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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涅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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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道四,或下道禁令,这至少说明我们这个民族终于开始成熟了,能够坦然地面对原本便需要坦然面对的许多事物。
今天的时尚人士说,最讲究着装的人,是注重内衣的人。内衣是给情人看的,甚至是仅仅为了给自己看的,因为受众少,所以对其的考究便更显示出一份耐心,一份对生活品位的追求。更重要的一层也许是,注重内衣的人,是自信的人。我们没有办法想像,一个对自己身材缺少欣赏眼光的女人有勇气穿着性感的内衣在镜前转动腰肢。
关于内衣最大的遗憾和欣慰仍然是针对男人的。遗憾的是男性内衣远逊色于女性,欣慰的是毕竟也有了一些男性内衣品牌。柜台中的男内裤通常被折叠包装成一个样子,使人联想到男性的性器官。而像“子弹头”这样的品牌名称本身便是通过诱发你的性联想来促销。同样基于男人解放的理想,我坚信,何时当男人也能够穿起性感的内裤,在女人面前“招摇”时,男女平等才有望真正实现。
正因为对服装的这种性诱惑功能的知晓,强奸着装“性感”的女人是否算作犯罪,或者其罪行有多重,竟一度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持同情强奸者的人士认为,女性穿着曝露,对男人形成性挑逗,甚至称,这些着装曝露的女人原本便是在诱惑男人,不能排除其自愿的成分,其被“奸”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该算作严重的犯罪。直到九十年代初,美国司法界还为此争论不休。这里面的关键在于,不是将性感着装理解为穿著者对美的自我体验,而是理解为穿著者发出的性信号。人们对服装的理解与误解,正透露出服装对于涉性思维的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具有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士都应该清楚:如果一个女人说“不”,而一个男人仍要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便是强奸,即使这个女人裸体出现在海滨。
服装可否不再引发性的联想?只要服装是用来遮挡肉体的,这便永远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有人胆敢因服装的这层性诱惑功能而贬低服装的万紫千红,或者对新款的服装指手划脚,我们便要明确地对他说:闭上你的嘴巴。
我们不再是谈性色变的时代,成熟的人类应该以审美的目光看待性。服装的性诱惑功能,至少在我看来其本身便是一种美。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我们观赏另一方的时候带有一些性的色彩,不是最正常不过的吗?不是最符合自然法则的吗?如果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互相观望时都没有了性的感受,那才可怕呢!
服装强化了性色彩,便也强化了美的色彩。美与性,是不可分的。拒绝了性,也就拒绝了美。或者说,性是美的。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欣赏性之美的时候,用的是审美的眼光,而不是恨不能将天下美女都立即弄到自家床上去的淫心。
除去御寒功能,服装的意义,正在于突出性,强化性!所谓审美,也是性的审美!
我常执有的一个怀疑是,当亚当和夏娃看清了对方的身体,有了性意识之后,他们真的会有羞怯感吗?如果没有人(或蛇)告诉他们性是丑的,他们不是会陶醉于欣赏对方的身体吗?
我们还是应该穿衣服的,但不应该对性感到“害羞”。
我们的精神世界,该脱掉衣服了。
第一编 男女男人与“皮球”
男人追逐女人的时候,与狗和猫追戏皮球的感觉,极为相似。
不同的女人便是不同花色的皮球。白的,黑的,黑白相间的;红的,黄的,黄白相间的;白、黑、红、黄四色相杂的……有多少种色彩的排列组合,便可以有多少种不同花纹的皮球。正如有多少个异性,便会有多少种不同魅力的女郎一样,即使她们之间的差别,如米兰 昆德拉笔下那位猎艳的高手所言,“只有百万分之一”,仍足以引诱男人们为这“百万分之一”的差别,而不断追逐。
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再次显现:女人通过彻底地经历一个男人去体验自我,男人则通过猎取尽可能多的女人,来积累自我的体验。
男人内部也有不同,这不同便是,一种男人是狗,另一种男人是猫。
小狗和小猫在追皮球的初级阶段,难分伯仲。一只漂亮的皮球在面前滚过,狗和猫的眼睛都立即亮了起来,直直地沾在皮球上,不错眼珠,患了斗眼一般。随后便是稳步地跟进,谨慎地观察是否有危险,一旦发现没有陷阱,那皮球的近处也没有主人,步履便会骄健起来,甚至一跃而上,按球于掌下。
但问题是,皮球是圆的,运动的,充满变幻的感觉。无论是狗还是猫,都不可能一下子捉住皮球。你追她跑,这更增加了追逐的快乐,狗和猫的兴趣陡增,狗眼和猫眼更亮,更“斗”。这时,它们会发出兴奋的叫声,将更卖力的追逐视为生命的一种享受。在看家护院与捉鼠正远离作为宠物的狗和猫的职责的现代社会,追皮球也许是它们终于发现的,可以聊补空虚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皮球越难追,诱惑便越大,在狗和猫心中的价位也如股市大盘的走势,一路上扬。
终于追到皮球之后,狗和猫发生分化。狗按住皮球后,“汪汪”两声炫耀一番战绩,随后便不知该做些什么了。它会傻傻地站在那里,左顾右盼,顿生无聊之感。这种无聊的感觉迅速上升,用不了多久,狗便会像斗败的公鸡一样,灰溜溜地低着脑袋踱到一旁,连踢开足球的心境都没有,置它于不理不睬的境地。
如果这时有另一个皮球出现在狗的视线内,它会立即兴奋起来,重复追逐的过程。当追到之后,再次感觉无聊,灰溜溜地走开。这便是狗的本性。
猫则略有不同。猫会将戏弄耗子的把戏转移到皮球身上。它不断用前爪将皮球拨来弄去,自娱自乐。但是,如果有一个新的皮球出现,猫同样会扔下旧球,去玩新球。相对于喜新厌旧而言,猫和狗的属性是一致的。
如果说狗是沉湎于猎艳中的男人的话,猫在这一桂冠之外,还要加上个“高手”的雅誉。
皮球的色彩越绚丽,越容易引起猫狗的兴趣,正如打扮妖娆的女人,总是引起男人的“性趣”一样。
精神恋爱?你有病吗?
“精神恋爱”--我们可能再也找不出比这更荒诞不经、滑稽可笑的词汇,和更居心迥测、用意险恶的主张。
如果我们将“恋爱”作为一个独立的、静止的、终极的单元,那么,作为一种人类意识领域的现象,恋爱完全是精神的,特意强调“精神恋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如果我们略有一点点常识,知道恋爱起因于对性的欲求,并以获得性的满足为其终极目标,便会坚信,恋爱本身只是一个过程和手段,无视其起点与终点,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样的恋爱是小孩子们玩的过家家的游戏(即使幼童的游戏也含有性本能的成份),热衷这种游戏的成年人对自己和他人都极不负责。
一言以概之,无肉体目的的纯精神恋爱,不是恋爱,只是现代社会迷失自我的人类的一种病态。
你可能受过情感的伤害,可能感叹我们这个世界的纯情不再,悲哀于心心相映的难觅,进而对肉欲的横流、无爱的性交频生憎恶的心态。但是,如果你认识不到性爱的易得与易失是技术时代、计算机世界的必然特征,并进而对人类两性关系翻天覆地的变化做出调整与适应,而在那里大谈什么拒绝性交的精神恋爱,便谬之千里,并绝对无法获得精神的最后安歇了。
两性间的爱情从来不可能排除性爱,而性关系能够增进我们的感情。性交使双方呈现一种最自然、坦诚、本真的状态,能够一下子拉近我们心的距离。对性合谐的追求,对性浪漫的尝试,对更多性高潮的体验,将使我们产生溶为一体的感觉。当我们与另一个人的精神靠拢之后,我实在看不出还有比作爱更能完善爱情的方式了。美好的性可以使我们获得生命的充实感,激活我们的生命潜能,使我们更加热爱世界、热爱异性,也热爱我们自己。
当然,无爱的性交,因为没有激情的介入,便成为一种机械的肉体活动,自然不可能获得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升华,只会带来种种丧失感。但这种并非“恋爱”的关系,也不存在“精神恋爱”的问题。
如果无爱,再“精神”恋爱,再拒绝肉体,仍然不会找到爱的感觉。而只要有爱,尽早、尽多地享受性,只会更有助于你们的爱。恋爱的本质在于:你是否真的被另一个生命所深深打动了。
精神恋爱的主张几乎很难在男人身上找到,男人是性感集中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开发少的动物),而女人是性感弥散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获得充分开发的动物),确有女人能够通过精神向往便达到性高潮的报道,而男人呢?即使一个希腊式的深吻,又有几个男人会当即射精呢?
女人们更多崇尚精神恋爱,一方面因为她们对男人的失望,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她们习惯于将自己视为性欲求更低的物种,视为性爱的被动者与受害者,所以当有性无爱之际,便会产生吃亏、受骗、被玩弄的感觉。如果女人抛弃文化对她们的性毒害,而正视自己的性欲求,认识到自己在性上是与男人完全平等的,哪里还会有什么“精神恋爱”的奇谈怪论呢?精神恋爱是封建贞操观在女人身上的现代形式的延续,符合男人对女人的私有观念,本质上是为男人利益服务的。
有典可查的最早提倡精神恋爱的思想家,当属柏拉图。当“柏拉图式的爱情”作为一个浪漫、纯情词汇引得少男少女无数痴想之际,很少有人知道,作为既爱女人也爱男人的双性恋者柏拉图,用“精神恋爱”一词专指他与同性美少年的关系。但我们仍有充分证据显示,柏拉图的同性之恋也并不是真的拒绝作爱的。
我们经常能够在一些所谓“青春美文”作家那里看到这样的故事:美丽纯情的女孩儿与才华横溢的男青年(多被作家写成他们自己)发生爱情,相坐长谈,然后同床相拥而眠,最后一夜无事,在早晨的阳光里感动于彼此的纯洁。这种同一模式的故事改头换面地不断出现在传媒上,如此频繁,如此雷同,使我不能不怀疑作家与编者的脑子是不是都出了问题。有朋友这样评价此类“经典故事”:健康的女孩儿遇到了有病的男人。这种故事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未谙世事的女孩儿相信“精神恋爱”的可能,都去和作家们同床共枕、同被而眠,并在清晨的阳光里发现--作家们堕落了!“精神恋爱”此时成为一个陷阱,一种阴谋。
精神恋爱的虚伪性,曝露迨尽!
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注定了人永远无法摆脱动物性。”而今天一些古典的、现代的,乃至“后现代”的道德家却在想使我们相信:人远远高于动物,所以,人不需要作爱。
精神恋爱的主张否定了人性,扼制了人欲,毒杀了人的本能,是对从腐朽贞操观中解放了的人的残害,是对仍受其奴役的人的打上了现代色彩的管制。
如果我们还承认人的生存权利与自我尊严,便要打倒这种旧瓶装新酒的精神恋爱。
不作“刚强神话”的牺牲
传统社会认为,男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是:刚强。这成为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熟、出色的重要标准。如果哪个男人被确认为软弱,连他自己都会觉得给男性世界丢脸。
然而,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男人其实比女人脆弱。从生理上说,生命之始,男性死亡率远高于女性,国际公认,理想的出生性别比为100个女婴相对于105至107个男婴,这样才能保证成年男女的比例平衡;生命之终,男性比女性平均早3-5年告别世界;生命之间,男性患多种疾病的比率均远远高于女人。从心理上说,男人刚而脆,女人柔而韧,男人易折,遇重大打击远不如女人承受力强。
我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找到的诸多男人比女人刚强的证据,均是在“刚强神话”这一文化因素下造就的,而非物种呈现的自然状态。我们从出生那天起便被告知刚强的男孩儿应该摆弄玩具车和玩具枪,柔弱的女孩儿应该抱洋娃娃,这种教化从家庭进入学校,直到社会。男性的柔弱气质受到排斥与压抑,女性的刚强品格因受轻视而萎缩。文化的塑造改变着物种,只有人类才能够做到这一点。
“刚强神话”早在人类远古时期便开始出现,是人类当时生存的一种需要与手段。面对蛮荒的自然界,人类需要刚强与之对抗,而女人们因为生育与哺乳被束缚在家中,外出捕猎的工作便主要落在男人身上。男人的社会分工使他们必须培养刚强,而女人的责任则要求她们必须柔弱、细腻,这样才适合面对新生的婴儿。
女人的生育职能最终导致她们直到今天,在几乎所有方面,仍远未取得与男子相同的待遇。
人类一步步地征服(或曰破坏)自然到今天,男人刚强的神话便也一步未放松地紧跟着,以至于今天的人类已经普遍奉持这一论点为真理,视其为先天的生理决定。事实上,如果一男一女从出生后接受同样的教育,进行同样的身体与精神锻炼,谁表现得更刚强绝对会令传统社会大吃一惊。
男人为了使自己符合“刚强”这一性别标准,从幼年期便开始了种种激烈的生存角逐,要成为所谓社会与人生的强者,而我们已经看到,强者的产生总是以对弱者的残酷打击为代价的。男人有泪往肚子里咽,绝不能“轻弹”;男人遇到困难独自解决不向他人求助;男人习惯于有病不就医,带病工作这种杀鸡取卵的愚蠢行为大受敬重;肉体再大的痛苦也不能喊出声,精神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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