剩下杀、杀、杀了。后来的张献忠之流也是如此。失败的英雄,是文明的毁灭者。就好像任性的顽童,宁可把玩具摔坏也给邻家的孩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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